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BZB-2024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在原成交公告中补充成交单位的评审得分:成交供应商:芮城县欣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77.8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上传评审得分汇总,评审报告,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
地址:芮城县洞宾西街69号
联系方式:张嘉良 18636383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康杰南路33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 0359-252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嘉良
电 话: 1863638398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
芮城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16:1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嘉良
项目联系电话
1863638398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芮城县洞宾西街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嘉良 18636383980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康杰南路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女士 0359-2520399
附件:
附件1
物业服务评标报告.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物业评审汇总表.pdf
附件4
4.11-GBZB-2024026 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茵城县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且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芮城县欣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61.1万元,资产总额为_23.0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老里参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芮城县欣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4月7日0评审汇总表项目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BZB-2024026开标日期:2024年04月11日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总分名次1芮城县欣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67.80778012芮城县鑫恒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99498059.7923芮城县鑫翔家政服务有限公司9.9849.8059.783中标人中标人芮城县欣盛物业管理有限公芮城县欣盛物业管理有限公芮城县欣盛物业管理有限公芮城县欣盛物业管理有限公中标价(元)中标价(元)443500元443500元443500元443500元服务期服务期1年1年1年1年家市孙比库全体评委签字:2山Z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码:GBZB-2024026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3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18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9七、签订合同20八、保密和披露21九、询问和质疑21十、违约处罚23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4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2第五部分合同原则4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康杰南路33号(柏园村牌楼往南300米路东)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GBZB-2024026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4.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44.5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康杰南路33号(柏园村牌楼往南300米路东)三楼)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鲜章及资料骑缝鲜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4、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职工工资表明细(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5、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或零申报证明;6、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任意两种);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康杰南路33号(柏园村牌楼往南300米路东)三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地址:芮城县洞宾西街69号联系方式:张嘉良186363839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康杰南路33号联系方式:杨女士0359-25203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359-2520399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采购预算44.5万元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6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8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成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9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投标预备会议不组织12投标人疑问及澄清接收疑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澄清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投标人收到确认时间: 24 小时内。1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交纳;2.截止时间:2024年04月 11 日08时3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4.账户信息:开户名: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172262417 行号:3051810810105.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银行保函应当是山西省区域内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需在开标时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接收函。6.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15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1份(U盘)。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 点: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康杰南路33号(柏园村牌楼往南300米路东)三楼时 间:2024年04月 11日08时30分17开启地点时 间:2024年04月 11 日08时30分地 点: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康杰南路33号(柏园村牌楼往南300米路东)三楼18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共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产生。2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21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开标前需查验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任意两种);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或零申报证明;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职工工资表明细(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代理人需在明细中);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诚信投标承诺书;无违法记录声明(原件,件投标文件格式)若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伪造资料的,不仅其投标将被否决,还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6600元。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招标人”指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2.4“采购代理机构”指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监督机构”指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2.6“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7“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8“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9“采购范围”指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2.10“采购预算”44.5万元,最高限价:44.5万元。2.1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资料内容如下:(1)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原件)(4)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任意两种)(原件)(5)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或零申报证明;(原件)(6)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职工工资表明细(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原件);(7)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报价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无违法记录声明(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10)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补遗、澄清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补遗、澄清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电子邮件,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7.2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或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7.4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采用书面形式或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5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6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果组织踏勘,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2日内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如果没有通知,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7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7.8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1份(U盘)。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及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任意两种)(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或零申报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职工工资表明细(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年度内)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自定格式列表说明,表后须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金额所在页)及发包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有一份证明算一项业绩,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企业简况;★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要求规范偏离表;★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9.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9.4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人不按本9.4条第(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4)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a、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b、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c、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9.5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投报多标段的,应对每标段分别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4)投标人要按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产品、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4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2.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12.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签字盖章处亲笔签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2.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表述清楚。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一份(U盘)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封套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密封套一面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人全称、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在年月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13.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4.投标文件的提交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14.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补遗文件、澄清文件、通知等的纸质版确认函原件(若有)。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5.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6.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6.3开标时由签到投标人各推荐一名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拆封唱标。16.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6.5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6.6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组建评标委员会17.1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一名,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2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8.评标18.1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9.评标过程保密19.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0.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1.采购项目废标2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1.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七、签订合同22.中标通知2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签订合同24.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24.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4.3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4.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4.5违反27.1条、27.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25.保密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6.披露26.1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6.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询问和质疑27.询问2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27.2询问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28.质疑2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8.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28.3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8.4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28.5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8.6质疑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十、违约处罚2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文件未写明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评定内容及标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满分一、商务部分(25分)25分1、类似项目业绩(15分)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年度内)内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协议书应包含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金额所在页及发包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15分2.投标人体系认证证书(6分)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期内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 或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每具备一项得 2 分,满分 6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6分3、投标文件响应程度(4分)(1)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商务、技术内容准确、完善及清晰情况得2分;(2)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1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3)采用双面打印胶订方式装订响应文件的得1分;4分三、技术部分(65分)65分1、总体服务方案根据项目服务总体方案、专项服务的实施安排、服务方式、服务特色等是否具体、可行、全面,横向比较:A.最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25分;B.较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6分;C.一般、合理、可行的,得8分。25分3.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拟组建团队的人力资源配备情况A.能够全面性地描述在本项目中人员配备情况,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配置合理,时效性高,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0分;B.所描述的人员配备情况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但描述简单不详细,配置合理性一般的得7分 ;C.所描述的人员配备情况基本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但描述不太具体、模糊、不太合理,得4分;10分4.拟投入设备配备情况表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情况(须提供所提供的设备资源列表)A.能够全面性地描述在本项目中所投入的设备情况,数量充足,配备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0分 B.所描述的设备情况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但描述简单不详细、配备合理性一般得7分 C.所描述的设备情况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但描述不太具体、模糊,且缺项的,得3分;10分5、服务承诺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方案:①根据响应文件中服务承诺方案中是否包含承诺、响应、内容、方式等内容以及服务承诺方案是否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A最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并具有增值服务和能提出合理建议的,得10分;B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7分;C一般、合理、可行的,得4分。②根据应急方案中对事件和解决方案的全面性、合理度、可行性强、考虑周全度以及是否做出提前预防事件发生等方面横向比较,酌情打分:A考虑最周全、事件和解决方案最全面、合理、可行,且提出事前预防合理工作安排的,得10分;B考虑周全、事件和解决方案全面、合理、可行,且提出事前预防安排的,得7分;C考虑周全、事件和解决方案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分;20分四、价格分(10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4、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分三、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营业执照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社保缴纳凭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职工工资表明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纳税凭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信用记录查询凭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1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1投标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价格投标价格唯一且未高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按评分标准综合比较与评价。5.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3最终评标价的确定。根据本章第5.2款所计算出的投标报价为经评审投标报价。5.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计算每个投标人技术部分算术平均为其得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为其最后得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6.1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2、服务要求:依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3、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机关、风陵渡开发区税务分局、陌南税务分局、阳城税务分局四个地点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技术标准及要求2.1、门卫工作1、妥善安排好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职守,不得擅自离岗。2、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并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到院内停车或办理与单位无关的事宜,因乙方未尽到职责,造成财产失窃,应承担赔偿责任。3、门卫要对来访人员认真登记。凡因公来访的人员必须出示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凡找局领导的来访人员,除履行以上手续外,门卫人员先用电话与办公室联系,经允许后方可进入。4、严禁小商小贩、小贩、各类闲杂人员进入院内。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问,及时报告办公室。5、做好报刊的收发工作。6、认真打扫卫生,保持各办公楼前及大门前的清洁,坚持每日清扫一次。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临时安排工作。2.2、保洁工作1、保洁范围(1)各楼层公共区地面、地脚线楼梯台阶、扶手;(2)卫生间(含地面、隔板、洁具、墙面、洗手池台面、镜面);(3)机关值班室、会议室(4)公共区摆设;(5)门庭前台阶。2、保洁时间及标准(1)公卫区地面、地脚线、楼梯扶手、台阶每早大清洁一次,全天保洁,地面定期用中性清洁剂彻底清洗一次:大厅地面视具体时间而定,随脏随洗。不锈钢扶手每周擦涂不锈钢保养剂一次。工作日除特殊原因之外上述保洁范围内无杂物、水渍、浮尘、脚印等。地脚线小平面每周除尘一次,不得有明显尘土。(2)卫生间每早大清洁一次,及时换套手纸篓套袋,及时放置厕香球,洁具每周除垢一次,墙面、隔板每月擦洗一次,夏季每周消毒一次,地面、洁具、洗手池、镜面要求无明显水渍、尘迹等,通风条件良好时,室内应无明显异味。每早大清洁后,工作日内全天保洁,每小时巡视一次,及时冲洗洁具、清洁洗手池台面、镜面。(3)会议室每周清扫一次,或使用后随时清理。(4)公共区摆设每天擦洗一次,各楼层垃圾桶每天清里一次,易脏部分随时清洗。(5)机关值班室每周打扫,床单被罩每周清洗更换。(6)机关客房每月固定清扫。2.3、其他服务2.1.1.1.1.会议服务(1)会议前摆放好桌签,整理好桌椅。2.1.1.2.(2)会议期间倒水等服务。(3)会议结束后整理卫生。2.1.1.3.2.打字服务(1)文印室非涉密文件的打字、排版、打印。2.1.1.4.(2)文印室设备及耗材的管理。(3)文印室卫生的打扫。2.1.1.5.3.餐厅服务(1)餐厅桌椅摆放、卫生打扫。2.1.1.6.(2)餐厅客饭服务。(3)负责餐厅一日三餐菜品的制做。(4)餐厅帮厨和辅助性工作。三、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2、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3、各项服务要求做到及时准点。第五部分合同原则(具体操作实施办法以双方合同为准)合同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2.1.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服务地点:2.1.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2.2.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2.3.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2.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3.结算方式:5.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6.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7.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8.履约验收9.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10.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11.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12.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2.4.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5.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三年月日投标文件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社保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任意两种)(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或零申报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023年第四季度或2024年第一季度职工工资表明细(明细表中要包含被授权委托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年度内)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企业简况;★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要求规范偏离表;★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商务部分投标函(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日历天的有效期内(见前附表)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招标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1.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3.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5.不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7.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8.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9.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10.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致(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报价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日期:注:如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按格式要求提供,也可书面标明“我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的服务。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6.1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日期:注:如不属于监狱企业可不按格式要求提供,也可书面标明“我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技术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服务期限质量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商务、技术要求规范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项目实施方案(格式)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编制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若有)(一)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标段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报价金额(元)合计注: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标段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报价金额(元)合计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三)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四)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评标资料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项目编号:GBZB-2024026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评标报告第二部分其他资料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评标报告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项目编号:GBZB-2024026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4月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评标报告一、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本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由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委托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3月2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芮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期:1年。二、开标过程简介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运城市空港南区康杰南路33号)。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有了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见后附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在监标人监督下进行了开标,开标记录见附件。三、评标委员会的构成情况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山西省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张泵会,全体评委推举担任主任委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专家职务来表绵方勘院有限公14270198512035113组长222的******************组员也市务为1427011960102062组员有物比完1422011911228122V组员动B山产业级院L20组员四、评标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五、评标程序及评审内容1、评标程序评标准备→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评标结论2、评标内容1)初步评审经初步评审,三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通过审查;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因不满足招标:/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因不满足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未通过审查。2)澄清边无口有3)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第三部分“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七、评标结果经综合评审,中标人为:芮城县欣感443500元中标价为:的起办评标专家:采系评标主任:日期:2024年04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