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路灾毁综合保险中标结果公示(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2024)



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703000202402000052 进场交易编号:ZFCG-HT-2024-0034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供应商地址: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北海路3323号中标金额:10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标包:A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保险期限1年服务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标包A:沈邦强、张彩霞、**源标包A: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88.67(91.00、89.00、86.00)、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73.00(72.00、76.00、71.00)、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58.00(41.00、71.00、62.00)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基数为项目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下表规定费率计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费 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收费金额(单位:元):15000.0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1、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2、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金融大厦B座联系方式:0536-79092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399号新金大厦9楼联系方式:0536-87952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晓云、高伟光电 话:0536-8795287中标结果公告.pdf附件下载附件.rar附件下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
潍坊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09:58

评审专家名单
沈邦强、张彩霞、**源

总中标金额
¥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
潍坊市寒亭区金融大厦B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6-7909289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399号高新社区金融服务中心8、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64685818

一、项目编号:SDGP370703000202402000052进场交易编号:ZFCG-HT-2024-0034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供应商地址: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北海路3323号中标金额:10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标包:A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保险期限1年服务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标包A:沈邦强、张彩霞、**源标包A: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88.67(91.00、89.00、86.00)、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73.0072.00、76.00、71.00)、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58.0041.00、71.00、62.00)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基数为项目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下表规定费率计取。成交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收费金额(单位:元):15000.0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1、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2、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金融大厦B座联系方式:0536-79092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399号新金大厦9楼I联系方式:0536-87952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晓云、高伟光电话:0536-8795287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4年06月11日项目编号ZFCG-HT-2024-0034项目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0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100万元评审地点评审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时间2024年06月11日14时00至2024年06月11日15时302024年06月11日14时00至2024年06月11日15时302024年06月11日14时00至2024年06月11日15时302024年06月11日14时00至2024年06月11日15时302024年06月11日14时00至2024年06月11日15时302024年06月11日14时00至2024年06月11日15时302024年06月11日14时00至2024年06月11日15时302024年06月11日14时00至2024年06月11日15时302024年06月11日14时00至2024年06月11日15时30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3新ll2步400LP400LP0口2004801气自年人刻3新ll2步1000010005003新ll2步1/合计合计0元采购人代表:王采购人代表:王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中子能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中子能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中子能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中子能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iP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iP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iP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703000202402000052进场交易编号:ZFCG-HT-2024-0034采购人: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一章磋商公告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公共资源交易进场编号:ZFCG-HT-2024-0034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03000202402000052项目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县道开展公路灾毁综合保险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的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允许唯一的分支机构参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11日14点00分至2024年06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供应商资格评审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采购文件中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交易乙方-操作手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潍坊市寒亭区交通运输局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金融大厦B座联系方式:0536-79092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399号新金大厦9楼联系方式:0536-87952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晓云、高伟光电话:0536-8795287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交易主体库”,在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供应商)完成交易平台注册入库后,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到“企业会员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响应)将被拒绝。三、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山东卓码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电话:19953638182。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赵工18353633022,马工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投报多个标包时,须对每个标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报价。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供应商(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供应商(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四)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时,供应商(供应商)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和加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六、注意事项(一)供应商(供应商)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二)供应商(供应商)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联系各供应商(供应商)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不正当竞争行为供应商(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包含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二)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等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或盖章。八、突发情况处理(一)项目评审中,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投标(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评分标准”中的技术部分所列评分点及对应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响应文件,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整体服务方案2.保险条款3.风险管理方案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人员设施配备及管理制度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以上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且自行补充。第六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评审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在企业综合实力、服务能力评价等较好的前提下,择优选定供应商。一、评分方法:本次评审实行百分制。评审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价格部分(10分)报价得分(10分)1.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2.报价等于磋商基准价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点)3.有效报价指经评审满足磋商文件编制规定,并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报价。4.磋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商务部分(10分)偿付能力(10分)提供2023年最后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10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150%之间(含200%,150%)的得8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100%(含100%)之间的得5分,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不得分。须提供2023年最后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最新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服务方案(80分)整体服务方案(15分)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全面、细致、合理、可行的得15分;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可行性较高、合理,但不够细致的得10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较为完整,但可行性、细致性有欠缺的得7分;方案描述简单与采购要求不符合得4分;服务方案(80分)保险条款(20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保险条款进行综合评审;相关保险条款是否规范、操作性强,对参保人理赔条件设置是否合理,各项描述是否细致完整且合理可行;1.相关保险条款规范、操作性强,对参保人理赔条件设置合理,各项描述细致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0分2.相关保险条款规范、操作性强,但对参保人理赔条件设置不合理,各项描述相对完整的得15分;3.相关保险条款规范、操作性欠缺,对参保人理赔条件设置不合理,各项描述相对完整的得10分;4.相关保险条款规范、但不具有操作性,对参保人理赔条件设置不合理,各项描述不完整的得5分;服务方案(80分)风险管理方案(15分)由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风险管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风险解决方案详细周全,对风险管理组织、评估和控制等具备足够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很好地完成服务要求得15分;2.风险解决方案内容措施较完善,安排合理,对保险经营风险及其识别、评估和控制等具备基本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得10分;3.风险解决方案内容比较简或有瑕疵,仅能基本满足项目理赔需要得5分;服务方案(80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评审专家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保障措施内容齐全、完善、合理的得10分;保证措施内容略有缺失、但方案合理的得7分;保证措施简单、合理性欠缺的得3分;服务方案(80分)人员设施配备及管理制度(10分)人员设施配备及管理制度(10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人员设施配备、制度建设情况及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人员设施配备齐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团队人员分工明确,有完备的勘查现场、保险理赔、后勤服务等保障措施,有突出的制度建设方面的优势得10分;2.人员设施配备齐全,管理制度较健全,服务团队人员分工较明确,现场勘查、保险理赔、后勤服务等保障措施存在少量瑕疵,能够较好地满足服务要求得7分;3.人员设施配备不足,管理制度、人员分工及承诺的各种服务保障措施水平一般,仅能基本满足服务的要求得3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及对应的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描述全面、详细、完整、切合实际、可行的得10分;内容略有缺失的7分,内容较差的得3分。二、政策类加分或价格扣除1、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符合本办法的政府采购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评审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10%;扣除后的价格仅用于评审排序,不具有结算意义。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开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节能、环保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和技术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总分值5%的加分,计算方法如下: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占总报价的比例。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或者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符合节能、环保产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签章的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须同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且认证机构必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磋商被拒绝。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如有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认证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2)环保产品:须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环境标志产品明细及报价表,且认证机构必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加分。品目清单范围、认证机构依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政策性文件声明函及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将不良行为上报财政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提供的政策性文件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A、1、2、3项政策不可同时享受;B、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不享受第4项政策优惠。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需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企业非监狱企业,不需填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监狱企业应当符合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条件。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企业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本页无正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灾毁综合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