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烘干中标结果公示(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1411302024BCS00037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坚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安宁街29号阳光城并州府11幢2单元2501室
报价:997108(元)
82.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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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
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
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苏福龙
晋214201520194888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伟(第1包采购人代表),王改平,冯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9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交口县康城镇
联系方式:0358-5452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万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前马家村吕梁云数据中心(云数据中心4层)
联系方式:1375383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玲玲
电 话:13753839518
附件信息:
文件-竞争性磋商 -盖章.doc971.5K
中小企业声明函283.0K
SXWVD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代理机构:山西万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2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4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26第六部分合同原则……………………………………………………33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1302024BCS000372、项目名称: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999162.43元最高限价:人民币999162.43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不分包,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地址:山西省交口县康城镇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1393435946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万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前马家村吕梁云数据中心(云数据中心4层)联系电话:137538395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1375383951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5)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3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说明:1.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2.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4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一)商务部分1、供应商代表证明;2、磋商函; 3、响应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或电子保函;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部分类似工程情况表;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7、项目经理简历表;8、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二)技术部分1、磋商报价一览表;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施工组织设计;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部分。5响应保证金金额①响应保证金的形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须在汇款/转账凭单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②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9900.00元);③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退还)④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前将响应保证金(如银行转账或电汇)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响应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山西万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永宁西路支行银行账号:644021165行 号:3051730390336磋商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响应文件上传与加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8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自行抽取。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þ否,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0磋商小组现场出席þ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 11履约保证金□要求 ☑不要求12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3分包□允许 ☑不允许14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5其他情况说明电子化采购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1.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2.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通知“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无效。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于采购的货物服务,符合规定的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的优惠,对于工程项目给予3%-5%的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货物服务的报价给予5%-6%的优惠,对于工程项目给予1%-2%的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投标人所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万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工程”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5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机构。因此,一般情况下,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投标。但是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情况特殊外,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机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3.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3.4.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4.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3.4.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则如下: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质疑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5.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电子文件形式提出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13934359466通讯地址:交口县康城镇5.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电子文件形式提出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13753839518通讯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前马家村吕梁云数据中心(云数据中心4层)5.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4.4事实依据;5.4.5必要的法律依据;5.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6.3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7.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5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的要求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有)。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9.3响应保证金9.3.1供应商必须于磋商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9.3.2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响应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3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9.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9.4.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9.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9.4.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9.5磋商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3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磋商报价一览表”。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5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磋商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9.5.6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7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2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3磋商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与签署12.1供应商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2.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上传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与加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线提交响应文件。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五、磋商程序15.成立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人代表参加要有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5.3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16.组织开标程序1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开标。16.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16.3供应商按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17.磋商程序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17.2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17.3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17.4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17.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17.6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17.7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规定,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17.8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17.9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17.10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7.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17.12磋商小组根据第五部分《评审标准与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17.13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小组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18.磋商原则18.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18.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9.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19.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9.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六、合同授予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1.履约保证金21.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定。21.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2、质量标准:合格;3、施工地点:交口县康城镇博雅花园;4、采购范围: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5、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6、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二、工程技术规范(一)总则1、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承包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技术条款中列出(但不限于)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2、当本技术条款中有关工程标准涉及工程安全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当有矛盾时,应由发包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修正,涉及变更的一定按合同条款中变更办理。3、当技术条款的内容(除上述“2”所述之外),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有矛盾时,应以技术条款的规定为准。4、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发包人有权指示或批准承包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增补和修改技术条款内容。(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规程1、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应参照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有关施工规范、技术规程执行。三、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施工图纸(另册)五、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一、响应文件初审(一)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审 查 标 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信用承诺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说明:1.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时补正。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审查标准1供应商代表证明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②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③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3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 4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6质量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7响应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或电子保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或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由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小微企业承担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享受3%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给予联合体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2.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2.4.1供应商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4.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三、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四、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分别单一进行磋商,并做详细记录。(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10分)1、供应商业绩(6分)供应商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2、项目经理业绩(4分)项目经理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注:①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与用户最终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者缺一不可;②供应商和项目经理业绩不予重复计分;③近五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顺延五年;④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清晰地载入响应文件中。二、施工组织设计(60分)1、施工方案 (30分)包括:施工总体方案5分;关键部位施工方案4分;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3分;雨季施工方案3分;降排水方案3分;夜间施工方案2分;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2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2分;临时设施方案2分;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2分;新技术应用方案2分。 2、保障措施(18分)包括:质量保障措施4分,安全保障措施4分,环保施工措施4分,消防、降噪施工措施3分,文明保障措施3分。 3、计划安排(12分)包括:拟投入劳动力3分、投入机械设备3分,工期计划3分,项目班子配备情况3分。以上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进行打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磋商小组评分的平均值,平均值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三、价格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八、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十、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商务部分一、供应商代表证明................................................二、磋商函........................................................三、响应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或电子保函...............................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部分类似工程情况表...........................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七、项目经理简历表.................................................八、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一、磋商报价一览表.................................................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三、施工组织设计...................................................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承诺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承诺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承诺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承诺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承诺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六、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八、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十、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复印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商务部分一、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山西万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磋商函格式磋商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日历天。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磋商函附录一序号项 目 内 容合 同条 款约 定 内 容备注1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天2误期违约金额( )元/天3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 )%4提前工期奖( )元/天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日历天6质量标准7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元8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 )%9预付款保函金额合同价款的( )%10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11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12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三、响应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或电子保函格式响应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或电子保函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此表可根据内容自行扩充,增加附页。五、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部分类似工程情况表格式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部分类似工程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工程指:钢结构的建筑工程;2、近五年:指的是磋商截止日期往前顺延五年;3、必须提供与用户最终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者缺一不可等资料清晰的复印件。4、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姓名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姓名职务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身份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七、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专业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 质量备注:1、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考证等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及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清晰的复印件;2、近五年:指的是磋商截止之日往前顺延五年;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八、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 质量备注:本表后附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和资信证件复印件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一、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一、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单位:元项目名称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山西省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相关清单表格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它说明的内容。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3.供应商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封皮处必须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造价师专用章,若供应商无造价工程师,可委托其他单位造价工程师复核,但必须附委托协议或合同。三、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总体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方案;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雨季施工方案;降排水方案;夜间施工方案;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临时设施方案;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新技术应用方案。(2)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环保施工措施,消防、降噪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3)计划安排。拟投入劳动力、投入机械设备,工期计划及项目班子配备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交口县康城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康城镇博雅花园粮食烘干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坚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301.56万元,资产总额为334.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山西坚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食烘干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