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 脊柱内镜手术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





项目编号
:JSZC-320000-HWZX-G2024-0175



项目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宜春肷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1360923MA395CKLXX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泗陈路1号201室
2412000元/95.40分
2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
品牌:懋煜等/中国
规格型号:UNTV-076.30.171等
数量:一批
单价:268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玉志、孙兆秀、陈婷、吕志刚、袁峰(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计RMB40200元,由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35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6-85806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熊改杰
联系电话:025-84795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改杰、李杰
电话:025-84795466、15105170154、1875184279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4-0175采购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351采购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文本21第四章项目需求29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6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40第七章特别提醒(有关围标串标情形的判定)……………………6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joccon.cn/hwz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4-01752、项目名称: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需求:包号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预算金额(万元)1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包括视向角30°的内窥镜2套、视向角15°的内窥镜1套及配套器械3套3007.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3.投标人需提供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joccon.cn/hwzb/)3.方式:登录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joccon.cn/hwzb/)进行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注册审核通过后可登录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企招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制作费:每包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文件制作费将不退还)。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二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3.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4.采购代理编号:0675-246JOC0033515.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78779131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99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16-858060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联系人:熊改杰联系方式:025-847954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改杰、李杰电话:025-84795466、15105170154、18751842797邮箱:xionggaijie@jocite.com、lijie@jocite.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本项目招标文件如包括多个合同包,则除非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所列各项要求均为各合同包通用要求。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将澄清答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澄清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招标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需求响应描述等内容;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0.3投标人如同时参与多个合同包(如有)招标,则应按合同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文件。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投标人除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外,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货物、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每项货物、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1)投标人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供货、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涵盖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2)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合同期内价格未经采购人允许将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4)其它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及投标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的偏离项应逐项作出说明,并说明原因;13.2提供本项目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案例证明材料;13.3详细阐述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计划;13.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服务的反应能力和相关证明材料。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4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8.1除另有说明外,投标人须准备一式7份,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应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自然人投标可不加盖公章,仅由本人签字)。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由法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投标可不加盖公章,仅由法人本人签字)授权其负责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原件须放入正本投标文件中。*18.3投标人必须将盖章签字后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扫描为一份完整的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8.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文件予以密封。开标后,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2)按以下的格式写明: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招标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地址、邮编、电挂、电话和传真。写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19.3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19.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未密封或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20、投标截止日期20.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按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如采用远程异地开标形式,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3.4开标时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如对文件密封及递交情况存在疑义,应当场提出。在投标文件密封及递交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23.5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23.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评标委员会24.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4.2评委会由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24.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以获取中标,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评标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6.投标的澄清26.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的结论向评委会进行反馈。*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出现法律法规认定的围标串标行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7.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现场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7.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评审(货物项目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8.1无效投标条款(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加注“*”或“★”号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在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2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8.3.1对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将在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将在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组织采购。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综合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项目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2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9.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提请评委会或财政部门重新确定其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符合法定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质疑和投诉30.1、质疑30.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0.1.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30.1.5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30.1.6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0.1.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2、投诉30.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0.2.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0.2.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0.2.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1、中标通知书31.l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货物、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4、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按中标总金额的1.5%,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银行信息: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账号:320006607010141124109第三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更改实质性要求。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买方(全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卖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日期:年月日买方(甲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卖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并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1.1本合同的标的为甲方向乙方采购如下清单中的货物:2.合同价格产品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暂定数量单价(¥元/套)小计(¥元)合计(小写)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产品详细配置清单等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产品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暂定数量单价(¥元/套)小计(¥元)合计(小写)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产品详细配置清单等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1本合同供货价格为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的现行含税落地交货价,暂定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捆扎物除外)。2.2本合同供货价格包括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技术支持与培训费、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以实际供货量结算。3.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3.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其余10%部分作为尾款,满壹年后付清。3.2乙方提供的发票、送货单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乙方未提供合规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视为违约。3.3甲方开票信息:名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税号:12320000466002657F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淮海路支行账号:10230101040002600电话:0516-85802338、85802011(传真)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3.4乙方收付款信息: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联行号:4.运输、装卸及交付4.1运输、装卸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乙方应以最适宜保证货物性能和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数量损失及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事故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4.2交货期: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产品。4.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4工作要求:4.4.1乙方应当遵守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时间限制、载重限制及道路限制等规定,安全准时的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位置,承担交通运输及环境保护责任。乙方不得以不清楚甲方现场情况或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限制为理由延误交货期限,或做出额外索赔、要求延长交货期限。4.4.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现场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现场调度及安全管理。乙方车辆在进入现场前后,不得鸣笛、加速行驶,防噪音超标。乙方应做好运输车辆清洗等工作,确保甲方环境管理目标实现。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政府部门相关处罚,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5.技术、质量要求:5.1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真实有效。5.2乙方所提供产品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5.3国产医疗设备上的铭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5.4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5.5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5.6产品的保修期(以验收合格日算起)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5.7服务响应时间:小时6.检验、验收及其他6.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5日内,乙方需通知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到货清点、查验。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使用科室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由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会同乙方进行交付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乙方未通知甲方的归口管理部门擅自拆箱的,甲方不予验收。需要安装的货物,由乙方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按照以上方式验收合格后30内日,如发现内在瑕疵,即无法肉眼辨别的内部瑕疵。乙方需提供情况说明,甲方审核完毕后,在5日内,甲、乙双方再次共同进行验收。6.2验收标准:(1)货物外观、包装完好;(2)数量、规格/型号无误;(3)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及生产技术标准,配置齐全,乙方对该货物有质量说明的,也应符合该质量说明;(4)乙方应根据甲方验收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5)设备正常运行后由甲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会同乙方共同验收。6.3检验结果处置6.3.1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6.3.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应照此执行。7.权利和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医疗设备款。7.1.2协调组织医疗设备的验收。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做到保质保量,不得无故拖延。7.2.2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指定人员合理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7.2.3因医疗设备质量问题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医疗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应按实赔偿给甲方。7.2.4乙方因不能提供合规发票给甲方带来税务风险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等赔偿责任。8.合同解除8.1合同有效期间,可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8.2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债务或保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8.3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进入或者可能进入清算程序、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无清偿能力、歇业、破产、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发生罢工、被提起重大诉讼等的,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8.4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5如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相关的货物由乙方自费回收,所需要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回收,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合同货物,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与损失。9.不可抗力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或者无法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10.违约责任10.1如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历天,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10.2.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第5条技术和质量条款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0.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技术资料等,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相应顺延。10.4乙方所交产品由于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或其他问题不符合合同规定、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10.5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赔偿的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维权需要所支付的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交通费等。11.通知和送达11.1双方收件人、通讯(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王斌会,联系电话:0516-85802205,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双方的通讯地址、收件人和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双方一致确认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或司法机关诉讼文书、仲裁机构仲裁文书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11.2双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采用面呈,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被通知人,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通知送达被通知人起生效,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通知送达按如下原则确定:11.2.1采用面呈传递时,被通知人(含其法定代表人、约定收件人、雇员或代理人,下同)签收视为送达。若被通知人拒绝签收的,通知留置被通知人通讯地址处视为送达。11.2.2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传递时,以被通知人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通知人拒绝签收或被通知人在约定通讯地址处无人收件,导致通知未能被被通知人实际接收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1.3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双方依下款告知变更。11.4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收件人或联系电话需要变更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通知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因一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或书面通知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收件人或联系方式不详,导致通知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11.5双方均明知:因双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签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2.解决争议方式如果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通过协商仍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其他13.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成后终止。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西路99号地址:电话:0516-85802338、85802011(传真)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淮海路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0230101040002600帐号:日期:日期:合同签署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附件:配置清单、医用耗材清单、配品备件清单等。第四章项目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包号货 物 名 称数量交货地点1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一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二、技术、商务要求需求清单:品目号品名数量1脊柱内镜手术系统01(核心产品)2套2脊柱内镜手术系统021套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涉及的数量,均为单套设备的要求):品目一:脊柱内镜手术系统01一、▲总体要求:1.投标方需确保采购单位拟采购的产品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本标段产品,包括内窥镜、全部手术器械为同一品牌二、内窥镜:1.视向角30°2.视场角≥75°3.工作长度165mm~175mm4.▲工作通道直径≥4.7mm,外径<8.0mm5.▲物镜尺寸≥2.0mm6.▲内窥镜镜体为一体成型三、手术器械参数及配置要求:1.扩张管1支,内径1.0mm~1.5mm,外径4.0mm~4.5mm,长度>220mm;2.扩张管1支,内径>4.0mm,外径<7.0mm,长度>200mm;3.扩张管1支,内径>6.5mm,外径<9.0mm,长度>180mm;4.▲相互配合并具有锁定功能的工作套管4支(组合成为2组);4.1.工作套管1支,前端斜面,后端带T型或其他形状的把手,把手能被锁定;内径≥7.9mm,外径<9.0mm,长度>165mm;4.2.、工作套管1支,前端为阶梯斜面,后端带U型或其他形状的把手,把手具有锁定功能;内径≥9.0mm,外径<10.5mm,长度<155mm;4.3.工作套管1支,前端平口,后端带T型或其他形状的把手,把手能被锁定,钛合金材质;内径≥7.9mm,外径<9.0mm,长度>160mm;4.4.工作套管1支,前端斜面,后端带U型或其他形状的把手,把手具有锁定功能,管道外壁为螺纹,钛合金材质。内径≥9.0mm,外径≤11mm,长度<155mm;5.细齿扩孔钻1支,内径≥7.5mm,外径<9.0mm,长度<175mm;6.半齿扩孔钻1支,内径≥7.5mm,外径<9.0mm,长度<175mm;7.▲镜外骨铲1支,后端带可敲击把手;内径>7.5mm,外径<9.0mm,长度<180mm;8.▲刮勺1把,前端弧形刮勺,刮勺总高度>4.5mm,直径≤3.5mm,长度>290mm;9.骨科通条1支,外径>7.0mm,长度<280mm;10.神经拉钩1支,直径≤2.7mm,长度>320mm;11.剥离子1支,直径≤2.5mm,长度>320mm;12.骨铲1支,直径≤2.7mm,长度≤320mm;13.骨锤1把,工作端为可耐高温塑料;14.▲抓钳5把,咬切钳1把;工作端活动的连接方式均为无销钉滑轨结构;14.1.抓钳1把,工作端为勺型。直径≥3.5mm,长度≥320mm;14.2.抓钳1把,工作端为锐利四方型,能直接啃咬皮质骨。直径≥4.0mm,长度≥320mm;14.3.抓钳1把,工作端为勺型。直径≤3.0mm,长度≥320mm;14.4.抓钳1把,工作端为带角度勺型。直径≤3.0mm,钳口上翘角度≥45°,长度≥320mm;14.5.抓钳1把,工作端为带角度勺型。直径≥3.5mm,钳口上翘角度≥45°,钳口总高度≥4.4mm,长度≥320mm;14.6.咬切钳1把,头端弧形上翘。弧形角度≥15°,直径≤3.0mm,长度≥320mm;15.咬骨钳1把,直径≥3.5mm,长度≥320mm,钳口为40°,工作宽度≤1.5mm;16.咬骨钳1把,直径≥4.3mm,长度≥320mm,钳口为40°,工作宽度≥2.0mm;17.咬骨钳1把,直径≥4.3mm,长度≥320mm,钳口为40°,工作宽度≥4.0mm;18.可拆卸式咬骨鞘管手柄1把;19.18G穿刺针1支;配套的定位丝1支,直径0.8mm;20.能归类放置全部器械的不锈钢灭菌托盘2个,独立放置内窥镜的灭菌盒1个。品目二:脊柱内镜手术系统02一、总体要求:1.▲投标方需确保采购单位拟采购的产品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二、内窥镜:1.视向角15°2.视场角≥75°3.▲工作通道直径≥6.0mm~6.5mm4.外径≤10mm5.工作长度≤125mm6.▲物镜尺寸≥2.8mm7.▲内窥镜镜体为一体成型三、手术器械参数及配置要求:1.扩张管1支,内径1.0mm~1.5mm,外径4.0mm~4.5mm,长度>220mm;2.扩张管1支,内径>4.0mm,外径<7.0mm,长度>200mm;3.扩张管1支,内径>6.5mm,外径≤10.0mm,长度>160mm;4.▲工作套管1支,后端带把手,管道外壁为螺纹;内径>10.0mm,外径≤13.5mm,长度<125mm;5.▲长开口带把手工作套管1支,内径>4.5mm,外径<6mm,长度>230mm;6.稳定套管1支,内径>4.5mm,外径<6.0mm,长度≤200mm;7.镜下扩孔钻1支,内径>4.5mm,外径<6.0mm,长度≥250mm;8.球形手柄1个,掌型、快装方式,能与镜下扩张钻配套使用;9.可拆卸式咬骨鞘管手柄2把;10.咬骨钳1把,直径≥5.5mm,工作长度≤250mm,钳口为40°,工作宽度≥3.0mm;11.咬骨钳1把,直径≥5.5mm,工作长度≤250mm,钳口为40°,工作宽度≤2.0mm;12.▲弧形咬骨钳1把,直径≤4.0mm,工作长度≤250mm,钳口为40°,前端弧形上翘角度≥5°,工作宽度≤1.5mm;13.▲咬切钳1把,工作长度≤250mm,能插入内窥镜工作通道,在内镜直视下以过切方式咬切韧带组织,工作端:外管直径≥5.5mm,内管直径≤4.5mm;14.骨科通条1支,外径≥4.5mm,长度≤320mm;15.神经拉钩1支,直径≤2.7mm,长度>270mm;16.剥离子1支,直径≤2.5mm,长度>270mm;17.骨铲1支,直径≤2.7mm,长度>270mm;18.骨锤1把,工作端为可耐高温塑料;19.剥离子1支,长度>270mm,外径≤3.5mm;工作端弧形:宽度≥4.5mm,长度>15mm;20.刮勺1支,直径≥4.5mm,长度<280mm;工作端为弧形刮勺,总高度>5.5mm21.▲抓钳4把,咬切钳1把;工作端活动的连接方式均为无销钉滑轨结构;21.1.咬切钳1把,头端弧形上翘。弧形角度≥15°,直径≤3.0mm,工作长度<280mm;21.2.抓钳1把,工作端为带角度勺型。直径≥3.5mm,钳口上翘角度≥45°,钳口总高度≥4.4mm,工作长度<280mm;21.3.抓钳1把,工作端为带角度勺型。直径≤3.0mm,钳口上翘角度≥45°,工作长度<280mm;21.4.抓钳1把,工作端为勺型。直径≥4.5mm,工作长度<280mm;21.5.抓钳1把,工作端为勺型。直径≤3.0mm,工作长度<280mm;22.18G穿刺针1支;配套的定位丝1支,直径0.8mm;23.能归类放置全部器械的消毒灭菌托盘2个,独立放置内窥镜的灭菌盒1个。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价款的30%,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60%,其余10%部分作为尾款,满壹年后付清;2.质保期:免费质保不低于5年,终身维护;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注:商务需求中所有指标必须全部响应,任意一项不满足将判定为无效投标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1、价格部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技术响应:30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扣2分,非▲号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最高30分,最低分0分。3、安装培训方案:9分安装及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方案及计划详细,安排合理性好的得9分;方案及计划基本完善,安排合理性基本合格得6分;方案计划不清,安排合理性较差得3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4、售后服务:9分根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体系、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范围等进行评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可行,售后服务便捷、响应速度快,完全适用项目需求的得9分;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合理可行,售后服务较便捷、响应速度较快,基本适用项目需求的的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不详细、不合理可行,售后服务较差、响应速度较慢,不能适用项目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5、产品性能、质量、信誉度等:20分根据投标产品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市场占有率、品牌信誉度等方面综合评审。5.1投标产品性能稳定性(5分):投标产品性能稳定性高的得5分,性能稳定性良好的得4分,性能稳定性一般的得3分,性能稳定性较差的得2分;5.2投标产品质量可靠性(5分):投标产品质量可靠性高的得5分,质量可靠性程度良好的得4分,质量可靠性程度一般的得3分,质量可靠性程度较差的得2分;5.3投标产品技术先进性(5分):投标产品采用的技术先进的得5分,采用的技术良好的得4分,采用的技术一般的得3分,采用的技术较落后的得2分;5.4投标产品品牌信誉度(5分):投标产品品牌信誉度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得5分,品牌信誉度较好、市场占有率良好的得4分,品牌信誉度一般、市场占有率一般的得3分,品牌信誉度较差、市场占有率较差的得2分。6、投标货物(核心产品中内窥镜)业绩(同品牌同型号,不限投标人):2分提供自2020年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标注了型号、用户单位名称及用户单位联系人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前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有一份得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说明: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联合体投标时,如果满足要求,需要分别提供,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④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一、投标格式评分索引表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格式四:技术参数偏离表格式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六:质保期满后三年期的备品备件明细表(货物项目适用)格式七: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八:投标货物的制造、检验、测试、验收标准(货物项目适用)格式九:业绩表格式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十一:其他声明函格式十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二、资格证明文件评分索引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详细评分办法中的各个打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备注注:行数应根据实际内容自行增减格式一投标函致: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修改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用的附件。5、我方愿意向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6、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8、我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探听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10、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将无条件同意贵方没收投标保证金。11、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12、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3、其他说明:1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序号内容价格备注1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 小写(人民币:万元)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元)交货期: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或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企业:(是/否)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优惠条件:(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格式三: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制造商/产地备注合计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分项报价表”中“合计”金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金额一致。2、涉及小型、微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项目,需在备注中分别明确注明。格式四:技术参数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须点对点应答)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格式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要求”须点对点应答,且不允许有负偏离)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所列商务需求逐条作出响应,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格式六:质保期满后三年期的备品备件明细表(如果有)序号备品备件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台)单价(万元)备注(如外购请注明产地、制造商)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七:技术/服务方案及承诺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八:投标货物的制造、检验、测试、验收标准(如果有)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九: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供货设备清单(品牌、型号)数量签约日期同类或相似货物合同价业主 名称地址/电话/传真1      2      3      ……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标的内容,选择对应版本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制造商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格式十一:其他声明函(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二)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其投标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十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材料资格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并按下列格式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格式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八: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资格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7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格式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三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单位:万元序号名称1注册资本2实收资本3全部资产总值4固定资产总值5流动资产6平均流动资产余额7速动资产8流动负债9年末所有者权益10营业收入11净利润12现金净流量1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4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6应收账款周转率%(收入总额/平均应收账款)17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18资产报酬率%(收入/资产)19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注:上述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用自身的格式替换。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格式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3年11月-2024年4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格式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年月日格式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投标人代表)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单位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截止到开标时间)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格式八资质证书(复印件)第七章:特别提醒(有关围标串标情形的判定)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投标;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投标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将被判定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项目名称: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4-0175)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脊柱内窥镜、脊柱内窥镜手术器械、的窥镜摄像及光源系统、一次性无菌刨削头/磨钻头),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懋煜(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员49°人,营业收入为2593.45万元,资产总额为567298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制造商名称(盖章)懋煜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1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项目名称: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项目编号:TSZC-320000-HWZX-G2024-0175)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手术动力系统),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懋煜(杭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0万元,资产总额为31.52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日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投标人或制是商盖章):懋煜杭州医京科技布限公司有y日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项目名称: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项目编号:TSZC-320000-HWZX-G2024-0175)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高频手术设备、高频内窥镜手术电极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凯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1人,营业收入为951.23万元,资产总额为422.34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制造商名称盖章):凯卓科技(北有限公司日期024年05月1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脊柱内窥镜及配套器械 脊柱内镜手术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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