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燃气安全监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2024)



一、项目编号:LNHMCG2024-023
二、项目名称: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485000(元)
大连大众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联合路190号3单元1层1号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大连大众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通过
93.6
1
-

1
大连百悦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52.66
2
-

1
大连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50.3
3
-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军,夏婧(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王红仁,宋银波,柳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大连保税区管委会16楼规划建设局       
联系方式:0411-87542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泓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公建      
联系方式:0411-86317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斌楠、刘洪岿
电 话:0411-86317400

附件信息:

招标正文(保税燃气监管服务)终版.doc293.1K

中小企业声明函96.7K

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NHMCG2024-023)招标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人:辽宁泓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招标公告…………………………………………………………………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2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0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3附件1评标方法……………………………………………………………50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53附件3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55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HMCG2024-023项目名称: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本项目可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gov.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1日起至2024年05月17日止(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ccgp-dalian.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http://ccgp-dalian.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投标人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CA锁办理流程:投标人可咨询电话0411-39014467,自主办理数字证书(CA)。3、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dalian&manualId=1321&topicId=4481;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dalian&manualId=891&topicId=43054、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业务技术支持,请联系客服:9576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地址:大连保税区管委会16楼规划建设局联系方式:0411-875429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泓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公建联系方式:0411-863174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斌楠、刘洪岿电话:0411-86317400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HMCG2024-0232招标人名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3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需下载并安装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该项目.jmbs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jmbs (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保证金(不采用)。6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在线投标项目必须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编制后将生成的加密文件在【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2、为了投标的安全性,投标客户端登录时,需要CA验证身份,若仍未申领CA,请尽快申领,以免影响投标工作。3、投标人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时,会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为加密标书,一份为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未加密。网上上传应为加密标书。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4、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6月0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lnhm2023@aliyun.com电子邮箱递交。5、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同时递交有效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授权函》原件扫描件(授权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4)。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当开标时遇到加密标书解密异常情况,系统支持使用备份标书进行评审,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解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备份标书,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7、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响应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ccgp-dalian.gov.cn/),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00时(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24年06月04日0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和文件解密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找到本项目。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gov.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11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本项目可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服务期满全部工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提交项目验收相关资料。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并对发票真伪承担责任。注:具体付款时间经财政审定为准。1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本项目可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4)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服务期满全部工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提交项目验收相关资料。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并对发票真伪承担责任。注:具体付款时间经财政审定为准。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gov.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提供本中小企业的声明函。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投标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3%扣除。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中小微企业),不对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中小微企业),不对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五年以上(含五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中小微企业),不对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七)关于质疑的说明1.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单位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2)联系人及电话:吕斌楠电话:0411-86317400(3)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644号公建2.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评标办法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附件3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技术要求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服务方案;7.质量保证措施;8.宣传方案;9.培训方案;10.其他;11.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八)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2.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各方应共同授权投标人代表。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4.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加盖投标人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无效。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前附表。(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前附表第9条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4.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漏项;(5)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在评标现场要求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招标人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服务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中标通知书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四)履约保证金(不采用)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辽宁泓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类别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20+12.5+45=87.4(万元)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六)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注:本合同格式为参考格式,具体内容按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人签订)项目名称:委托方(采购人):受托方(供应商):签订时间:签定地点:有效期限:1.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采购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供应商):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本合同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就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供应商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2.咨询要求:3.咨询方式:第二条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第三条为保证供应商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采购人应当向供应商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协调相关单位;3.其它:无采购人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第四条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计费标准为:2.技术咨询报酬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具体支付方式: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权利和义务如下: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的权利1.1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1.2有权对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和采购人反映的有关供应商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1.3因供应商违反协议规定给采购人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及/或因供应商原因引起采购人或采购人给第三方造成损害,采购人或采购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供应商赔偿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供应商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或任何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或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1.4受理采购人对供应商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情况反映。如反映情况属实,通知供应商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1.5采购人对采购人迟延支付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连带及/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供应商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价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采购人主张或要求。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供应商的权利1.1依约收取相关合同价款。1.2有权拒绝采购人及采购人提出的除供应商承诺及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1.3有权对采购人在项目任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质疑和投诉,并要求采购人协助处理或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2.供应商的义务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及采购人的利益。2.2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实施项目任务,保证不发生质量和安全问题。2.4在协议期内或者协议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协议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2.5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2.6建立定点档案制度。将有关本项目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2.7建立填报制度。每次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原件一份。2.8供应商承担项目任务,应派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2.9供应商的定点项目经办人为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的唯一被授权人。如需更换经办人,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第六条违约责任1.供应商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定点资格;情节严重的,经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项目任务的;1.2供应商以高于投标报价的价格承担任务的;1.3供应商所承担的任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1.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业务的;1.5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1.6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采购人、采购人或第三方发现的;1.7出现重大责任事故;1.8本协议有效期内,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违约行为累积达到三次的;1.9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1.10向采购人提供回扣的;1.11任一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评价为“较差”的(评价内容为控制质量的检测与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负责人到位情况,项目负责人业务水平,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技术负责人业务水平,现场机构人员配套情况,与采购单位等配合情况,定点供应商对定点采购程序的熟悉程度和后续服务情况等);1.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2.对供应商履行协议情况,采购人有权在主管部门制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3.监督管理: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履行协议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供应商参加下一期定点采购活动的参考依据之一。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供应商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要求。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第八条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第九条双方确定,采购人按照供应商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供应商不承担责任。2.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的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的效期内,供应商利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指定为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供应商指定为供应商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投标联系人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工作的进程,并向采购人提出有关协作事宜;2.招标人联系人有责任向投标人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1.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1.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的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大纲定义和解释;2.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条款;2.磋商文件澄清及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澄清及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遇不可抗力影响工作进行时,工作顺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注:本合同仅为参考格式,也可自拟,如国家或行业内有固定格式,则采用其固定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项目需求书一、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各级政府燃气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保税区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税区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保税区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制定保税区燃气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建立燃气隐患台账、重大危险源台账及动态调整等。研究、起草贯彻实施省、市燃气法规的主要配套文件;依法依规梳理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承担的燃气管理职责,提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燃气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燃气场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保税区各燃气企业场站实施不少于4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场站现场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燃气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风险分级防控、燃气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等)。在检查和督查等环节,每次应当安排不少于3名相关专业专家参与工作。每次检查前制定计划,检查中汇报进展,检查结束后出具检查报告。三、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建设为招标人建设一个智慧监管平台,对保税区各个燃气企业场站安全运行、市政燃气管线巡检情况进行在线监管,包括监管平台软硬件及源代码需免费提供给招标人。四、燃气事故调查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部署,参与燃气事故调查,根据需要每次应安排不少于3名相关专业专家参与工作。在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环节,根据需要每次应安排1~3名相关专业专家参与工作。五、燃气安全应急工作修订保税区燃气安全应急预案;为保税区各单位、各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应急演练提供咨询服务;在服务周期内指导、协助燃气企业开展不少于1次燃气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六、燃气安全培训工作在服务周期内完成不少于2次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0.5天,培训对象由招标人指定。培训内容为燃气管理法律法规、燃气标准和规范的基本要点,以及燃气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岗位必备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课件和实物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受训者容易掌握的理论和实践技能。七、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在服务周期内完成不少于2次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形式由招标人指定或由中标人报招标人确定。每次印制并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燃气安全和应急处置知识。八、专家技术指导服务工作1.委派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具体工作内容由甲方指定。2.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理论知识提供技术支持,给出符合现行技术规范和政策法规的书面的专家意见。3.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技术指导通知后,需在1天内完成与甲方指定的指导对象的工作对接,1周内开始技术指导陪同工作。4.指派的人员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局或燃气行业认可的安全专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服务期限:。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二、投标报价表序号服务项目基本内容费用(万元)123456其他7…合计小写合计大写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万元。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含涉及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相关费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三、技术要求偏离表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技术内容偏离说明1234...注:1、本表中填写的技术要求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服务内容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单位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项目需求书中加“★”条款,应填写到上表内,其他加“★”条款填写到商务条款偏离表内。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号条款必须填写并响应,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可另附页并标注页码。(4)本表中填写的响应内容应与实际服务内容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五、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1)5、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表2)7、信用承诺书(见附表3)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附表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且评审中享受了监狱企业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监狱企业声明函》将在中标、成交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成交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本授权书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附表3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或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六、服务方案(如有,格式自拟)七、质量保证措施(如有,格式自拟)八、宣传方案(如有,格式自拟)九、培训方案(如有,格式自拟)十、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8)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二)拟投标本项目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一)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职业资格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已完成项目情况采购单位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规模本人在该项目起何作用(主持、参与、独立)(二)项目组其他成员序号姓名性别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号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备注123…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2、备注栏可填写配备人员的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可另附页)。3、项目负责人履历可自行附表,未附证明的不予认定。4、投入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及投标人企业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未附证明的不予认定。(三)投标人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投标人业绩指:2021年5月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时间项目概况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附在投标文件中。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如有)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用途注:后附设备照片等材料。十一、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如有)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附件1: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1、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说 明价格投标报价1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技术服务方案301、优秀: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30分);2、良好: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比较科学、合理、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27分);3、较好: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较好,综合实力比较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24分);4、一般: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一般(得21分);5、较差: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得18分);6、差:方案未完整表述且内容空洞,或前后逻辑不通、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得15分);注:本服务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中的主要工作内容,未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技术质量保证措施151、优秀: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及成熟性等方面十分突出(得15分);2、良好: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及成熟性等方面良好(得12分);3、一般: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一般(得9分);4、较差: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得6分);5、差: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的方案未完整表述且内容空洞,或前后逻辑不通、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得3分);6、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不得分。技术宣传方案101、优秀:投标人提供的宣传方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十分优秀,并且对本项目有非常深入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10分);2、良好:投标人提供的宣传方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良好,对本项目有一定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7分);3、一般:投标人提供的宣传方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较一般,对本项目的了解比较片面、方案内容不太清晰(得4分);4、未提供宣传方案不得分。技术培训方案101、优秀标准:投标人的服务管理培训方案书面阐述、说明介绍在服务管理培训方案内容详细,服务质量标准明确,针对性强,符合釆购人实际情况(得1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的服务管理培训方案书面阐述、说明介绍在服务管理培训方案内容较详细,服务质量标准较准确,针对性较强,较符合釆购人实际情况(得7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的服务管理培训方案书面阐述、说明介绍服在务管理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准确,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得4分)。4、未提供培训方案不得分。商务业绩10投标人近3年(2021年5月至今)完成类似项目,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商务拟派项目班组人员配置10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燃气行业专家得3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每提供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燃气行业专家或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得1分,最高得7分(注:一人多证只按一个人员计分)注:1、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明材料、燃气行业专家库成员聘书原件扫描件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燃气行业专家库成员聘书原件扫描件或安全生产专家库官方网站查询地址和查询截图及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得分。商务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5拟投入本项目检验检测设备满足项目需求,优秀5分,良好4分,一般3分,较差2分,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一)基本评分标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售后服务保障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可提供缴税证明)符合要求情况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为准)3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4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5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1.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5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6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7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审查结论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2.附件3: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我单位知悉:1.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的(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保税区2024年燃气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大连大众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1539.00万元,资产总额为2059.8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大连大众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气安全监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