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服务 办公用房租赁中标结果公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2024)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5
一、项目编号: Z1310002402262301 二、项目名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A包监控中心办公用房租赁B包西市区执法办公点办公用房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行宫东大街
911310827216462311
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
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东侧
91131082769803005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A包监控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三河市辖区内
供应商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或购房合同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房屋信息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项目作业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省、市级服务行业标准、《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
服务期限为一年,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
1620000
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
B包西市区执法办公点办公用房租赁
三河市辖区内
供应商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或购房合同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房屋信息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项目作业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省、市级服务行业标准、《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
服务期限为一年,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
29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鹏远(主任)、方志红、李晓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2437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 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联系方式: 李晓雷 0316-3528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 联系方式 : 殷志超 0316-590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殷志超 电话: 0316-5909899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B包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A包承诺函A包评审专家打分公示信息A承诺函B包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评审专家打分公示信息B中小企业声明函A包
发布时间:
2024-06-05 地域:
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采购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为6155.71174万元,资产总额为55289.67136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2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人、资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2)万元ZW12000018000≤Z100≤ZZ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002402262301(A包Z1310002402262301-1、B包Z1310002402262301-2)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A包:162.1万元;B包:29.4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如以上证明非本公司或本人所属,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原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注: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3.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联系人:李晓雷0316-35286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联系方式:殷志超0316-59098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殷志超电话:0316-59098994.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第二章磋商人须知及前附表一、磋商人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A包2项目编号Z1310002402262301-13服务地点三河市辖区内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6付款方式按照中标价签订合同,经验收合格,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财政预算批复金额。剩余金额按后续财政预算安排拨付7最高限价162.1万元8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供应商资质要求(1)磋商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2)供应商需具备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如以上证明非本公司或本人所属,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原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3)磋商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无不良记录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资质要求(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和分包。11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日起60日历天,响应性文件应保持有效。12磋商文件的解释1、本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性文件存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磋商处理。2、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13磋商文件份数及递交说明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格式),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14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LF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3、供应商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就技术支持电话:0316-202063015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16磋商小组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技术、经济类相关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磋商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17确定中标人方式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18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符合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符合性文件;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19不见面开评标一: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19不见面开评标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应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最后报价说明:投标函中的报价为初步报价,初步报价全部公开。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有一次“最后报价”机会。“最后报价”一经中标,一次包死,不再调整。最后报价须符合下列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上传,过时报价无效,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交易响应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交易响应方(投标单位)业务系统接收二次报价开启通知,点击录入最后报价并上传最终报价单,点击保存;二: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构成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证书/编号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123456789…注:本页后附职业职称证书及近3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磋商人公章。六、租赁房屋使用情况(格式自拟)七、房屋整体布局(格式自拟)八、总体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九、服务质量保证和承诺(格式自拟)十、总体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十一、应急方案(格式自拟)十二、磋商人资格证明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2)供应商需具备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如以上证明非本公司或本人所属,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原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3)磋商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无不良记录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资质审查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人之间是否存在控股关系进行审查声明函;(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和分包声明函。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磋商文件中放置加盖磋商人公章的扫描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人、资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00≤ZZ十三、磋商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证明资料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无不良记录承诺函尊敬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我方,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向贵方提交本承诺函,就我方在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税收缴纳方面的状况进行如下承诺:一、财务状况承诺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所有财务报表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财务透明和合规运营。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承诺我方保证,已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障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我方将继续履行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义务,确保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三、税收缴纳承诺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已按照税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了各项税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我方将保持税收合规意识,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确保税收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四、不良记录声明我方承诺,在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税收缴纳方面,不存在任何不良记录。如因我方原因造成贵方损失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我方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贵方的监督和处理。特此承诺!承诺方: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01日1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尊敬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我公司,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们深知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我们注重诚信经营,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保证,在过去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未涉及任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我们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用;我们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采购方获得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我们诚信履行合同,从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违法违规的情况。我们深知,如有任何重大违法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声誉和信誉,甚至会导致公司被取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因此,我们郑重承诺,将继续保持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的良好形象,确保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始终保持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我们愿意接受贵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查,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特此承诺!承诺方: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01日138关于不存在同一控制下供应商参与同一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尊敬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我公司,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此声明,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并确认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我们保证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性信息。我们深知,若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会严重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愿意积极配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资质审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查。如因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特此声明!公司名称: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01日14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和分包声明函尊敬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我公司,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充分了解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后,特此声明如下: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声明我公司郑重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公司将以独立的身份参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我们具备独立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二、不转包和分包声明我公司承诺,若中标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转包或分包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我们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交付。我们深知转包和分包可能导致项目质量下降、进度延误等风险,因此我们将坚决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三、诚信守法经营我们深知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我们将秉持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和顺利进行。我们愿意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查,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特此声明!公司名称: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01日141附件:评审专家打分公示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A包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402262301-1公示内容:标段: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A包标段: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A包开标时间:2024-6-3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开始日期:2024-6-5公示截止日期:2024-6-61.中标(成交)供应商(服务类项目)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A包A包监控中心办公用房租赁三河市辖区内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为一年,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项目作业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省、市级服务行业标准、《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2.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排序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情况1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3.1所有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1三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0071.0047.002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2.0077.0069.003北京豪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0064.0049.004三河市桂宇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60.0058.0046.003.2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报价得分总得分1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082.672三河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068.003北京豪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064.674三河市桂宇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10.0064.674.采购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方式采购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联系人:李晓雷联系人:殷志超电话:0316-3528665电话:0316-5909899电子邮箱:sanhehuanbaoju@163.com电子邮箱:hbrdzb@163.com6.其他公示内容:无投标人承诺函本单位在参与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Z1310002402262301-2(项目名称、编号)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1、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杨联升(签字或盖章)构联升日期:2024年05月27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二)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采购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杨联升(签字或盖章)构联升2024年05月27日承诺函致: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公司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项目名称)投标。我司在此做出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27日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致: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公司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项目名称)投标。我司在此做出承诺:我公司独立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27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10002402262301(A包Z1310002402262301-1、B包Z1310002402262301-2)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A包:162.1万元;B包:29.4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如以上证明非本公司或本人所属,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原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注: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3、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联系人:李晓雷0316-35286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联系方式:殷志超0316-59098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殷志超电话:0316-59098994.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第二章磋商人须知及前附表一、磋商人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2项目编号Z1310002402262301-23服务地点三河市辖区内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6付款方式按照中标价签订合同,经验收合格,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财政预算批复金额。剩余金额按后续财政预算安排拨付。7最高限价29.4万元8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供应商资质要求(1)磋商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2)供应商需具备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如以上证明非本公司或本人所属,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原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3)磋商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无不良记录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10供应商资质要求法记录的声明;(5)中小企业声明函;(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和分包。11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日起60日历天,响应性文件应保持有效。12磋商文件的解释1、本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性文件存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磋商处理。2、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13磋商文件份数及递交说明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格式),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14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LF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供应商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就技术支持电话:0316-202063015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16磋商小组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技术、经济类相关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磋商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17确定中标人方式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18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符合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符合性文件;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19不见面开评标一: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应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19不见面开评标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最后报价说明:投标函中的报价为初步报价,初步报价全部公开。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有一次“最后报价”机会。“最后报价”一经中标,一次包死,不再调整。最后报价须符合下列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上传,过时报价无效,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交易响应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交易响应方(投标单位)业务系统接收二次报价开启通知,点击录入最后报价并上传最终报价单,点击保存;(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构成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证书/编号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123456789…注:本页后附职业职称证书及近3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磋商人公章。六、租赁房屋使用情况(格式自拟)七、房屋整体布局(格式自拟)八、总体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九、服务质量保证和承诺(格式自拟)十、总体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十一、应急方案(格式自拟)十二、磋商人资格证明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2)供应商需具备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如以上证明非本公司或本人所属,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原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3)磋商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无不良记录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资质审查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人之间是否存在控股关系进行审查声明函;(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和分包声明函。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磋商文件中放置加盖磋商人公章的扫描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人、资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00≤ZZ十三、磋商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证明资料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评审专家打分公示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402262301-2公示内容:标段: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标段: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开标时间:2024-6-3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开始日期:2024-6-5公示截止日期:2024-6-61.中标(成交)供应商(服务类项目)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B包B包西市区执法办公点办公用房租赁三河市辖区内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为一年,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项目作业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省、市级服务行业标准、《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2.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排序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情况1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3.1所有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1中电科技(三河)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56.0066.0046.002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69.0074.0064.003三河市优耐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2.0062.0039.003.2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报价得分总得分1河北中亿永兴工贸有限公司10.0079.002中电科技(三河)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9.9765.973三河市优耐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960.994.采购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方式采购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瑞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朗园1-1-1309联系人:李晓雷联系人:殷志超电话:0316-3528665电话:0316-5909899电子邮箱:sanhehuanbaoju@163.com电子邮箱:hbrdzb@163.com6.其他公示内容: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A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分局房屋租赁服务项目A包,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424万元,资产总额为43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三河市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0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人、资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厉元ZW12000018000≤Z100≤ZZ1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服务 办公用房租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