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 金光产业园保安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591-PMJS-C2024-0012

二、项目名称:金光科技产业园保安招录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安华锦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05586637534M
苏州吴中区甪直镇南沙路29号
96.67(均分制)
519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光产业园保安项目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每日7人在岗实行 24 小时工作制,分两班运转,每班工作时长 12 小时。负责金光科技产业园环境提升、日常安全及管理工作、控制园内偷倒垃圾现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024年7月至 2025年6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翔、孙孝刚、钟声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81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中胜路8号
联系人:孙孝刚
联系电话:13771849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东环路1400号开元大厦15楼
联系人:顾梦飞、俞莉
联系电话:0512-67256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莉
电话:0512-672567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金光科技产业园保安招录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苏州安华锦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91-PMJS-C2024-0012采购项目:金光产业园保安项目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采购类别:服务类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5月总目录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磋商采购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第六章评审办法第六章评审办法54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金光产业园保安项目2标段数:1个标段3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4服务时间:2024年7月至 2025年6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5磋商保证金:不提交,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关于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均不适用。6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7现场考察:不组织。因采购类项目种类较为复杂,为达到准确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前请投标单位自行做好现场踏勘工作(可自行联系采购方现场人员踏勘现场)开标后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费用调整。8响应文件:应使用“苏采云”系统制作并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4套响应文件。9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14:00(北京时间)上传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10询问:获取磋商文件成功的磋商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邮件(1214506206@qq.com)进行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件予以解答,询问人自行在邮件中查看解答信息。11质疑:磋商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未依照磋商公告要求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1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150万元-100万元)×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最低不低于3000元。代理服务费:8190.00元1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法14评审办法:详见第六章15特别提醒:1、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2、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及时关注系统,以防错过二次报价),供应商应登录采购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二次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采购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线上二次报价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金光产业园保安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JSZC-320591-PMJS-C2024-0012项目名称:金光产业园保安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陆仟元整(¥546000.00)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每日7人在岗实行24小时工作制,分两班运转,每班工作时长12小时。负责金光科技产业园环境提升、日常安全及管理工作、控制园内偷倒垃圾现象。(二)服务时间: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合格磋商磋商响应单位的特殊条件:具有经***门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项目参与-采购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获取采购(磋商/谈判)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下侧“苏采云-已参与项目”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4、磋商文件售价:免费;5、CA办理及使用指南: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登陆页面右下角点击【新CA办理指南】--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采购系统中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6、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苏采云系统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07日14:002、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4、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5、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进入交易系统,点击“开标大厅-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评审结果会在磋商会结束的同时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登陆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查看,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3)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4)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3、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4、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5、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66681110、0512-62811346。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7、技术支持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中胜路联系方式:0512-69995868联系人:孙孝刚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15楼会议室1502联系方式:0512-67256718-164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梦飞、俞莉电话:0512-67256718-1647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1.说明1.1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磋商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磋商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具体组织实施磋商采购活动。2.5响应:磋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磋商的行为。2.6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7天:日历日。2.8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服务的最终地点。2.9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0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1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扫描件:指原件的各种彩色复制件,包括扫描、照片等。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按磋商公告4.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按磋商公告5.磋商供应商代表5.1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6.磋商费用6.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体7.1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7.1.1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应具备承担本磋商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7.1.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磋商响应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磋商响应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7.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磋商响应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磋商响应均做无效响应处理。7.1.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2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8.磋商采购文件8.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8.2供应商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请按照前附表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8.3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磋商采购单位处获得的,磋商采购单位对磋商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现场考察9.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所述时间和方式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9.2磋商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磋商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磋商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磋商采购单位允许,供应商可为考察目的进入磋商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磋商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供应商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磋商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磋商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更正(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补充)文件的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发布。更正(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10.3为使磋商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10.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上发布的为准。1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2.1.1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12.1.2响应函;12.1.3响应总报价表;12.1.4响应分项报价表;12.1.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12.2响应文件二(资格及技术部分):12.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12.2.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2.2.3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2.2.4磋商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12.2.5磋商供应商证明其满足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新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对应证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扫描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2.2.6磋商供应商证明其满足合格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门批准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12.2.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须加盖有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12.2.8偏离表;12.2.9服务方案;12.2.10《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及服务期间人员配备方案;12.2.11《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12.2.12磋商供应商证明其为合格磋商供应商及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注:供应商应提交以上12.1.1-12.2.8条完整响应文件。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条件不符或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12.3响应文件由12.1、12.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提交13.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登陆苏采云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上传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3.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登陆页面右下角点击驱动下载。使用指南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13.3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与提交:供应商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需对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扫描件(复印件)及需要加盖公章的部分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对应项。13.4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投标(响应)文件,在“参与详情”页面上传已制作完成的投标(响应)文件。13.5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供应商可通过模拟解密操作检测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可以正常解密。13.6因本章“六、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要求的文件需在成交公告时对外公示,故磋商供应商如涉及需要提供“六、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文件时,必须将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13.7供应商应在采购系统中选择已制作好的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必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13.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涉及。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备注:响应文件中的CA证书签章为有效签名章。14.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表》中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我们的报价包括保养期间劳务、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事故赔偿及所需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材料、机械设备、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我们接受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政策规定变更因素等任何因素调整。14.2磋商报价编制要求14.2.1根据提供的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单独编制相关的磋商报价并汇总填入《响应报价表》;14.3磋商供应商应按《响应报价表》中的全部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如发现响应报价中有错算现象,一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错算这部分的经济损失。14.4磋商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磋商文件要求分标段磋商的,则磋商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5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14.6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本磋商文件内磋商保证金相关规定均不适用)。1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前附表,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17.响应文件的标记17.1磋商供应商应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需对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扫描件(复印件)及需要加盖公章的部分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对应项。18.截止时间18.1电子响应文件按照制作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提交。18.2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18.3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递交份数少于三份,采购人有权宣布本次采购失败。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系统中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19.2开启后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20.磋商程序20.1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但请及时关注系统公告栏及语音播报,以防错过二次报价)。20.2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进入交易系统,点击“开标大厅-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线上参加(观看)。20.3标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供应商解密环节进行解密,在解密时长倒计时结束前,供应商需解密完成,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磋商)。20.4解密完成后,供应商可通过查看“磋商响应”菜单查看是否被邀请磋商。供应商进入采购包磋商列表界面,点击【响应】按钮进行响应。页面弹出磋商要求函,供应商需要在倒计时结束后,点击【我知道了】,完善磋商回复栏内容后,进行签章提交。开标大厅显示“立即报价”后,供应商须在报价结束时间前进行报价,报价结束时间未进行报价,则视为放弃报价。报价结束时间前可修改最后报价,点击【修改报价】按钮进行修改,倒计时结束后,点击我知道了。最后报价结束,若需要修改报价信息,可在剩余时间之内进行撤销,重新报价。20.5开评审结果会在磋商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告知供应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6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中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的通知会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出,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采购系统查看澄清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答复。有关澄清的答复应在系统内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签复应有投标人签(盖)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当发起答疑澄清时,页面弹出处理答疑澄清消息菜单,点击反馈进入-点击【响应】-填写询问响应内容后,进行询问响应函签章。评审结束后系统公告中会提示评审流程结束,供应商可离开电脑。20.7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及时关注“苏采云”系统公告栏和语音播报信息,以防错过二次报价)特别提醒: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8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响应)。20.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磋商采购失败。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外,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20.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11由于开标现场监控传输路径与开标信息传输路径不同,会造成网页显示时间与监控图像显示时间不同。20.12技术支持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21.磋商小组2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专家评委组成。21.2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投标人有其他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磋商小组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2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1.3.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1.3.2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1.3.3推荐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名单;21.3.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2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1.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1.4.2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4.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1.4.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21.4.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1.4.6配合采购人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2.评审内容的保密22.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2.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2.3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系。23.对响应文件初审23.1开始磋商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磋商小组认为在磋商承诺函中无法修正的则有权将其拒绝:23.1.1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3.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3.1.3与磋商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23.1.4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错误;23.1.5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3.1.6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3.1.7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3.1.8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3.1.9不同供应商的“机器码一致”的情形;23.1.10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23.2磋商采购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23.3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3.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3.2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处理,该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成交;23.3.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3.4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4.项目的终止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25.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5.1磋商小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5.2评审办法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条件、合格性评审办法,对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5.2.1磋商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5.2.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5.2.3磋商供应商的实施方案;25.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合格性评审程序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和评价。26.成交单位的确认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单位。26.2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27.合同授予标准27.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磋商供应商。2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成交通知书28.1磋商采购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3磋商采购单位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29.告知成交结果29.1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磋商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9.2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磋商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0.合同的签订30.1成交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30.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0.3本项目各单项报价二次报价中未明确的,按照磋商总价(最终报价)/第一次总价*响应文件中列明单价(第一次)执行。31.代理服务费31.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1.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磋商采购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2.采购文件的质疑3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报名确认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4.4事实依据;32.4.5必要的法律依据;32.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2.5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前附表。33.政府采购政策33.1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涉及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不涉及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33.2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项目中,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若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执行。(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3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线“供应商信用查询”功能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3.3.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3.3.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33.3.3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响应单位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3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JSZC-320591-PMJS-C2024-0012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响应函响应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有有关响应文件的函电,可按下列地址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3、响应总报价表响应总报价表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服务期限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注:磋商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在相对应处打“√”。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4、响应分项报价表响应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条目数量单价(元)合价(元)                                             服务期限: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中小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与响应总报价表不一致,以响应总报价表为准。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5、人员配备一览表(1)人员配备一览表序号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岗位(按照采购要求填写)姓名性别年龄资质及从业资历(按照采购要求填写是否满足)资质证书名称、等级、编号等职称联系电话                                             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年   月   日专业 从事本专业时间 职务 职称 执业资格 联系方式 主  要  经  历时   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            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6、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    2    3    4    5    6    7    …    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7、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服务内容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                                    注:1、磋商响应单位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等要求,所响应标的物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磋商响应单位对所响应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                                   注: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磋商响应单位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采购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3)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            注:响应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9、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加盖有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属于)。否则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2、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6、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7、成交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8、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执行。9、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加盖有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属于)。否则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磋商采购内容磋商采购内容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金光产业园保安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磋商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一、采购编号:JSZC-320591-PMJS-C2024-0005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一)人员配置清单:岗位人数年龄要求性别备注项目负责人145周岁以下不限负责项目日常整体协调、沟通保安人员(含保安队长1名)745周岁以下男金光产业园环境提升、日常管理工作、控制园内偷倒垃圾现象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保安队长。(二)保安服务主要内容及标准1、保安服务内容:(1)负责金光产业园环境提升、日常管理工作、控制园内偷倒垃圾现象,包括:园内防火、防盗、治安管理,夜间安全巡视,车辆(汽车、自行车、电瓶车等)、控制园内偷倒垃圾、人员管理等涉及园内安全管理的工作,维持园内秩序,维护园内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园内生命财产安全事宜等;(2)早班驻场4人,晚班驻场3人,24小时管理,每天需7名保安驻场,持证上岗;(3)配备橡皮棍、强光电筒、防暴钢叉、防暴盾牌、防刺手套、安全帽、辣椒水等秩序维护用品。(4)配合园内做好临时性紧急事件处理与重大活动的安全秩序保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临时调配保安人员,加强安保力量。2、保安服务要求:(1)保安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持保安证上岗,穿戴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并佩带胸卡;(2)在岗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酗酒、抽烟、打瞌睡;(4)园内车辆秩序的维护:包括负责卡口及周边和内部车辆的指挥,确保车辆有序停放。(6)受理园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采购方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7)做好每天的交接班工作。(8)园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做好日常消防的台账工作。(9)园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时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10)对非成交单位自身发现的偷倒垃圾行为进行处罚,按照一车2000元的标准处罚;或成交单位可选择自行清理偷倒的垃圾,无需处罚。三、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响应单位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详细、合理、真实的服务方案,须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作出承诺,如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成交单位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消耗材料均自行承担。3、关于专用设备:成交单位须提供一定的专业设备驻园使用,并及时更新,以保证正常使用。保安人员还应当配备:对讲机、强光电筒、巡更机等。4、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讼法律。如遇采购单位办公场所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采购单位将提前一个月告知成交单位,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直至终止。5、响应单位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采购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6、采购单位委派专门部门负责成交单位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7、采购单位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成交单位自行管理,成交单位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单位自负,与采购方无涉。8、响应单位可根据单位需要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己承担,响应单位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9、考核办法:服从采购方管理,检查中发现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新增偷倒垃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保安考核管理办法》(附后)的要求进行处罚。10、采购方按照“保安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或“考核内容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则无考核扣款。成交供应商季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按当季度考核得分率计算考核扣款(季度考核扣款=季度考核费总额x(90-季度考核得分)/100)(采购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扣款约定继续有效)。11、关于解除合同(1)若中标单位在保安综合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综合服务合同。依据附件《保安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如当月得分不满60分,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连续两个月得分不满60分的,采购方可解除合同。(2)将承包的保安综合服务转包他人。在服务期间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及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单位承担。12、成交单位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并重新组织采购,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相关处理办法处理。13、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易耗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采购单位除支付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14、响应时间要求:成交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做到半小时响应,1小时内到场。15、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16、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7、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条款甲方(采购方):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供应方):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采购编号:合同打印日期:年月日依据甲方委托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金光产业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1.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合同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易耗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采购单位除支付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1.1.1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服务范围2.1.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服务期限:1年,委托服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服务地点:胜浦街道金光产业园3.合同标的(详见响应文件)4.合同价格支付4.1支付步骤: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待整个服务项目所需设备、人员全部到位,经甲方认可后开始进行服务,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先做后付,按季度进行检查及结算,每季度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4-考核扣款-预付款/4。自上岗后每满一季度并在对照考核结果经检验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个季度的服务费。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关于预付制度规定。4.2甲方按照“保安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或“考核内容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则无考核扣款。乙方季度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按当季度考核得分率计算考核扣款(季度考核扣款=季度考核费总额x(90-季度考核得分)/100)(采购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扣款约定继续有效)。4.3甲方有权根据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及相关考核要求、派驻人员进行督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派驻人员的考核结果每月书面告知,并在支付季度费用时扣除相应经费。4.4甲方将根据季度考核检查情况调整每季度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价有差异。4.5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安保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4.6如有服务内容变动,根据人数的变化,扣减(增加)相应的费用。4.7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1.1.(1)合格的发票。1.1.1.(2)考核表。4.8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4.9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账号为: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地址:4.10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5.服务质量要求5.1.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服务。5.2.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5.3.3对非乙方自身发现的偷倒垃圾行为进行处罚,按照一车2000元的标准处罚;或乙方可选择自行清理偷倒的垃圾,则无需处罚。6.质量与验收:6.1乙方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6.2履约验收主体:由第三方监督小组进行考核验收;6.3履约验收时间:验收期限自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6.4履约验收方式:根据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由甲方到场,并按本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验收;6.5履约验收程序及内容:根据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相关考核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6.6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评估结果,列明各分项标准的评估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6.7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服务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6.8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提供服务符合合同规定;6.9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个日历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并书面回复甲方,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7.违约责任7.1.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7.2.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有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8.不可抗力8.1.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8.2.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9.合同修改9.1.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10.转让和分包10.1.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11.合同的解除11.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1.3.3合同解除的异议期限: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提出异议。12.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3.合同生效及其他13.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13.2.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出具通知书;(2)乙方响应文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13.3.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3.4.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办理“园采贷”信用融资的需要,本合同第四条第4.5款中约定的收款账号可作变更,变更后的账号为甲方付款时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资金提供方指定的回款账户,甲方支付至该账号的款项,亦视为已向乙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甲方同时应与办理“园采贷”的乙方签订变更账号的补充协议或由乙方提供账号的变更申请。14.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15.附则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执壹份,采购监管部门执壹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保安考核管理办法(金光产业园保安服务项目)考核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自我评分考核得分                          考核项目             岗位考核1如有缺岗:(1-5天)扣5分/岗/天;(6-10天)扣8分/岗/天;(11-25天)扣10分/岗/天10  劳动纪律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作守时,不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看小说,吃早餐、打牌、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迟到(早退)30分钟内扣0.5分/次,30分钟至60分钟扣1分/次,60分钟以上扣1.5分/次;离岗(脱岗)30分钟以内扣0.5分/次,30分钟至60分钟扣1分/次,60分钟以上扣1.5分/次。10  劳动纪律2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工作时间无扎推闲聊,不得顶撞、不打瞌睡,不消极怠工,不打架闹事,不做任何与岗位无关的事。做好目标区内的巡防工作,及时制止并处理各类违规行为。(扣3--10分)10  劳动纪律3不按规定考勤或弄虚作假的、伪造、骗取、涂改病假条,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未扣3-10分)10  劳动纪律4文明礼貌,主动服务,(未按扣1分)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接受来办群众的任何物品(如有扣3分)。严格遵守服务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拿财物,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如有扣6分)。10  劳动纪律5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队容风纪的规定,保持队容严整,养成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好作风,上岗时,挂牌上岗,穿着规范的工作服,不佩戴饰物,工作服饰保持整洁;非因公务行为不穿着工作服饰(未按扣3分)。保持工作场所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未按扣2-7分)10  工作质量1园内防火、防盗、治安管理(未按扣3分),夜间安全巡视(未按扣3分),车辆(汽车、自行车、电瓶车等)、人员管理等涉及园内安全管理的工作(未按扣2分)10  工作质量2控制园内偷倒垃圾,每次发现一处偷倒垃圾,扣5分/次/处10  工作质量3非服务单位自身发现的偷倒垃圾,扣5分/次10  劳动技能1爱护公共设施,对物品进行必要的保护(未按扣1分),因保管、使用不当,损坏通讯设备、技防器材的,损坏的设备按价值赔偿(未按扣1--4分)。5  劳动技能2工作业务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时处理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情况、日常勤务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记录,或交接不清等。(扣1--5分)5  总计100分  部门负责人签字:考评意见:第六章评审办法一、评审方法:1、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前述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选择前三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如选取成交候选人时出现评审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并列情况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取顺序。4、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在成交候选人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2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出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二)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比较(50分)1.服务总体模式与项目管理运作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操作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服务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20分)2.1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的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比较: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2安全管理及应急队组建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3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需包含非自身发现的偷倒垃圾行为的处罚措施)的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比较: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4进退场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5工作人员所用设备、器材的配备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规范性、清晰性、可操作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人员培训计划方案,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及支持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比较,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包括特殊事故(情况)措施、治安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等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20分)5.1管理规章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2服务人员安全文明规范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3保密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4服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5服务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比较:方案完整、契合、合理、全面的得4分;方案较完整、符合、较合理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三)响应单位综合实力比较(30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队长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级保安员证、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应急救护类证书、每满足一项的得1分,最高4分。(提供人员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扫描件)2、拟投入的保安人员(不包含保安队长)中具有高级保安员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4分。(提供人员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扫描件)3、响应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对应证书在国家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的完整网页截图且显示为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4、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额度100万以上雇主险的,得2分。需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5、类似业绩(10分):响应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的类似服务项目,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扫描件,否则对应项不得分,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6、响应单位获得政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奖励证书的的得2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7、响应单位承诺对产业区内偷倒的垃圾,承担清理工作的得2分。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付款步骤、交付完成限期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标。4、所有扫描件必须字迹清晰可见,字迹不清晰不得分。扫描件:指原件的各种彩色复制件,包括扫描、照片等。(全文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金光产业园保安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金光产业园保安项目(项目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苏州安华锦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3655.23万元,资产总额为1561.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回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只安企业名称(盖章):苏州安华锦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卡日期:2024年5月29日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 金光产业园保安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