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展陈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2024)


一、项目编号:310110000240312177735-10088577
二、项目名称:杨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展陈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建设
11699800.45元
上海华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562号
93.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建设
展陈服务
展示厅展陈设计、制作、搭建等总包服务
符合展示主题内容框架,符合建筑边界条件要求
2024年6月15日布展进场施工,并于2024年9月30日布展完成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通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嵘,邓康,许智平,蔡颖佶,沈竝,孙勇红,奚吉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0.51%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021-25032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系方式:021-32173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高鸣         
电         话:021-3217369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华成.pdf503.7K

附件信息:

杨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展陈服务.pdf2.1M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上海华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杨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展陈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杨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展陈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华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0人(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营业收入为_14434.235587_万元,资产总额为7939.84371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营业收入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对于上述接受联合体分工或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或分包企业中的任一中型企业之间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华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项目编号:310110000240312177735-10088577杨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展陈服务招标文件招标人: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5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2页投标邀请书项目概况杨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新址展陈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0000240312177735-10088577项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111号预算金额:1171.822349万元最高限价:1171.822349万元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布展全部完成,并于2024年10月1日前具备开馆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限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预留份额内的服务)必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若投标人对是否能够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准,因而不能确定是否应参加本项目竞争时,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4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3页(2)已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登记入库手续。(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银行、保险等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由行业主管部门事前审批并颁发经营许可,应提供经营许可证,无需再提供法人出具的承诺函)。(4)投标人的出资人(不含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股东,下同)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14至2024-05-21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有意向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参加本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信息登记和入库手续。方式:线上获取。未完成信息登记和入库手续的供应商,可以先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登记入库手续。潜在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6-040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2024-06-0409:30:00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支持科学进步等相关政策。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库〔2014〕68号文规,第4页定条件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均视同小微企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3号楼1204联系方式:许老师电话:159008499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联系方式:021-627919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雷高鸣电话:021-32173691,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细化、补充和(或)修改,两者之间如有矛盾,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序号条款号内容12招标人(即采购人)名称: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书22招标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书36现场踏勘:不组织410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提出澄清问题的方式:澄清问题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彩色扫描后的PDF文件和原始Word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leigaoming@shabidding.com512投标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1)评审因素索引表(2)投标函(3)投标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4)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5)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法律限制性规定的声明函(10)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声明(11)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对于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要求能够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对于监狱或戒毒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序号条款号内容512(1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1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16)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标准的详细描述(17)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支持资料(18)有助于提高投标竞争性的其他资料612.2样品:不要求提供712.3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813.6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2)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报价,该报价必须包括投标人提供相关服务所包括的所有人力成本、操作成本、管理费用、增值税和其他全部税费。914.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10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拾万元;其有效期应至少能履盖投标有效期(即其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其有效期的届满日应不早于投标有效期的届满之日);其收退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1117.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218.2投标文件的形式、份数:电子投标(1)电子采购平台: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2)签署要求: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规定,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认可的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签署其电子投标文件。(3)纸型投标文件:不需要1318.3.3小签要求:无需小签1419.1投标方式:电子投标序号条款号内容1419.1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0.1投标截止期:见投标邀请书1622.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按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1723资格审查:当投标人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时,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和投标人须知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条中列明的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包括对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成员的审查);(2)投标文件(含纸型和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情况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条的规定(包括当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时,未提交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条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有效期等不符合要求);(4)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投标人须知第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条的规定;(5)投标报价超过了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可能列明的最高限价(含可能有的分项最高限价),或者在未规定最高限价的情况下超过了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列明的采购预算(含可能有的分项预算);(6)投标人针对同一包件(当不分包件时指同一采购项目)提供了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任一报价项提出了可选择的报价(除招标文件允许投备选方案外);(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1819.1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人与招标人除签订纸质合同外,还应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上签订电子合同。193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下浮百分之二十(20%)计算(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序号条款号内容1931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招标服务费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招标服务费:项目编号”(示例:“招标服务费:12300001”)。2035其他规定:无,第10页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注:本格式仅适用于上海、北京、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试点城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部属高校、国家或部属科研机构等中央政府采购项目及其他省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仍应按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第71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此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之前的三年内,我方没有因违法经营而受到下列处罚:(1)刑事处罚;(2)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3)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注: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见《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注:若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与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在官方渠道查询结果不一致,以官方渠道查询结果为准。第72页法律限制性规定的声明函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要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如存在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将列明如下:(1)(2)(3)(…)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第73页6其他情况银行名称地址5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年份总额4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出口销售额:名称和地址3近三年该服务提供给境外、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2服务提供者提供此类服务的历史(年数)(e)资产净值:(d)短期负债:(a)固定资产:(7)上年末资产负债表1(6)上年末从业人数(5)企业性质:(4)主管部门:(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2)地址:(1)服务提供者名称:名称及其他情况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他情况(1)服务提供者名称:(2)地址:(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5)企业性质:(6)上年末从业人数(a)劳动合同职工人数:(b)劳务派遣用工人数:(7)上年末资产负债表(a)固定资产:(b)流动资产:(c)长期负债:(d)短期负债:(e)资产净值:2服务提供者提供此类服务的历史(年数)3近三年该服务提供给境外、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出口销售额:4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年份,总额5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银行名称,地址6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第74页服务提供者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的职务:,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公章:,日期:,,第75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营业收入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营业收入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对于上述接受联合体分工或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或分包企业中的任一中型企业之间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76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第77页服务人员一览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序号本项目中拟任职姓名身份证号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中拟任职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级别证号证书专业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注:除本表外,投标人还应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有时),提供服务人员的社保缴纳、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受教育程度、相关业绩等证明材料。第78页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79—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指标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提供服务能够达到的具体指标。—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陈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