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办案工作区改造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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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次)(定稿).doc365.8K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璟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磋商程序及方法-1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五章技术要求-2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4-C2-02160-YNJP-0009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99260.98元最高限价:899260.98元采购需求: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讯(询)室、谈话室、公共区域墙面软包,办案大厅、接待室、辨认室、储物室、卫生间装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接到开工令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1.3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5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2)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0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延长线联系方式:0877-2696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璟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东风北路玉溪瑞航酒店东北38米联系方式:13388777015、1738770523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师电话:13388777015、173877052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 明 及 要 求1采购人名 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延长线联系方式:0877-2696008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璟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东风北路玉溪瑞航酒店东北38米联系方式:13388777015、173877052313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二次) 4 招标控制价899260.98元,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总价及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拦标价,各供应商磋商总报价及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总价和拦标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采购需求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讯(询)室、谈话室、公共区域墙面软包,办案大厅、接待室、辨认室、储物室、卫生间装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7合同履行期限接到开工令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法规政策,达到采购人建设目标及采购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9保修期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资金来源已落实12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1.3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1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4工程报价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总价及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拦标价,各供应商磋商总报价及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总价和拦标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5编制依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16磋商有效期从截止之日起90天17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8踏勘现场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19供应商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替代方案20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数字证书(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均使用数字证书(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0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22响应文件的其他编制要求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3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24网上智能开标系统网上远程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系统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现场解密。(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响应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供应商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在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供应商未参加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响应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5)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现场解密后供应商在通过资格性评审和符合性检查后进行磋商,开启下一轮报价,请各供应商不要离开开标界面,届时发起下一轮报价,请及时响应。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按照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终报价。25其它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成交(中标)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提交两份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为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双面打印,按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制作。2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7磋商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双方自行协商29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0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保函或其他采购人接受的非现金形式在该项目质量保修期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31报价轮数(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公开);第二轮报价及承诺(现场解密后供应商在通过资格性评审和符合性检查后进行磋商,开启下一轮报价,请各供应商不要离开开标界面,届时发起下一轮报价,请及时响应。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按照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终报价)。32代理服务费396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资金,用于采购所列工程。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及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3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负责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供应商承担。5、磋商费用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且证据合法、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6.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投诉当事人提出的投诉事项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程序及方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9.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9.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9.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10.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1.2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磋商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2、报价和报价货币12.1供应商须就“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所参与磋商的项目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2.2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申请函中的磋商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12.3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第156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1〕1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科函[2019]62号)等现行的法律、法规文件,结合供应商实际和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磋商报价,磋商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12.4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情况自主报价。12.5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沟道限制等,工地周边原有建筑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考虑到的价格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结算时对该部分不做调整;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6本工程合同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价=按响应文件计算结算价×优惠率(优惠率=第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按响应文件计算结算价:按照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计价规则、合同计量规则计算的完成工程量来计算的价格。12.7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2.8最终报价文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在规定的时间统一上传。若已上传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2.9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2.10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2.11其他报价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有效期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3.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4、响应文件的编制14.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谈判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4.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谈判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4.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14.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14.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5、磋商保证金15.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5.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5.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15.4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帐凭证。15.5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注:保证金退还方式:网银转账。15.6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后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2)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3)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6.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6.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7.1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17.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上传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7.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磋商18、磋商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参加,采用远程参加即可。18.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18.3磋商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8.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磋商失败:(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项目磋商失败后,采购人应当将失败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六、成交结果2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1.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2、成交通知书2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2.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联系协商合同签订事宜,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成交,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另行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3.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2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工程签证,纳入最终审计结算。24、履约保证金24.1金额:合同总价的5%。24.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25、采购代理服务费25.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6、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1备选方案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现场踏勘28.1供应商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8.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8.3除项目单位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第三章磋商程序及方法1、评审办法前附表款 号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一资格评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响应文件中附证明材料一资格评审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中附声明函一资格评审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一资格评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证明材料一资格评审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响应文件中附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依据资格评审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上述评审标准,供应商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条款号评 审 标 准二符合性评审(1)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或综合单价未超过采购人预算控制总价或预算控制单价;(3)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4)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5)对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任何内容未随意调整,无缺项、漏项;(6)符合本次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以上符合性评审结果对应为“是”或“否”;评审结论对应为“不通过”或“通过”。符合性评审通过者,才能进入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标准三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0分)施工技术方案评审评分(满分25分)第一个档次(25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第二个档次(18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全面的;第三个档次(10分):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第四个档次(4分):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无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三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0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8分):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6分):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2分):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三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0分)施工主要工序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第二个档次(8分):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三个档次(6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四个档次(2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全面,且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但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可行的。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的不得分。三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0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第二个档次(4分):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第三个档次(3分):投标书中有基本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第四个档次(1分):投标书中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但不具体、存有错漏的。三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0分)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个档次(4分):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个档次(3分):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四个档次(1分):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工期保证措施存在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无工期承诺或工期承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得分。三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0分)施工进度计划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进度计划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投标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无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得分。三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0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4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但针对性和指导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呼应的。无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的不得分。三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标准(70分)施工机械投入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且明确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合理、基本准确;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工程要求,但施工机械搭配不当的;第四个档次(1分):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相呼应、不满足工程要求的;施工机械投入未作说明的不得分。四报价评分(满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0.3×100注:1、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第3位四舍五入。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计算价格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不给予扣除,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的价格也不给予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五综合打分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服务要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加最终报价计算得分为供应商总得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出现得分最高分并列时,按最终报价得分由高到底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评选办法1.磋商方法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2.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3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3.1分值构成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3.2评分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打分。(1)报价评分标准:见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前附表;3.磋商程序3.1资格评审3.1.1由磋商小组依据资格评审标准对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符合性步评审、磋商报价评审和技术评审。当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2符合性评审3.2.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条件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3.2.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最终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3磋商及最后报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评分3.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3.2技术、服务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技术、服务部分独立进行分档评分,评分不能采用插入法)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磋商结果3.4.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3.4.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3.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主要日期1.设计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起为准;2.建安施工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三、质量标准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工程质量目标:。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费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承包人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五、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二次)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注:本表须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并不得对格式作任何更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部分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三)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据此申请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报价表,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3.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职务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职务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金其中管理人员开户银行其中技术人员账号其中经营范围体系认证情 况说明:通过的认证体系、通过时间及运行状况(若有)备 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代理机构)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本公司(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信誉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人员配置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工作年限附:相关资格证书。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总投资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若有)、业绩(若有)等材料。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部分格式(一)投标报价说明(一)预算编制依据和原则本项目投标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有关条款进行编制。(二)投标报价编制方法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及预算编制依据进行编制。2、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包含全部费用。3、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4、供应商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自行填报,提供材料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四、技术部分格式(一)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技术方案(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3)施工主要工序(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5)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6)施工进度计划(7)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8)施工机械投入(9)其他辅助说明资料(二)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五、其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不属于的无需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案工作区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