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QC-2024040316D(招标文件编号:QC-2024040316D)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德润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5号6号楼2010室
中标(成交)金额:33.3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德润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
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招标文件为准
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龙(组长)、高丽华、杨玉春、袁永立、史文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70%按一年的中标价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少于4000元。付款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16D代理费”字样。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账号:51576953305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评标总得分:北京德润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评标总得分为100。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章老师(商务):025-58528645 刘正涛(技术):025-58528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联系方式: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
电 话:  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16:05

评审专家名单
马龙(组长)、高丽华、杨玉春、袁永立、史文慧(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33.3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

项目联系电话
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章老师(商务):025-58528645 刘正涛(技术):025-5852851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附件:

附件1
16D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项目定稿20240516.pdf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项目编号:QC-2024040316D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4年05月16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五、开标与评标六、中标和合同七、询问和质疑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2.评标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1.2.项目内容2.项目理解要求和技术实施运维服务方案要求3.项目需求3.1总局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驻场运维3.2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驻场运维4.技术支持服务要求5.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6.验收要求7.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8.其他要求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C-2024040316D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元整(¥339,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元整(¥339,000.00元)采购需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和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16年1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了总局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系统运行稳定,为车船税代收代缴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数据支撑。同时,省局自2016年开始就规划并于2017年上线了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此系统的上线实现了全省机动车车船税缴库实行“集中申报、分级入库”的目的,规范了车船税代收代缴行为,堵塞税款征管漏洞,为保险行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我省多部门综合管税的水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确保车船税代收代缴在公平、合理、高效、规范的环境下开展工作。为保证总局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和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业务管理水平、需要对两个系统进行专业的运行维护,同时对税源控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便于车船税业务的开展。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3年第2页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09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09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7.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第3页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方式:①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或支付宝支付,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要求获取;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一起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1461737635@qq.com.售价:300元/本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6月06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联系方式:章老师(商务):025-58528645刘正涛(技术):025-585285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4页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联系方式: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电话: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编号:QC-2024040316D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元整(¥339,000.00元)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元整(¥339,000.00元)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服务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联系方式:章老师(商务):025-58528645刘正涛(技术):025-58528513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联系方式: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邮箱:1461737635@qq.com6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6投标人资格要求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09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09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8.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允许,(写明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10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10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____________12信息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方式:①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见公告附件)中的要求至现场获取文件;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1461737635@qq.com.14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时间:年月日午(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15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9页单、应按减免的未按减免出单的问题。9.建立车船税完税凭证审核功能,提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有能力核实完税证真伪,避免车船税漏收的情况。二、采购内容车船税系统运维工作中确保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和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运行环境的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软件及相关接口软件的正常运行。系统应用软件运维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处理和解答,扣缴义务人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电子邮箱途径反馈的问题提供运行维护支持服务。以及软硬件环境监控、系统性能评估和优化、业务问题处理和解决、日常数据处理、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升级、应急故障处理、技术咨询服务等运维工作内容。(3)项目实施要求1)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6月30日。2)项目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指定地点。3)项目实施范围:江苏省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的运行环境、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软件及相关接口软件。①应用:主要由2个应用组成,分别为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处理保险公司车船税代收代缴相关业务。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对车船税代收代缴数据进行税款的分配,数据申报业务的预处理。②数据库:共有3个数据库生产数据库:主要存储各类业务数据及配置表;测试数据库:主要存储各类业务测试数据、配置表及代码表;管理数据库:主要为各类业务数据备份表、配置表、代码表和通过OGG链路同步的金三系统部分数据表。2.项目理解要求和技术实施运维服务方案要求2.1项目理解要求(1)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的规模、业务复杂度,准确把握涉及本项目应用信息系统的业务特点并且进行详细阐述。(2)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功能划分、主要功能描述并且进行详细阐述。(3)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熟悉掌握涉及的应用关系、部署关系以及数据关系、对外部关联系统已提供的接口类型及用途并第80页且进行详细阐述。2.2技术实施运维服务方案要求(1)投标人应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描述所投入运维团队的组织结构及人员,应描述具备在江苏省税务局现场准确实施所运维系统统一升级和维护系统源代码的能力;应描述技术实施的策略、管理、规程、流程等。上述内容描述合理、适宜、全面和高效。(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投标人能够根据运维服务需求,准确理解应用信息系统的运维内容,主要内容包括运维系统的日常运维、数据运维、运行监控、健康检查、系统升级优化、数据库与中间件维护、故障处理、培训服务等;方案描述切实合理的,服务响应级别高、管理范围合理有特色,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3)安全管理,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保密规定,承诺不得泄漏采购单位一切敏感信息,如IP地址、商业情报和技术资料等,要求承诺内容合理。(4)供应商的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案及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优质服务的措施。方案措施要求完善合理,具有有效的手段能够有效的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确保系统业务工作的不间断。3.项目需求3.1总局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驻场运维(1)项目概述江苏省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部署,于2016年1月8日正式切换上线运行。截止到目前为止,系统运行基本稳定,全省40家保险公司的车船税代收代缴车船税业务都是通过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进行核算的。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的上线运行实现了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与保险机构车险信息平台的联网运行,从而形成了“税险联网、联动核税、见税出单、实时监控”的车船税联网征收新模式。(2)具体内容:系统运维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将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纳入本地信息化项目运维的通知》中第二条的要求,系统运维范围包括硬件环境、网络环境、应用、数据库的监控和优化,及时处理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做好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升级等项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软硬件环境监控第81页系统状态检查和监控: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其它支撑系统应用的软件系统及网络协议、平台软件系统的检查;对系统产生的日志文件进行分析;对系统可能或已经产生的问题予以及时协调解决,对系统的配置参数进行管理,以保证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稳定、高效地运行。按照要求,每天完成4次巡检工作,并完成《巡检记录》;每周删除数据库归档日志文件,防止数据库连接异常。2)系统性能评估和优化按月对服务器、应用系统、中间件系统、数据库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性能进行评估,评估系统的功能缺陷、用户满意度及问题反馈机制等,根据评估结果实施的优化工作,及时消除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威胁,确保在性能上使平台具备必要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3)业务运维面向省内各级税务业务部门和省内各保险公司,在运维服务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服务和5×8小时的驻场运维服务。接收各级税务部门、中保信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各保险公司发来的问题反馈单,并根据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初步分析意见,上报税务局业务部门和平台运维组,待得到反馈意见后,运维人员依据反馈意见进行相应的处理。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业务管理需求,提供相应的数据统计、整理、分析、调整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业务部门及时收集、整理业务管理过程中提出的关于系统升级完善业务需求,并反映给国家税务总局主管部门。4)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包括日常数据管理工作、数据采集处理和异常数据处理,其中:①按天完成数据备份、导库等项工作;按月完成数据对账工作;按月配合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平台完成异地缴税数据的上传和下发工作;按年完成当地问题车辆名单数据的生成、上传和下发工作。②采集往年的历史数据和第三方的数据,并完成数据清洗、比对、核查、整合处理等项工作,通过建立江苏省车船税税源数据库,保证车船税税源数据的准确性和代收代缴数据的一致性。③数据统计分析: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完成针对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第82页④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完成外部数据导入和更新中出现的异常诊断与排除的任务。对日常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数据进行诊断与排除。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数据变化情况,调整数据清洗模型,确保车船税数据库的数据完整、可靠。5)系统升级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和中保信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完成系统升级时的升级版本部署、联调测试和数据验证工作。6)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共享金三系统税务机关直接征收车船税数据完成金三系统税务机关直接征收车船税数据的共享,建立健全的车船税完税信息、减免信息、退税信息的信息库,并通过传输的直征数据强制校验纳税人是否已在税务机关缴过税款。详情如下:①完税信息数据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从金三系统获取直征车辆完税信息,与保险公司代征完税信息和外省缴税信息(等总局系统建设好,将数据导入)共同组合出本省车辆完税信息,构建本省车船税完税数据库,以实现:1.提供本省车辆完税查询;2.为欠税审核提供依据;3.在联网征收过程中判断车辆是否已完税,避免重复缴税;4.为收入分析提供数据。在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如系统中存在此车辆的完税信息数据,系统会自动返回“车辆已完税”至保险公司前台系统。如没有查询到此车辆的完税信息则转到算税功能,计算车船税返回保险公司进行代收代缴。采集金三直征数据后,可实时监控联网征收系统代收时录入纳税类型“已完税”的数据,通过与从金三系统采集的直征数据比对,进行核查。避免保险公司在出单时,对没有完税的车辆,恶意录入按“已完税”出单,导致车辆漏税。同时,也可以避免因纳税人未及时出示完税证明,导致通过联网征收系统出单时,重复缴纳当年税款。②退税信息数据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从金三系统获取车辆退税信息,用于:1.掌握车辆的完整完税信息,进而掌握车辆的当前应税状况;2.为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收入分析提供数据。第83页提取金三系统中退税数据,在车辆投保时匹配退税信息表中的数据。对于已存在退税的车辆,系统根据退税日期判定,如退税日期以后时间段在金三直征数据中没有此车辆的纳税信息,将按正常纳税计算税款。如果退税日期以后时间段在金三直征数据中存在此车辆的纳税信息,系统将按直征数据信息返回至保险公司,此车辆无需再重新交纳税款。采集金**税数据后,实时对联网征收系统代收时录入纳税类型“已完税”的,或代收时存在直征数据的车辆进行核查,避免保险公司在出单时,由于存在退税而不再缴纳税款的现象,导致当年车辆的车船税漏缴。③减免税信息数据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能自动完成法定减免(新能源、军车等)的核定,审核减免信息需从金三系统获取车辆的减免税信息,用于对税源减免信息数据补充、联网征收系统算税依据,也用于车船税征收中的减免税车辆及税款的统计分析。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审核减、免税的信息需要从金三系统获取纳税人在税局开具减税或免税证明的车辆信息。自然人缴纳车船税时,如系统中存在此车辆的减税或免税信息数据,系统会自动返回“车辆对应的减、免税”至保险公司。如没有查询到此车辆的减、免税信息,则转到算税功能模块,计算车辆应缴税款返回保险公司进行代收代缴。(不是必要条件,系统应分两种情况返回信息,已缴税或已免税,算出来都为0)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中车辆减、免税信息是判别该车辆是否属于免税或减税,避免因代收公司通过系统出保时录入错误等原因,使纳税人重复缴纳当年税款,或多缴纳税款,而引发无法退税的情况。④统计分析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采集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保险公司代征和金三系统的税务机关直接征收车船税数据,从多维度对车船税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并在系统中数据展示,有利于税务局能全面控管省、市、县车辆车船税情况。7)应急故障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包括故障的排查、恢复、数据补传等。要求应按照事先定义好的应急预案,与中保信和省保协配合共同完成应急故障的处理工作。8)培训完成江苏省税务局布置的对地市、区县局的业务和技术培训。按业务部门要求安排培训。培训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9)安全第84页严格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网络安全保护措施的“三同步”要求。3.2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驻场运维(1)概述江苏省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自上线后,系统运行基本稳定,省局业务主管部门围绕此系统结合业务的开展,由建设并投入运行了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此系统运行平稳,效果良好,随着业务的开展并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对车船税税源管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配备专业运维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进行现场运行维护。(2)具体内容:1)系统运维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①环境监控系统状态检查和监控: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其它支撑系统应用的软件系统及网络协议、平台软件系统、接口软件、分配规则及比例等静态环境数据的检查;以保证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稳定、高效地运行。②系统性能优化按月对服务器、应用系统、中间件系统、数据库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性能进行评估,评估系统的功能缺陷、用户满意度及问题反馈机制等,根据评估结果实施的优化工作,及时消除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威胁,确保在性能上使平台具备必要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③业务运维面向省内各级税务业务部门和省内各保险公司,在运维服务期内针对车船税税源管控系统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服务和5×8小时的驻场运维服务。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业务管理需求,提供相应的数据统计、整理、分析、调整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业务部门及时收集、整理业务管理过程中各地区税务部门、保险公司提出的关于系统升级完善业务需求,并反映给省局主管部门。④数据处理1.数据采集: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定期采集联网征收系统中的入库明细数据、对账数据、变更数据、变更确认数据,数据采集后,核对确认数据的完整性。2.数据校验,数据完善:数据抽取完成后,针对数据的完整性,进行补充完善,完善过程为:调用保险行业协会的完善数据接口,修改本地数据;根据金三系统与分配系统的第85页字典表、映射关系表转换字典表数据为金三系统识别的数据,包括车辆类型,燃料种类,征收品目,征收子目。根据金三系统的数据校验规则校验分配系统数据,并加以改正。3.数据分配:根据四项权重信息,按照分配规则分配数据,并核对分配正确性,统计各单位的收入情况。4.数据申报:按照保险公司申报数据的格式生成申报数据表,并补充纳税人登记序号,保险公司登记序号等信息。5.申报存在的问题数据处理:申报期间存在的问题处理,根据网报系统反馈的申报问题信息,修改分配系统的分配数据。6.确保分配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查询,导出功能的正确性。⑤系统升级在系统升级过程中,配合省局、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网报系统、保协等部门进行新系统的部署、联调测试和数据验证工作。⑥应急故障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包括故障的排查、恢复、数据完善等。要求应按照事先定义好的应急预案,与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保协系统、网报系统和金三核心征管系统配合共同完成应急故障的处理工作。⑦系统接口运行保障本系统与相关系统的数据接口,为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确保接口的正常;系统涉及到的接口包括:与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接口:采集此系统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基础数据。与网报系统的接口:明细申报数据发送到网报系统中。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请求查询并接受用户的登记信息以及完税信息。⑧申报数据审核及时解答和处理申报过程中保险公司的问题,保障保险公司能按时的进行申报。⑨培训完成江苏省税务局布置的对地市和区县局税务部门业务人员的培训、完成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培训。按业务部门要求安排培训。培训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⑩安全严格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网络安全保护措施的“三同步”要求。第86页4.技术支持服务要求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要求一般包括运维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要求、服务方式要求(包括驻场服务、现场服务、热线网络等远程服务等)、服务响应要求(包括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服务管理要求等内容。(1)运维服务内容车船税系统运维服务内容,确保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和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运行环境的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软件及相关接口软件的正常运行。系统应用软件运维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处理和解答,扣缴义务人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电子邮箱途径反馈的问题提供运行维护支持服务。以及软硬件环境监控、系统性能评估和优化、业务问题处理和解决、日常数据处理、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升级、应急故障处理、技术咨询服务等运维工作内容。(2)服务方式服务方式:现场服务与远程支持(3)服务响应要求服务时间要求:工作日提供5×8小时现场服务,24小时电话咨询维护服务;工作日外,提供7×24小时远程电话咨询。5.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一)实施总体要求1.本项目运维服务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成立项目管理、运营管理、质量保证等项目管理实施组织,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控制,以保证项目高效、有序的进行,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2.本项目驻场支持人员,保证遵循局方的运维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在项目运维维护期,运维服务按局方要求提供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文档,做好工作记录,提交工作周报、月报和年度总结。4.本项目驻场支持人员2名,熟悉车船税业务和系统,在本项目至少3年以上的工作年限。5.服务响应现场驻场人员:工作日提供5×8小时现场服务,24小时电话咨询维护服务;工作日外,提供7×24小时远程电话咨询。对故障请求15分钟内响应。对一般业务系统提供5×8小时现场服务,对故障请求60分钟响应。(二)项目人员管理本项目配备二名现场驻场人员和一名非现场驻场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3年以上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软件系统运维管理工作经验,同时第87页需具备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驻场技术人员2人拥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软件系统运维工作经验。6.验收要求项目服务到期后,按照采购人验收的有关制度,采购人负责组织对中标人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必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文档,并保证文档质量。所有文档必须符合文档管理规范。7.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无8.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信息化承诺书★遵守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的要求(本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按照甲方关于加强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作为信息化资源和服务提供的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所提供产品、服务和管理的安全性。具体涵盖:协助开展背景审查、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加强对参与服务、产品提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考核、及时通报相关重大事项、协助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等。供应链厂商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严格遵守《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相关规定,有违反网络安全规定的行为视为违约。中标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根据甲方加强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包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安全审查、安全评估、渗透测试等,并提供相关自查报告等(具体自查报告等格式中标商可向甲方索取)。在项目实施过程、服务期内以及验收时,有关人员的管理以及具体业务操作遵循甲方在供应链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具体规定和要求。以上关于供应链管理的要求,参与投标方必须做出遵守承诺(承诺书附后),无遵守承诺视为无效投标。承诺书我单位已仔细阅读标书中“遵守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的要求”章节内容,并承诺第88页按要求落实相关要求。承诺单位(公章):日期:第8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