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合唱比赛活动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2024)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中卫市2024年“歌唱祖国”群众合唱比赛(复赛)活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XYT-2024-29号(招标文件编号:NXYT-2024-29号)
二、项目名称:中卫市2024年“歌唱祖国”群众合唱比赛(复赛)活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创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中海国际社区熙学2栋603室(自主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28.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创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卫市2024年“歌唱祖国”群众合唱比赛(复赛)活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双方合同约定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学文(组长)、鲍吉山、马琪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文件第十五条之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成交价的1.5%计取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33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2024年“歌唱祖国”群众合唱比赛(复赛)活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XYT-2024-29号
三、采购人名称: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地 址: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4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955-7022186
四、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 39 号营业房
项目负责人:蒋菲
联系电话:18195535010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3日
六、采购结果确认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七、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所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
八、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宁夏创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玖仟元整 (小写:289000.00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中海国际社区熙学2栋603室(自主申报)
联系人:郭健
联系电话:15009666730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约定。
(书面推荐供应商)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推荐:宁夏创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十、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田学文(组长)、鲍吉山、马琪睿
采购人代表(评委):马琪睿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十三、服务费金额:4335.00 元。
十四、服务费参照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文件第十五条之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成交价的1.5%计取后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地址: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4楼
联系方式:王岚、0955-7022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蒋菲18195535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菲
电 话: 181955350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卫市2024年“歌唱祖国”群众合唱比赛(复赛)活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08:3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学文(组长)、鲍吉山、马琪睿
总成交金额
¥28.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菲
项目联系电话
18195535010
采购单位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岚、0955-7022186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菲1819553501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卫市2024年“歌唱祖国”群众合唱比赛(复赛)活动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宁夏创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万元,属于153.05155)万元,资产总额为(31.1913(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宁夏创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盖公章)部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4年6月2日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响应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群众合唱比赛活动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