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2024)
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CZC2024-C2-250203-WHZX(招标文件编号:HCZC2024-C2-250203-WHZX)
二、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望州路北二里38号
中标(成交)金额:167.01887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对危岩进行静态破碎石方518.25立方米,RXI-200型被动防护网1440平方米,脚手架(15m内双排)920平方米。具体工程量和各项技术指标以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20日历天
王旭
桂24517186580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卫,朱翠云,罗国苏(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工程类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69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8.67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情况: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4.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德山路 7 号
联系方式:李工,0778-8215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7号紫光阁
联系方式:赵工,0771-5885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0771-58851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17: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卫,朱翠云,罗国苏(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67.01887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885108
采购单位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德山路 7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工,0778-8215022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7号紫光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工,0771-5885108
附件:
附件1
(定稿)板江竞争性磋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doc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014198194134581281).pdf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名称)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17人,营业收入为38936.51万元,资产总额为29463.7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4日注:1.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2.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名称(盖章):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4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非监狱企业声明函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名称)本单位作为参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在此声明本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单位名称(盖章):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4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4-C2-250203-WHZX采购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第七章合同文本66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 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C2024-C2-250203-WHZX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90104.25元最高限价:1690104.25元标项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对危岩进行静态破碎石方518.25立方米,RXI-200型被动防护网1440平方米,脚手架(15m内双排)920平方米。具体工程量和各项技术指标以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合同履约期限:工期120日历天。建设地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竣工验收规范之“合格”标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包括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11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甲级资质(专业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3供应商拟投入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6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23:59。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1.5.五、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6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供应商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7.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8-8221879。8.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德山路7号联系方式:李工,0778-82150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7号紫光阁联系方式:赵工,0771-58851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电话:0771-5885108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5月24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竞标。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竞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竞标无效),并将联合竞标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竞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6.2☑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分包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质: 。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4年1月至 2024 年 4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 年1月至2024年 4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有效的资质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拟担任本项目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附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该项目经理于2024 年1 月至2024 年4 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历表;附拟担任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2024 年1 月至2024 年 4 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CA 签章,否则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 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电子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联合体竞标时,第1-5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2报价文件1.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建筑材料和设备节能环保要求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总体概述(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8.项目管理机构(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近三年企业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请提供)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CA 签章,否则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 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电子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和验收费用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后报价文件,否则磋商无效。15.3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16.2竞标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R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 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19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0.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 3 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28.1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如: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 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账号: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规定,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5885108,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7号紫光阁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 条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五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穿山东路支行账号:45001630043052500419 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5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应按规定比例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账户,也可以使用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33.3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4.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 “超过”“以外” ,不包括本数。/响应文件份数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提交一份。成交单位需在确定成交3日内打印3份签字及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给代理机构,作为制作成果文件装订使用。2.2.供应商须知正文2.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为本分标的代建人;(4)为本分标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5)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分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资质或者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或者行政许可。6.3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报财政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2.2.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要求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应表格。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本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4竞标报价要求15.4.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4.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4.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单价最高限价的(如有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5.4.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竞标函中的竞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须知正文第20条、第21条的有关要求。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0.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注: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1.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第17.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2.4.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3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5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磋商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项目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0万元(150-100)万元×0.7%=0.35万元合计收费=1.0+0.35=1.35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4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2.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预算:1690104.25元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项建筑业对危岩进行静态破碎石方518.25立方米,RXI-200型被动防护网1440平方米,脚手架(15m内双排)920平方米。具体工程量和各项技术指标以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一、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建设地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付款条件(1)预付款的支付: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日内,发包人按签订合同价款的30%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2)进度款审核和支付:①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在收到上述支付申请之日起7日内,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计量审核。②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量审核并向承包人支付本期工程款80%的进度款,当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累计金额达到该项工程总价的80%时,发包人将暂停支付进度款。③关于支付周期的约定:竣工结算报告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余下工程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保修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一)项目质量等级(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竣工验收规范之“合格”标准。附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1.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查询,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的。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情形的;10)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11)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2)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3)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有要求并公布了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有要求并公布了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6)在单价合同工程中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竞标报价的;7)竞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8)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广西区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报价的;9)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磋商文件规定不一致,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和删减的;供应商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的;(适用于公路工程项目)11)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竞标时未按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竞标总报价中的;12)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增减或对竞标范围进行调整的;13)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磋商内容进行记录。3.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除本章第3.7条规定的情形外,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规定的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的,不能只报竞标总报价,必须同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7条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6最后报价统一开启后,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成交供应商荐原则6.1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要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要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2.二、评定标准7.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 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4)价格分计算公式: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3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60分2.1总体概述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优(10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已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良(7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中(3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差(0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10分2.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优(1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良(7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中(3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差(0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没有违约责任承诺。10分2.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优(1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良(7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中(3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差(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调配投入计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10分2.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优(1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良(7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中(3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10分2.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优(1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良(7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中(3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差(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诀方案不可行。10分2.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优(10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良(7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中(3分):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差(0分):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10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10分3.1业绩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承接过同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项目得5分,本项满分10分。注: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10分总得分=1+2+3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1.(另册)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5.2.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2.1.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5.2.2.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5.2.2.1.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互关系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2.2.2.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我方承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全体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熟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管理规定承诺书签字确认。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3.二、报价文件格式5.3.1.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5.3.2.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5.3.2.1.竞标函及竞标函附录(一)竞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竞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认竞标函附录是我方竞标函的组成部分。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分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分标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竞标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其他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竞标函附录项目名称: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专用条款姓名: 2竞标有效期3工期专用条款 日历天4缺陷责任期专用条款5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专用条款6逾期竣工违约金专用条款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 高限额专用条款8质量标准专用条款9质量保证金额度专用条款合同价款的 %…………说明: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 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3.2.2.竞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如有):供应商名称:单位:元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总价备注1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 )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如为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相关表格及竞标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有关工程量清单、竞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5.4.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5.4.1.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5.4.2.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5.4.2.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5.4.2.3.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4.2.4.建筑材料和设备节能环保要求承诺书我方承诺,一旦成交,我方保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所有工程中涉及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属于财库〔2019〕19号文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都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4.2.5.总体概述(由供应商结合项目的总体认识、施工措施等展开描述,格式自拟。)5.4.2.6.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编制时应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总体概述、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和顺序可根据评审内容自行编排)。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格式附后。附表一: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附表二: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三: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附表一: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二: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三: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2345……5.4.2.7.项目管理机构5.4.2.8.(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名称: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1.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3.安全员4.质量员5.施工员6.材料员7.造价员……备注:1.本表所列岗位的所有管理人员的情况均应如实填写。可按以上格式扩展为多页填写。2.供应商应当在本表后附所有管理人员的证件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供应商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4.2.9.(二)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5.4.2.10.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参加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编号担任项目经理年限身份证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开、竣工日期项目状态(在建或已完成)工程质量备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职称证等证书复印件,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供应商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4.2.11.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身份证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开、竣工日期项目状态(在建或已完成)工程质量备注: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如有)、职称证等的复印件,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供应商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4.2.12.3.专职安全员简历表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专职安全员年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编号身份证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开、竣工日期项目状态(在建或已完成)工程质量备注:附: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职称证(如有)的复印件,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供应商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4.2.13.近三年企业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合同金额(万元)质量标准合同履约情况备注: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5.其他文书、文件格式5.5.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章):日期:注:1.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2.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5.3.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第七章合同文本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包人(甲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承包人(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6.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工程地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伦洞村板江屯。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对危岩进行静态破碎石方518.25立方米,RXI-200型被动防护网1440平方米,脚手架(15m内双排)920平方米。具体工程量和各项技术指标以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竣工验收规范之“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竞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竞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单位公章时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目的“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6.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执行合同协议书第六条。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中标后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所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及设施所占用的土地,由承包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施工现场所处位置自行解决。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合同签订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广西标准、行业标准、规范等及工程施工图纸说明执行。前述标准规范对同一项工程内容规定不一致的,以最严格的标准规范为本工程执行依据。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协议书第六条排列。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应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5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同发包人办公地址;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经理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双方协商确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约定工程所在地块红线范围内为场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协助开展协调工作。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施工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和供应要求:开工前7天将施工所需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内,水电供应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水电的使用费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7天,施工中出现非承包方原因的阻碍,由承包方告知发包方,由发包方负责协调解决,满足施工运输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费用由承包方承担。(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随施工图一起配套提供给承包人,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4)由发包人依法需由其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及环保、消防等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投资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等,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同时做好交验记录。(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采购前资金已落实到位。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提交相关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及费用。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经理直至解除承包合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经理直至解除承包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竞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本工程开工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完工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0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竞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本工程开工前到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后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开工后7日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开工后7日内。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5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5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2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所有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等非现金方式。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项目的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项目的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行解决。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有关事项进行确定,以监理合同约定为准。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竣工验收规范之“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步编制。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文明施工规范要求施工。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提供。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0.4‰工程造价/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降中雨以上超过1天;(2)10级以上的持续1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2天;(4)日气温低于-10℃的严寒大于2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6级以上的地震;(7)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负责。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双方协商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竞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无。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时,承包人根据原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的变更设计图纸、变更的工程清单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和发包人书面施工通知后施工的方可计算工程量及工程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仅在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时才可变更合同价格,即设计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以上的才可变更合同价格。变更工程的单价可按照本合同同类项目计算,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无。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无。10.8暂列金额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包人承担除工程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一切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10.变更”的规定处理。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合同价格的30%的工程预付款,在支付时承包方必须同时向发包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财产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作担保。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日前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支付工程款时回扣。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为月,每月2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12.3.3总价合同的计量12.3.4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适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①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在收到上述支付申请之日起7日内,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计量审核。②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量审核并向承包人支付本期工程款80%的进度款,当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累计金额达到该项工程总价的80%时,发包人将暂停支付进度款。③关于支付周期的约定:竣工结算报告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余下工程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周期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以监理工程师审定为准。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双方协商确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双方协商确定。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5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一个月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组织相关人员复核。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在收到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14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1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30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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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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