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微惠民生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2024)



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X-ZCGC-20240423-38 (招标文件编号:ZJZX-ZCGC-20240423-38)
二、项目名称: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厚德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上园 5 号院
中标(成交)金额:7.96220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北京厚德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
详见比选文件
32日历天
王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京 21116176278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德辉、阮成、王忠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下浮1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7166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仓小区14号楼        
联系方式:刘云龙 010-80886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            
联系方式:张秉宽13552239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秉宽
电 话:  1355223907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通州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10:0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德辉、阮成、王忠媛

总成交金额
¥7.96220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秉宽

项目联系电话
13552239075

采购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仓小区1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云龙 010-80886935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秉宽13552239075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pdf

项目编号:ZJZX-ZCGC-20240423-38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比选文件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比选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使用范围2、定义3、合格的供应商4、费用二、发布比选公告三、比选文件说明5、比选文件的构成6、比选文件的澄清7、比选文件的修改四、响应文件的编写8、响应文件语言9、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1、响应文件格式12、报价13、比选有效期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迟交的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撤回(撤销)六、开标及评审19、开标20、组建评审委员会21、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2、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23、评审原则及方法24、废标25、保密七、授予合同26、成交准则27、成交公告28、成交通知29、签订采购合同30、履约保证金31、成交服务费第三部分采购合同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申请函附件2报价一览表附件3分项报价表附件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附件5.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2营业执照附件5.3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5.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附件5.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附件5.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附件5.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5.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如适用)附件5.9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件6类似业绩附件7施工组织设计附件8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相关资料附件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附件10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第六部分评分方法和标准第一部分比选公告项目概况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X-ZCGC-20240423-38项目名称: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预算金额:8.13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详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标的名称: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数量:1项招标要求: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详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建设地点:西营社区西营前街32号楼车棚合同履行期限:32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应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打印)。(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方式: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接收线上报名。请将报名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705695645@qq.com,报名邮件会于收到当天统一进行回复,如未收到回复可以致电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报名邮件包含如下内容:1、报名信息: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公司的公司名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联系邮箱。本项内容必须提供,否则影响报名。2、标书款汇款凭证截图。本项内容必须提供,否则影响报名。公对公汇款支付标书款,汇款时请备注:标书款+招标编号中的数字部分。私对公汇款支付标书款,汇款时请备注:标书款+招标编号中的数字部分+公司名称。如备注字数受限,公司名称可备注简称。收款单位名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银行账户:0200004219200195105注:我公司将按照贵司报名邮件内容开具标书款发票,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发票原件开标现场领取。如未参加开标,可联系我公司到现场领取,或按照邮件内容进行邮寄。售价:¥200元,本公告包含的比选文件售价总和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要求。(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仓小区14号楼联系方式:刘云龙010-808869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联系方式:张秉宽135522390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秉宽电话:1355223907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采购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条款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2\\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仓小区14号楼3\\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4\\比选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内比选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视为无效响应。5\\项目预算:8.13万元6\\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1套(响应文件签章正本原件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并承诺保证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并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报价一览表也须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其他响应文件分装,并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8\\参加比选时,供应商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9\\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0\\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详见第六部分评分方法和标准。评审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1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电汇、汇票之一。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下列情况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下列情况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下列情况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1\\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1\\比选有效期不足的;11\\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附件1响应申请函附件2报价一览表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附件5.1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5.2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5.3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5.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附件5.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附件5.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附件5.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5.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如有,请按格式如实提供)附件5.9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1\\报价超出预算的;11\\提供虚假文件的;11\\故意隐瞒不良业绩的;11\\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采购过程中涉及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的,性能、技术均满足的情况下,应优先采购。(注:具体清单内容在中国绿色采购网官网中查询。)\\\\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建筑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见比选文件第六部分后附内容。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见比选文件第六部分后附内容。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使用范围1.1响应文件仅适用于比选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购买。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2“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货物”系指比选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的货物。2.4“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2.5“工程”系指比选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工程。3、合格的供应商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提供比选文件中要求的货物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3.2供应商应遵循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3.3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3.4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3.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比选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发布比选公告本项目采用公开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信息网络或媒体发布比选公告,在比选公告中载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比选文件的办法等事项。9-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格式自制,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附件10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为防止引起不稳定事件,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并严格落实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监发〔2021〕12号)规定执行。并做出以下承诺:按照规定通过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且专用账户资金不得因支付为本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存在无正当理由的欠款欠薪,如因此引起不稳定事件,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处理,在必要时,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费用用于解决欠薪工资,且承担合同金额2%的违约金。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自负费用为采购人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其黑名单管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第六部分评分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3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评审委员会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对同一供应商的评分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所有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权重和方法如下: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内容1)资格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附件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应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打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符合性审查内容:是否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组成明显不合理的,启动质疑程序后供应商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合理说明或补正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是否比选有效期不足;是否响应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是否响应服务时间要求;是否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是否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是否以他人名义提交响应文件、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采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是否有商务技术实质性偏离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条件。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二、评分细则评审因素名称评审因素及说明分值价格部分(30分)价格分(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0商务部分(15分)类似业绩(15分)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15分。备注: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15技术部分(55分)施工方案(10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6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2分。未提供0分。10技术部分(5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5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5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3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未提供0分。5技术部分(55分)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5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5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3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未提供0分。5技术部分(55分)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5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5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3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未提供0分。5技术部分(55分)劳动力配置、施工机械的配备及保证措施(5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5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3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无方案0分。5技术部分(55分)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0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6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2分。未提供0分。10技术部分(55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5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3分;5技术部分(55分)(5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无方案0分。5技术部分(55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风险预案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冬季、雨季、夜间施工、扰民、等施工方案(5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5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3分;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1分;无方案0分。5技术部分(55分)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构成(5分)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得4分;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得2分;人员配备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未提供0分。5注: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1)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对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进行分项报价,并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相关文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2、本项目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存在明显笔误、中小企业声明函同一内容前后不一致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澄清修改。4、严格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严格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必须提供该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6、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评标时在该供应商总得分的基础上加1分(总得分不超过100分),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详见注7。7、成交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分法,则: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或同品牌的情况,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部分排列;如果技术部分得分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如果商务部分得分相同,则满足注6要求者优先。8、本次采购如为非单一产品采购货物项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得分和评标价还相同的,由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见比选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虫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虫仓街道2024年第一批小微惠民生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厚德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96.99万元,资产总额为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镇工程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厚德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32024年5月6园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业企业可不填报。2.声明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按照(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供应商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4.供应商需按照资格要求规定内容如实提供,并填写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不满足要求视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微惠民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