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污水处理设施中标结果公示(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2024)



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181]FJRF[CS]2024001-1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清市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清市福荣花园19号楼3层
1,285,800.00元
91.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清市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
污水处理站5座及镇区市政污水管网,设计日处理量总计3260吨(包括凯景幼儿园南侧污水处理设施【800吨/天】、渔江路污水处理设施【400吨/天】、糖厂路污水处理设施【1200吨/天】、东部新区污水处理设施【800吨/天】,苏田石竹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60吨/天】
确保污水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其中凯景幼儿园南侧污水处理设施、渔江路污水处理设施、糖厂路污水处理设施、东部新区污水处理设施、苏田石竹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5处污水排放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
服务期3年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
1,285,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家越

评审专家:
郑申西 、 李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桔园支行账号:3505016183000000014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1.728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部分:福建金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各供应商均资格性审查。
2.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60595263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815室
联系方式:0591-8753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0591-87530551

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1日

相关附件:

结果公告附件.zip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第(1)1.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二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清市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347万元,资产总额为435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建省政府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06-05企业名称(盖章):福清市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5月299日福清市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8附件3-12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05:59致: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申明。50181]FJRF[CS]2024001-1第供应商代表:陈严昌(签字)供应商:福清市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4年05月29日※注意:政府采购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福清市福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污水处理设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