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分带交通安全设施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333省道-施耐庵东路中分带交通安全设施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4-0014

二、项目名称:333省道-施耐庵东路中分带交通安全设施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日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91321281MA1WGWL81M
兴化市经济开发区向阳路28号
81.26(均分制)
56009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333省道-施耐庵东路中分带交通安全设施
施工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施工工期:30天
项目经理:张敏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21214683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玉乾、许永华、周志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泰州兴化市经一中路1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23-80213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7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23-83555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23-835550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333省道-施耐庵东路中分带交通安全设施采购文件.doc

成交供应商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333省道-施耐庵东路中分带交通安全设施

品目
公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兴化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1: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永华,周志学,蔡玉乾

总成交金额
¥56.009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小刚

项目联系电话
0523-83555089

采购单位
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泰州兴化市经一中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52678366

代理机构名称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兴化市英武居委会美饰街B幢楼三楼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小刚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4-0014号采购人: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五月目录磋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邀请二、总则三、磋商响应要求四、采购需求五、磋商六、成交公告七、合同签订八、质疑九、其它事项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交通安全设施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4-0014号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磋商有效期:磋商后60日内4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新CA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3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6月7日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兴化市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一、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操作流程苏采云合同公示时,当供应商向采购人报备有融资贷款需求,并且在中征平台已经发起贷款申请。采购人需要在合同公示第三点其他信息中供应商账户信息第一行【供应商是否融资】选项里面设置为是。3.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23-82020605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http://czj.taizhou.gov.cn/col/col61762/index.html3.视频参考资料: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1d984549-f767-40c7-8647-cbbd55af52da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23-82020605,0523-87633965三、竞争性谈判、磋商不见面交易注意事项1.安装调试音视频设备。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装好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2.确保音视频畅通。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进行谈判、磋商程序,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对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进行最终调试,可以利用微信或qq等相关软件进行测试,确保在谈判、磋商过程可以正常进行。3.及时完成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在项目评标结束之前不要擅自离开“苏采云”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待评审专家开启最终报价程序后,及时准确完成最终报价。四、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提醒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实现了供应商在家报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为避免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问题,希各供应商客观真实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规范报价行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持续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一、磋商邀请项目概况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7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4-0014号项目名称:交通安全设施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零陆仟柒佰贰拾元整(¥:706720.00)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的82%采购需求:交通安全设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必须提供2024年2月-2024年4月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5)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entq.jsszfhcxjstzhfwpt.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三、获取磋商文件(一)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4日。(二)获取方式:1.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新CA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7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2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如在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89182460。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兴化市红星中路19号联系方式:陈先生0523-802133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07室联系方式:陈先生0523-835550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陈先生电话:0523-802133620523-83555089二、总则1、适用范围(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2)本次采购活动由本公司组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3)本次采购活动及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4)供应商一旦确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能力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具有进入兴化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必须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必须提供2024年2月-2024年4月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5)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entq.jsszfhcxjstzhfwpt.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磋商响应要求1、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组成,为采购公告、本文件及所有按规定发出的补充变更通知。(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①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磋商须知(本文件第5页)第7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②在磋商截止日前,本公司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③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④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采购公告,请供应商主动登陆查询。⑤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本公司概不负责。2、磋商响应费用(1)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都须自行承担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该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付的费用等。(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公司缴纳。单位: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4)最终投标总报价是指上述费用的总和。3、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外。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其线下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新CA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30)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7日9:30。(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可不提供);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4.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5.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6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3.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特定条件证明材料:(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必须提供2024年2月-2024年4月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5)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entq.jsszfhcxjstzhfwpt.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评分办法中涉及评审事项的证书、承诺、材料、方案等扫描件(五)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六)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5、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授权委托书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或非原件的;(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或身份不符的;(3)资格条件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数量、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5)磋商响应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6)对磋商文件未能作出全部实质性响应或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7)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下采购活动的;(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活动的;(10)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1)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2)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13)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4)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15)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及采购人利益的。6、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管部门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或者放弃成交;(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事宜;(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2)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3)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4)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7、磋商活动终止磋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采购需求1、采购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黑体加斜体方式提示)2、本次采购范围为333省道-施耐庵东路中分带交通安全设施。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零陆仟柒佰贰拾元整(¥:706720.00)。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采购预算金额的82%,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一、项目建设规范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3、《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5、《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6、《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7、《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8、《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17)9、《***关于规范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公通字[2007]54号)10、《江苏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规定》11、《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T1202-2014)12、《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13、《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961-2011)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15、《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16、《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GA/T1202-2014)17、《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18、《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GA267-200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防范行业标准》(GA/T75-94)2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2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16)2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8)2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6、《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652-2017)二、技术要求1.交通标志的技术要求1)标志立柱和横梁:凡钢管外径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和横梁,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焊接钢管,应符合GB/T710-200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和横梁,采用一般常用热轧钢管,并符合GB/T8162-2008GB/T699-1999的规定。标志杆件主体颜色应由业主确定;标志立杆柱帽,采用普通碳素钢结构钢板;2)钢制立柱横梁、法兰盘及各种连接件表面应做热浸镀锌处理,立柱横梁法兰盘的镀锌量为550g/m2,紧固件为350g/m2;3)标志板、滑动横梁:采用符合GB5768-2009标准的铝合金板材,并符合GB/T3880-2006“铝及铝合金热扎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及“铝及铝合金热轧板”的规定;4)拼接螺栓应采用高强螺栓,并符合现行《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的有关规定,地脚螺栓(包括相应的螺母及垫圈)应采用普通碳素钢结构钢(Q235);5)混凝土基础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少于C25,钢筋采用热扎结构等级圆钢筋。并符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有关规定;基础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规定,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准确设置地脚螺栓和底座法兰盘。6)定向反光标志字体、图案均采用Ⅲ类膜并符合(GB/18833-2012)的规定,其回归反射光度值(最小值)反光膜颜色的角关座标和标志色泽耐用期应满足交通部JT/297-2004《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要求。7)标志板由铝合金板制作,其厚度要求≥2mm。标志牌制作1)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颜色应严格按照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或设计图的规定执行。为了确保指路标准的确认性,指路标志汉字必须采用等粗线,字体,阿拉伯数字和英文文字应符合GB5768-2009的规定,不应采用其他字体;2)标志板与杆件应采用铝槽接驳;3)标志板与滑动铝槽,卷边加固件连接,在保证连接强度和标志板面平整,不影响贴反光膜的前提下,可采用铆接式点焊;4)本次设计的道路标牌的牌面均贴Ⅲ类膜;5)指示标牌表面无明显皱纹、凹槽或弯形,每平方米的平整度公差小于1.0mm;6)标牌面无裂纹、无明显划痕、无损伤、无颜色不均和污染等现象;螺栓、螺母、垫圈进行热浸镀锌,必须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处理;7)大型标志使用铝合金板材最大尺寸,最多不超过2块铝合金板拼接,以减少接缝,保持版面的平整度;大型标志尺寸以下标志不允许存在任何铝合金板拼接;8)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当不能避免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为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简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在距标志边缘50mm范围内不得拼接;9)标志立柱和横梁不应存在任何接驳。三、施工部分1.施工组织与管理施工单位需要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指定项目经理1人,另设置项目工程师及其他成员若干名,施工中选拔能力较强的安装队施工,并进行多级监督,以确保工期和质量。施工组织上主要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主要原材料基本上一次性备齐;(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错时工作,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地采取加快施工速度的办法和措施,确保工期;(3)加强计划管理,做好周、日作业计划,建立可靠的材料后勤保证体系;2.施工中的隐蔽工程规定(1)隐蔽工程是指在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或工程安装完成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2)隐蔽工程所涉及项目均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3.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1)建立完整的质量检验与监督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2)坚持设备、材料的采购保质保量,并进行入库前检查制度,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工程。(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4.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1)供应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并预备紧急处理程序;(2)供应商组织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安全规范着装,施工中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3)供应商严格遵守适用于本工程的法律和法规等;(4)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和事故,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5.施工中的协调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与供电、住建、公路、园林、绿化等部门协调,协调工作由供应商主要负责,采购人协助,所产生费用一律由供应商支付。四、售后服务要求1、验收通过之日起对货物免费保修1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或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在48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一般问题8小时内电话支持,难点、重点问题2天内现场解决,质保期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收取成本费。除本文件规定服务要求外,供应商所能承诺的售后服务应详细说明,同时负责免费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修或操作人员的培训。报修响应时间为路程正常时间加3小时。五、交货时间、地点1、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2、交货地点:合同指定地点。六、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根据审定结果结清(不计息)。七、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八、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报价包含竣工验收前的一切费用。详细预算清单及图纸请各供应商于公共邮箱中自行下载,邮箱账号:xhgt207@163.com密码:Xhgt123456。供应商不得改变表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列金额,如擅自调整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五、磋商1、磋商相关说明(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4.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7.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二)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1名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这条规定的适用情形为竞争性磋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入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人技术等方面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由2家供应商提出最后报价。符合资格条件是指通过资格性审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分办法规定的各项因素综合评定打分,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确定最终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2.评审标准:详见附表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成交项目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评分办法)一、价格F1(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二、企业综合实力F2(10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经认监委平台备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经认监委平台备案的建筑工程服务体系认证证书,五星级得2分,四星级得1分,其它等级0.5分,不提供不得分。3、业绩:供应商具有类似交通设施施工业绩的(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包含波形梁钢护栏的安全设施项目),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验收证明)三、技术参数及建设方案F3(41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参数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7分。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每项减1分,减完为止。技术指标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需求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方案包含施工组织与管理、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方案内容,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施工组织与管理(4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得0分。(2)施工中的隐蔽工程规定(4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施工中的隐蔽工程规定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得0分。(3)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4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保证质量组织管理措施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得0分。(4)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4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保证安全组织管理措施要求进行方案设计。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得0分。(5)供应商对项目建设路段、路口进行实地详细勘察,提供现场照片的,得3分;提供重点难点工程施工方案、方法得5分,本项满分8分。四、人员配备F4(10分)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4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目最高4分(提供相应建造师证书,并提供2024年2月-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除项目经理外,项目组成员配备一名项目总工(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4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目最高4分。[提供相应技术职称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2024年2月-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项目组成员配备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2024年2月-2024年4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五、质保、售后服务F5(9分)1、供应商配备车辆卡车的得2分,配备打桩机的有一个加2分,最高加4分。本项最高6分[提供相关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如为租赁的,须提供出租方设备购买发票及租赁合同扫描件),如未提供此项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本地化维护团队方案,响应时间保证、保障联络方式、抢修时间、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收费及内容)的描述,进行综合评定,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得分=F1+F2+F3+F4+F5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本公司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六、成交公告本公司将对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能保证被公告的成交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七、合同签订1、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与格式(参考)见第十二部分。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联系兴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张女士,联系电话:0523-8202060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如果供应商有欺诈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或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以及主动放弃签订合同的,成交资格无效,采购人可以按照“财库〔2014〕214号”文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并保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八、质疑投诉1、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必须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和投诉,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4、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对内容、格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8、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9、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九、其它事项1、未尽事宜,供应商请于磋商时间前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查询。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兴化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年月日附件一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4-0014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交通安全设施详见响应文件总价(大写):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二分项价格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名称: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4-0014附详细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附件三承诺书致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4-0014)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分项价格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和我单位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一、不擅自改变表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列金额。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偏离表项目名称: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编号:JSZC-321281-XHGT-C2024-0014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授权委托书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代理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起至合同执行结束时止,全权代表我单位对上述项目的进行磋商、签约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承认有效。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年月日附件八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十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按该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并将该函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交通安全设施(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日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3742.72万元,资产总额为3889.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苏日交通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06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分带交通安全设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