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585-SZYZ-D2024-0006
二、项目名称:“创智谷”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宿禾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85MA20X3GY99
太仓市郑和路318号雅鹿国际大厦13楼1300室
1050000元
10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创智谷”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三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耀忠、柳伟、钱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差额累计法计算,如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收费金额为:1720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该项目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上海路支行
银行账号:49367356444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璜泾镇园林路2号
联系人:黄夏巍
联系电话:18551281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岳阳路66号501
联系人:顾正柳
联系电话:0512-53265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正柳
电话:0512-532653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创智谷”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太仓市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585-SZYZ-D2024-0006采购内容:“创智谷”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标的所属行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创智谷”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九十天(日历日)3有关采购文件的疑问或者询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岳阳路66号501,联系人:夏丽君,电话:0512-53265396)4响应文件: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二份(中标后提供给代理公司,便于后期存档)5响应文件提交及协商时间:2024年6月3日9:30(北京时间)协商地点:苏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6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差额累计法计算,如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该项目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上海路支行银行账号:493673564442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函第二章采购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第七章成交原则第1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苏州宿禾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创智谷”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3日9:3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1)采购内容:“创智谷”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2)采购编号:JSZC-320585-SZYZ-D2024-00062、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服务地点:太仓市璜泾镇工业园和雅鹿大厦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6、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料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响应供应商在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3日,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底部苏采云图标,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参与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只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3、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四、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参与详情”页面,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考虑网络上传速度因素,请投标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4、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5、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6、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7、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差额累计法计算,如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该项目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上海路支行银行账号:4936735644428、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9、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地址:太仓市璜泾镇园林路2号联系人:黄夏巍联系方法:1855128158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岳阳路66号501室电话:0512-53265396邮政编码:215400联系人:顾正柳电话:18036516998第二章采购须知A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法人。2.2供应商:响应并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B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无。5、供应商代表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文件格式)。6、费用6.1无论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C采购文件的说明8、采购文件8.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响应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响应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8.2采购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或指定媒体获得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采购文件的澄清9.1响应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网上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业务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业务系统上予以解答。9.2如有必要,问题答复将以“变更公告”形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发出。10.采购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响应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10.2为使响应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10.3采购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10.4采购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响应供应商及时查询,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0.5采购文件若有最新的答疑文件,响应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及响应。11.质疑1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1.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1.3.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1.3.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1.4.4事实依据;1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1.5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质疑函范本在财政部官网上提供下载。11.6提交质疑函同时应当附如下证明材料:11.6.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11.6.2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3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4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1.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8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9接受质疑函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联系事项。四、响应文件说明12、提示与要求12.1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都应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响应供应商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知识产权14.1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响应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5.1报价部分(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5.1.1《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15.1.2响应报价明细表;15.2响应正文部分(包含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15.2.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15.2.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5.2.1.2响应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5.2.1.3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5.2.1.4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5.2.1.5响应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2.1.6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5.2.1.7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5.2.1.8响应供应商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如有)15.2.1.9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5.2.1.10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5.2.1.11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5.2.1.12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5.2.1.13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15.2.1.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5.2.1.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5.2.1.16其他可以证明响应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如有)15.2.2技术部分15.2.2.1服务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2.2商务要求偏离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5.2.2.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5.2.2.4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5.2.2.5采购文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15.2.2.6其他需响应供应商对本次响应的详细说明(响应供应商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注:响应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响应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响应单位的评分。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并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15.3响应文件由15.1、15.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6.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7.响应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货物、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7.2响应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响应供应商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7.3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17.4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7.5最低的响应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18.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8.1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起九十(90)天内,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位可与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五、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19.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9.1.1投标人应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系统平台中。20.响应截止时间20.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按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网上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响应无效。20.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响应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响应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3在响应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或标段)收到的电子响应文件少于一份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项目(或标段)采购失败。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撤回或修改。21.2开标后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六、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不见面开标活动。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2.2参加开标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项目开标前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2.3本项目开标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响应供应商须自行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2.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响应价格,并将作唱标记录。22.5响应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评标委员会2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23.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3.2.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3.2.2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3.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2.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3.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响应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3.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评标内容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响应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24.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响应供应商进行联系。25.对响应文件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25.1.2关于信用记录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25.1.3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25.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书是否实质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响应单位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4采购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响应供应商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5.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响应单位的名次相应排列。响应单位不得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5.6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6.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5.6条规定经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5.7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8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9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10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响应的澄清26.1在响应文件中含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电子件)形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无效响应和废标27.1无效响应的具体情形有:27.1.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7.1.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7.1.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在采购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7.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28.响应文件的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28.1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28.2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条件,对响应单位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检查,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8.2.1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28.2.2服务配备的人员;28.2.3响应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8.2.4响应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8.2.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8.2.6最低的响应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9.成交供应商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单位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29.3响应单位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成交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响应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响应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4质疑函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容30.合同授予标准30.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响应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0.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成交通知书31.1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发布在业务系统中,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视为中标供应商领取之日,中标供应商自行在业务系统中下载打印。31.3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32.履约保证金32.1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2.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32.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成交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且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返成交供应商。33.合同的签订33.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成交权处理。33.3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3.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由成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4.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3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发布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35.中小企业相关政策:35.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以下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35.1.1中小企业划分:(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5.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认定。35.1.3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型企业。35.1.4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5.1.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九、其他事项36.监督和公证36.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36.2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7.未尽事宜37.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招标代理机构):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2、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我们收到贵单位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响应。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及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响应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响应者。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7、我们承诺该项响应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如果中标,我们同意并知晓中标通知书发出方式及发出时间,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和采购人签订合同。9、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4、响应单位情况表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响应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6、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报价 元 响应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响应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上述货物、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7、响应报价明细表(一)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1项23......响应总报价大写: 元; 小写: 元注:本表报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对投标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对所投报价进行报价合理性说明(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理性说明附投标报价明细表后,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内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要求 偏离情况12345678...注:1.响应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与实际响应服务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响应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商务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备注1234567…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与实际响应商务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响应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10、企业类似业绩及获奖认证情况一览表(如有)(一)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6……(二)企业获奖及认证情况一览表序号获奖名称获奖时间颁发单位备注123456……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备注123····附: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4章采购内容1、采购编号:JSZC-320585-SZYZ-D2024-00062、采购内容:“创智谷”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3、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4、项目需求1、根据《科技部印发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机构须“实际注册并运营满3年,且至少连续2年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2、苏州宿禾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开始为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运营璜泾创智谷孵化器并签订了三年的运营协议,期间获得了太仓市孵化器、江苏省孵化器等荣誉,运营情况良好。2024年,太仓市科技局要求璜泾“创智谷”孵化器申报“国家级孵化器”,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由苏州宿禾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作为运营方方可进行申报。3、运营场所甲方给乙方提供用于运营和项目承接的经营场所位于雅鹿大厦9楼和13楼,共计2740平方米;位于关湟塘路10号的孵化器,共计约11000平方米。1.2商务条款要求1、知识产权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运营经费和内容(1)甲方给予乙方基础运营经费20万元/年。其余奖励按绩效考核后核算。(2)乙方安排专人负责载体的日常规范化管理。(3)在签署本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运营经费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3、其他费用(1)载体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网络费、办公用品、耗材等,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举办的科创人才活动,乙方有义务负责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协助,费用由甲方承担。(3)合作项目如需审计,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5章合同条款甲方(需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供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为推动璜泾镇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打造北太仓科创产业高地,根据苏州亿正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85-SZYZ-D2024-0006号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运营管理璜泾创智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成交通知书;(二)采购文件;(三)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四)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合同内容:2.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创智谷”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2.2运营场所:甲方给乙方提供用于运营和项目承接的经营场所位于雅鹿大厦9楼和13楼,共计2740平方米;位于关湟塘路10号的孵化器,共计约11000平方米。2.3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三、价格与支付:(一)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成交)价格执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广告费、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二)运营经费和内容1、甲方给予乙方基础运营经费20万元/年。其余奖励按绩效考核后核算。2、乙方安排专人负责载体的日常规范化管理。3、在签署本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运营经费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三)付款方式:银行转帐。账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四)其他费用1、载体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网络费、办公用品、耗材等,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举办的科创人才活动,乙方有义务负责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协助,费用由甲方承担。3、合作项目如需审计,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五)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四、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给乙方提供办公经营场地。(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运营经费。(三)甲方为乙方引进落户的科技人才企业提供政策支持,为乙方引进落户并获评的各类项目提供引荐奖励支持,支持政策参考协议期内在有效期的政策文件。(四)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五、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负责载体的日常运营和发展,积极完成载体涉及的各级孵化器绩效考评工作,并完成与甲方约定的其他任务。(二)项目入驻及服务事项:1、拟入驻的项目(含甲方推荐的项目),应由乙方对其按要求办理入驻手续;2、对乙方引入的各类科技人才项目,符合各级科技人才政策资助条件的,甲方应积极予以支持,同时协助其争取上级各类政策支持。(三)乙方的责任与目标任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级孵化器的要求,提出合理申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2、根据上级孵化器管理办法,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需全职为本孵化器服务),配备创业导师不少于2人。(四)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招标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有关要求完成工作。(五)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主管部门的检查。(六)因乙方管理不善而损坏的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五)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项目情况汇总报送甲方。(七)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八)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协助甲方完成其他需要成交单位配合的服务。六、管理基本要求:(一)为确保质量,乙方须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二)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三)对于乙方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七、知识产权(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件、报告、说明、图表等均归甲方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争议。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依据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程序、文件、报告、说明、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但属于乙方或第三方的除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八、审计监督甲方有权对提供给乙方的运营经费和奖励资金进行审计及监管,并有权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九、激励、考核及奖惩具体激励考核见附件1十、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均负有为本合同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出示本合同及处理本合同时涉及对方的相关资料,但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十一、免责条款:遇有下列情形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由于上级政府政策调整,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的;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但遇上述情形,一方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十日内提供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出现上述情形,本合同是否中止、解除或变更,由双方协商决定。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全额退回甲方和上级政府支付给乙方的运营经费和奖励资金,并有权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股东在合作期间,在其他地区从事载体运营或人才项目推介或从事其他对甲方有负面影响事项的;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执行协议要求相关义务的;3、乙方擅自将相关运营资金用于非本合同约定的运营项目的。十三、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合同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十五、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其他附则:(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签订日期: 电话:签订日期:备案方:日期:年月日第6章单一来源采购程序一、向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单位发出邀请书;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单位按要求制作并上传响应响应文件;三、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由评审小组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四、双方可就价格、售后服务承诺等技术和商务内容不断探讨和协商,可以讨价还价;但后轮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轮次的报价;响应单位必须回答评委和采购方的有关询问。响应单位必需对最终结果出具承诺,承诺内容必须包括最终商定的供货名称、规格、数量、所包含的所有附件(有赠送的需注明赠送品的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保修期、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内容,以供应商上传的“最终承诺及报价”为最终报价。五、由评审小组根据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第7章成交原则一、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原则,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二、具备履约能力,能提供最佳售后服务。三、成交原则:采购小组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单位提供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对服务质量、技术、售后服务及价格等方面的商谈进行评审,且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单位的报价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或最高限价。附件1:运营要求(一)基础指标(最高100分)1、江苏省级孵化器绩效评定合格/良好或以上,得25分/50分。2、新增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数量每年10/3,每件1分/3分,最高15分。3、引进企业新申报/获评高企每年3/1家,每家5分/15分,最高15分。(第一年不考核,其余分数按比例重新确定计分权重)。4、引进科技型企业且符合苏州市招引科创项目认定标准(试行),每个3分,最高30分。(若政策变动,可协商修订)(二)国家级孵化器获评(单项考核)1、获评国家级孵化器。(三)加分指标1、引进企业获得融资或者合作基金投资本地企业(每100万加5分)。2、引进企业进入规上企业库(每家5分)。3、江苏省级孵化器绩效优秀(加20分)。4、镇重大活动邀请重要级嘉宾参加(每人次5分)。5、引进/辅导企业获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实验室)数(每个10分/5分)。6、引进/辅导企业新获评独角兽、瞪羚计划、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每个10分/5分)。引入基金、投资公司和孵化器签署战略投资协议且完成100万以上投资璜泾本地企业的,每家5分,最高10分。7、促成技术合同交易(每1亿5分)。(四)运营经费1、签约后拨付运营经费20万元。2、【考核奖总额】以【五、孵化器绩效奖】的实际发放绩效奖为基数。考核结果优秀的:【考核奖总额】=【绩效奖】*80%考核结果良好的:【考核奖总额】=【绩效奖】*60%若因上级政策变化,取消绩效奖的,政府按照上一年度绩效奖政策良好档次的孵化器绩效奖励金额作为【绩效奖】基数执行。3、考核奖发放额=(基础指标+加分指标)/100分*100%*考核奖总额,(基础指标+加分指标)超100分的按100分计。4、国家级孵化器单项考核获评奖15万元,由镇政府兑付。上级获评奖按照运营单位70%、政府30%分成。(五)孵化器绩效奖按照《太仓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给予运营孵化器绩效奖,良好给予最高60万奖励,优秀给予最高100万奖励。(六)其他政策奖励获评太仓市级15万/个,苏州市级10万/个,省级10万/个;QM申报最高5万,若有政策变化的,以获评年度现行政策为准。协助争取上级其他政策。(全文完)品海长组出我尚日名收易秒舖不网H多务+中圆州卖茶范餐龑彩海之中tgR名能区米出格彩信担越图目4大因长祖长意型此4多此日卡H部张+A图+礼过实开州泯出拱40越州惠备B祖世海锅a多000H和指果H监彩众米人中开资密时I角区码油果询名米名北正北保碳卡小H泉长饭呢钟我+外K琲图江回监图圆密a如类相祖见共租1家多盐米下平中回咨mK悔鱼监图uQ画报画EQ长中iaA0文高图R品8管K99田四公2长H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孵化器运营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