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质提升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水利管理站2024)
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205-JYJF-G2024-0023
二
、
项目名称: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91320205755865715T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春晖东路152号索立得科技园23号
77.16(均分制)
82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锡山区安镇街道,走马塘以西,胶阳河以南,贯穿锡东大道,水流经过多个小区后流至芙蓉塘,最终进入走马塘。芙蓉塘区域长1.2公里,平均水域宽度20米,水深1.8-2米。现河道水体缺少流动,水质要求不高,且周边居民集中分布,生活污水处理量较大。鉴于近年来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不断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深化河长制改革,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实施长效化管理,逐步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改善辖区河道整体水环境面貌。针对实际情况,需对区域内水质进行提升,通过处理设施改善河道水质。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方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 (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方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致超、王洁磊、严峰、李盛杰、邹晶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费率: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0.8%,并在此基础上按80%计取。
2.收费金额:988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水利管理站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迁回路11号
联系人:徐煜
联系电话:0510-88532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人:肖芳
联系电话:181123894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芳
电话:1811238949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水利管理站
行政区域
锡山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10:26
评审专家名单
严峰,史致超,李盛杰,邹晶,王洁磊
总中标金额
¥82.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芳
项目联系电话
18112389497
采购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水利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迁回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06153881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芳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名称: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05-JYJF-G2024-0023采购单位: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水利管理站采购机构: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五月十日目录一、投标邀请函………………………………………………………………2二、投标人须知………………………………………………………………6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17四、合同书(格式文本)……………………………………………………21五、附件………………………………………………………………27一、投标邀请函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水利管理站的委托,对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205-JYJF-G2024-0023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4.项目投标预算价:85.8万元。最高限价:85.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水利管理站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5.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审核。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注册界面。2)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3)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与电子签章,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原CA须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以确保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4)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陆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中进行CA绑定。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注册登记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QQ:田女士:3071474382;王先生:897651173。(四)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参与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线上不见面、电话咨询、邮箱(404051172@qq.com)等方式开展线上答疑服务。截止至2024年5月17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备注联系方式)提出“JSZC-320205-JYJF-G2024-0023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以邮件的方式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七)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国信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登录苏彩云网上开标大厅签到,在我中心人员开启标书解密后,方可解密,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4日9:30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投标截止时间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24年6月4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4年6月4日开启解密后半小时。投标及开标地点:网上线上投标。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八)投标文件份数:1.请按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与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九)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十)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十一)其它采购机构信息采购机构: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17号7楼联系人:夏海英、肖芳、袁梦电话:0510-88207527、18112389497邮编:214101二、投标人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潜在投标人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login.wuxi.zcygov.cn/user-login/#/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可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3.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5.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及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投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需提交获取文件回执函。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7)投标人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2024年2月-2024年4)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2024年2月-2024年4)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见附件)9.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0.评分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及技术方案11.其它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9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7)(8)(9)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费用自理。6.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网上投标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7.特别提醒:开标后,投标人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9.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投标呈规律性差异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5.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6.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合理性的;1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0.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九)开标、评标: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A.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11特定资格要求/1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特别提醒: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90天)3满足采购需求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技术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5细目报价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6投标偏离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7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8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9业绩一览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10投标文件内容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八条中的情形特别提醒: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6.评标标准:详见附件。(十)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列明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同时该质疑函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人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四)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本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号文件执行。1.合同融资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或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4.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十五)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六)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费率: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0.8%,并在此基础上按80%计取。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项目概况1.1本项目为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本项目位于锡山区安镇街道,走马塘以西,胶阳河以南,贯穿锡东大道,水流经过多个小区后流至芙蓉塘,最终进入走马塘。芙蓉塘区域长1.2公里,平均水域宽度20米,水深1.8-2米。现河道水体缺少流动,水质要求不高,且周边居民集中分布,生活污水处理量较大。鉴于近年来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不断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深化河长制改革,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实施长效化管理,逐步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改善辖区河道整体水环境面貌。针对实际情况,需对区域内水质进行提升,通过处理设施改善河道水质。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一年)1.3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方需求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内容及要求2.1治理依据(如遇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2)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2治理原则(1)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2)坚持科学态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要安全可靠。(3)技术先进成熟,运行稳妥可靠,建设管理方有一定工艺运营经验,能满足出厂水达标要求。(4)运行维护管理方便,运转灵活,对进水水量、水质的变化有相应的抗冲击能力。(5)充分体现自然、生态的环保理念。三、项目清单 序号名称特征数量单位备注1水质调控菌群芽抱杆菌、乳酸菌、丝状真菌、光合菌、酵母菌共生复合菌种3600kg提升水质所需的菌种,如芽孢杆菌、乳酸菌、丝状真菌,光合菌、酵母菌等83种共生菌种复合组培及发酵,用于水质调控。2强效去氮菌硝化细菌、厌氧菌、反硝化细菌复合菌种1200kg提升水质所需的菌种,如硝化细菌、厌氧菌、反硝化细菌等,利用硝化反应进行去氮。3强化去磷复合菌聚磷酸盐菌(AP菌)、反硝化除磷菌(DPB)等复合菌种1200kg提升水质所需的菌种,如聚磷酸盐菌(AP菌)、反硝化除磷菌(DPB)等复合菌种。4水质提升剂葡萄糖氧化酶、纤维素酶、生物酶1200kg该提升剂富含葡萄糖氧化酶、纤维素酶、生物酶等,对各种水体的青苔、浮萍、丝状藻有独特的分解作用。5MBR膜尺寸3150*1400*1800mm,PVDF材质,孔径为0.2um的帘式膜1套即生物反应器,用于提高生物处理有机负荷,有助于硝化菌充分繁殖,使其硝化效果更加明显,有助于脱氮,一般情况下采用PVDF材质,孔径为0.2um的帘式膜,每天处理量为1500吨,需要水膜两组,尺寸为3150 *1400*1800(长*宽*高)cm,需每天进行更换以保证最佳处理效果。6人工运维专职运维工程师2人/年委派两名专职运维工程师,24小时轮班,负责全年设备运维,该费用包含工资、路费、保险、福利等费用。7设备租赁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5m*4.5m*3.5m1台/年包含水质处理专业设备1台,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包含高效反应器,并利用A/O法进行水质调节,包含设备安装、风机水泵等日常保养、维修及零部件更换、定期清理污泥、电力维护等费用。8场地硬化钢筋14@700米/847公斤(含加工费),混凝土C30混凝土20方,挖机台班3个台班,人工 10个,模板木方,木桩,模板箍筋脱模等1项包含设备安装所需的基础硬化,硬化面积为4.5m*15m,单位负荷为3T,包括所有人工、耗材(如水泥钢筋等)及后期可能因不再使用的拆除费用等。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1服务要求根据区域内水质现场情况,拟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采用厌氧和氧化两相的交替操作达到处理目的工艺,简称A/O法,使生活废水处理后出水达到《污水排放执行标准》(GB3838-2002)中的地表三类水排放标准。1.2服务内容a.设备的调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完毕后需进行系统调试,即培养填料上的生物膜。b.设备的运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般为全自动控制或无动力型,但仍需要配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每日巡查了解运行情况。c.设备维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投入运行后,必须建立一套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维护保养的内容主要有:1出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主要故障为管路堵塞和风机水泵损坏,如果不及时排除将影响生物膜的生长,甚至会导致设备生化系统的破坏。2定期清理污泥池内的污泥。3设备的主要易损坏的部件为风机和水泵,必须有一套保养制度,风机每运行10000小时必须保养一次,水泵每运行1000~18000小时必须保养一次;平时在运行过程中,必须保证不能反转,如进污水,必须及时清理,更换机油后方可使用。4设备内部的电气设备必须正确使用,非专业人员不能打开控制柜,应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电器设备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以防发生触电事故。1.3人员配备: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4名专业服务人员。1.4车辆配备: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3辆水质巡查及应急抢险相应的保障用车。四、有关说明:1.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假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技术偏离表中说明。3.响应时间:在服务期内,采购人提出问题后,中标供应商需2小时到达现场,当天解决。4.投标人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后应取得消劣达标的效果,后续时间水质维持不低于五类水质,采购人或者其他第三方有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对治理区域的水随机检测,若投标人在任意一次采购人或者其他第三方随机检测中未通过检测或者采购人被通报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投标人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款项。5.投标人承诺使用的产品属无毒、无害、无刺激、无残留、环保型新一代生物制剂,绝不影响治理区域内现有的水生植物和水生动物,若投标人违背前述承诺的,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并通过验收后一月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价的40%作为每月水质考核费用,按照每月水质达标情况每半年支付1次,即设备正常运行后,(1)当月水质采测结果为劣Ⅴ类的,扣除合同价的5%,扣完为止,(2)当月水质采测结果为Ⅴ类的,扣除合同价的4%,扣完为止,(3)当月水质采测结果为Ⅳ类的,扣除合同价的3%;剩下合同价的10%作为年度水质考核费用,年度均值达标后,再予以支付,年度均值不达标的,不予支付。四、合同书(格式)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方):1.政府采购编号:二、采购内容:三、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五、服务期:六、服务地点和方式:七、合同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并通过验收后一月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价的40%作为每月水质考核费用,按照每月水质达标情况每半年支付1次,即设备正常运行后,(1)当月水质采测结果为劣Ⅴ类的,扣除合同价的5%,扣完为止,(2)当月水质采测结果为Ⅴ类的,扣除合同价的4%,扣完为止,(3)当月水质采测结果为Ⅳ类的,扣除合同价的3%;剩下合同价的10%作为年度水质考核费用,年度均值达标后,再予以支付,年度均值不达标的,不予支付。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式:十、其他事项: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十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乙方户名:乙方开户银行:乙方账号:见证单位(盖章):备注:甲乙双方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二)合同条款根据编号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本项目位于锡山区安镇街道,走马塘以西,胶阳河以南,贯穿锡东大道,水流经过多个小区后流至芙蓉塘,最终进入走马塘。芙蓉塘区域长1.2公里,平均水域宽度20米,水深1.8-2米。现河道水体缺少流动,水质要求不高,且周边居民集中分布,生活污水处理量较大。鉴于近年来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不断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深化河长制改革,加强河道水质监测,实施长效化管理,逐步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改善辖区河道整体水环境面貌。针对实际情况,需对区域内水质进行提升,通过处理设施改善河道水质。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一年)。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方需求。(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元(包括工资薪酬:基本工资、福利、节日加班费、劳工意外风险、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特殊人员体检费、安全卫生劳动措施费等;劳保用品、易耗材料费;工具、设备折旧费;服装费;项目管理费;营业利润、应缴的税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即完成服务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正常工作并通过验收后一月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价的40%作为每月水质考核费用,按照每月水质达标情况每半年支付1次,即设备正常运行后,(1)当月水质采测结果为劣Ⅴ类的,扣除合同价的5%,扣完为止,(2)当月水质采测结果为Ⅴ类的,扣除合同价的4%,扣完为止,(3)当月水质采测结果为Ⅳ类的,扣除合同价的3%;剩下合同价的10%作为年度水质考核费用,年度均值达标后,再予以支付,年度均值不达标的,不予支付。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付: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3.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及开展现场调研。(2)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约定的人员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进行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无法胜任工作或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更换。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以双方协商以本合同签订之日作为本项目开工的标志。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的时间,或协助乙方开展现场调研的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不足7个工作日(含7个工作日)时,乙方交付成果的时间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顺延。(2)乙方应按国家、省及无锡市的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并承担由于质量不符合要求所带来的相关责任。(3)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服务团队组成项目组。(4)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5)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五)成果权属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六)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七)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由于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本项目成果质量损失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全部损失。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4、乙方提供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成果,或者所提交的成果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同时支付数额为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5、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服务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八)解决争议的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有关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甲乙双方有权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丙方应当予以配合,但甲乙双方应当在发生相应情形后及时通知丙方,并组织三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甲乙双方应当按约支付丙方已经完成的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并补偿因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而引发的丙方直接损失:(1)甲乙双方内部工作安排、计划调整等自身原因;(2)中央、省、市、区级政策变动,以及规划、计划调整等外部原因;(3)其他甲乙双方原因。本合同对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该特殊约定执行(十)、合同份数与解释1、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2、本合同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六.附件附件一:评标标准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1.投标报价10分2.商务评价33分(3)技术方案(服务方案)55分(4)加分因素2分(一)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报价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注: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评价(33分)1.认证体系(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2)业绩(9分):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入补充证明文件部分。(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供应商名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详细信息的合同,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3)人员配备(17分)1.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注册工程师证书得3分,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2.项目组成人员:拟派的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2分)1.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注册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6分2.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基础上: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配备表,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4)车辆配备(4分):投标人配备2辆保障用车得2分,投标人配备3辆保障用车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①自有车辆提供发票;或②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行驶证、车辆图片、租赁发票;或③承诺中标后能够提供满足需求的项目保障用车的原件承诺书原件(自拟),以上所以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三)技术文件(服务方案)(55分)1、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分析(16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背景的理解(4分);②项目特征分析(4分);③对项目需求的掌握理解、贴切程度(4分);④项目组织管理方案(4分);投标单位须针对此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重点清晰、安排合理的该条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5分;无内容本项不得分。2、供应商服务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25分);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及安全保证及保障措施(5分);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5分);③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处理方式(5分);④文明施工管理措施(5分);⑤工作流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5分);投标单位须针对此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重点清晰、安排合理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5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5分;无内容本项不得分。3、对后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承诺(12分);包括但不限于:对后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组织管理方案(4分);②项目应急处置、服务时效方案(4分);③各岗位职责分工、人员配备(4分);投标单位须针对此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重点清晰、安排合理的该条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5分;无内容本项不得分。4、合理化建议(2分):投标单位须针对此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重点清晰、安排合理的该条得2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1分;无内容本项不得分。4.加分因素(2分)所选用设备、材料(除强制采购产品外)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2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项目的投标。一、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二、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六、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七、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八、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九、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十、我方为本项目作出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十一、我方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十二、我方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三、我方绝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绝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绝不向采购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绝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绝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十四、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政府采购编号:日期: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进行投标。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财库【2022】3号为准](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编号:日期: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项目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标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I注:1.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额应是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3.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六)报价表(格式):细目报价表1.1.1.1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供应商自行拟定注:(1)该报价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辅助材料、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税金、安装调试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如有漏项,均由中标人承担;以上报价为含税价。(2)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七)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可自行延长;(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4)“偏离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但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则按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开户行银行账号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主营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九)投标供应商近年已完成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服务期限123456789..............................(十)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姓 名性别年 龄学 历职务职 称资格证书号参加工作时间以往工作经历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被服务单位项目名称规模面积服务期限管理质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并附在本表之后。(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三)评分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及技术方案:注:投标人应按评分点提供证明材料及编制完整的技术方案,以便评审。(十四)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无锡市锡山区安镇水利管理站的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且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芙蓉塘水质提升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人,营业收入为1813.01万元,资产总额为3890.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锡澄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提升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