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检验服务 食品类检测检验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N5107262024000046

二、项目名称: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凯乐食品检测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草路898号智能信息产业园A913室
459,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28号
338,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用农产品类检测检验服务):

服务类(四川凯乐食品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其他服务
食用农产品类检测检验服务
完全响应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完全响应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完全响应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2(食品类检测检验服务):

服务类(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其他服务
食品类检测检验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国英、李安东、陈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6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52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人:卢玲  联系电话: 0816-482126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尔玛路16号
联系方式:19113820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社区兴隆景苑11-2-2号
联系方式:0816-211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涛涛
电话:0816-2111880

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5日

相关附件:

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凯乐食品检测有限公司).pdf

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备注注:表格可调整。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应提供的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材料文件中涉及承诺等,格式自拟。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备注: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1 2....注: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服务相对采购文件要求有偏离的内容(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在上表中如实反映,未在上表中予以列明的,视为供应商承诺其所提供服务相对于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但采购文件中要求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相关材料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未响应采购要求(负偏离)。2、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备注注:表格可调整。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诚信行为声明函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兹声明:(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我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磋商活动、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3.自然人不提供。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1 2....注: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服务相对采购文件要求有偏离的内容(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在上表中如实反映,未在上表中予以列明的,视为供应商承诺其所提供服务相对于采购文件要求无偏离。但采购文件中要求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相关材料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未响应采购要求(负偏离)。2、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廉政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商业信誉承诺书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备注: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授权委托书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采购编号:XXXX)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供应商应提供的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材料文件中涉及承诺等,格式自拟。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商业信誉承诺书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说明: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采购编号:XXXX)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姓名岗位资格证明(附证书复印件)序号姓名岗位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表格可调整。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兹声明:(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我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磋商活动、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3.自然人不提供。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说明: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诚信行为声明函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廉政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姓名岗位资格证明(附证书复印件)序号姓名岗位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表格可调整。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正文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7262024000046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5月10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对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5107262024000046二、项目名称: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为满足采购人开展业务工作需要,拟实施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描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描述: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供应商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描述:供应商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采购包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描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描述: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供应商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描述:供应商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尔玛路16号邮编:622750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19113820113代理机构: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社区兴隆景苑11-2-2号邮编:621000联系人:邢涛涛联系电话:0816-211188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72,500.00元采购包2:367,50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采购包2: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 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11)履约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包2: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11)履约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响应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皓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邢林林联系电话:0816-2111881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兴隆景苑11-2-2号邮编:621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采购人开展业务工作需要,拟实施年度食品检测检验服务采购项目。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72,5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72,5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食用农产品类检测检验服务450.00472,5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67,5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67,5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食品类检测检验服务350.00367,5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食用农产品类检测检验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概述:县级食用农产品类监督抽检:计划任务为450批次,主要对辖区内生产和销售的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在执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时,除应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项目(见附件1)外,还应完成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二、服务要求及内容:1、承检机构应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正确掌握承检项目的检测标准及依据、抽样方法及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抽样工作,提交法定检验报告,并做好统计及质量分析等工作。2、抽样实施方案:承检机构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批次等的要求制订出具体品种的抽查检验实施方案。3、样品的抽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样品的抽样工作,采用移动终端现场抽样。负责组织车辆、抽查人员前往规定区域与辖区相应的管理部门一道开展抽样工作,样品由承检机构购买,购买的样品应满足检验要求。承检机构负责抽样工作单据的填写,样品的封存及现场拍照留证工作,并履行告之义务等。4、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承检机构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每个样品均要由承检机构、检验部门专人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承检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并具备满足检测的储运条件设备。5、由于抽检工作的特殊性,承检机构应当密切配合监管部门的抽查工作,按要求合理安排采样时间,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6、检验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和检验规程等在时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的报告。7、承检机构将协助编制抽检监测计划,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参数、判定依据/参数等服务。在“计划”执行完毕,撰写监测分析报告书,详细对该地区抽检监测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报告书交予委托部门,为监管部门下一步的质量监管及风险控制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8、承检机构出现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采购合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承检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9、承检机构应紧密配合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风险、不合格率等要求,按期完成任务。10、采购人可以根据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及安全、风险预警等机制临时调整抽检计划中的抽样类别及项目。附件1:市县级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必检和自选项目表序号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检验项目(必检)检验项目(选检)批次最高限价(元)1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猪肉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151500牛肉克伦特罗、地塞米松、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51000羊肉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31000畜副产品猪肝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51000猪肾/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2800禽肉鸡肉(重点品种:乌鸡)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402000禽副产品鸭胗/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28002蔬菜鳞茎类蔬菜韭菜镉(以Cd计)、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铅、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401000叶菜类蔬菜芹菜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克百威、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10900菠菜毒死蜱、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敌敌畏、水胺硫磷15900普通白菜毒死蜱、啶虫脒、氟虫腈、阿维菌素、氧乐果敌敌畏、水胺硫磷251000油麦菜氟虫腈、氧乐果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10700大白菜/氧乐果、毒死蜱、甲胺磷、水胺硫磷7700茄果类蔬菜茄子镉(以Cd计)、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磷10500番茄/氧乐果、毒死蜱、敌敌畏5450甜椒/氧乐果、水胺硫磷、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800辣椒镉(以Cd计)、氧乐果、克百威杀扑磷、水胺硫磷20800芸薹属类蔬菜结球甘蓝/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胺磷5400菜薹/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2450豆类蔬菜菜豆/氧乐果、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5800豇豆灭蝇胺、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5900水生类蔬菜莲藕/镉、铅、总汞、总砷5600瓜类蔬菜黄瓜/氧乐果、毒死蜱、敌敌畏5400鲜食用菌鲜食用菌/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5300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山药/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 计)2450姜铅(以Pb计)、吡虫啉、噻虫嗪、镉(以Cd计)、氧乐果7750豆芽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铅(以Pb计)208003水产品贝类贝类(重点产品:花蛤、花螺)氯霉素、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71200淡水产品淡水鱼鱼(重点品种:泥鳅、黄鳝、鳊鱼、黄颡鱼、鲈鱼、鲶鱼、鲟鱼、鲫鱼、黑鱼、鳜鱼等)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甲氧苄啶452200淡水虾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镉(以Cd计)、 呋喃妥因代谢物11000淡水蟹/孔雀石绿、氯霉素、镉(以Cd计)1800海水产品海水鱼(重点品种:多宝鱼、黄鱼、海鲈鱼等)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镉(以Cd计)81200海水虾(重点品种:虾蛄、基围虾等)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61300海水蟹海水蟹(重点品种:梭子蟹等)镉、氯霉素、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81200其他水产品其他水产品(重点品种:牛蛙)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18004鲜蛋鲜蛋鸡蛋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硝唑氯霉素、甲砜霉素101200鲜蛋其他禽蛋/氯霉素、氟苯尼考25005水果类仁果类水果苹果/毒死蜱、敌敌畏、氧乐果4400梨/毒死蜱、敌敌畏、氧乐果4400核果类水果桃/甲胺磷、敌敌畏、氧乐果4400枣/氧乐果、糖精钠、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20450柑橘类水果柑、橘丙溴磷水胺硫磷、氧乐果5400橙丙溴磷水胺硫磷、氧乐果5400柠檬/克百威、水胺硫磷2300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草莓烯酰吗啉多菌灵、氧乐果、敌敌畏5600葡萄/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5500猕猴桃氯吡脲、多菌灵敌敌畏、氧乐果10600热带和亚热带水果香蕉吡虫啉、腈苯唑噻虫嗪、多菌灵10600火龙果/甲胺磷、氧乐果3300瓜果类水果西瓜/甲胺磷、氧乐果33006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2450生干籽类/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2450合计450注1.当遇紧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时,允许对部分类别进行调整; 2.样品全部采取购买方式取得,购买的样品应满足检验要求。3.原则上应覆盖所有重点品种,如由于地方饮食习惯等原因无法实现全覆盖时,可适当调整抽样重点,但重点品种覆盖率应不少于80%。对于所抽取的样品应检验全部必检项目,同时结合监管实际检验不少于两个自选项目。 4.部分项目检验结果说明: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合计;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合计;磺胺类(总量)包含的具体磺胺药物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中相应食品类别要求检验。 5.自选项目选择原则:自选项目应根据当地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既往抽检不合格情况选择,如从表中可选项目之外确定检测项目时,应注意:农药残留项目在GB 2763-2019标准中有该品种最大允许残留限量及相应指定检测方法;兽药项目在GB 31650-2019有该动物类别相应组织部位的允许限量,或农业农村部公告250号等禁用要求,且有适用检测方法(检测范围应包含该动物的相应组织部位的兽药),符合上述要求的农兽药项目方可纳入监督抽检。采购包2:标的名称:食品类检测检验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概述:县级食品安全类监督抽检: 计划任务为350批次, 主要是对辖区内生产和销售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食用盐、方便食品、罐头、餐饮食品类。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安排国家、省级和市级安排抽检以外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较高、一般风险食品抽检(附件2)。二、服务要求及内容:1、承检机构应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正确掌握承检项目的检测标准及依据、抽样方法及检验方法、判定原则等,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抽样工作,提交法定检验报告,并做好统计及质量分析等工作。2、抽样实施方案:承检机构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批次等的要求制订出具体品种的抽查检验实施方案。3、样品的抽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样品的抽样工作,采用移动终端现场抽样。负责组织车辆、抽查人员前往规定区域与辖区相应的管理部门一道开展抽样工作,样品由承检机构购买,购买的样品应满足检验要求。承检机构负责抽样工作单据的填写,样品的封存及现场拍照留证工作,并履行告之义务等。4、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承检机构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每个样品均要由承检机构、检验部门专人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承检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并具备满足检测的储运条件设备。5、由于抽检工作的特殊性,承检机构应当密切配合监管部门的抽查工作,按要求合理安排采样时间,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6、检验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和检验规程等在时限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的报告。7、承检机构将协助编制抽检监测计划,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参数、判定依据/参数等服务。在“计划”执行完毕,撰写抽检监测分析报告书,详细对该地区抽检监测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报告书交予委托部门,为监管部门下一步的质量监管及风险控制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8、承检机构出现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采购合同;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承检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9、承检机构应紧密配合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风险、不合格率等要求,按期完成任务。10、采购人可以根据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及安全、风险预警等机制临时调整抽检计划中的抽样类别及项目。附件2:市县级食品品种检验表序号食品大类食品亚类食品品种食品细类风险等级抽检项目最高限价(元)组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1粮食加工品大米大米大米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 9005小麦粉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较高镉(以Cd计)、过氧化苯甲酰、黄曲霉毒素B19005挂面挂面普通挂面、手工面一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7008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较高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0002发酵面制品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2002米粉制品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10002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芝麻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10002菜籽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12002大豆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10002食用植物调和油高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10002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煎炸过程用油高酸价、极性组分8002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高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As 计)90013调味品酱油酱油酱油一般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6001食醋食醋食醋一般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13002调味料酒调味料酒料酒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10002香辛料类香辛料类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较高铅(以Pb计)、苏丹红I-IV7002其他香辛料调味品较高铅(以Pb计)40015固体复合调味料固体复合调味料鸡粉、鸡精调味料一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1002半固体复合调味料半固体复合调味料辣椒酱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5002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一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4001味精味精味精一般谷氨酸钠、铅(以Pb计)70014肉制品预制肉制品腌腊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高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70010调理肉制品调理肉制品(非速冻)高氯霉素、铅(以Pb计)80010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氯霉素70015酱卤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120010熟肉干制品熟肉干制品高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15004熏烧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高铅(以Pb计)、苯并 [a]芘、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300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8001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15004灭菌乳高蛋白质、脂肪、商业无菌9001发酵乳高蛋白质、大肠菌群、酵母、霉菌11001调制乳高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商业无菌110016饮料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高界限指标(限标签明示界限指标)、亚硝酸盐(以NO2-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15002饮用纯净水高耗氧量(以O2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10002其他饮用水高耗氧量(以O2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10003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较高铅(以Pb计)、安赛蜜、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5004蛋白饮料蛋白饮料较高蛋白质、三聚氰胺6001碳酸饮料(汽水)碳酸饮料(汽水)较高菌落总数、霉菌、酵母8002茶饮料茶饮料较高茶多酚、咖啡因6001其他饮料其他饮料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70027饼干饼干饼干饼干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200058薯类和膨化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较高水分、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5005薯类食品薯粉类一般铅(以Pb计)40019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茶叶绿茶、红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一般铅(以Pb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胺磷、水胺硫磷 14005含茶制品和代用茶代用茶代用茶一般铅(以Pb计)400210酒类蒸馏酒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高甲醇、铅(以Pb计)、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20060发酵酒啤酒啤酒较高酒精度、甲醛、警示语标注50010葡萄酒葡萄酒较高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8006果酒果酒较高酒精度、糖精钠(以糖精计)6001其他酒其他发酵酒其他发酵酒较高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10001配制酒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较高酒精度、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6001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较高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100111蔬菜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酱腌菜较高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10002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一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10001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一般铅(以Pb 计)a、总砷(以 As 计)a、 镉(以 Cd 计)a (a.除松茸制品外的产品检测,b. 除松茸制品和姬松茸制品外的产品检测)700112糖果制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糖果一般糖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12005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巧克力、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品一般铅(以Pb计)、沙门氏菌8002果冻果冻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1800213水果制品水果制品蜜饯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较高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16002水果干制品水果干制品(含干枸杞)一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80021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一般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 计)、大肠菌群1000215蛋制品蛋制品再制蛋再制蛋较高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700216食糖食糖食糖白砂糖一般蔗糖分、还原糖分、二氧化硫残留量 800217水产制品水产制品干制水产品藻类干制品较高铅(以Pb计)4001218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淀粉一般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9002淀粉制品粉丝/粉条较高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900219糕点糕点糕点糕点较高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a(a不适用于现制现售的产品以及含有未熟制的发酵配料或新鲜水果蔬菜的产品)26007月饼月饼较高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a(a不适用于现制现售的产品以及含有未熟制的发酵配料或新鲜水果蔬菜的产品)2000820豆制品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腐乳、豆豉、纳豆等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2004非发酵性豆制品腐竹、油皮较高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注:铝的残留量除豆浆类外的产品检测)1000422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类较高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糖精钠1000223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汤圆较高铅(以Pb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b、糖精钠(以糖精计)c(b. 限以动物性食品或坚果类为主要原料馅料的产品检测,c. 配料中含甜味剂、食糖或者呈甜味的食品检测。)700224食用盐食用盐食用盐食用盐一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800225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面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较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00226罐头果蔬罐头水果罐头橘子罐头、菠萝罐头、黄桃罐头等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12002水产动物类罐头水产动物类罐头豆豉鲮鱼罐头、凤尾鱼罐头、鲍鱼罐头、蚝罐头等一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无机砷(以 As 计)1200230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发酵面制品(自制)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8002油炸面制品(自制)较高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40010复合调味料(自制)半固态调味料(自制)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较高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100014坚果及籽类食品(餐饮)坚果及籽类食品(餐饮)花生及其制品(餐饮)较高黄曲霉毒素B14007餐饮具复用餐饮具复用餐饮具较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6002其他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餐饮)生湿面制品(餐饮)较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8002酒类(餐饮)散装配制酒(餐饮单位自制)较高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6002小计350注1.当遇紧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时,允许对部分类别进行调整;2.样品全部采取购买方式取得,购买的样品应满足检验要求;3.检验项目方法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规定执行。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采购包2:详见3.2.2服务要求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采购包2:详见3.2.2服务要求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采购包2:详见3.2.2服务要求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包2: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采购包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一次付清采购包2:一次付清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年实际抽检的数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以当次抽检任务价格和实际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采购包2:付款条件说明:根据每年实际抽检的数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以当次抽检任务价格和实际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包2: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承检机构必须保证抽检过程公平、公正,出现较严重检验事故的,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2、项目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涉及各类数据及其他业务秘密,相关服务人员应当承担保密责任。3、注意数据资料安全、出行安全等,如发生意外事故,由项目服务单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项目服务工作。5、对在项目服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6、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项目服务的有关情况。7、不得向相关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由被服务单位报销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得提出与项目服务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项目服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8、不准利用本项目服务工作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9、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包2:1、承检机构必须保证抽检过程公平、公正,出现较严重检验事故的,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2、项目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涉及各类数据及其他业务秘密,相关服务人员应当承担保密责任。3、注意数据资料安全、出行安全等,如发生意外事故,由项目服务单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项目服务工作。5、对在项目服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6、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项目服务的有关情况。7、不得向相关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由被服务单位报销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得提出与项目服务内容无关的要求,不得借项目服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8、不准利用本项目服务工作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9、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2.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响应文件封面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商业信誉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商业信誉承诺书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1年至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2021年至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新成立的公司不足1年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或自然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响应文件封面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商业信誉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商业信誉承诺书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1年至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2021年至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新成立的公司不足1年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或单独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或自然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2.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供应商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供应商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3.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5.3.3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2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计量单位、响应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合同分包和转包等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3.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商务应答表 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3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技术、服务应答表》并进行电子签章。技术、服务应答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如涉及)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授权委托书》并进行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6诚信行为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诚信行为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诚信行为声明函7供应商廉政承诺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廉政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廉政承诺书采购包2: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2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计量单位、响应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合同分包和转包等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3.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商务应答表 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3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技术、服务应答表》并进行电子签章。技术、服务应答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如涉及)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授权委托书》并进行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6诚信行为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诚信行为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诚信行为声明函7供应商廉政承诺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廉政承诺书》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廉政承诺书5.3.5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采购包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二、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三、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四.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五、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磋商。六、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七、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八、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5.3.6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按照本章前述规定予以处理,不需要供应商澄清。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7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8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除资格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采购包2: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若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详见3.2.2服务要求,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的经认证的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得分和承诺提供的经认证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5.3.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1评审争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4.1评分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关键设备设施配置1.供应商检测仪器设备保障(9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 (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 (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3)气相色谱仪(GC) (4)液相色谱仪(HPLC或UPLC) (5)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色谱仪 (ICP-MS) (6)离子色谱仪(IC) (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S) (8)元素形态分析仪(LC-AFS) (9)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AFS) 同时具备以上9类设备得9分,每少一类扣1分,扣完为止。 2.特殊样品储存设备设施保障(4分) 供应商提供冷藏冷冻设施的得2分,具有冷藏车或车载冰箱的得2分。 3.抽检采样车辆保障(4分) 为保障项目采样及运输工作顺利进行,供应商提供3辆采样车辆的,得3分,每增加一辆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第1条需提供仪器设备照片,同时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合同或设备校准或检定证书(有效期内且送检单位或客户名称为供应商)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第2条需提供承诺函和设备图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第3条需提供车辆所属单位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7.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配置1.管理人员:(4分)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相关服务人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达到3人的得3分,每增加一人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抽样人员:(3分)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专职抽样人员的数量:达到10人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0.2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检测人员:(7分)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专职检测人员(不含抽样人员)数量:达到30人得5分;每增加一人加0.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7分。 注:1、第1条中人员可与第2条、第3条中人员重复。 2、第1条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劳动证明文件(近1个月的供应商社保购买证明或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 3、第2条和第3条提供劳动证明文件(近1个月的供应商社保购买证明或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14.00客观项目人员配置表检验检测资质证明供应商获得CMA资质认定批准的检测能力参数占本项目所列检测项目比例为100%得6分;占比在95%(含)-100%(不含)的得4分;占比在90%(含)-95%(不含)的得2分;占比低于90%的不得分; 注:1、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覆盖磋商文件中抽检项目参数的比例,以百分比计,百分比保留小数后一位。 2、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与磋商文件中抽检项目参数的对照表(标明不能检的项目参数)。 3、未提供对照表不得分。6.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履约能力对供应商2021年1月以来承担的县级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食用农产品类检测检验类)进行评比: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0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和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0.00客观业绩一览表服务方案及时效性1.食用农产品抽检实施方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抽样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抽样;②检测;③样品保存;④检测质量控制;⑤数据汇总分析;⑥提升检出率;⑦人员管理;⑧应急服务;⑨项目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分,上述方案内容描述最完善、最详细具体、最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7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简略或针对性不强或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简略或针对性不强或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项目名称错误及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2.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的特殊性、时效性保障。 因食用农产品采样特殊性、时效性、及时性(处置群众投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要),为保障工作快速、准确、顺利进行,供应商在抽取样品后,样品送达实验室时间: ①2小时(含2小时)以内得6分; ②2小时至3小时(含3小时)内的得5分; ③3小时至4小时(含4小时)内的得4分; ④4小时至5小时(含5小时)内的得3分; ⑤5小时至6小时(含6小时)内的得2分; ⑥6小时以上的得1分。 注:(1)提供详细的路线说明及所需时间,路线说明及所需时间以百度导航地图截图为准(供应商涉及多个分场所实验室的需分别提各实验室供详细路线图)。 (2)样品送到实验室时间以采购人行政办公所在地到供应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上的地址所需时间计算。33.00主观实施方案综合实力及完成本项目的保障供应商2021年以来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盲样考核或参加过食品类具有能力验证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国内或国际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并取得满意结果的,取得满意结果的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分价格分是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则按比例算出。 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计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00客观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扣除比例(C1) 说明 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10%);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2: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关键设备设施配置1.供应商检测仪器设备保障(9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 (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 (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3)气相色谱仪(GC) (4)液相色谱仪(HPLC或UPLC) (5)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色谱仪 (ICP-MS) (6)离子色谱仪(IC) (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S) (8)元素形态分析仪(LC-AFS) (9)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AFS) 同时具备以上9类设备得9分,每少一类扣1分,扣完为止。 2.特殊样品储存设备设施保障(4分) 供应商提供冷藏冷冻设施的得2分,具有冷藏车或车载冰箱的得2分。 3.抽检采样车辆保障(4分) 为保障项目采样及运输工作顺利进行,供应商提供3辆采样车辆的,得3分,每增加一辆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第1条需提供仪器设备照片,同时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合同或设备校准或检定证书(有效期内且送检单位或客户名称为供应商)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第2条需提供承诺函和设备图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第3条需提供车辆所属单位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7.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配置1.管理人员:(4分)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相关服务人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达到3人的得3分,每增加一人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抽样人员:(3分)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专职抽样人员的数量:达到10人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0.2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检测人员:(7分)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专职检测人员(不含抽样人员)数量:达到30人得5分;每增加一人加0.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7分。 注:1、第1条中人员可与第2条、第3条中人员重复。 2、第1条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劳动证明文件(近1个月的供应商社保购买证明或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 3、第2条和第3条提供劳动证明文件(近1个月的供应商社保购买证明或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14.00客观项目人员配置表检验检测资质证明供应商获得CMA资质认定批准的检测能力参数占本项目所列检测项目比例为100%得6分;占比在95%(含)-100%(不含)的得4分;占比在90%(含)-95%(不含)的得2分;占比低于90%的不得分; 注:1、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覆盖磋商文件中抽检项目参数的比例,以百分比计,百分比保留小数后一位。 2、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参数与磋商文件中抽检项目参数的对照表(标明不能检的项目参数)。 3、未提供对照表不得分。6.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履约能力对供应商2021年1月以来承担的县级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食品类检测检验类)进行评比: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0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和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0.00客观业绩一览表服务方案及时效性1.食品抽检实施方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抽样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抽样;②检测;③样品保存;④检测质量控制;⑤数据汇总分析;⑥提升检出率;⑦人员管理;⑧应急服务;⑨项目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分,上述方案内容描述最完善、最详细具体、最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7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存在重大缺陷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简略或针对性不强或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简略或针对性不强或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或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方案中存在地点区域、项目名称错误及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 2.食品抽检服务的特殊性、时效性保障。 因食品采样特殊性、时效性、及时性(处置群众投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要),为保障工作快速、准确、顺利进行,供应商在抽取样品后,样品送达实验室时间: ①2小时(含2小时)以内得6分; ②2小时至3小时(含3小时)内的得5分; ③3小时至4小时(含4小时)内的得4分; ④4小时至5小时(含5小时)内的得3分; ⑤5小时至6小时(含6小时)内的得2分; ⑥6小时以上的得1分。 注:(1)提供详细的路线说明及所需时间,路线说明及所需时间以百度导航地图截图为准(供应商涉及多个分场所实验室的需分别提各实验室供详细路线图)。 (2)样品送到实验室时间以采购人行政办公所在地到供应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上的地址所需时间计算。33.00主观实施方案综合实力及完成本项目的保障供应商2021年以来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盲样考核或参加过食品类具有能力验证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国内或国际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并取得满意结果的,取得满意结果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检测检验服务 食品类检测检验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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