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 一般会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神木市公安局2024)



一、项目编号:SMZCZ-202463

二、项目名称: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逸隆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矿山路金辉江山铭著7-108号商铺
3,733,461.60元
88.7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
服务类(陕西逸隆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一般会议服务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采购要求
一年
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要求
3,733,461.6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建(采购人代表)、崔孝利、樊柏龙、王文、高忠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麟州街道府阳路1号
联系方式:19991060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7楼
联系方式:0912-8330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利
电话:18992216650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12日

相关附件:

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招标文件(2024052205).zip

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MZCZ-202463项目名称: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采购人:神木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5月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方案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2、项目编号:SMZCZ-2024633、采购人:神木市公安局地址:陕西省神木市麟州街道府阳路1号联系人:方建联系方式:199910601074、采购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7楼西联系人:王利联系方式:0912-8330855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6、预算金额:叁佰捌拾万零伍仟元整(¥:3805000.00)7、最高限价:叁佰捌拾万零伍仟元整(¥:3805000.00)8、所属行业:餐饮业9、项目属性:服务类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如有)、标段编号(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6、信用记录:供应商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是否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现场查询)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有效期为一年)。8、供应商书面声明函。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小微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三、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天上午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售价:免费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9:30:00;开标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9:30:00;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网上递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1、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三楼窗口购买,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联系电话:0912-34521482、请使用带有麦克风、摄像头及音箱的电脑。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各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神木市公安局地址:陕西省神木市麟州街道府阳路1号联系人:方建电话:199910601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7楼联系人:王利电话:0912-83308551899221665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神木市公安局(二)监管部门:神木市财政局(三)采购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四)投标人: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投标人注意事项(一)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果认为招标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设置、采购内容和要求、合同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1、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质疑人对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神木市财政局提出投诉。5、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投诉将被驳回,并将提出投诉的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依法严惩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行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8、质疑函递交地址:采购人:神木市公安局地址:陕西省神木市麟州街道府阳路1号联系电话:19991060107代理机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7楼联系电话:189922166509、投诉书递交地址: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8330666(三)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规定“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信用记录及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关于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六)投标人的投标费用自理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二)招标文件的检查及阅读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本项目废标后需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新版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原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失效。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1、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4、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中心。四、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保险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二)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三)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五)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五、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式样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1、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三楼窗口购买,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联系电话:0912-3452148(二)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中标,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三)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3、投标人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签到、供应商网络设备故障或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5、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六、组织开标(一)采购中心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名报到。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四)开标会议记录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记录,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参加开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签到,所有资料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五)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停止开评标活动。七、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八、组织评标(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7、配合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9、编写评标报告。(三)组建评标委员会1、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四)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五)评标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告知有关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2、投标文件的澄清(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依照民法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投标人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应通过不见面电子询标系统。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提交。(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3、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排序,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落实政府优惠政策”的资格,如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或投标人未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可以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报市财政局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3)除出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四种情况之一的以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出现上述情形的处理方法:评标结果汇总完成,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结果汇总完成,评标报告签署后,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市财政局。九、无效投标情形(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6、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三)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中标(一)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发布中标公告。(三)采购中心将在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媒体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中心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十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二)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五)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六)采购人应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七)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投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投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十二、废标情形(一)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三)在评审过程中,因提供相同品牌(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的,导致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废标后,由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3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资格证明文件;(2)符合性证明文件;(3)投标方案。4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开标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6服务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技术及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加★号的条款)。7无其他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8合同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合同基本条款要求的描述。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项别分项评审要素备注名称总分100分名称分项最高分值评审要素备注报价得分20分价格20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服务方案28供应商依照采购人规定及各岗位职责和人员要求,结合各工作实际情况,针对采购人要求的服务主要内容、服务工作要求、质量标准制订切实可行的整体服务方案,开展专业化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方案全面、科学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得20-28分;餐饮管理服务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具有一定操作性,得11-19分;餐饮管理服务方案简单,不具备操作性,得0-10分。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组织机构8组织机构完善,能够针对本项目列出清晰的管理流程,得6-8分;组织机构合理,能够针对本项目列出合理的管理流程,得3-5分;组织机构不尽合理,管理流程不清晰,得0-2分。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应急保障措施7根据本项目制定停电、停水、停气等事件应急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具、物资、时间等)。应急保障措施全面、有效、合理、规范,可实施性强,得6-7分;应急保障措施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4-5分;应急保障措施简单、不规范,得0-3分。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设施设备管理6工作时间内正常运行,管理、维护有具体的保障措施及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和方案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5-6分;管理制度和方案有效、合理,具有可实施性,得3-4分;管理制度和方案具有实施性,得0-2分。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55分投入设备及工具情况6提供拟投入设备清单。机械、设备工具种类齐全、能完全满足物业需要、能及时补充、更换,得4-6分;机械设备工具基本齐全,得0-3分。人员管理制度7分人员管理制度7针对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培训制度、人员奖惩制度、请销假制度。管理制度全面、有效、规范、可行,得5-7分;管理制度有效、可行,得3-4分;管理制度不健全,得0-2分。服务承诺8分服务承诺8承诺在提供服务时,详细列出服务方案、内容和方式,服务措施切实可行,能够考虑并满足服务的多种需求,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监督、批评和建议。服务措施详尽、全面、有效、合理,可实施性强,得6-8分;服务措施有效、合理,具有一定实施性,得3-5分;服务措施简单、不具有实施性,得0-2分。 人员培训5分人员培训5根据其单位的特点,要有切实可以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合理、详细,可操作性强,具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和培训人员安排。得4-5分; 培训方案较为合理,有操作性,有培训计划,得2-3分 培训方案简单、操作性不强、培训计划不详细,得1分未提供此项不得分业绩5分业绩5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服务期限内视为有效)签订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开标时需准备好原件通过网络备查),每份得1分,满分5分。注:1、各种计算数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2、评标委员会成员如有打分超过分值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打分的,则该成员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第4章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加“★”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一、项目概况神木市公安局为满足日常办公餐饮需求,现对公安局餐饮服务进行采购。神木市公安局餐饮服务由神木市公安大楼餐饮服务区(操作间1个、大厅1个、小包间2个)、神木市公安局刑侦大楼餐饮服务区(操作间1个、大厅1个、小包间3个)组成,灶具、餐具、桌椅等设施设备齐全,为神木市公安局约1000余名民辅警提供工作餐服务,食材采购费来源于公安民辅警每日餐次费用和伙食补助。二、服务内容公安民辅警日常就餐服务。三、人员配置(一)餐饮服务人员配置本项目要求上岗员工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能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满足标准化、礼仪化服务要求。岗位设置人数主管2人办公室杂勤2人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大楼餐饮服务区主厨2人厨师4人主面师2人二面师2人帮灶人13人服务员1人洗碗洗菜工3 人餐厅保洁2人电工1人水暖工1人神木市公安局刑侦大楼餐饮服务区主厨2人厨师4人主面师2人二面师2人帮灶人12人服务员1人洗碗洗菜工2 人餐厅保洁2人电工1人水暖工1人合计★64人以上64人的人工工资、服装、加班、管理、培训、人员的福利、人员的工伤等社会保险等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各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上岗人员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均持有健康证。★电工必须持电工证上岗。四、采购方式及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五、服务质量及要求1、每周合理安排食谱,确保职工就餐饮食正常进行,每餐必须留样保存一天,以备有关部门抽查检查。2、餐饮区内通道、楼梯、墙壁、走廊、门窗玻璃、公共洗手间、餐具、取样盒、消防设施等进行清洁、保洁、消毒工作。3、每天做好餐厅开饭前的清洁卫生工作。4、职工就餐时做好各类协助工作,同时对餐厅内进行随机保洁,创造良好就餐环境。5、职工用餐完毕后及时进行保洁,包括桌椅的擦拭,地面的拖擦,无污渍、无油渍、无粒屑等。6、员工餐厅管理程序标准6.1检查工作流程6.1.1每周三拟定食堂下周食谱,提出初步的修改意见,修改完毕后并于周四提交甲方相关负责人最终的下周食谱。6.1.2每日参照《职工餐厅卫生检查标准表》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巡查,了解员工对菜品、服务的意见及设备运行状况。6.1.3随时抽查食堂的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并根据《职工餐厅满意度调查表》收集职工意见,每月汇总梳理形成报告。6.1.4每两周主持召开一次食堂工作例会,对前段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做好今后重点工作安排。6.1.5每月月初对食堂上月的服务态度、操作规程、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餐厅费用等进行一次全面小结,并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汇报。6.1.6根据《职工餐厅满意度调查表》中出现问题于当天整理、当天反馈至物业餐厅负责人,每月整理汇总一次,上报甲方相关负责人。6.2检查工作内容:6.2.1每日07:30—08:30到食堂查看早餐情况及早上工作安排;6.2.2每日11:30—12:40到食堂查看中午就餐情况,及时解决问题;6.2.3每日17:30—18:30到食堂查看晚餐的准备情况及卫生情况;6.2.4上述时间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6.3员工餐厅卫生检查标准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是否合格1地面卫生餐厅区域内地面清洁、无积水、无杂物。2餐桌卫生餐厅区域内餐桌摆放整齐,餐桌表面整洁、卫生无积水、剩饭、剩菜,餐椅无灰尘。3门窗卫生餐厅区域内门窗玻璃干净、整洁、透明,门无油腻、无污渍。4餐车区域内餐车台内外干净、整洁、无油腻、无灰尘。所售物品摆放整齐,主食、菜品是否保持热度。5灶 台灶台干净整洁、无油渍,无脏水。灶台无漏水、漏气现象。气罐与灶台连接安全、合理。6操作台操作台所有用具摆放整齐、干净、整洁。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严格消毒,整个操作间地面整洁、无蝇虫。7洗碗池区域内所有洗碗池内无积水、无堵塞、无剩饭菜和杂物。洗碗池旁剩饭菜垃圾桶表面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运。8仓 库仓库物品合理摆放,生熟分开。食用油、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必须有生产合格证书,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9餐具卫生所有餐具必须统一清洗,在消毒柜中进行消毒。餐具在使用前保持干燥、清洁、卫生。10人员、设备卫生及安全餐厅操作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工装、工帽,配戴口罩,上岗时设备(冰柜、蒸柜、汤锅)保持外表整洁、卫生,使用安全、合理。冰柜内严禁存放变质食物,生熟食必须分开存放。六、责任条款1.服务方应保证足够的人力,以确保餐饮服务正常运行。2.餐饮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餐饮服务技术。每周菜谱需根据时令蔬菜制定,营养搭配,保证就餐质量。3.服务方应保证用餐环境干净整洁、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并进性消毒。4.服务方不得将服务业务进行转包。服务方在合同期内如不符合以上条款的予以扣除相应岗位工资及管理费用,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单位承担。5.服务方无法提供相关服务时被服务方可及时进行处置,产生费用由服务方承担。6.合同期内,服务方出现三次以上重大失误的被服务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7.合同期内服务方服务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服务方负责。服务方必须保障餐饮卫生及食品安全问题,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出现相关问题服务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一、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神木市公安局指定地点;(二)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二)货币单位:人民币(三)结算方式: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剩余款项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乙方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否则拒付。不满足付款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四、质量保证(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二)符合国家要求,确保产品(服务)达到最佳状态。五、承诺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合同等相关文件为准。六、违约责任(一)按《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服务),产品质量(服务标准)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注释: 1、本章分为三部分,是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设计。第一、二部分应按要求或给定格式填报。2、第三部分投标方案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次招标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做出变动。封面格式神木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公章)时间: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X二、社保缴纳证明X三、财务状况报告X四、税收缴纳证明X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六、信用记录X七、投标人书面声明函X八、投标人信用承诺书X九、《中小企业声明函》X十、其他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X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X一、投标函格式X二、开标一览表X分项报价表X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X四、技术服务偏差表X五、合同条款响应X第三部分投标方案X一、投标人性质及其概况X投标人基本信息X投标人性质X其他X2、投标方案X3、参考样表X四、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情况说明X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按以下要求逐一提供全部资料,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书面声明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否则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二、社保缴纳证明三、财务状况报告四、税收缴纳证明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信用记录七、投标人书面声明函八、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其他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委派(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政府采购活动,就该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注:本授权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法人代表:承诺有效期限:自开标之日起一年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违背以上承诺,同意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性质严重的,同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承诺日期:备注: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1.1.1.11.1.1.21.1.1.31.1.1.4投标人书面声明函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第___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标段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第标段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中的“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三、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四、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责任和义务。五、我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六、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七、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中标,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八、所有关于此次招标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专用邮箱)日期:年月日备注:1、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内容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内容 服务期投标报价小写:大写: 单位:元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备注: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2、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格。3、项目不分标段的,标段名称及编号无需填写分项报价表(样表)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具体服务内容单价数量合计备注投标报价小写:大写: 单位:元备注:1、本表“投标报价”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2、本表为样表,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填写。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人,现郑重承诺:1、我方投标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服务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执行陕财办采管﹝2006﹞21号文件)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四、技术服务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偏离程度偏离简述或相关证明材料123456……备注:1、填写此表时以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各条款为基本响应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程度”注明“0”,无需填写“偏离简述”项。超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列出“+”、“-”偏差,并在“偏离简述”项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偏离程度”项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未响应。2、“投标文件响应条款”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审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五、合同条款响应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基本条款”要求。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第三部分投标方案一、投标人性质及其概况(一)投标人基本信息单位基本情况投标人全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属行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获得资质及等级(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经营范围人员情况从业人员总数管理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从业人员总数残疾人人数少数民族人数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投标人关系投标人名称说明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2、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二)投标人性质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提供声明函(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做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视同为小微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上述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此外,还须按下文给定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联合体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三)其他如:经营状况、同类服务业绩、客户评价证明、获得奖励及证书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___标段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备注:项目不分标段的,第___标段空白处填写“/”。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证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二、投标方案参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八项《组织评标》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方案。三、参考样表(一)同类业绩统计样表(仅供参考)序号采购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数量合计(个):(二)项目团队样表(仅供参考)1、项目团队情况概述概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后勤服务的团队整体情况、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基本情况、背景、能力介绍等,具体内容自行编制。2、项目行政管理团队人员清单(仅供参考)1、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2、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3、行政辅助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从事类似项目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备注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3、各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明细样表(仅供参考)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1234……四、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情况说明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神木市公安局(采购人名称)的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制造商为陕西逸隆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6人,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14.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上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尖员,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逸隆管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0711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中标(成交)明细受神木市公安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编码:SMZCZ-20246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神木市公安局机关和刑侦业务大楼餐饮服务采购)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逸隆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3733461.6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一般会议服务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采购要求一年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要求1.00批3,733,461.603,733,461.60-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 一般会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