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7000240327184996-17096984
采购项目名称: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7MA1J2R7N39
公告标题: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7000240327184996-17096984二、项目名称: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包件1
2430.00元
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赤峰路433号2楼
90.43
2
包件2
2430.00元
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121号29楼
90.07
3
包件3
2430.00元
中岳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三楼西南区
89.21
4
包件4
2430.00元
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6楼
88.86
5
包件5
2430.00元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251号天亿大厦603-604室
87.71
6
包件6
2430.00元
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468号17楼
87.57
7
包件7
2430.00元
上海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西路1376号东峰434
87.5
8
包件8
2430.00元
上海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251号13楼AB座
87.21
9
包件9
2430.00元
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南期昌路751号林芝大厦801室
86.71
10
包件10
2430.00元
上海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延安西路728号7楼J座
86.43
11
包件11
2430.00元
上海申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平路155弄23号403室
86.07
12
包件12
2430.00元
上海诚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静安区广中西路757号5楼
86.07
13
包件13
2430.00元
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76号6楼
85.36
14
包件14
2430.00元
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07-2号1012室
85.0
15
包件15
2430.00元
上海锐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徐汇区中山西路1800号7J2
84.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包件2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2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3
包件3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3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4
包件4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4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5
包件5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5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6
包件6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6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7
包件7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7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8
包件8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8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9
包件9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9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0
包件10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10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1
包件11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11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2
包件12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12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3
包件13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13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4
包件14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14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5
包件15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15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
包件1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1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少芳,黄静,黄民力,陈跃,董敏香,欧阳德俊,方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向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753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岳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申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诚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锐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方案策划和实施方案内容齐全、具体,针对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管理机构设置和制度制定比较科学合理,比较完整;服务承诺落实性较好,质量保证能契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合理、专业、充足,能满足本项目的服务体量。推荐以上十五家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文诚路69号
联系方式:021-37615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021-51537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珏
电 话:021-5153769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3.2M
附件信息: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pdf2.0M
首次公告时间:
2024-06-07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2,278.14万元,资产总额为3,071.6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浦江会计师事务所(音通合伙)日期:2024年5月28日43R上海锐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学核服务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锐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689.41万元,资产总额为307.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FIEDPUBLICT企业名称(盖章):上海M限公司电务所在日期:2024年5月23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人,营业收入为4,703.76万元,资产总额为2.471.9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8日129-十四、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4人,营业收入为1963.11万元,资产总额为377.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UE有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信区,上CERTIFIE上海政信有限公日期:2024年5月20日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64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ShanghaiZhongzhou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Co.,Ltd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1、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包10、包11、包12、包13、包14、包15,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988.08万元,资产总额为303.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0日95用有限司中:31311700024032718496-170969841.1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丰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包件1-15),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1529.717214万元,资产总额为2102.75900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88以上企业,不屑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电止日期:2024年05月28日95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4.418.93万元,资产总额为2,889.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安会计师半务所限公司2024年28日-117-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限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2209.37万元,资产总额为889.7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15日62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营业收入为3900.97万元,资产总额为3146.8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现名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日期2024年05月27日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从业人员、昔业收入,产填上一年度数,无上一年数据的新线企业可不521.13.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1.13.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诚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3人,营业收入为1591.472347万元,资产总额为508.6847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了上海诚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4年27日J: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89页量二全心号中小全业声理务本公司郑重产,程府果东进中小全业发管迎办法)(财库(2006)48号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红区市拉督管理局的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展企业公云信第三审机主务采购请动,事务全符合政要求的中小全业承接。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设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松江区当监管理月企业公示位息第三方京丝服务,调于货程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淘沃会计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331.25万元,产为26.20万元,于小型企业。本公司不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春在与大企业的负人为间一人的彩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如有,将依法承应责住企业名称:中事限公司《盖章)日:20246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中核服务项目投标文件第十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合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包件1-15(标的名称),于租和商务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连(承接)企业为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1541.91为万元,资产总额为397.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组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日期:2024年5月28日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54-上海中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床(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合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市核服务,属于租贷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亚金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1,847.83万元,资产总额为1,289.3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京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责贵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贵任。RLCMCCOYN企业名称(益童):上海中亚金计师务新有公日期:2024年5月24日95中申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善通合伙)上海分所项目编号:310117000240327184996-17096984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1126.39万元,资产总额为414.3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日期:2024年05月28日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3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第三方审核服务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岳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业人员31人,营业收入为859.24万元,资产总额为349.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岳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伏)日期:2024年5月28日中岳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76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8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7000240327184996-1709698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GL2024XS010)项目名称: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624995元,每个包件预算金额为:708333元最高限价:单价2700元/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包名称:包件1…包件15数量:1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分为15个包件,拟选定15家审核单位,为招标人提供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每个包件预算金额为:708333元;单价最高限价为:2700元/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报名参与15个包件投标,仅允许中标其中1个包件。具体项目内容和需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2—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4、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非本市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5、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sh.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08至2024-05-14,每天00:00:00~12:00:00,12:00:00~23:59:59(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方式:网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售价(元):0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2810: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于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开标时间:2024-05-2810:00:00开标地点: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上发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020—3—,年11月)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2021年2月)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报价人在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观看线上直播培训回看,也可登录采购云平台查看培训操作手册或培训操作视频。2、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95763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向代理机构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69号联系方式:马老师021-3761530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联系方式:021-515376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珏电话:021-51537699,—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目录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2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需求》4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2700元/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单价下浮率范围0%-10%,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率不得超出该范围,否则作废标处理。5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公告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报名、发售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9现场踏勘不组织10书面提问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10点前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邹珏,联系电话:(021)51537699,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11答疑会(如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2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13投标有效期90天1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陆份,此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至网上的投标文件PDF打印件,双面打印。注:分包件的项目,若允许投标人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须制作成一份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15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时间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7开标时间、地点本次开标在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502室,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8投标签收本项目为依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开标/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如投标人未能在开标/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不予受理,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客服电话:95763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至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投标失败。19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提供正本一份、副本陆份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携带本人身份证。20格式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资格审查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资格性响应表》23符合性审查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符合性要求响应表》24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并发布中标通知书。25政策功能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价格折扣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服务期完毕前保持有效;履约保证金在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之前出具,服务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剩余保证金。2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万元,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打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名称: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上海松江新城支行账号:15000092717280备注: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及资金用途,例:“BCGL2024XS【】,投标保证金”。注: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登记,且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若由于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保证金缴纳登记信息导致投标无效,后果自负。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联系代理机构办理。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买方”“甲方”系指招标人。2.7“卖方”“乙方”系指中标并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符合性要求条款。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8—3.1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人(或本法人、本组织)所拥有。3.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3.4《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9—,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一、甲乙双方依法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二、本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定期将对服务机构当年的服务质量作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如达到淘汰标准的,不再分配审核任务,并终止本服务合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开标后的其他承诺、声明、澄清等书面文件;3.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四、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五、合同价格、付款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暂定合同总价:[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_1]。2.服务费用:甲方承诺支付报表审核服务费用单价每户元,费用总价具体按照实际审核数量结算。[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3.本合同款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支付。2024年底甲方支付乙方33.33万元,待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审核任务后,根据实际审核数量结合考核结果,2025年6月底支付剩余应付款项。—97—,六、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自主进行委托核审数量分配的权利。2.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就乙方服务承诺进行检查,并且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减少或者停止分配当年度委托核审数量。3.甲方如发现服务内容与合同要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或者后果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6.甲方有权在每年度委托核审服务结束以后对乙方进行质量考核的权利,并且有根据考核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分配核审任务和决定后续年度分配委托核审数量的权利。7.甲方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服务费用。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其内容应按具体项目与乙方用合同形式另行签订,但不得与投标承诺相违背。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不定期检查和年度质量考核。5.乙方不得擅自将服务内容转包、分包。6.乙方有义务按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完成服务工作。7.乙方应按承诺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赔偿。七、违约责任1.甲方应依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如延迟支付,则以合同价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合同价的1%作为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减;3.服务质量按相关规定约定。,—98—八、协议的修改与终止1.由甲、乙双方协商,方可更改本协议;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可自行终止;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协议,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A、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擅自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B、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后果。九、争议及解决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则在委托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其它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参照本协议类似条款。补充协议或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包14合同模板:—99—[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一、甲乙双方依法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二、本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定期将对服务机构当年的服务质量作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如达到淘汰标准的,不再分配审核任务,并终止本服务合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开标后的其他承诺、声明、澄清等书面文件;3.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四、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五、合同价格、付款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暂定合同总价:[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_1]。2.服务费用:甲方承诺支付报表审核服务费用单价每户元,费用总价具体按照实际审核数量结算。[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3.本合同款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支付。,—100—2024年底甲方支付乙方33.33万元,待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审核任务后,根据实际审核数量结合考核结果,2025年6月底支付剩余应付款项。六、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自主进行委托核审数量分配的权利。2.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就乙方服务承诺进行检查,并且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减少或者停止分配当年度委托核审数量。3.甲方如发现服务内容与合同要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或者后果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6.甲方有权在每年度委托核审服务结束以后对乙方进行质量考核的权利,并且有根据考核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分配核审任务和决定后续年度分配委托核审数量的权利。7.甲方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服务费用。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其内容应按具体项目与乙方用合同形式另行签订,但不得与投标承诺相违背。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不定期检查和年度质量考核。5.乙方不得擅自将服务内容转包、分包。6.乙方有义务按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完成服务工作。7.乙方应按承诺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赔偿。七、违约责任1.甲方应依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如延迟支付,则以合同价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101—,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合同价的1%作为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减;3.服务质量按相关规定约定。八、协议的修改与终止1.由甲、乙双方协商,方可更改本协议;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可自行终止;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协议,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A、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擅自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B、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后果。九、争议及解决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则在委托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其它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参照本协议类似条款。补充协议或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102—包15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一、甲乙双方依法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二、本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定期将对服务机构当年的服务质量作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如达到淘汰标准的,不再分配审核任务,并终止本服务合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开标后的其他承诺、声明、澄清等书面文件;3.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四、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五、合同价格、付款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暂定合同总价:[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_1]。—103—,2.服务费用:甲方承诺支付报表审核服务费用单价每户元,费用总价具体按照实际审核数量结算。[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3.本合同款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支付。2024年底甲方支付乙方33.33万元,待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审核任务后,根据实际审核数量结合考核结果,2025年6月底支付剩余应付款项。六、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自主进行委托核审数量分配的权利。2.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就乙方服务承诺进行检查,并且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减少或者停止分配当年度委托核审数量。3.甲方如发现服务内容与合同要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或者后果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6.甲方有权在每年度委托核审服务结束以后对乙方进行质量考核的权利,并且有根据考核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分配核审任务和决定后续年度分配委托核审数量的权利。7.甲方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服务费用。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其内容应按具体项目与乙方用合同形式另行签订,但不得与投标承诺相违背。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不定期检查和年度质量考核。5.乙方不得擅自将服务内容转包、分包。6.乙方有义务按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完成服务工作。7.乙方应按承诺承担相应的处罚和赔偿。七、违约责任,—104—1.甲方应依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如延迟支付,则以合同价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合同价的1%作为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减;3.服务质量按相关规定约定。八、协议的修改与终止1.由甲、乙双方协商,方可更改本协议;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可自行终止;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协议,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A、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擅自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B、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后果。九、争议及解决服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则在委托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其它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参照本协议类似条款。补充协议或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105—,,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1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公示信息第三方审核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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