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海洋局、宁波市林业局)2024)


一、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568000(元)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
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海静,***,朱高伟,王栋,黄阳珍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
79.5
70.5
75.5
83.5
74.5
76.7
10.78
87.48

1
宁波町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4.0
33.0
40.0
45.0
32.0
38.8
11.97
50.77

1
宁波钜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2.0
35.0
39.0
41.0
35.0
38.4
12.0
50.4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54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9913
质疑联系人: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9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公共培训平台A座11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金珍、夏佳妍、李梦、李元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00701
质疑联系人:俞力甩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26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发布定稿)NBZS-202404061G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 (1).doc463.1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项目名称: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5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数据加工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5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NBZS-202404061G项目名称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6-0614:00:002024-06-06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1宁波钜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钜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钜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60000(叁佰伍拾陆万元整)22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3568000(叁佰伍拾陆万捌仟元整)33宁波町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町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町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70000(叁佰伍拾柒万元整)1/1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项目名称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6-0614: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钜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符合3宁波町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项目名称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6-0614:00:00符合性审查人员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钜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2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符合无3宁波町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无签名:1/1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NBZS-202404061G)序号供应商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数据中心3568000元(叁佰伍拾陆万捌仟元整)76.710.7887.481√3宁波町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70000元(叁佰伍拾柒万元整)(评审价:3213000元(叁佰贰拾壹万叁仟元整))38.811.9750.7721宁波钜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60000元(叁佰伍拾陆万元整)(评审价:3204000元(叁佰贰拾万肆仟元整))38.412.050.4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6月06日1/1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项目名称: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采购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电子交易说明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33第四部分评标方法288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3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项目名称: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3570000.00最高限价(元):3570000.00采购需求: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14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童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9913质疑联系人:高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99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公共培训平台A座1109室传真:0574-87155653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金珍、夏佳妍、李梦、李元圆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00701质疑联系人:俞力甩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2663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 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2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标的: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十六)条: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执行的,其报价将予10%扣除。(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特别提醒: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 A不组织。如需,可自行前往。¨ 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6样品提供þ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þ A不组织¨ B组织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70%作为首付款;2)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13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4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供应商可以准备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当日,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宁波工程学院翠柏校区公共培训平台A座1109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工程学院翠柏校区公共培训平台A座1109室;收件人:王金珍 联系方式:15168190250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注:本项目结果公示后,中标人需在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2套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确保纸质投标文件与最终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致,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产生的一切结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5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按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总金额计算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2)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帐户名称: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银行帐号:33101983679050542195(3)开票及相关问题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52663说明:本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供应商须知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1.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首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1.1.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1.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1.1.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1.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1.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1.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1.1.3联合协议(如果有);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分索引表;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3.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1.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1.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1.15.备份投标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1.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1.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1.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1.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1.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1.21.评标、授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1.22.确定中标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1.1.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1.1.24.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1.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1.1.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1.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1.28.重新采购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1.1.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切实加强和发挥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在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应用中的核心支撑作用,统一规范成果共享与应用,做好全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相关市级部门、区(县、市)部门空间数据治理相关应用场景支撑,实现市域平台自然资源数据“随时可有、随地可用、实用管用”目标,保障数据成果安全和有效利用,需基于市域平台建立以调查监测成果数据为载体,以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专题数据为基础的数据融合、治理与应用工作机制,开展调查监测和审批管理等数据融合治理工作,满足数据真实、实时、动态的要求。二、工作内容(一)基于市域平台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数据治理与管理1.做好调查监测成果库的汇聚、管理与更新。做好调查监测涉密数据资源的离线汇交和管理,包括国情普查与监测、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等。基于市域平台做好调查监测成果数据专题库维护与管理(除涉密外),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维护好市、区(县、市)一体的调查监测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开展调查监测成果数据底板管理与维护,通过制定底板数据标准,基于调查监测成果完成质量检查以及数据修正入库,形成包括行政区划、现状地类以及水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湿地资源图斑等应用专题,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数据融合与应用提供数据底板支撑。2.基于市域平台做好与调查监测业务相关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数据更新与管理。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归集成果4大类300小类数据,涵盖基础测绘、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全域整治、土地储备、土地供应、执法督查等业务数据。基于市域平台做好入库和管理,做好资源库数据编目、元数据维护工作,做好数据资源库的动态更新与维护。3.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数据资源的治理工作。按照业务条线需求开展与调查监测数据成果有关联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数据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做好数据入库标准体系建设与数据治理清单制定,建立数据治理问题发现、修正与反馈联动机制,确定市、区(县、市)两级责任分工与边界,开展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资源数据联动治理。做好数据治理成果质检入库和更新维护管理。4.做好治理成果库(业务资产库)的管理与发布工作。做好治理后的数据成果业务资产库的管理,包括资产编目、元数据的维护,基于市域平台统一发布数据资产,具体包括指标、专题图、实体对象等发布和管理,形成一套基本满足业务需求的数据资产。(二)基于调查监测成果开展跨业务融合治理与管理1.做好自然资源综合业务模型管理。形成土地、规划、海洋、林业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业务模型并做好维护,支撑调查监测数据成果应用数据融合与治理工作。2.做好跨业务数据的融合治理与管理。基于市域平台数据管理能力以及空间码引擎,开展数据融合串联工作,以调查监测数据成果底板数据库为载体,以调查监测成果数据应用业务专题库为基础,对重要环节业务数据的关联和融合,形成融合资产库,包括专题图、指标、实体对象等数据资产。3.做好融合资产库的管理与发布工作。做好各类数据资产的管理,包括资产编目、元数据的维护,基于市域平台统一发布资产,具体包括指标、专题图、实体对象等数据资产发布和管理,形成一套面向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综合需求的数据资产。(三)面向业务应用开展数据服务与综合管理1.做好面向应用场景支撑的管理。为年度变更调查、空间规划专项研究,及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浙地智管”宁波试点等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核心业务指标体系管理,基于市域平台统一指标体系,对已有业务指标做好数据支撑,对场景新建指标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做好市级相关部门的数据应用支撑。2.做好数据产品的开发与维护工作。基于市域平台做好数据产品的维护管理,做好数据产品目录体系维护与数据更新。做好数据产品研发的数据支撑工作,做好指标与模型的维护管理,为海域海岛资源一本账、耕地资源一本账、土地利用一本账等做好支撑,促进数据产品的内外交易工作。3.做好数据成果提供服务工作。提供政府部门间、自然资源系统等单位间的在线离线各项数据提供服务,保障重点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数据种类包含调查监测、土地、规划、林业、海洋、地矿、测绘等。4.做好数据成果应用共享服务追踪管理。利用数据水印和加密软件等保密软硬件加强数据成果的监督管理,并做数据成果的安全管理工作。三、项目要求要求项具体描述人员要求服务团队实力1.具备分工明确的项目团队。服务要求驻场服务能力1.现场维护小组(5人以上团队)。服务要求应急响应能力1.有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电话;2.出现临时性任务时,1小时内人员抵达现场,进行现场响应。技术要求管理与服务能力1.熟悉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系统数据更新的流程及要求;2.熟悉自然资源和规划成果管理及服务的流程及要求;3.熟悉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归集情况、归集流程及要求;4.熟悉市域平台数据开发技术流程和要求;5.具有自然资源和规划成果数据管理持续更新和服务能力;6.具有完善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成果数据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机制;7.具有从事自然资源和规划成果管理和服务工作相关业绩。四、成果要求1.数据资源库1个;2.数据资产库1个;3.数据资产发布服务台账1份;4.数据治理清单和数据标准规范各1份;5.数据融合业务模型1套;6.项目工作方案、总结报告及相关资料。五、进度要求1.2024年6月,完成项目设计;2.2024年6月-11月,完成年度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工作;3.2024年11月底,完成项目总结、验收、提交项目成果。六、商务要求项 目内 容服务期限与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70%作为首付款;2)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验收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知识产权本项目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第四部分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表(兼评委打分表)评分项及分值分值技术部分(70分)项目理解根据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的“一、项目背景”中背景、目标理解程度,问题分析要点是否清晰、准确进行评议:对项目背景、目标具有系统性的分析,对数据融合、治理与应用目标分析透彻,问题剖析深刻、清晰明了,能快速有序地开展调查监测和审批管理等数据融合治理工作的得7分;对项目背景、目标进行了基本的分析,分析基本透彻,问题剖析与实际情况基本吻合,但无法确保能解决数据融合治理相应问题的得4.5分;对项目背景、目标分析不够细致,分析存在偏差,问题剖析存在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有偏离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7技术部分(70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基于市域平台开展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数据治理与管理服务方案(包括调查监测成果库的汇聚、管理与更新,数据更新与管理,业务数据资源的治理工作,治理成果库(业务资产库)的管理与发布)进行评议:业务数据治理与管理服务方案内容要素齐全、完整,主线明确、主题清晰,方案内容涵盖了项目的关键方面,逻辑严密,与业务数据治理与管理实施紧密结合的得8分;业务数据治理与管理服务方案内容较具体,思路较清晰,对业务数据治理与管理实现有一定作用的得6分;业务数据治理与管理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思路较为模糊,与项目理解偏差,对业务数据治理与管理实施起不到实质性作用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技术部分(70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制定的调查监测成果开展跨业务融合治理与管理服务方案(包括综合业务模型管理、数据融合治理与管理、融合资产库管理与发布)进行评议:跨业务融合治理与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完整,业务模型成熟、稳定,数据融合治理与管理措施内容具体,对关键内容把握精准,数据资产管理高效可靠的得8分;跨业务融合治理与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内容基本吻合实际需求,基本不存在逻辑漏洞的得6分;跨业务融合治理与管理服务方案内容不够明确,措施内容完整性不足,考虑不够全面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技术部分(70分)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面向业务应用开展数据服务与综合管理服务方案(包括应用场景支撑管理、数据产品的开发与维护、提供数据成果、数据成果追踪管理)进行评议:服务方案要素完整无缺漏,方案考虑全面、重点具体,内容涵盖项目的关键方面,措施严格周密,有力得当,能为应用场景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的得8分;服务方案要素基本完整,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可操作性较强,措施罗列前后基本一致,能基本保障数据支撑的得6分;服务方案要素存在缺漏,方案考虑不足,措施不够得当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技术部分(70分)实施技术路线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的实施技术路线进行评议: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技术路线详尽明确、预见性强,技术路线思路清晰、技术运用高效、成熟,可执行力度高的得7分;技术路线基本明确、具有一定的预见性,思路较为清晰,与采购需求基本吻合的得4.5分;技术路线不够明确,思路较为模糊,对项目实施起不到实质性作用的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7技术部分(70分)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的五、进度要求”制定的工作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议:工作计划安排明确,进度保证措施内容充实,思路清晰,任务划分得当,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精准,各项推进措施有力得当的得7分;工作计划安排较明确,进度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充实,思路基本清晰,任务划分较为准确,关键时间节点把握较为精准,各项推进措施能基本实现项目成果目标的得4.5分;工作计划安排不够明确,进度保障措施实施思路较为模糊,任务划分较为混乱,关键时间节点把握不足,各项推进措施不够得当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7技术部分(70分)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的四、成果要求”制定的项目成果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议: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方案,质量成果目标实现思路清晰,保证项目成果质量的技术力量精良,能确保项目成果满足使需求,并与项目实际紧密结合的得7分;具有较为完善的质量保障方案,质量成果目标实现思路较清晰,有配备的技术力量但不能保证提供高质量结果,能与项目实际相结合的得4.5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阐述空泛,质量成果目标实现思路含糊,提供的措施难以满足项目最终成果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7技术部分(70分)数据安全保密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成果数据安全保密措施进行评议:保密制度严格、周密,数据公开符合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以及对数据成果可能会发生的涉密风险有明确详细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有力得当,能保障数据安全的得6分;保密制度较严格周密,数据公开基本符合要求,对可能会发生的涉密风险的保障措施能基本保障数据安全的得4分;保密意识薄弱,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涉密风险的保障措施对项目实施起不到实质性作用,敏感信息存在涉密风险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技术层面工作的重难点、关键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进行评议: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难点、关键点分析阐述到位,考虑周全,解决方案与重难点、关键点问题前后呼应,可执行力度高,对项目实施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得6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难点、关键点分析阐述基本具体、考虑较为周全,解决方案与重难点、关键点问题基本一致,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难点、关键点分析阐述不够到位,罗列的各项问题内容较少,对应的解决方案实际可操作性较差、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服务响应根据供应商针对“第三章 采购需求的三、项目要求”提供的服务响应方案进行评议:服务机构设置便捷,服务响应及时有效,服务方案与项目具体内容相呼应,可执行力度高,对项目实施能起到良好的参考和指导意义的得6分;服务机构设置较为便捷,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对项目有一定作用的得4分;服务机构设置便捷程度一般,服务方案中项目要求内容均有涉及,但内容相对较少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商务部分(18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或计算机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2.5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4商务部分(18分)项目团队人员配备(2)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的情况进行评议:①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测绘地理信息或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每人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②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②上述两条评分项中的人员同一人员不同证书不重复计分。13商务部分(18分)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0.5分,最多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报价分(12分)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1-小微企业价格的政策优惠(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12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2%×100。注:1、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12*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根据评委打分表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范围,逐栏打分并汇总。供应商的最终评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合同2024年月日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乙方: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甲方就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甲方、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合同标的: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2.技术服务地点:宁波市3.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2.甲方明确项目范围,并提出工作要求;3.按期支付项目费用。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项目经费合计: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小写:¥.00);(2)中标人提供项目成果并通过专家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小写:¥.00);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乙方:开户银行:地址:账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归属情况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所使用的信息数据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本合同签订前归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质量标准:。3.成果提交时间和地点: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1.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3)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项按时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乙方的权利义务(1)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3)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资料;(4)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质疑或问题,应当及时给予回复。3.甲方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若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4.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已付项目经费总额的5%,并归还甲方支付的全部项目经费总额;(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总额的0.04%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第八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正文完)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提供委托书)签字时间签字时间签订地点(双方协商一致后由甲方填写)保密承诺书致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单位承诺在履行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职责过程中,严守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一、保密信息指本项目相关的信息、业务流程和文件,包括信息系统账号、密码、操作方法、网络结构、安全策略,以及其他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脑上的信息计算机软件、数据、协议、参考资料等双方认可确认的资料。二、我单位承诺妥善保管保密信息,未经贵单位允许,绝不以任何方式向与本项目工作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或泄露相关信息,亦不会将上述信息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三、我单位承诺严格监管本项目相关团队(人员)遵守贵单位相关网络与数据等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四、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1、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2、在没有违背承诺函的情况下,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可以获得的信息;3、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司法部门要求提供的信息;4、经贵单位同意予以披露的信息。五、根据有关的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证券/金融监管机关等有权机关之要求,或者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行政规章的要求,我单位须作的披露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六、如我单位违反本函规定的保密义务且给贵单位造成实际损失,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本函自我单位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不论项目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函均有效。八、本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盖章)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分索引表……………………………………………………………………………(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1.3联合协议(如果有);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分索引表;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细则内容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备注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正在实施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分项报价备注(如果有)12…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三、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你公司即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你公司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开具发票信息□ 增值税普通发票□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供应商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的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若成为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ZS-202404061G】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宁波市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说明: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如中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告。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2、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符合规定的比例且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否则不享受。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3、大企业以分包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符合规定的比例且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政府采购政策,否则不享受。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联合体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联合体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相关政策。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企业(或)中小微企业(或)中小微企业(或)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及以上5000万及以下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及以上300万及以下300万及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及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及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及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调查监测成果管理与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