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全自动固相萃取仪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西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SXWZ2024ZB-SYJ-075
二、项目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宏盛康科工贸有限公司
西关正街379号生殖大厦101室
综合评分法
否
444,800.00元
86.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货物类(陕西宏盛康科工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仪器仪表零部件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睿科
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
1.00(台)
444,800.00
444,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晋涛、于养奇、武波、党镇平、李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本采购项目成交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0.667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仓台西路889号
联系方式:89058000-9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 C 座 25 楼 2502室
联系方式:029-88319889-8006/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刘艳 张航波 郝思思
电话:029-88319889-8006/8007
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
相关附件: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项目编码:SXWZ2024ZB-SYJ-075)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宏盛康科工贸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444,8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品目号品目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仪器仪表零部件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睿科睿科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444,800.001.00台444,800.00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6月11日-第1页-陕西省政府采购供货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Ⅰ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货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货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它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邮编:地址:电话:时间:年月日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报价内容投标内容报价总计(元)交货期质保期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共页,第页产品费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原产地及制造厂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安装调试费……运杂费……其他费用………………总报价大写: 小写:_____ 备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根据评审细则编写1.售后服务方案2.培训方案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供应商需在此页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投标文件附资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参考见下页。附:资质证明文件格式: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名称及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2-1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2-2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法定地址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机关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的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性别: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我单位参与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7、财务状况证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第6部分合同条款(仅供参考)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设备采购合同“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设备采购”(项目编号:),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甲方”)确认(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单价、金额(以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序号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万元)金额(万元)备注12合计(上述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说明技术指标、服务承诺、人员培训承诺等见附件。二、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价包括:合同总价为一次性包死,包括所发生的运输费、杂费(含保险)、商检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合同总价不可变更,不受市场价格或汇率变化的影响。(三)款项结算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四)支付方式:银行转帐。(五)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真实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三、交货条件(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前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二)交货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交货日期是工作日的,换算为日历日)。四、运输方式:根据产品特性,由乙方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选择运输及包装方式,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五、质量保证(一)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要求。(二)乙方保证货物应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优质工艺及材料制造的产品,并保证所供设备的完整性(包括满足设备完整运行的附件、备件、配套件、技术手册、出厂说明、合格证明等)。(三)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规、配置合理、技术性能完全符合投标文件。(四)乙方应随产品提供检验报告等证明产品合格的相关材料。(五)设备性能未达到投标文件、合同文本技术参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或退货。六、质保期与承诺(一)设备的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年。(二)质保期内,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解决,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甲方有权聘请其他第三方解决,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三)超过质保期的维修服务,只收取单程的运保费及维修元器件成本费。乙方应对提供产品有上门维修、终身维护的职责,对其所供产品应能提供质保期外的原厂商技术服务支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甲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修理,并向甲方免费提供一定金额的维修配件及耗材。七、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一)技术资料包括:出厂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其它相关资料。(二)安装调试完成后,产品的性能、稳定性等未达到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技术参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有权解除合同。(三)技术培训1、内容:包括设备原理、使用操作、保养维修技术等,使受训人员达到独立使用、熟练操作的程度。2、根据实际需要培训主要操作人员。3、时间: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内安排。4、所有培训费用(含交通费、住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5、投标文件里有其他相关说明或承诺的,应该按投标文件执行。(四)服务承诺:按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执行。(五)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八、设备验收(一)乙方应在设备到货后日内负责安装调试,将设备调试达到正常运行条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二)安装完成后日内应提供详细的安装报告,并详细记录各种指示的实测数据。(三)提供完整的操作手册和安装、调试、维修手册;提供制造厂家的检验测试报告或设备出厂检测报告。(四)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对设备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的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验收依据为本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件和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五)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设备所包含的所有资料,以便使用单位日后管理和维护。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组织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2、产品货物到达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日内通知工程师到达甲方现场安装、调试。若发现产品与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不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在乙方安装、调试、试运行、检定完成后,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4、甲方在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中若发现存在潜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权终止对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索赔、罚款。5、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并按照乙方对安装、调试仪器设备所需的基本条件提供便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产品。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要求,使用的原材料应提供清单,并在质保期内、外应对由于设备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3、技术保障:乙方必须随产品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资料(包括设备合格证、装箱清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维护手册、服务指南等资料)。乙方应向甲方随同产品提供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所供说明书和资料是外文的,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中文版或译成中文文件。确保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保障服务。4、人员技术培训:提供免费培训、人数、地点按甲方单位要求约定。并向甲方提供系统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操作、应用、维护保养,安装、调试、一般故障排除等)、并提供系统的教学资料和视频教学光盘(中文版)。达到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能够熟练应用。5、乙方对安装、调试产品应保证质量,确保能够正常运行使用。6、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7、包装:包装必须适应货物特性和交通运输要求、以及国际、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乙方须保证设备配套的完整,货到既能正常安装、调试、使用。如:发生因缺少附备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须负全部责任,应完全给予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8、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所有损失的责任和费用。十、违约责任(一)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或设备质量不能满足谈判技术或技术参数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将产品取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三)乙方应保证其交付的产品为合格产品,产品验收合格后30日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四)甲方未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质保金的,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他事项(一)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三)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长期有效)。(五)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1:《产品技术指标》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附件-3:《人员培训服务承诺》附件-4:《易损件及耗材报价表》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日期:供应商自行提供开标一览表包号:{}{包号}包名称:{}{包名称}报价合计:{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报价合计(大写):{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注: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供应商根据评审细则编写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全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自行编写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表1、商务响应偏差表序号商务条款商务要求内容响应文件响应商务内容偏离说明填写说明:供应商对本项目付款、交货期、质保期等商务方面进行响应说明,并保证响应的真实性。偏差说明填写:正偏离(标明正偏离内容)、符合。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如未填写完整,视为全部响应;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表2、技术响应偏差表序号产品名称文件要求技术指标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偏离说明说明:请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内容,逐条对应投标文件的“采购要求”中的详细参数认真填写本表。偏差说明填写:正偏离(标明正偏离内容及正偏离的证明材料的页码)、符合(标明主要技术参数证明材料页码)或负偏离。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供应商根据评审细则编写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WZ2024ZB-SYJ-075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5月17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拟对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XWZ2024ZB-SYJ-075二、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收所属时期为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或成立至开标日期前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信誉证明: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第2页-(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第3页-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仓台西路889号邮编:710054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9058000-9509代理机构: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邮编:710075联系人:张刘艳张航波郝思思联系电话:029-88319889-8006/8007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杜新星联系电话:029-89821846-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5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本采购项目成交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第7页-(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8页-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第9页-(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第10页-3交货与质保期交货期、质保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1.分项报价表标的清单4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装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9.供应商承诺书投标函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8.供应商业绩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投标文件封面6商务条款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条款不一致或增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款。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投标文件封面7法律法规和实质性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投标文件封面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第22页-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第23页-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第24页-产品技术性能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和功能需求(35分)。评审依据为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应的功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及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等;1、基本分(30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没有负偏离,计基本分30分;*参数负偏离每项扣3分,一般参数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如出现技术参数复制情况,由专家视其情况给予1-5分的扣分(文字描述、国标、定制尺寸的技术指标除外);2、在所有技术参数没有负偏离的前提下,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经评审专家认定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并且有实质性能提升的每正偏离一项指标的结合优于程度加1分,最高加5分。3、配置和功能需求(5分):所投产品功能、技术参数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齐全、产品彩页清晰,技术方案和设备功能描述详细,产品选型有充分的依据,配套设施完善,各类证明材料完整,计4.1-5分;所投产品功能满足基本要求,技术参数佐证材料较完善,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较齐全,有技术方案和设备功能描述,产品选型合理,有产品配套内容,各类证明材料较为完整,计2.1-4分;所投产品功能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有负偏离),技术资料、检测报告、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不完整,产品功能描述一般,技术参数不明确,产品选型和配套不合理,各类证明材料不完整,计0.1-2分;未提供不计分;40.00主观4.产品技术性能-第25页--第25页--第25页--第25页--第25页-产品质量保证1.投标人需确保所投产品无假货、水货、翻新货且无产权纠纷,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根据供应商提供资料齐全程度计0-2分,未提供不计分。2.提供原厂售后支持服务证明,2分,未提供不计分;4.00主观5.产品质量保证实施方案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安排、安装调试验收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方案制定内容齐全,各类措施健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得6分;以上方面中每缺少一方面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符或不满足要求扣0.1-1.5分,扣完为止。6.00主观6.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主要配件、零配件、消耗品报价表,售后人员组成及经验,维修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完整且具有符合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某一项不完整或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扣0.1-1.5分,扣完为止。6.00主观7.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方案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及方式、培训人员配置并完成10个方法程序的验证工作),培训方案完善、针对性强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某一项不完整或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扣0.1-1.5分,扣完为止。6.00主观7.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方案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供货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业绩计1分,最高5分。评审依据: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5.00客观8.供应商业绩-第26页--第26页--第26页--第26页--第26页-详细评审商务条款质保期每延长一年加1分,本项最高计2分;2.00客观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节能环保供应商响应产品中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的得0.5分,每有一项为环境标志产品的得0.5分,供应商所投产品中每有一项产品同时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得1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相应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00客观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4.产品技术性能5.产品质量保证价格分价格分价格评分满分为30分,以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价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时,为无效报价,且不得参与评标。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注:1、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30.00客观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1.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无无无无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第27页-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8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1.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详见附件: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详见附件:4.产品技术性能详见附件:5.产品质量保证详见附件:6.实施方案详见附件:7.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方案详见附件:8.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9.供应商承诺书详见附件: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29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文件.docx-第30页--第31页-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WZ2024ZB-SYJ-075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5月17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拟对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XWZ2024ZB-SYJ-075二、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收所属时期为准)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或成立至开标日期前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信誉证明: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仓台西路889号邮编:710054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9058000-9509代理机构: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邮编:710075联系人:张刘艳张航波郝思思联系电话:029-88319889-8006/8007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杜新星联系电话:029-8982184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5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本采购项目成交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要求。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书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刘艳张航波郝思思联系电话:029-88319889-8006/8007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邮编:71007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采购项目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00450,000.00台工业否否否否3.3技术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商务条款(以此处商务条款为准)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并完成10个方法程序的验证。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3、交货地点: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8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5、包装、运输及保险:仪器设备的包装运输方式及保险由乙方自行选择,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保证甲方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仪器设备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满足航空、铁路或公路运输以及货物装卸要求,乙方若因自身原因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培训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及方式、培训人员配置,至少完成10个方法程序的验证工作)。二、采购要求(一)采购内容:全自动固相萃取仪1台(二)技术要求1. 工作条件 1.1 工作温度: 10 – 40℃ 1.2 湿度: 20 - 80 % 1.3 电源: 单相200-240 V, 50/60 Hz2. 技术规格及要求2.1 应用需求:固相萃取氮吹浓缩一体化,主要用于食品、药品、饮料、血液、尿液、土壤、水样等样品提取液中痕量有机物的萃取、净化及浓缩,适用于大体积液体样品中痕量有机物的富集净化浓缩,同时也适用于小体积液体样品净化浓缩,是气相、液相色谱或质谱仪器的样品前处理制备系统,能够代替整个前处理流程,提高批量样品前处理的效率。*2.2 同一台主机内置固相萃取和氮吹浓缩模块。(自动完成柱活化、上样、淋洗、吹干、洗脱、分步收集、批量浓缩、浓缩定容全过程)。2.3 固相萃取样品通道数:≥8个,可同时自动处理8个样品,实现8个样品的同时活化、同时上样、同时洗脱,同时浓缩。2.4固相萃取样品位数:≥40个,固相萃取模块须支持试管规格:15ml和50ml离心管,15ml、20ml、80ml玻璃管。2.5采用8个或以上独立高精度注射泵,流速范围:0.1—100ml/min。*2.6氮吹浓缩样品位数:≥40个,氮吹浓缩模块须支持试管规格:15ml和50ml离心管,15ml、20ml、80ml玻璃管。2.7适用1ml,3ml,6ml,12ml以及20ml标准固相萃取小柱连续自动化处理样品。*2.8软件支持免疫亲和柱,仪器能够自动除去免疫亲和柱盖帽,可设定免疫亲和柱移动距离。(提供软件中免疫亲和柱选项截图)*2.9主机配备旋转多通阀数量:≥8个。*2.10过柱方式:采用白色特氟龙柱插杆密封过柱(提供柱插杆实物照片)2.11样品架,收集架,SPE柱架分别配备驱动电机,都可以独立移动,具备自动定位的功能(提供驱动电机实拍图)2.12样品架,收集架,SPE柱架均配备感应探头,可自动识别不同规格的试管架和柱架。2.13大体积样品批处理能力:同时处理8个样品,可连续自动处理≥40个的大体积样品。2.14具备在线水样过滤模块,自动对水样进行在线过滤,通过≥35mm的微孔滤膜将水样中的颗粒和悬浮物过滤,可连续完成≥40位样品的在线过滤,每个样品均可配置独立的微孔滤膜。(提供在线过滤模块实物图片)*2.15支持TIP枪头上样:使用1mlTIP枪头完成无交叉污染上样。(需要提供设备装载和脱离TIP枪头的实拍图片)2.16TIP枪头位数:≥40位。2.17自动复溶功能:可编辑方法自动对浓缩完成后的样品添加置换溶剂,并自动对置换溶剂进行再次浓缩,全过程无需人工介入。*2.18 复溶试剂添加方式:通过试剂添加泵完成复溶试剂添加。(提供复溶试剂添加泵实拍图)2.19 具有A/B/X多柱萃取:运行完成一个完整SPE方法后,可自动将洗脱液作为样品进行≥2种柱子的净化,并可独立对≥2种柱子进行活化、上样、洗脱、淋洗、干燥等步骤,满足应用于食品中硝酸盐的测定。2.20 具备自动无水硫酸钠除水功能,可自动将洗脱完成的洗脱液通过无水硫酸钠进行除水,并可自动吹干无水硫酸钠小柱。2.21无水硫酸钠柱提前润洗功能:可自动提前润洗无水硫酸钠小柱,确保除水过程不吸附样品。*2.22 主动排废泵模组:废液排放采用主动排废泵,防止产生液封现象。(提供主动排废模组的实拍图)2.23固相萃取模块的收集架可置于水浴仓中加热,以保持收集液处于指定温度。2.24氮吹浓缩模块具备自动给排水功能:软件界面一键操作,在水泵的作用下进行快速加水和排水操作。2.25浓缩模块运行过程中,氮吹针可随液面自动匀速下降,可实时通过软件对针位移速度进行直接的设定。2.26浓缩模块的氮吹针可在主机待机和关机的情况下,无任何工具手动整排快速拆卸,无任何螺丝等固定结构,方便清洗和更换。2.27整机仪器密封:固相萃取模块、浓缩模块、水浴加热模块集成在密封外罩中;并配备独立的排风系统,防止溶剂挥发,2.28紧凑化设计:整机可放入通风橱内,节约实验室空间。2.29透明式密封外罩:可实时观察固相萃取洗脱情况,以及氮吹浓缩临近终点情况。2.30做样过程中,可随时调整修改正在运行的方法。2.31主机集成自控,≥10英寸大屏幕参数显示及控制,主屏幕可按设定进行全自动固相萃取全自动浓缩参数设定,并可实时监测数据,保证实验流程数据的溯源。2.32具有溶剂判断预警,预防溶剂不足导致样品损失。2.33具有预约开机功能,可提前设定好开始做样时间,仪器到时间自动启动。2.34具有远程操作功能,可远程连接仪器,调用方法、启动或停止。3.配置3.1八通道全自动萃取浓缩一体主机 1台3.2 6mL萃取柱模块(已装入主机) 1套3ml 萃取柱模块 1套3.3 旋转多通道阀(已装入主机) 8个3.4 铂金镀层取样针(已装入主机) 8个3.5 48位自动加排水水浴仓(已装入主机) 1个3.6 48位自动降针氮吹模块(已装入主机) 1个3.7 三通道长寿命主动排废模块(已装入主机) 1个3.848位50ml上样架 1个3.9 48位15ml上样架 1个3.10 48位50ml可变高度收集架 1个3.1148位15ml可变高度收集架 1个3.12 推车 1台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并完成10个方法程序的验证。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定地点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要求。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要求。3.5其他要求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旺座现代城C座25楼2502室;联系电话:029-88319689转8006邮箱:sxwzzb123@163.com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 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营业执照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收所属时期为准)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或成立至开标日期前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6供应商信誉证明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8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落实政府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政府政策遵循最新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 标的清单2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开标一览表 标的清单3交货与质保期交货期、质保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 1.分项报价表 标的清单4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装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9.供应商承诺书 投标函 标的清单 投标文件封面 8.供应商业绩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 投标文件封面6商务条款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商务要求条款不一致或增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款。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投标文件封面7法律法规和实质性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投标文件封面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产品技术性能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和功能需求(35分)。 评审依据为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应的功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及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等; 1、基本分(30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没有负偏离,计基本分30分;*参数负偏离每项扣3分,一般参数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如出现技术参数复制情况,由专家视其情况给予1-5分的扣分(文字描述、国标、定制尺寸的技术指标除外); 2、在所有技术参数没有负偏离的前提下,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经评审专家认定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并且有实质性能提升的每正偏离一项指标的结合优于程度加1分,最高加 5分。 3、配置和功能需求(5分):所投产品功能、技术参数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齐全、产品彩页清晰,技术方案和设备功能描述详细,产品选型有充分的依据,配套设施完善,各类证明材料完整,计4.1-5分; 所投产品功能满足基本要求,技术参数佐证材料较完善,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较齐全,有技术方案和设备功能描述,产品选型合理,有产品配套内容,各类证明材料较为完整,计2.1-4分; 所投产品功能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有负偏离),技术资料、检测报告、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不完整,产品功能描述一般,技术参数不明确,产品选型和配套不合理,各类证明材料不完整,计0.1-2分;未提供不计分;40.00主观4.产品技术性能产品质量保证1.投标人需确保所投产品无假货、水货、翻新货且无产权纠纷,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根据供应商提供资料齐全程度计0-2分,未提供不计分。 2.提供原厂售后支持服务证明,2分,未提供不计分;4.00主观5.产品质量保证实施方案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安排、安装调试验收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方案制定内容齐全,各类措施健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得6分;以上方面中每缺少一方面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符或不满足要求扣0.1-1.5分,扣完为止。6.00主观6.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主要配件、零配件、消耗品报价表,售后人员组成及经验,维修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完整且具有符合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某一项不完整或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扣0.1-1.5分,扣完为止。6.00主观7.售后服务方案与培训方案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及方式、培训人员配置并完成10个方法程序的验证工作),培训方案完善、针对性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自动固相萃取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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