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0800
二、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A包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元)

1
深圳市北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995000.00

2
重庆优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7000.00

3
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1
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
重庆优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
深圳市北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号楼3307室
3、中标金额:人民币2025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采购人可视中标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1、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马振军、叶永沛、韩爱琴、兰军、王坤 
2、评审委员会打分明细: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详细评审总分
价格分
总分
名次

马振军
叶永沛
韩爱琴
兰军
王坤
评审总分
平均得分

1
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1.5000
78.5000
81.5000
81.5000
78.5000
401.5000
80.3000
9.8519
90.1519
1

2
重庆优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5.5000
41.0000
41.0000
41.0000
41.0000
209.5000
41.9000
9.9402
51.8402
2

3
深圳市北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4.1000
34.1000
34.1000
34.1000
34.1000
170.5000
34.1000
10.0000
44.1000
3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23200.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九、公示期限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联系方式:王科,83070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工 
电话:0755-83026699
十二、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详见投标文件公开部分)
3、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
4、招标文件约定公开的其它内容(详见投标文件公开部分)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附件SZDL2024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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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响应文件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SCJDGLSCJDGLCJDGLSCJDGL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CKEKOB名称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类G型有限责任公司)监管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3日SCJDGL法定代表人刘雪梅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号楼3307室SCJDGL.商事主体的经音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主体经音范围和许可审批项目等有关企业信用事项及年报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请登录左下角的国家企业信用于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商事登记机天提交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企业应当都文件后方可开企业信息公JDGI登记机关2021年02月0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npc//ww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CKEKOBIDGLSCJDGL(副本)SCJDGLSC名称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3日市场监督法定代表人刘雪梅住所深圳市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号楼3307室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体经营范围和许可审批项目等有关企业信用事项及年报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扫描右上方的二维码查询。于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事登记机关提交上一自然年度的登记机关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SCJDGLSCJDGL2021年02月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网量:hr/ww安市场监签理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深国税福认正[2016]10664号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1440300MA5DCKEKOB):经审核,同意认定你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2016年05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征管。特此通知。2016年05月25日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5.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不存在下列串通投标情形:(1)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6)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7)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自愿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信息公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期一年,一切不利后果我单位均自愿承担。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31日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备注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2016年,4403011161335112注册资金(万元)1003法定代表人刘雪梅4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号楼3307室5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不含演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研;企业管理咨询;公关策划;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从事广告业务;会议策划;展览展示活动策划;电脑动画设计;翻译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6开户银行及账号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110170248250007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22272547二其他材料其他材料其他材料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国内优秀的专注于政务宣传和金融行业策划传播服务的专业机构。公司成立于2016年,为管陶品牌集团旗下控股公司,北京、上海、重庆均有服务网点。1.独特资源优势1.1专家资源:作为“博鳌亚洲论坛”的重要合作伙伴,拥有覆盖多行业、多领域的专家资源,能够有效满足宣传推广与整合传播过程中多元化的专家资源需求;而在主流媒体背景的专家方面更是具有先天优势。1.2媒体资源:与国际、国内知名媒体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媒介传播方面具有优势,保障了宣传策划与传播服务的高效进行。媒体资源不仅涵盖传统媒体,而且包括新兴的社会化媒体及自媒体。1.3政府资源:与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央行、***等政府机构有良好沟通和联系,并且与上述机构多有合作。1.4学术资源:拥有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知名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专家资源,能为相关活动提供学术资源背书及外脑支持。1.5商务资源:与亚布力企业家论坛、正和岛、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等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有效推动相关业务的开展。1.6产业资源:与中信银行、广发证券、易方达基金、宝宝树、东阿阿胶、罗氏、天鹅到家等来自银行、证券、基金、互联网、食品、医药、家政多行业的龙头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丰富的跨界产业资源。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国内优秀的专注于政务宣传和金融行业策划传播服务的专业机构。公司成立于2016年,为管陶品牌集团旗下控股公司,北京、上海、重庆均有服务网点。1.独特资源优势1.1专家资源:作为“博鳌亚洲论坛”的重要合作伙伴,拥有覆盖多行业、多领域的专家资源,能够有效满足宣传推广与整合传播过程中多元化的专家资源需求;而在主流媒体背景的专家方面更是具有先天优势。1.2媒体资源:与国际、国内知名媒体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媒介传播方面具有优势,保障了宣传策划与传播服务的高效进行。媒体资源不仅涵盖传统媒体,而且包括新兴的社会化媒体及自媒体。1.3政府资源:与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央行、***等政府机构有良好沟通和联系,并且与上述机构多有合作。1.4学术资源:拥有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知名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专家资源,能为相关活动提供学术资源背书及外脑支持。1.5商务资源:与亚布力企业家论坛、正和岛、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等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有效推动相关业务的开展。1.6产业资源:与中信银行、广发证券、易方达基金、宝宝树、东阿阿胶、罗氏、天鹅到家等来自银行、证券、基金、互联网、食品、医药、家政多行业的龙头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丰富的跨界产业资源。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国内优秀的专注于政务宣传和金融行业策划传播服务的专业机构。公司成立于2016年,为管陶品牌集团旗下控股公司,北京、上海、重庆均有服务网点。1.独特资源优势1.1专家资源:作为“博鳌亚洲论坛”的重要合作伙伴,拥有覆盖多行业、多领域的专家资源,能够有效满足宣传推广与整合传播过程中多元化的专家资源需求;而在主流媒体背景的专家方面更是具有先天优势。1.2媒体资源:与国际、国内知名媒体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媒介传播方面具有优势,保障了宣传策划与传播服务的高效进行。媒体资源不仅涵盖传统媒体,而且包括新兴的社会化媒体及自媒体。1.3政府资源:与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央行、***等政府机构有良好沟通和联系,并且与上述机构多有合作。1.4学术资源:拥有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知名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专家资源,能为相关活动提供学术资源背书及外脑支持。1.5商务资源:与亚布力企业家论坛、正和岛、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等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有效推动相关业务的开展。1.6产业资源:与中信银行、广发证券、易方达基金、宝宝树、东阿阿胶、罗氏、天鹅到家等来自银行、证券、基金、互联网、食品、医药、家政多行业的龙头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丰富的跨界产业资源。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国内优秀的专注于政务宣传和金融行业策划传播服务的专业机构。公司成立于2016年,为管陶品牌集团旗下控股公司,北京、上海、重庆均有服务网点。1.独特资源优势1.1专家资源:作为“博鳌亚洲论坛”的重要合作伙伴,拥有覆盖多行业、多领域的专家资源,能够有效满足宣传推广与整合传播过程中多元化的专家资源需求;而在主流媒体背景的专家方面更是具有先天优势。1.2媒体资源:与国际、国内知名媒体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媒介传播方面具有优势,保障了宣传策划与传播服务的高效进行。媒体资源不仅涵盖传统媒体,而且包括新兴的社会化媒体及自媒体。1.3政府资源:与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央行、***等政府机构有良好沟通和联系,并且与上述机构多有合作。1.4学术资源:拥有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知名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专家资源,能为相关活动提供学术资源背书及外脑支持。1.5商务资源:与亚布力企业家论坛、正和岛、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等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有效推动相关业务的开展。1.6产业资源:与中信银行、广发证券、易方达基金、宝宝树、东阿阿胶、罗氏、天鹅到家等来自银行、证券、基金、互联网、食品、医药、家政多行业的龙头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丰富的跨界产业资源。2.行业服务优势2.1服务经验优势:长期服务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也与南山区委宣传部、南山区文化产业办公室、南山区卫生健康局等政府单位有过密切合作,对政务服务类项目策划与传播具有深刻的了解和洞察,可以为客户提供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宣传策划与传播服务。2.2全案服务优势:具有全案服务能力和经验,服务内容涵盖内容策划、媒体传播、活动执行、新媒体营销等品牌传播推广全产业服务链,可以满足客户品牌宣传策划与传播的所有需求2.3团队服务优势:拥有经验丰富政务类策划与传播项目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平均工作年限超过10年,拥有良好的策划、执行、设计和传播能力,能够有效保障项目高效运行。其中不少于8位团队核心成员,曾经服务过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类服务项目,有相关业务较深入的了解,可减少沟通成本,方便工作对接。2.4新媒体营销优势:始终走在公关策划传播的前沿,不仅坚持以战略高度审视新媒体营销,并站在更高层面的研究新的媒体形式所带来的传播变革,在新媒体整合营销方面已经具有丰富的资源和经验,并聘请多位策划与传播专家作为战略顾问。注:供应商应填写上述表格内容,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对表格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一、投标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SZDL2024000800)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招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6.我单位承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将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人: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号楼3307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刘雪梅邮政编码:518027电话:0755-22272547传真:0755-22272547开户银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帐号:11017024825000开户银行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1、2楼开户银行电话:0755-25878047日期:2024年5月31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766.94万元,资产总额为726.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31日二、资格响应文件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CJDGLCOGCJDGLCIDGI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9F21Y名称深圳市北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量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6日SCJDGL类G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刘正芹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官龙第二工业区10栋一层110-111室SCJDGL经营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出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1等有关企业信用事项及年报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请登录左下角的国宗企业信用登记机关2020年05月2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p/www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5.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不存在下列串通投标情形:(1)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6)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7)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自愿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信息公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期一年,一切不利后果我单位均自愿承担。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深圳市北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30日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备注-营业执照营业执照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2016年12月26日/4403011184360132注册资金(万元)5004量3法定代表人刘正芹4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官龙第二工业区10栋一层110-111室5经营范围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文化景观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品牌营销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会务策划,影视策划,网络技术开发,文化产品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文化项目投资,国内贸易,垃圾分类及环保公益活动宣传策划,垃圾分类信息咨询,文明养犬宣传策划,人才招聘会策划,校园招聘会策划,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设计,庆典活动策划,赛事活动策划;美术设计,喷绘业务制作与安装。(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影视拍摄与制作;招牌标识的制作、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6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西丽支行/410138000400304787联系方式15889635360二其他材料注:供应商应填写上述表格内容,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对表格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一、投标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SZDL2024000800)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6.我单位承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将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人:深圳市北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官龙第二工业区10栋一层110-111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刘正芹邮政编码:518000电话:15889635360传真:15889635360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西丽支行开户银行帐号:41013800040030478开户银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西丽南路63号开户银行电话:075526620003日期:2024年5月30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深圳市北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272.22万元,资产总额为712.5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深圳市北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30日二、资格响应文件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5YU4UJ08名称重庆优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4日法定代表人文子午住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舟济路38号19-2-B160(集群注册)经营范围可开展经营活动,股项目JDGI登记机关22023年1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5.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不存在下列串通投标情形:(1)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6)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7)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自愿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信息公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期一年,一切不利后果我单位均自愿承担。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重庆优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9日(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名称)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序号项目内容及说明备注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2018年5001120104406842注册资金(万元)5003法定代表人文子午4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舟济路38号19-2-B1605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息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范服;专业设计服务,翻译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6开户银行及账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开户银行江新区支行黄泥搒分理处5110101200100011887联系方式18523282323三其他材料无注:供应商应填写上述表格内容,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对表格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备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情况介绍)一、投标函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SZDL2024000800)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6.我单位承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将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人:重庆优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舟济路38号19-2-B160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文子午邮政编码:400000电话:18523282323传真:02365483114开户银行名称:重庆优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帐号511010120010001188开户银行地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开户银行江新区支行黄泥坊分理处开户银行电话:023-67081100日期:2024年5月29日(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仅需填写牵头人的名称)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重庆优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80万元,资产总额为15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重庆优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29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766.94万元,资产总额为726.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深圳管陶远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5月31日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SHENZHENZHONGZHENGTENDERINGCO.,LTD.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服务类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DL2024000800二〇二四年五月特别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涉嫌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将书面报告财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4000800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未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未提供两套及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未超过相应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4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且无缺漏项目6投标文件不存在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或数量进行修改,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形7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8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并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完整)9投标文件不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没有被公开的情形10投标文件不存在电子文档带病毒或使用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情形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别说明: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2、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性审查表》或《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一情形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3、评标系统执行标书雷同性分析,分析结果供评标委员会参考。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评分项评分项权重(%)1价格价格价格102技术技术技术75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21实施方案15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应结合其工作经历及项目需求制定实施方案,需结合深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与传播方案的规划。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策划方案:整体内容应立足深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与传播需求,具备项目分析、项目主题、项目计划等系统性思考,并进行内容策划和视觉素材设计;2.媒体资源:方案明确丰富的媒体渠道拓展策划传播效应。方案执行应覆盖的媒体范围不少于30家,其中包含央视、新华社等中央新闻单位、中央新闻网站20家(含)以上,应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实施过的食品安全策划与传播项目执行案例内容,作为方案媒体资源有效性的评估佐证;3.效果检验: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汇报机制,以及内容传播总结汇报形式;4.传播应对:方案提供明确的整体敏感传播情况应对思路和分级处置建议;5.策划方案除方案内容外,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实施过的食品安全策划与传播项目执行案例内容,作为方案有效性评估佐证。案例内容应包括项目执行过程中创作的文字材料、总结材料,设计的海报、画册、PPT、文创产品等。二、评审依据:满足以上五项要求得70分,满足以上任意四21实施方案15项要求得50分,满足以上任意三项要求得30分,满足以上任意两项要求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1.实施方案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加30分;2.实施方案内容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加20分;3.实施方案内容具体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加10分;4.其他情况不加分。2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5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应结合其工作经历及项目需求进行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重点分析:考察投标人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工作的导向、内容、媒介等方面的分析理解;2.项目难点分析:考察投标人对项目在团队、项目执行、传播实效等问题的理解分析;3.对项目重点难点提出应对措施;4.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潜在问题的分析预判,并提出对策建议。二、评审依据:满足以上四项要求得70分,满足以上任意三项要求得50分,满足以上任意两项要求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重难点分析实际内容进一步评审:1.项目重难点分析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加30分;2.项目重难点分析内容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加20分;3.项目重难点分析内容具体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加10分;4.其他情况不加分。233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1515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应结合其工作经历及项目需求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采购人“目标化、表格化、责任化,时间化”要求等日常工作原则编制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总体思路;2.根据项目需求涉及到的服务内容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3.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实施需成立必要的团队,并有明确分工,设立工作机制和考核目标,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需提供明确的项目执行计划时间表,保障项目有质有量的完成。二、评审依据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70分,满足以上任意二项要求得50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要求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保障措施及方案实际内容进一步评审:1.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加30分;2.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加20分;3.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具体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加10分;4.其他情况不加分。4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55(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或说明函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1.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履约起始日期为准)担任过食品安全类宣传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0分,最高得60分,否则不得分。2.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履约起始日期为准)担任过其他宣传相关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0分,最高得40分,否则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2.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上评分内容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人员信息、双方盖章页等)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4.如涉及考察人员学历或学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55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515(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或说明函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1.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10人的得29分,否则不得分;2.团队成员中有政府部门食品安全类宣传策划及传播服务项目工作经验人员,每提供一人得4.5分,最高得36分,否则不得分;3.团队成员具有新闻传播学类或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人员,每提供一人得6分,最高得30分,否则不得分;4.团队成员具有设计学类或美术学类专业学历人员,每提供一人得2.5分,最高得5分,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员,同时满足评分内容中不同得分要求的,可以累计得分,若同时满足评分内容3和4得分要求的,以最高得分计分,不累计得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2.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成员满足以上评分内容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人员信息、双方盖章页等)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4.如涉及考察人员学历或学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否则无效。5.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6现场演示(方案讲解)10(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一段10分钟以内的现场演示视频或ppt。演示内容:1.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要求的理解及可行性实施计划展示;2.投标人对项目工作实施拟投入资源及团队组织构架展示;3.投标人对项目完成整体实效及拟策划亮点展示;4.投标人其他需展示的内容。(二)评分标准:1.现场演示突出主题,对本项目工作要求的理解分析透彻,可行性实施计划考虑周全,拟投入资源及团队组织构架完善,整体实效及拟策划亮点展示贴近本项目主题,得100分;2.现场演示能围绕主题,对本项目工作要求的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7.评审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八章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如不止一名,则推选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38.2.2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三个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三家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安排专人对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定标报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并及时将定标结果反馈采购代理机构。具体定标程序及相关要求以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执行。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3948143。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无异常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41.4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相关规定,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0%1.500%1.000%100~5001.100%0.800%0.700%500~10000.800%0.450%0.550%1000~50000.500%0.250%0.350%5000~100000.250%0.100%0.200%10000~500000.050%0.050%0.050%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47.合同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48.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49.项目验收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1.供应商违法责任51.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51.2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所列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十一章质疑处理52.质疑提出与答复5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2.3质疑条件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2.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4提交材料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2.5提交方式52.5.1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质疑】”中提出质疑。52.5.2同时,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地址: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质疑咨询电话:0755-83026699。52.6收文办理程序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2.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2.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策划及传播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