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整修工程 毕业生宿舍维修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大学2024)
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YT-C2024-0024
二、项目名称: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帅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602MA23R3G35P
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金丝港路59号厂区A幢5楼502室
89.71(均分制)
14050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熟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3205812514522470
常熟市尚湖镇永安路56号和美家园5幢102
89.81(均分制)
133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
施工范围:第一标段主要是独墅湖校区毕业生宿舍维修,包括涂料翻新、桌椅维修、门窗维修、床铺维修、灯具维修、漏水维修等;第二标段主要是天赐庄校区北区、本部、东区及阳澄湖校区毕业生宿舍维修,包括涂料翻新、桌椅维修、门窗维修、床铺维修、灯具维修、漏水维修等。施工现场平整和场内外道路情况为现有原状。施工用电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考虑在报价中。
施工工期:第一标段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二标段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第一标段:陈润;第二标段:卢伟东
执业证书信息:陈润(苏232141509856);卢伟东(苏23205080180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祁玉春、唐中斌、秦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服务费:本项目所产生的成交服务费均由成交单位支付,该费用在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2折收取,最低收费2000元。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各标段代理服务费为:
第一标段:4055.00元
第二标段:383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大学
单位地址:苏州市东环路50号
联系人:刘达
联系电话:0512-67167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吴中国家科技创业园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6楼604室
联系人:马虹
联系电话:0512-65784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虹
电话:0512-657845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帅鑫.pdf
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常熟建工.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
品目
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苏州大学
行政区域
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7: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祁玉春,秦文,唐中斌
总成交金额
¥274.1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虹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5784551
采购单位
苏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05626601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太仓市东亭北路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虹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大学(单位名称)的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帅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3165.833901万元,资产总额为1280.9198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6月1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常熟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49047.79万元,资产总额为56164.2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06.12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SZYT-C2024-0024项目名称: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采购人:苏州大学采购类别:工程类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五月目录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格式四、磋商采购内容五、合同主要条款六、技术要求七、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2建设地点第一标段:独墅湖校区第二标段:天赐庄校区本部、北区、东区及阳澄湖校区3采购预算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柒仟柒佰叁拾壹元叁角叁分(¥2857731.33元)其中:第一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玖仟肆佰玖拾捌元伍角整(¥1479498.50元)第二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捌仟贰佰叁拾贰元捌角叁分(¥1378232.83元)注:各标段响应报价(包括最后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者不成交。4建设规模见工程量清单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质量标准合格7发包范围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等)8工期要求第一标段:45日历天第二标段:45日历天9资金来源财政10现场踏勘地点:独墅湖校区(第一标段);天赐庄校区本部、北区、东区及阳澄湖校区(第二标段)联系人:樊钰联系电话:18914067851如需踏勘,应提前一天联系踏勘联系人,以便办理入校申请手续。响应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提交相关进校审批材料。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11各标段磋商供应商的资质等级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12工程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13磋商保证金不提交。注: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响应保证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未提交的视为无效响应。14履约保证金无15各标段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如投标多个标段,供应商须针对各标段单独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和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16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17各标段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6月12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8评审会时间:2024年6月12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19成交原则各标段响应最后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0签订合同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21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苏采云”系统中进行询问。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须以书面递交等法定途径送达。供应商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联系部门: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吴中国家科技创业园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6楼604室联系人:马虹联系方式:0512-65784551/1891359824322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本项目所产生的成交服务费均由成交单位支付,该费用在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2折收取,最低收费2000元。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各标段代理服务费为:第一标段:4055.00元第二标段:3832.00元23其他各标段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自行去百度网盘下载(百度网盘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uW_0X8mmCXXdXtzQZmTPw 提取码:fdwg)28采购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效: (一)各标段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单位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响应单位不足三家的,则该标段采购无效;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响应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无效响应(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投标(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响应)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本项目未设置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响应保证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未提交的视为无效响应;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SZYT-C2024-0024号2、项目名称: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柒仟柒佰叁拾壹元叁角叁分(¥2857731.33元)其中:第一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玖仟肆佰玖拾捌元伍角(¥1479498.50元)第二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捌仟贰佰叁拾贰元捌角叁分(¥1378232.83元)注:各标段响应报价(包括最后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者不成交。5、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苏州大学。第一标段主要是独墅湖校区毕业生宿舍维修,包括涂料翻新、桌椅维修、门窗维修、床铺维修、灯具维修、漏水维修等;第二标段主要是天赐庄校区北区、本部、东区及阳澄湖校区毕业生宿舍维修,包括涂料翻新、桌椅维修、门窗维修、床铺维修、灯具维修、漏水维修等。施工现场平整和场内外道路情况为现有原状。施工用电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考虑在报价中。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一家成交单位,已在前标段评审中获得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后续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后续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6、发包范围: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7、工期要求:第一标段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二标段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8、质量要求:合格。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05-2900:00-2024-06-0623:5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06-1209: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06-1209:30(北京时间)2、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二楼【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2)六、公告期限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响应);(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七)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25-83633058。(八)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九)开标(评审)顺序:一标段→二标段本项目供应商仅可中标(成交)一个标段,中标(成交)后不进入下一标段评审。中标(成交)顺序:同开标(评审)顺序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大学地址:苏州市东环路50号联系人:刘达联系电话:0512-671674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吴中国家科技创业园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6楼604室联系人:马虹联系方式:0512-65784551/189135982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虹电话:0512-65784551/18913598243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29日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本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2、现场条件: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场地已平整。2.2场内外道路:原有现状。2.3施工用电:由施工方自行解决,费用自行考虑。3、发包范围:施工主要内容是对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详见磋商文件)。4、工期要求:第一标段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二标段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6、磋商响应单位资格要求6.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3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6.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3.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证书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6.3.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6.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磋商采购文件8、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8.1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8.1.1竞争性磋商公告8.1.2磋商须知前附表8.1.3供应商须知8.1.4响应文件格式8.1.5磋商采购内容8.1.6合同主要条款8.1.7技术要求、图纸(如有)8.1.8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9、磋商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报价说明10、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1)本磋商采购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磋商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其他的相关资料。11、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11.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1.2计价表计价方式12、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1)固定总价报价。竞争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承包人,报价不作调整。(2)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具体调整办法可如下:①磋商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第一次投标报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第一次投标报价-中标价)/[第一次投标报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者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若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并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的,综合单价可调整;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者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②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③本工程在磋商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予调整。其他在磋商采购文件和答疑中未提及、未明确部分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做相应的下浮。13、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规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放在措施项目清单中(仅计取基本费,增加费不计)。磋商单位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14、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磋商响应单位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5、本工程所有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建筑安装材料,响应单位可以直接选用或采用同档次产品进行报价,施工中如采购单位发现响应单位采用的品牌低于参考品牌的档次,则采购单位有权将该部分材料品牌按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调整,成交单位必须按调整后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施工,且成交价格不予调整。16、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100~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打2折收费,低于人民币2000元整的,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2000元整计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第一标段为4055.00元整、第二标段为3832.00元整。(四)磋商响应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采购文件内格式与系统内格式不一致的,以系统内格式要求为准)(各标段应单独制作)(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3.2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3.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4供应商满足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关设备、人员等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一期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最新一期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3.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上传资料必须为盖有公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资料);3.6预算清单内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须提供清单汇总(格式自拟)及对响应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有);(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须在有效期内);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双面,须在有效期内);4.4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4.5报价明细表(详见工程量清单格式,其附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通过邮件发送);4.6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投入专用设施设备清单(格式自拟);4.7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8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2施工方案;(自拟);5.3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附件格式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如人员证书、获奖文件、荣誉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注:(1)以上3.1-3.5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2)以上4.1-4.10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磋商供应商的评分。18、电子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8.1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8.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3响应文件提交:(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如投标多个标段,供应商须针对各标段单独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和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18.4开启:(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18.5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9、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19.1本次采购标的如涉及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1〕10号)文件执行。若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品目,响应单位必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采购内容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需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19.2若投标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报产品单价,且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若所投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选择最新一期目录内产品(型号及参数),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20、信用记录评审根据苏州市财政局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2)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2.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第2.1条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第2.2第二项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www.sz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3)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查询截止时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完成报名解密后,“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将自动完成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5)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1、相关政策21.1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且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1.3监狱企业相关政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22.1根据提供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单独编制相关项目实施的磋商报价并汇总填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3.2磋商报价明细中标的物顺序和数量均应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顺序和数量。如发现响应报价中有错算现象,一旦成交,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错算这部分的经济损失。22.3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要求分采购单元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按磋商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单元,也可以投全部采购单元,但各采购单元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22.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22.5响应文件中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五)磋商评审23、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各标段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该标段本次采购失败。(3)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供应商点击答疑澄清按钮,进入询标回复界面,供应商点击【响应】按钮,进行询问响应,填写询问响应内容后,进行询问响应函签章,内容校验后进行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8)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进行回复。(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2)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2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无效报价文件,将不予评审;(1)磋商响应文件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的;(2)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公告要求的;(3)各标段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4)未满足发包人要求工期和质量等级要求的;(5)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6)改变随同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及不可竞争费用等的;(7)未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及相关证明的;(8)未满足磋商文件中其他要求的。25、磋商小组25.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组成。25.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5.3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5.4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5.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25.6向磋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25.7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5.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5.7.2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5.7.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5.7.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25.7.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7.6配合磋商采购单位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无效报价文件,将不予评审:(1)磋商响应文件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的;(2)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磋商公告要求的;(3)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4)未满足发包人要求工期和质量等级要求的;(5)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6)改变随同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及不可竞争费用等的;(7)未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及相关证明的;(8)未满足磋商文件中其他要求的。27、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磋商性磋商采购活动:2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关于磋商的有关说明28.1各标段二次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不能成交;28.2各标段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该标段磋商采购失败。28.3评审不合格的不能成交;28.4各标段评审合格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最高限价内不满三家的,该标段磋商采购失败。28.5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为准。三、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封面(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封面)工程竞争磋商报价文件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2、磋商响应函(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磋商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收到贵公司(采购编号)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JSZC-320500-SZYT-C2024-0024号的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如有授权)日期:年月日4、报价书(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报价书(第一次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磋商文件,遵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磋商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价,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天内竣工。(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四)贵单位的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磋商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自行制作。(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6、施工组织方案(格式自拟)(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7、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姓名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号(岗位证号)身份证号码主要资历和项目管理经历联系方式1项目经理2345…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类似业绩一览表(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类似业绩一览表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签订时间开、竣工日期合同金额(人民币)备注12345…附:合同、竣工验收单或相关竣工证明材料复印件。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拟派(项目名称)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属于下列: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选择以上(2)、(3)、(4)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无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响应单位(盖公章):日期:10、资格证明文件(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0-SZYT-C2024-0024号的磋商活动进行商务磋商。本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响应单位情况表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万元经营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意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响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磋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6)响应保证承诺书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11、响应单位资格承诺书(分标段填写,每标段一份)响应单位资格承诺书采购编号:序号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填:“实质性响应”或“非实质性响应”)(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如未作要求则无需填写)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4、磋商采购内容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大学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编号:JSZC-320500-SZYT-C2024-0024二、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2、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柒仟柒佰叁拾壹元叁角叁分(¥2857731.33元),其中:第一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玖仟肆佰玖拾捌元伍角整(¥1479498.50元)第二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捌仟贰佰叁拾贰元捌角叁分(¥1378232.83元)注:各标段响应报价(包括最后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者不成交。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工期要求:第一标段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二标段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5、工程地点:苏州大学。三、标段划分说明1.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按标段一、标段二自然顺序开标。各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标段在报名确认后不得变更)。每个标段确定一家成交单位。2.每家供应商累计中标标段不得超过一个。评审时,依开标顺序按照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则不再具有其它标段的中标资格,且不计入其它标段的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数量内。3.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则不影响其它标段的中标结果。四、项目条件(第一、第二标段)1、本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2、现场条件: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现有原状2.2场内外道路:已到位2.3施工用电:已到位,装表计量。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考虑在报价中,据实际使用量支付给发包方。3、发包范围:施工主要内容是对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4、质量要求:合格。5、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响应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四、采购需求:1、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依据:(1)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苏州市建设局文件苏住建价[2016]3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5)《江苏省2009修缮工程计价表》;(6)《江苏省园林绿化计价定额(2007)》;(7)《2013江苏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定额》;(8)采购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9)江苏省、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相关文件规定;(10)本工程预算编制时地材和三材价格按2024年4月份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计取,其他材料价格参考苏州市同期市场价;人工费说明:人工工资按苏建函价〔2024〕83号文。五、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响应人必须承诺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本工程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3、因承包方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及工期延长。4、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承包方应该做到工完场清,如果施工便道等没有清理,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拆除清理,具体费用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若发包方要求保留,则不予扣除承包方费用。5、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五、合同主要条款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发包人:苏州大学承包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苏州大学法定代表人:张晓宏法定注册地址:苏州十梓街1号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第标段:)工程地点:第一标段:独墅湖校区;第二标段:天赐庄校区北区、本部、东区及阳澄湖校区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苏大办复〔2024〕20号资金来源:2024年度学校维修改造预算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第一标段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第二标段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暂列金额:(¥元)。七、承包人现场负责人:姓名:八、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0、附件2:廉政合同;11、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一、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一式玖份,发包人伍份,承包人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签订日期:_2024_年__月___日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发包人后勤管理处经办人: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采购部门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采购部门审核人:发包人:(盖单位章)发包人后勤管理处经办人: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采购部门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采购部门审核人: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第二部分。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有合同约束力。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苏州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工程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行购置。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图纸三套(如有),其中一套做竣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承包人不得将图纸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质量、投资、工期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协调各方面关系。4.3发包人派驻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现场负责人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业主权利,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涉及费用的指令需加盖发包人公章方有效),报表及支付凭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经理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基本到位。(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提供。(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到位。(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需要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协助收集。(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正式开工前,现场交接。(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正式开工前。(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负责处理,如有费用支出由发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涉及,双方现场协商。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如涉及,双方现场协商。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进度计划要求施工;(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规范、苏州市颁布的有关安全及施工保护规定执行。(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苏州市及姑苏区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交通、环卫、防噪音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未交付发包人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保护,如有费用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过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按创建文明工地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施工后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必须袋装化处理,否则,发现一次,扣罚500元。(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涉及,双方现场协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进场前。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七天。8.2暂停施工以下情况造成的停工不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1)承包人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交叉施工造成的停工;(2)各种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不可抗力的解释见39条款);(3)事先未发现的地下障碍物造成的停工;对上述情况,承包人可递交书面材料申请延期,经总监、发包人签字确认后,工期可延期。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合同工期实施,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发包方应予以顺延工期。9.2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承包人3000元的违约金。四、质量与验收10、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监理、发包人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和确认。11、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合格。12、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自然灾害因素情况外,响应单位保证对所供材料在工程全面竣工后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使用性能不变,并提供原生产厂家签署的同等期限的产品质量保证书。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3.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发包人指令执行。五、安全施工按建设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以及采购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管理,发包人监督执行,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后果。14.发包方安全责任14.1发包方应要求承包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发包方备案。14.2发包方有协助承包方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发包方有权检查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14.3发包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承包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14.4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各类管线事故,发包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发包方有权督促承包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14.5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14.6发生以下情况造成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责任的由承包方承担:14.6.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14.6.2发生各类管线损害事故;14.6.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15.承包方安全责任承包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15.1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15.2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程,对涉及工程施工场地内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营负有保护责任。15.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15.4施工期间,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15.5承包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15.6开工前,承包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作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15.7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15.8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及发包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5.9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发包方,并积极配合调查。15.10承包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门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承包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15.11承包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承包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发包方备案。15.12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16.施工安全违约金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承包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承包方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外,并因此给发包方增加额外工作的,发包方有权扣除承包方应得工程款3%以内的安全违约金:16.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各类管线损坏重大事故,扣除应得工程款3%的安全违约金;16.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各类管线损坏事故,扣除应得工程款1%的安全违约金。17.违约责任17.1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7.2承包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17.3承包方对发包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2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17.4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各类管线损坏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万元~5万元/次的违约责任。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8、合同价款及调整18.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的报价已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承包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调整工作内容,变更品牌及材质等,变更的内容相应调整,但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须经发包人认可。18.2执行综合单价合同的基本规定:(1)承包人投标时已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施工做法不变,则综合单价不变。(2)工程量清单漏项、发包人指令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相关造价文件组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并按合同外成交下浮率下浮【合同外成交下浮率=(预算价-中标价)/[预算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最终结算由审计确定。(3)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综合单价根据首次投标报价与中标价形成的下浮率调整后的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清单内成交下浮率=(首次投标报价-中标价)/[首次投标报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者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经采购方批准同意后,其工程量增减列入原采购计划。但全部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10%。(4)本工程在磋商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予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产生的施工措施费,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做相应的下浮(5)实质性响应条款:(1)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小额工程在履行合同时,建设单位有权发生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苏州大学要求进行审计。19、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并经审计确定。(2)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20、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21、工程量确认21.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2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2.1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提交结算和竣工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60%,结算审计后且在下一个年度支付至审定价的97%。22.2缺陷责任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审定价的3%,不计利息)。七、材料设备供应2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23.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23.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列入本工程结算。2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4.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24.2发包人对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如无出厂证、合格证、检测证的有权指令限定时间内退出工地,并作出经济处罚,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八、工程变更25、工程变更25.1所有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增加项目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实施。25.2所申报的签证费用将在竣工结算时调整,中间支付不作考虑。任何时候施工单位不得以变更费用未核定或者对核定价格有争议为借口影响施工。26、其他变更26.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签证,增减或调整工作内容及施工进度、变更材料、材质的指令等,是合同的一部分,承包人须无条件按发包人的要求实施并承担合同义务,否则视作违约。计量方法按以上约定。26.2发生变更、签证、施工条件变化等,要由发包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苏州大学维修管理科章方为有效;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苏州大学维修管理科章后,作为竣工结算依据;未认可的由审计单位确认,按成交下浮率下浮。26.2.1发生单项变更、签证、施工条件变化等概算未达3万元(不含)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和科长审签后盖苏州大学维修管理科章,报送分管副处长审批。26.2.2发生单项变更、签证、施工条件变化等概算达3万元但未达5万元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和科长审签后盖苏州大学维修管理科章,报送分管副处长、处长审批。26.2.3发生单项变更、签证、施工条件变化等概算达5万元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科长、分管副处长和处长审签后盖苏州大学维修管理科章,报工程委员会主任审批。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7、竣工验收27.1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发包人不予组织竣工验收:(1)完成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2)承包人已完成现场的清理工作;(3)工程师认为工程的所有部分均随时可以占据和使用;(4)法律规定的其他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27.2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提供竣工图纸。27.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照规范。27.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移交工程。28.竣工结算28.1本工程的结算结果将以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审计结果为准。28.2一旦双方确认了竣工结算报告,则视为:双方一致同意该结算书的结算价款,工程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已经包括在上述结算金额之中。28.3承包人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提交结算报告,因承包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交的,由发包人自行编制结算报告,承包人无条件同意。28.4送审资料需一次性报送,除审计另有要求外,审计过程中不再接收补充资料。乙方接到“工程结算审定单”确认签字的通知后,需在7天内确认并签字,逾期视为同意。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9、违约2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2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必须自费进行返工;经返工质量仍达不到约定质量等级的,必须承担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20%的质量违约金。(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一切费用。(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①承包人如在施工中如有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承包人除应整改至合格之外,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②承包人如拖欠民工工资引起民工上访事件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其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垫付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垫付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③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30、争议30.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调解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1、工程分包3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发包人不同意分包。分包施工单位为:如实际施工中确有需要分包的情况发生,承包人必须首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类似工程的业绩,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32、不可抗力3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3、保险3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的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苏州市有关工程保险规定。34、担保3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35、合同份数35.1双方约定合份数:一式玖份,发包人伍份,承包人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6、补充条款36.1本工程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6.2工程付款:合同中已约定。36.3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36.4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6.5为加强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避免承包方虚报竣工结算价款,本项目按下列标准在审定价的基础上再核减项目的工程款:(1)工程结算审计核减率超过10%(含10%),再按核减额的8%核减项目工程款;(2)工程结算审计核减率在5%-10%之间的(含5%),再按核减额的5%核减项目工程款;36.6工程用水电费:水电安装、实验室净化、实验室通风等安装工程,按总造价的1‰扣除;土建、装修改造工程,按总造价的5‰扣除;如装表计量,则按实结算。36.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苏州大学承包人(全称):为保证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第标段:)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合同承包范围,保修内容按国家建设工程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规定。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除基础、主体及防水外的其他土建工程、装修为二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二年;4、供热及供冷为二个采暖期及供冷期;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二年;6、其他约定:无;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约定期限内,承包人未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附件2: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苏州大学全校毕业生宿舍及腾挪宿舍整修工程(第标段:)工程项目地址:苏州大学本部校区及各分校区发包人:苏州大学承包人: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江苏省、苏州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双方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四)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苏州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并要求承包人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苏州市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承包人或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苏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建议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合同书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书份数同主合同。六、技术要求一、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其他技术要求及主要材料品牌表。(另附)三、工程量清单。(另附)清单等资料请自行至百度网盘下载,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uW_0X8mmCXXdXtzQZmTPw提取码:fdwg)七、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磋商采购单位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5.磋商小组将根据本项目标段自然顺序(一标段→二标段)进行评审。已成交前标段的响应单位将自动失去后续标段的成交资格,且不进入后续标段磋商评审程序。二、评分标准(第一、第二标段)(一)价格得分(35分)第一步:无效响应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成交。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最后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5%)*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二)综合技术(65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1响应单位业绩、社会信誉(17分)1.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格式同附样),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1响应单位业绩、社会信誉(17分)2.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格式同附样),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1响应单位业绩、社会信誉(17分)3.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格式同附件),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1响应单位业绩、社会信誉(17分)4.企业自2021年5月以来承担过的工程,获得县区级行政部门参与颁发的优质工程奖证书的,得2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参与颁发的优质工程奖证书的,得5分(以获奖证书复印件为准)。51响应单位业绩、社会信誉(17分)5.企业自2021年5月以来(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价大于100万元),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2分,累计计算,最高得6分(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为准)。62施工组织设计(42分)1.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总体概述(针对苏州大学的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32施工组织设计(42分)2.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分。52施工组织设计(42分)3.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52施工组织设计(42分)4.根据质量、安全、现场保护、环境(噪音、灰尘等)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分。52施工组织设计(42分)5.根据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62施工组织设计(42分)6.根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83项目经理(6分)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以证书复印件为准)6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人均应提供相关对应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关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3、提供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0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云Nationalcertificationandaccreditationinformationpublicserviceplatform首页认证结果从业机构从业人员认证规则数据统计检验检测科技标准政采信息当前位置:认证结果认证结果综合查询查询条件请输入准确的证书编号请输入准确的证书编号获证组织名称:请输入不少于3个字符中国境内1证书状态:有效证书编号:认证项目:国家地区:查询重置证书列表(点击查看详细信息)请输入查询条件!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邮编:100820技术支持: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10-58116300服务邮箱:service@cait.com京ICP备09062530号-3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380号国家认监委微信(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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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宿舍整修工程 毕业生宿舍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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