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任务VOCs 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 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检测、质控及数据分析中标结果公示(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2024)



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任务VOCs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N01180
二、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任务 VOCs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29号12幢-249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大写)(94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任务VOCs项目

服务范围
合肥、宿州、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池州和黄山8个地级市的11个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

服务要求
针对相关设备进行监测设备和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检查,确保站内仪器、软件平台和辅助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并能按要求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正常监测数据联网、传输或发布。

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11月30日。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晋玲,陈健云,董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138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任务 VOCs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766号
联系方式:0551-62819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玉琳
电话:0551-66223791、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8分45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6-0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6-0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公示信息.docx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备注1全部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87.53分/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南京天朗环检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4日9磋商业绩承诺函磋商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电子签章: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4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挥发性有机物(VOCs)分析检测、质控及数据分析项目VOCS自动监测质控服务服务完毕2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VOCs在线监测第三方质控及数据审核质控服务VOCS自动监测质控服务服务完毕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VOCs在线监测运维质控及数据复核服务采购项目VOCS自动监测质控服务服务完毕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重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智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的(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任务VOCs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任务VOCs质控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南京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998万元,资产总额为19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南系天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日期:224年6月4日注: 10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标的信息均真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的切后果名称2024年省级人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任务VOCs项目服务范围合肥、宿州、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池州和黄山8个地级市的11个VOCs组分自动监测站。完全响应项目要求服务要求针对相关设备进行监测设备和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检查,确保站内仪器、软件平台和辅助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并能按要求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正常监测数据联网、传输或发布。完全响应项目要求服务时间完全响应项目要求: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11月30日。服务标准参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标准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规范,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内容标准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完全响应项目要供应商电子签章:南京天朗境检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4日注:车市版列内家头洪日面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任务VOCs 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 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检测、质控及数据分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