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海河医院2024)



天津市海河医院 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GC2024-A010)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海河医院

一、项目编号:XYGC2024-A010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金钟河大街408-1号(存在多址信息)
91120105746673439X
18722079090
273
75.14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273
75.14

2
涌鑫康晨(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3
62.3

3
天津市丰泽弘医药有限公司
290
62.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
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
详见附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杨帆,童明娟,尹丽娜,沈广虎,何锐鹰
采购人代表:高嵩,史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884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

联系方式:022-58830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11D-3033号

联系方式:1822279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琪

电 话:1822279077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项目-XYGC2024-A010.pdf

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GC2024-A010)招标文件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海河医院委托,为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GC2024-A010二、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预算:项目内容: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采购预算:350万元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四、投标人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依据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与授权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发售方式,具体要求如下:步骤一:标书费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A010标书费”。开户名称: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国信支行账号:0302009609100106204行号:102110001462步骤二:标书费电汇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xuyezhaobiao@126.com,包括: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截图、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七、投标地点: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西青区秀川路10号秀川国际B区4层)八、开标时间:2024年6月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九、开标地点: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西青区秀川路10号秀川国际B区4层)十、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11D-3033号电话:18222790775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张琪开户名称: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国信支行账号:0302009609100106204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采购人联系人:褚铭艳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830026十二、质疑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3.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4.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在服务期内,中标人由于工作失误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安全事故)等均与招标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4.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及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四)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五)付款方式:服务期三年,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每12个月为一期,每期分两次支付,每期第一次:每期服务期满6个月后,支付当期服务费用的50%,第二次:每期服务期结束后,支付至当期服务费用的100%。每次支付前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给予支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RMB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支付方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未能按时到账的,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未中标单位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可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的形式予以无息返还,请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公司的基本账户,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注:不接受个人电汇,在电汇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编号,及时与财务联系,取得收据,否则不予认-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退付投标保证金不采用现金方式。财务电话:18222790775行号:10211000146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国信支行账号:0302009609100106204账户名: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成交投标人持采购合同、保证金收据、账户信息及开票信息在交纳成交服务费后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成交服务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七)服务费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见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费率服务招标费率工程招标费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8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800-500)万元×0.8%=2.4万元合计收费=1.5+4.4+2.4=8.3(万元)(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九)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十)其他(1)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方案说明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综合评分时予以考虑。(3)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4)其它经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采购活动的资格。(5)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8)投标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正本留存,副本退回。(9)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中标的可能。(10)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的情况下,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入围评标阶段。(1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投标人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2)本项目参照《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08〕18号组织验收。-6-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二、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价格部分(10分)第一部分价格部分(10分)第一部分价格部分(10分)分值1价格(1)总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10注:评审价格是对投标报价进行优惠核减后的报价;未超过预算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10分第二部分商务部分(40分)第二部分商务部分(40分)第二部分商务部分(40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后签订的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近(药品发配管理、配送等)的已完成或已履约两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需包括合同金额、签订日期、买卖双方名称及服务内容)。所有合同内容不得涂黑或遮挡,否则不予认定。每提供一份有效证明材料得3分,最多得15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2企业实力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每提供符合要求的1项得2分,最多得6分。6分2人员配置投标人需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名单,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总数为6人的,得2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得7分;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总数不足6人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7分2人员配置投标人需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服务人员中取得医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5人的,得5分;取得医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足5人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5分2人员配置投标人需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拥有多个资格证的同一人按一证计算)(1)取得药师资格证书≥5人的,得5分;7分2人员配置取得药师资格证书不足5人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取得药士资格证书≥2人的,得2分;取得药士资格证书不足2人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最低得0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7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50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50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50分)分值1服务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过程具体实施方案、药库、药房解决方案等。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性强、药库、药房解决方案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的,得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其他:得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10分2技术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药品入库、发配、管理设备、窗口核对等技术配合。技术实施方案内容与服务实施方案接洽程度高,符合医院实际需求的,得8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其他:得0分。注:相关内容描述过于简单、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不能详细表述方案思路,表述内容与本项目相关性弱,视为瑕疵。8分3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标准等。为医院提供的服务支持及培训合理性强,能满足医院长远需求的,得8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8分-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2.2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22.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2.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22.5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招标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招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2.6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22.7招标人将有效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23.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4.3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4.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5.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25.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2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5.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未按规定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的;(8)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9)围标或陪标的;(10)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14)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5.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6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5.7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2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3%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3%)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6.2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6.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6.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6.5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27.投标的评估和比较-2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28.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8.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8.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中标候选投标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招标方式的,按相应招标方式程序执行。29.其他注意事项29.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29.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29.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9.4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的情况下,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入围后续阶段。E授予合同30.中标投标人的产生30.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30.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投标人。31.中标通知31.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的的中标人。31.2当中标人按第5条规定与买方签订中标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若要求的话)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5日内向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并退还投标保证金。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3.履约保证金33.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投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3.2中标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4.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合同分包35.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投标人不得分包合同。35.2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投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F其他-2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36.中标服务费36.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按照“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比例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36.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36.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支票、汇票。36.4中标人如果未按第36.1和第36.2条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7-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合同一般条款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于20年月日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医院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GC2024-A0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项目内容:合同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二、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三、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四、完成期:服务地点:五、款项支付方式:六、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七、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天津栩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28-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服务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29-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商务、承诺和报价等文件。2、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版式胶封装订。3、所有价格应按投标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包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代表:投标日期:年月日-30-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中规定格式自行编制,详见附件)-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品智慧供应链服务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