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4)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4-B181)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发布来源: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一、项目编号:SHGP-2024-B181
二、项目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利星惠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1号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加工配送一号楼宾馆(3层B区,4层B区)
91120223MA068WE455
13516130550
311.040192
97.7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利星惠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11.040192
97.70
2
君逸星际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72.606
91.77
3
天津微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65.9049
89.13
4
天津锦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17.10139
85.26
5
天津宝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77.965036
83.00
6
天津幕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12.132
78.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服务人员进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叶春华,郝树生,周世伟,张健
采购人代表:陈彤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1883.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联系方式:022-88288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联系方式:022-8659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媛
电 话:022-86599692-80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SHGP-2024-B181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利星惠众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招标文件采购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项目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4-B181盛浩工程咨询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二、项目内容1三、项目预算1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2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2七、开标时间及地点3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十一、质疑、投诉方式4十二、公告期限4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8一、商务要求8二、技术要求10三、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10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14五、项目需求书15第三部分投标须知23A说明23B招标文件说明29C投标文件的编写30D投标文件的递交33E开标和评标36F授予合同41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3合同一般条款43合同特殊条款46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7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SHGP-2024-B1812、项目内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3、项目预算318万元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7、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4: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14: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8、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宋媛(2)联系电话:022-86599692-80089、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涛,022-8828856210、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电话:022-865996922.财务电话:022-86599692-8003(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shzx2021@126.com11、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12、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13、《“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17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投标人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1、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总价为全年服务人员费用及实际运维费用(包含每间客房卫生清扫、日耗品配置以及布草清洗费用等)。投标人应分别对全年服务人员费用和实际运维费用进行报价,全年服务人员费用最高限价为78万元,每月最高限价为65000元;实际运维费用最高限价为每间次47元,每月最高限价为20万元,全年最高限价为240万元。投标人每月报价不得超过全年服务人员费用及实际运维费用每月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过每月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服务费、管理费、客房卫生清扫、日耗品配置、布草清洗费用、税费及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完成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的最终优惠价格。4.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5.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2)时间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服务人员进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师资培训综合楼(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服务要求由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4)付款方式每月中旬计算上月运营维护服务总费用,按实际情况支付上月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总费用的计算方式为固定费用及实际运维费用。实际运维费用按实际入住间次计算,每月最高20万元(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60000元整。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4.汇款信息汇款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账号:12050110107600000124注: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注:请各投标人尽量选择与我公司账户相同的银行进行转账,因跨行转账而产生的问题和费用与我公司无关。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6)验收方法及标准1.验收方法项目完成后由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不满足需求的情况,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退回所收款,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验收标准(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投标人承诺的技术、服务条款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投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投标人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7)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技术要求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3、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评审因素与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分值1全年服务人员费用(1)全年服务人员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全年服务人员费用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全年服务人员费用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全年服务人员费用投标报价得分=(全年服务人员费用评标基准价/全年服务人员费用投标报价)×5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2实际运维费用(1)实际运维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实际运维费用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实际运维费用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实际运维费用投标报价得分=(实际运维费用评标基准价/实际运维费用投标报价)×5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第二部分 客观分(30分)分值1投标人相关业绩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包括: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②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所盖印章);注:①和②同时提供才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62投标人能力评价投标人中标后须为本项目办理公众责任险,保险范围应至少包括:事故赔偿、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事故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亡赔偿等。办理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得4分,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的公众责任险得2分,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的公众责任险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43人员评价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项目经理具备2年(含2年)以上酒店管理经验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34人员评价除项目经理外,拟投入本项目其他服务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至少1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每提供齐全1人以上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为10分。105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所提供的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满足招标文件项目需求。①完全满足无偏离:7分;②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7条的,每出现1条上述情形减1分;③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7条的,本项得0分。注:非“★”指标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应答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招标文件要求。7第3部分技术分(60分)分值1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保洁、客房服务及管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要求,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2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以及针对重点难点的应对解决方案。方案内容全面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3人员、岗位配置方案评价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至少包含各岗位投入人员数量、各岗位内部人员安排配置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要求,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4进驻和接管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中标后如何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全体服务人员按时进场服务的措施。方案内容全面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5应急预案评价至少包含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列举),如何保证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临时增配人员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措施。方案内容全面无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6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保证服务过程中有可能获取的保密信息不泄露的措施:制定保密制度、服务人员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双人服务、泄密惩罚办法。方案内容全面无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57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服务期内保证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措施,保证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的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注:评审因素与标准中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偏离”是指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4、投标文件内容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背景培训楼建筑面积共计20394.28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西侧五层为住宿区,东侧四层为教学培训区。两区域通过首层大堂连接。教学培训区包含2个多功能厅、3个研讨室、15间教室、3间办公室、4间教师休息室、1间党员活动室、1间档案资料室、1间茶室、卫生间8个;住宿区共设单人间37间、双人间100间、套房3间(占用6间)、布草间3间、库房1间、洗衣房(消毒间)1间,可同时容纳240人住宿。另培训区三楼有茶水间一间(约134m2),具备提供简餐功能。公共区域包括培训区迎宾大堂以及负一层地下停车场,其中迎宾大堂总体面积约383.6平方米,电梯4部,地下停车场总体面积5692.7平方米,包含停车位92个(其中电动充电车位10个)。为给采购人进行参观、学习或培训的学员、教师、专家等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更加优良的住宿体验和服务,师资培训综合楼需要一支专业的酒店管理团队进行运维服务。(二)服务要求1、人员配备要求为保障基本运行,需配备运维人员不少于11人。其中必需有:项目经理1人、前厅经理1人、客房主管1人、前台服务3人、客房保洁人员1人、公共区域保洁人员1人、保安2人、日常维修1人。实际运维中可根据情况增加相关岗位人员。各岗位人员配备需符合下列要求:序号岗位名称要求是否接受退休人员工作时间1项目经理1、年龄45周岁及以下;2、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3、两年以上酒店或宾馆管理经验。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常驻项目现场。4、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5、进场前向采购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每人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2前厅经理1、年龄45周岁及以下;2、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3、两年以上酒店或宾馆管理经验。4、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身体健康,形象端正。5、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6、进场前向采购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每人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3客房主管1、年龄45周岁及以下;2、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4、进场前向采购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每人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4前台服务1、年龄40周岁及以下;2、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身体健康,形象端正。4、进场前向采购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24小时有人在岗,每人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5客房保洁员1、年龄50周岁及以下;2、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身体健康,形象端正。3、进场前向采购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每人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6公共区域保洁员1、年龄50周岁及以下;2、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身体健康,形象端正。3、进场前向采购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每人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7保安1、男性,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2、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持公安机关颁发《保安员证》或《职业资格证书(保安员)》上岗。否24小时为一班,保证每天有人在岗8日常维修1、男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3、至少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上岗;否每人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注: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用工应遵守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项目成交后,配备人员需向采购人进行备案,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2、工作内容及要求一)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培训楼项目所有区域的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所辖项目的全面领导与管理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本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检查、监督、查处违规,做出纠正措施达到规定标准。(3)负责处理采购人对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投诉,不拖延、不推诿,与采购人保持良好的关系。(4)负责调动本项目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业务素质,检查督促各岗位员工认真履行职责。(5)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6)保持与公司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配合公司抓好安全防范等相关工作。(7)认真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前厅经理前厅经理负责培训楼项目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项目现场全面工作,做好大厅服务接待工作。按照体系落实好日常工作检查及各岗位人员完成任务。(2)定期巡查大堂区域,及时发现问题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3)监督前台员工的日常工作,包括处理客人咨询、预订、入住和退房等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4)确保前台接待区域的秩序井然,员工按照培训楼规定和标准提供高效、热情的服务。(5)合理安排培训楼各项规章制度、消防安全、专业技能、礼仪礼貌等培训,以不断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三)客房主管根据接待任务情况,随时调整,统筹安排。安排客房日常计划卫生、日常设施设备保养、月计划卫生、季度计划卫生以及年计划卫生,上级安排其他的计划卫生,墙面清洁、地面抛光、地毯清洁和保养等,以保证客房和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无死角,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率、卫生达标率。四)前台服务(1)为宾客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发放房卡及磁卡钥匙,并主动介绍住宿服务设施和各项政策。准确地将宾客信息输入电脑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登记。(2)前台区域管理:负责前台区域的环境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及正常运转,包括总机接听、复印机、打卡机等。同时,还要协助采购人文印等工作。(3)为宾客办理离店结账手续,按照相应费用和要求开好发票,并将账单及时输入电脑系统,妥善保存。(4)关注房态信息,及时为宾客提供换房服务。为宾客提供有关住宿服务设施、市内外交通等各类信息。对于宾客的咨询,要热情、礼貌、迅速地应答,确保宾客得到满意的答复。(5)留言与叫醒服务:负责处理宾客的留言、行李寄存、叫醒服务等需求,确保宾客的居住体验愉快而便捷。(6)收到宾客报修需求后,做好登记,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7)投诉处理与宾客关系维护:对于宾客的投诉和抱怨,要及时安抚并妥善处理,确保宾客的满意度。同时,积极收集宾客的意见和建议,向上级领导反馈,以便不断改进服务质量。(8)前台服务人员还需要遵守相关保密制度,确保宾客的个人信息和行李物品安全。(9)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职业形象,以规范的服务礼节,树立酒店优质、文雅的服务形象。五)客房保洁(1)严格遵守培训楼及客房部的各项规章制度。(2)按标准要求负责清扫整理客房和楼层相关区域,负责本区域的安全工作。(3)按标准操作流程和规定使用的清洁工具整理清扫客房,及时补充客人所需的各类物品,及时记录住房、查房、退房时间、客用消耗品、维修情况,每天对清扫车、清洁工具设备的清洁与保养。(4)规范着装、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做到“三轻”:说话轻、动作轻、走路轻。(5)了解客情,当班期间不定期楼面巡查,注意门锁、会客情况,做好巡查记录。(6)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发现设施设备的故障和损坏,按规定程序报修。(7)客房服务员必须遵守培训楼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既是服务员,又是安全员。熟悉本岗位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消防器材、报警按钮等安全设施位置,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8)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清房态,交清当班事项,负责客人遗留物品的登记、保管和上缴,不得私自扣留。(9)爱惜培训楼财产,力求节约,按质按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六)公共区域保洁(1)保证大堂地面的整洁、干净,做到随脏随扫。(2)尊重客人,讲究礼貌,打扫卫生时要避开客人,不准有任何不礼貌的行为对待客人。(3)负责公共卫生间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清理,保证卫生间设施的整洁、干净,无尿迹,无臭味。(4)负责公共区域电梯的清洁工作及日常消毒工作。(5)严格遵守并执行培训楼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纪律。(6)每日下班前整理工作间及清洁工具,清点一切物品,如有丢失立即上报。(7)完成主管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七)保安服务(1)安保人员需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负责综合楼内的具体管理与维护,对楼宇的治安、安全等负有第一责任。(2)熟悉综合楼楼宇的情况(包括住宿区、培训区的消防紧急出口、设施设备等),熟练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能够解决、处理一般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遇到突发事件,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服从领导的指挥、调遣,参与救援等处置行动,并保护现场。(3)参与夜间值班,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4)严格按楼宇管理规定行事,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立即报告。(5)每日早晨到岗后,巡视综合楼有无突发、紧急及其它情况,及时上报维修;每日下班前,巡视楼内有无其它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6)负责维护公共设施,每天至少一次巡查卫生间(含盥洗室)的水暖电等设备,保持上下水畅通,有损坏、跑冒滴漏等现象要及时上报维修并妥善闭环解决问题。(7)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服从管理,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擅自脱岗、离岗,保证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干私活、不聚众唠嗑;统一着装,身穿工服并佩戴工牌,保持良好形象。(8)负责培训楼监控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各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以及楼宇消防设施巡检、操作和维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楼内的突发事件。八)维修服务负责楼内设施维修服务,定期对房间内部设施设备、楼内设施设备、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照明系统等巡视和养护。(1)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收到报修需求后,及时进行维修,建立维修档案。(2)保持设备间环境整洁,无杂物、无灰尘,环境符合设备要求。(3)保证楼宇内设备设施良好、运行正常。(4)定时巡查楼宇,填写巡视记录、巡查门窗、楼道、照明、电器开关等设施是否完好。(三)其他要求1、应急服务要求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公共疫情、火灾、雨雪天气、防汛等),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临时增配人员、临时调集设备、临时增加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等,确保工作正常运转。2、人员保密要求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履行保密义务。3、人员稳定性要求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20%,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4、进驻和接管要求中标后,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在7天内保证全体服务人员按时进场服务,做到服务平稳过渡,对学校工作无不良影响。5、所有人员服装(含春夏季、秋冬季)由投标人提供。6、公共区域保洁、保安、秩序维护工具及耗材由投标人提供。7、维修所需的各类基础实用工具由投标人负责。8、采购人提供办公用房,不提供投标人的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9、采购人不提供投标人服务人员免费食宿。10、中标单位须承诺为本项目办理公众责任险。保险范围包括:事故赔偿、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事故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亡赔偿等。并在中标进场后30日内提供一份该项目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培训楼客房内日常耗材由投标人提供,主要涉及牙具、洗发水、沐浴露、梳子、香皂、卷纸、抽纸、拖鞋、矿泉水等一次性物品以及日常被草清洗等。人员正常入住后,牙具、洗发水、香皂等一次性用品每日提供,矿泉水每间每日提供4瓶,床单、被罩、枕套、毛巾、浴巾、地巾每3天更换1次(如有要求随时更换),以上耗材使用标准均需采购人同意,一次性牙具、洗发水、沐浴露、梳子、香皂外包装需印制采购人相关标志。以上耗材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费用包含在实际运维费用中,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12、受培训淡旺季影响,参加培训住宿人员数量在不同时期可能会出现骤增或骤减现象,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入住人数及时调整保洁人员数量以保证培训教室和客房的卫生整洁程度。增加运维人员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实际运维费用中,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13、服务过程中,采购人会定期组织对中标单位服务进行考核。注:1.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响应处理。第三部分投标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3“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的采购文件。2.4“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4.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3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要求资格要求的规定。4.4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6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7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8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0-100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服务合同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投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津财采〔2020〕20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津财采〔2020〕20号)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格式提出请自行在“http://tjgp.cz.tj.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97638671&ver=2”下载。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要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投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4招标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5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写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答复。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单位。15.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5.4投标文件的每一页,从目录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16.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项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16.4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投标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技术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投标保证金19.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19.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投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9.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9.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19.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招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21.4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21.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2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D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分别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件1份(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正本、电子文件密封在一起,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字样。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为两包。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递交日期: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准启封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递交日期: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准启封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包封方法参考下图:包封内容:正本1份电子文件1份投标文件包封内容:正本1份电子文件1份投标文件包封内容:副本3份投标文件包封内容:副本3份投标文件22.2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2.3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22.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2.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他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2.7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4.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5.4投标人不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投标。E开标和评标26.开标及资格审查26.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主持公开开标。26.2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作为投标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26.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不合格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投标文件包(信)封标注的所投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与本项目不符、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名称不一致。26.4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作记录。26.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6.6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中的规定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6.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7.3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28.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8)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9)围标或串标的;(10)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不是唯一产品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1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15)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8.6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书面形式。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要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单位。(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F授予合同33.中标单位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单位。34.中标通知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履约保证金36.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6.2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7.中标单位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合同分包38.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分包合同。38.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单位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9.纠纷解决如合同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合同一般条款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4-B181)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服务合同:第1条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元大写:第2条报价要求:1.乙方的报价应包括:2.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三条服务要求:(详见附件)第四条服务期限:第五条服务地点:第六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第七条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或投标文件的承诺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因乙方失职影响到甲方的正常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无权拒绝终止合同,且该提前解除行为均不视为甲方违约。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如果甲方不满意乙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权无条件向乙方要求更换该工作人员,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更换要求后2个工作日内,重新向甲方派驻工作人员,如本合同对该岗位工作人员有特殊要求的,更换后的工作人员亦应当符合该岗位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工作人员进驻。如乙方收到甲方更换要求后5日内未向甲方派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因国家政策等社会力量或者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时,甲、乙双方应在10天内协商,协商后所达成的文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在10天内无法协商一致的,双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第八条验收标准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乙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第九条验收程序项目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次乙方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SHGP-2024-B181)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在招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盖章后生效。甲方(章):地址及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乙方(章):地址及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乙方和甲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名字: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总目录(需投标人自行编制)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投标书投标书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第包,¥元(人民币),大写。……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公开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9.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附件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分项名称月小计数量年合计报价备注1全年服务人员费用12个月全年服务人员费用最高限价为78万元,每月最高限价为65000元2实际运维费用12个月实际运维费用最高限价为每间次47元,每月最高限价为20万元,全年最高限价限价为240万元。3合计/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全年服务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全年服务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具体岗位人数(人)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月小计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人员费用合计注:1.上表中工资是指在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2.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天津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月小计*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附件4.实际运维费用分项一览表实际运维费用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分项名称每间次报价月小计服务期年合计报价备注1实际运维费用12个月实际运维费用最高限价为每间次47元,每月最高限价为20万元,全年最高限价限价为240万元。2合计/注: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合计金额须与附件2中“实际运维费用”年合计报价金额保持一致。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将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格性文件逐页陈列)附件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面、背面此授权书填写完毕后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附件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我公司任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背面附件11.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单位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4.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投标人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投标人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投标人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投标人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我单位声明此次磋商已知晓上述内容,我单位承诺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序号甲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甲方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页码备注: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6.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报价要求(2)时间要求(3)服务要求(4)付款方式(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验收方法及标准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7.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所有内容须逐条应答)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相关技术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19.验收报告(该表格仅供中标单位在履约合同后使用)验收报告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SHGP-2024-B181)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大写): 元整 投标人:合同签订日期: 验收日期:用户意见1、产品质量情况: 好□ 一般□ 差□ ;2、合同履约情况: 好□ 一般□ 差□ ;3、投标人服务情况: 好□ 一般□ 差□ ;4、其他意见或情况:经办人签字: 甲方盖章: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利星惠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综合楼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利星惠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472.988558万元,资产总额为85.2467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天津利星惠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酒店管理运营维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