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DCGDL-ZC2024-031(招标文件编号:HDCGDL-ZC2024-03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延安市仙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鲁艺一号院6号楼一单元1304室
中标(成交)金额:74.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延安市仙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0天
曹焱
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明、孙美红、党海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地址:延安市南桥
联系方式:王欣 0911-2966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
联系方式:王军辉 15592903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辉
电 话: 1559290343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延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07:1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明、孙美红、党海华
总成交金额
¥74.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军辉
项目联系电话
15592903435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延安市南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欣 0911-2966117
代理机构名称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军辉 15592903435
附件:
附件1
中心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且),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延安市仙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985.85万元,资产总额为1732.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延安市仙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30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DCGDL-ZC2024-03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评审方法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报名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DCGDL-ZC2024-03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高家园则办公区2、3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8.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拆除(含倾倒垃圾)、地面及楼道楼梯间修补、墙面粉刷修补、吊顶、灯具、面板、门、门窗套、窗帘轨道、管道、暖气片装饰、楼梯间修补、卫生间、弱电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检报告)。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等工程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须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提供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1份,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并提供项目完成后给甲方开具的发票或完税证明;6)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8)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报名室)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谢绝邮寄。售价:¥5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地址:延安市南桥联系方式:王欣0911-29661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联系方式:王军辉155929034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军辉电话:15592903435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磋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磋商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内容提示编列内容1.1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联系人:王欣联系地址:延安市南桥联系电话:0911-2966117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联系人:王军辉电话:15592903435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5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7.2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2日(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为无效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3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收到问题的24小时内12.1报价要求两次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47736.24元13.1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3.1资格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检报告)。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等工程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须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提供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1份,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并提供项目完成后给甲方开具的发票或完税证明;6)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8)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3.2要求单独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5.2关于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3磋商保证金不合格时的处理/16.1磋商文件有效期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7.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17.2电子版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的PDF版、软件版本)3份(光盘或U盘),封装在正本标袋内。17.3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8.1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及包装密封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密封包装方式: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要求18.3是否需要单独密封递交《磋商报价表》需要1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会议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0:0022.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开始时间:同文件递交时间磋商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会议室22.2磋商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磋商程序为:1、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供应商按照要求密封提交二次报价;4、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在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4.1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30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计算。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附件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证书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12345678910....附件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该项目中任职注:需随此表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或岗位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担任,(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正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次磋商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除项目负责人外)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该项目中任职注:需随此表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或岗位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六、类似项目业绩序号时间项目名称内容主要参与人员备注:本表主要填写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须附后。七、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注: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格式自拟。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元)小写:大写:质量目标工期(天)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大写小写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大写有误的作无效报价处理。2、本表一式三份,无需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时单独携带,最终报价由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