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中标结果公示(大邑县人民医院2024)
大邑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77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5栋1单元902号、903号
5,000,000.00元
下浮:1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29900
其他医药品
中药饮片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分项报价表》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分项报价表》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分项报价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分项报价表》
1(批)
5,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红亚、陈敏、尹崇琼、林萍、刘姜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12924210200001785[2024]0017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0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000,00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到国家或省级有关管理部门有新的规定或要求时,在签订合同前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投诉受理单位: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
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以此为准)。
品牌:新荷花等
规格型号:炒黄等
说明:因成都市大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省世海通医药器械有限公司得分相同,根据招标文件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钟“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成都市大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下浮:20%,四川省世海通医药器械有限公司下浮:9%,故成都市大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进入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8-88227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罗娟:18728051002;陈志龙:18428066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娟、陈志龙
电话:罗娟:18728051002;陈志龙:18428066361;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相关附件:
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772024-06-11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业绩(6.00分)项目实施方案(30.00分)应急管理方案(28.00分)企业实力(6.00分)价格分(30.0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四川众益联创药业有限公司是是/否6.000030.000027.30000.000021.4384.73第一中标候选人: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00(佰分之壹拾壹)。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志康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00(佰分之肆拾伍)。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大邑医药有2上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否/评审条款\"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无麦冬及其所属行业否//////第一中标候选人: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00(佰分之壹拾壹)。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志康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00(佰分之肆拾伍)。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大邑医药有3成都法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未提供采购清单,不符合第三章采购清单的实质性要求否//////第一中标候选人: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00(佰分之壹拾壹)。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志康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00(佰分之肆拾伍)。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大邑医药有4四川志康药业有限公司是是/否2.000027.000027.30000.000030.0086.30第一中标候选人: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00(佰分之壹拾壹)。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志康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00(佰分之肆拾伍)。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大邑医药有5成都市大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6.000027.000026.60006.000020.6386.23第一中标候选人: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00(佰分之壹拾壹)。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志康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00(佰分之肆拾伍)。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大邑医药有6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是是/否6.000030.000027.30006.000018.5487.84第一中标候选人: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00(佰分之壹拾壹)。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志康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00(佰分之肆拾伍)。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大邑医药有第一中标候选人: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1.00(佰分之壹拾壹)。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志康药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5.00(佰分之肆拾伍)。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大邑医药有-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7四川通洲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是是/否4.000030.000027.30000.000017.3778.67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0.00(佰分之贰拾)。8重庆祥源医药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采购清单不完整,不符合第三章采购清单的实质性要求否//////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0.00(佰分之贰拾)。9四川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是是/否6.000027.000025.90006.000019.4184.31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0.00(佰分之贰拾)。10四川省世海通医药器械有限公司是是/否6.000028.800027.30006.000018.1386.23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0.00(佰分之贰拾)。-第2页-序号中药饮片货物(标的)名称规格单价最高限价(元/克)1炒川楝子炒黄0.3482菟丝子生品0.4133豆蔻生品0.54芒硝生品0.2165麸炒枳壳麸炒,片0.2066白茅根生品,段0.1987石决明生品,粗粉0.1518钩藤生品,段0.379炒露蜂房硬(段)0.242710地龙生品,段1.09911山豆根生品,片1.33112胖大海生品1.12113盐益智仁盐水炙0.28414虎杖生品,片0.13215黄精生品,片0.39416酒乌梢蛇酒炙,段2.2417三七粉生品,细粉0.72418熟地黄酒蒸,片0.17919酒川牛膝酒炙,片0.25620野菊花生品0.26821炙淫羊藿羊脂炙,丝0.68922合欢花生品1.26723川银花生品0.38324白蔹生品,片0.35325乌梅生品0.14526烫水蛭滑石粉烫,段5.09127麸炒苍术麸炒,片0.47928糯米藤根生品,片0.23329金钱白花蛇小条0.31830西洋参生品,片1.5731苍术生品,片0.44232附片(黑顺片)黑顺片0.3633重楼生品,片0.94734石韦生品,段0.16535酒黄精酒蒸,片0.38436红毛五加皮生品,段0.90837砂仁壳砂0.66538醋龟甲醋炙,背甲碎块0.48439肉苁蓉生品,片0.67240酒丹参酒炙,片0.24141醋五味子醋蒸0.2942大肺筋草生品,段0.22243海风藤生品,段0.27744干鱼腥草生品,段0.11645附片(白附片)白附片0.42646吴茱萸生品0.24347太子参生品0.34948白前生品,段0.39949五倍子生品,碎块0.24250酸枣仁净制2.751续断片生品,段0.21552制何首乌黑豆汁制,片0.17853川贝母粉松贝,细粉9.22454紫苏叶生品,段0.14855炒茺蔚子炒黄0.2456红芪/0.5557麸炒山药麸炒,片0.2458五味子生品0.28159炮附片砂烫0.42560炒吴茱萸炒黄(盐)0.25661炒槐花炒黄,槐米0.22162蜜瓜蒌皮蜜炙,丝0.13563醋北柴胡醋炙,段0.60864沉香生品,碎块2.45865橘络生品1.97666菊花杭菊0.23867冬凌草生品,段0.16568麸煨肉豆蔻煨制,轧碎0.32669红花生品0.42670降香生品,碎块0.81571酒萸肉/0.29872北刘寄奴生品,段0.16873茺蔚子生品0.23374百部生品,段0.23975白扁豆生品0.15176炒莱菔子炒黄,轧碎0.11977鹿角生品,片1.16278川牛膝生品,片0.2179首乌藤生品,段0.10180隔山撬生品,片0.15381知母生品,片0.21282炒辛夷炒黄0.38383芦荟碎块0.42184芡实生品0.15285生地黄生品,片0.12586大叶茜草生品,段0.40587何首生品,0.159乌片88玉竹生品,片0.1989京半夏复制,片0.4590三棱生品,片0.14691燀桃仁燀制0.33692制黄精黑豆汁制,片0.32993小茴香生品0.13794鹅不食草生品,段0.14695法半夏复制,片0.37396马鞭草生品,段0.22397蜜桑白皮蜜炙,丝0.20398杜仲生品,丝0.13299儿茶/0.206100藕节炭炒炭,片0.14101茯神生品,块0.209102焦栀子炒焦,轧碎0.156103煅石决明煅制,粗粉0.111104玄明粉细粉0.155105姜半夏姜矾制0.381106车前子生品0.136107栀子生品0.128108醋香附醋炙,片0.093109姜草果仁姜汁炙0.211110皂角刺生品,段0.196111盐巴戟天盐水蒸,段0.375112枳实生品,片0.192113全蝎生品4.892114红参片1.688115山慈菇净制8.557116人参片生晒参片1.283117浙贝母生品,片0.37118粉葛生品,块0.103119赤芍生品,片0.149120透骨草生品,段0.13121紫荆皮生品,丝0.142122灵芝生品,片0.2123墨旱莲生品,段0.103124肿节风生品,段0.106125泽泻生品,片0.11126紫菀生品,段0.498127鸡骨草生品,段0.214128金银花生品0.467129槲寄生生品,段0.121130天麻生品,片0.492131老鹳草生品,段0.081132化橘生品,0.148红丝133夏枯草生品0.179134穿山龙生品,片0.099135独活生品,片0.197136瓜蒌皮生品0.113137石菖蒲生品,片0.261138酒大黄酒炙,片0.125139醋没药醋炙0.294140冬瓜子生品0.166141薏苡仁生品0.076142莪术生品,片0.157143熟大黄酒蒸,块0.125144白土苓生品,片0.093145山药生品,片0.214146通草生品,段1.696147土鳖虫生品0.259148燀苦杏仁燀制0.207149蜜旋覆花蜜炙0.226150炒栀子炒黄,轧碎0.117151白花蛇舌草生品,段0.101152川芎生品,片0.115153大蓟生品,段0.099154炒建曲炒黄0.086155贯众炭炒炭,片0.093156龙眼肉生品0.173157南沙参生品,片0.36158蜈蚣大条6.43159海藻生品,段0.12160决明子生品0.079161淫羊藿生品,丝0.413162炒冬瓜子炒黄0.18163木瓜生品,片0.165164炒金樱子肉炒黄0.229165醋鳖甲醋炙,碎块0.417166大血藤生品,片0.092167大青叶生品,段0.085168炙黄芪蜜炙,片0.157169大黄生品,片0.103170炒火麻仁炒黄,轧碎0.139171茯苓生品,块0.105172麸炒枳实麸炒,片0.157173枳壳生品,片0.09174酒制益母草酒炙,段0.062175麸炒炒黄0.076175薏苡仁炒黄0.076176炒白扁豆炒黄0.112177天冬生品,片0.296178酒川芎酒炙,片0.115179番泻叶生品0.089180枸杞子生品0.136181琥珀生品,细粉0.126182蜜百部蜜炙,段0.154183桑椹生品0.09184麸炒陈皮麸炒,丝0.078185桔梗生品,片0.169186醋艾叶醋炙,段0.08187制远志甘草汁制,段0.631188佛手生品,丝0.141189青皮生品,丝0.074190煅牡蛎煅制,碎块0.06191丝瓜络生品,段0.264192络石藤生品,段0.076193枇杷叶生品,丝0.065194北柴胡生品,段0.41195炒蔓荆子炒黄0.524196白薇生品,段0.168197盐橘核盐水炙0.074198牛膝生品,段0.113199茵陈生品,段0.145200酒白芍酒炙,片0.311201紫苏梗生品,段0.085202酒水蛭酒炙,段2.817203桑寄生生品,段0.061204海金沙生品0.416205盐胡芦巴盐水炙0.066206蚕沙生品0.066207莲子白莲子0.128208丹参生品,片0.131209炒僵蚕麸炒0.475210藿香生品,段0.062211藁本片生品,片0.273212焦山楂炒焦,片0.073213石榴皮生品,丝0.062214川木通生品,片0.142215炙甘草蜜炙,片0.129216姜竹茹姜汁炙,段0.127217郁李仁生品0.269218煅蛤壳煅制,粗粉0.062219制白姜矾0.193附子制,片220白鲜皮生品,片0.467221海螵蛸生品,碎块0.256222败酱草生品,段0.062223薄荷生品,段0.081224金钱草生品,段0.073225煨诃子煨制,轧碎0.069226绵萆薢生品,片0.0934227麸炒青皮麸炒,丝0.066228盐覆盆子盐水蒸0.321229炒牛蒡子炒黄0.104230舒筋草生品,段0.062231鸡矢藤生品,段0.057232牡蛎生品,碎块0.054233地骨皮生品,段0.28234防己生品,片0.368235乌药生品,片0.109236蛤壳生品,粗粉0.053237密蒙花生品0.163238姜厚朴姜汁炙,丝0.071239葛根生品,块0.06240甘松生品,段0.351241甘草生品,片0.119242厚朴生品,丝0.067243盐补骨脂盐水炙0.072244炒鸡内金炒黄0.063245前胡生品,片0.386246酒女贞子酒蒸0.048247猪苓生品,片0.39248荆芥生品,段0.062249陈皮生品,丝0.057250阳起石生品,粗粉0.065251黄芪生品,片0.128252党参生品,段0.322253蒲黄生品0.13254侧柏炭炒炭,段0.051255仙鹤草生品,段0.053256广藿香生品,段0.068257焦麦芽/0.042258升麻生品,片0.242259稻芽生品0.039260北沙参生品,片0.15261炒麦芽炒黄0.044262木香生品,片0.097263煅赭煅制,0.0487石粗粉264蜜麻黄蜜炙,段0.083265地肤子生品0.071266制草乌煮制,片0.272267龙胆草生品,段0.065268女贞子/0.047269玄参生品,片0.069270鸡血藤生品,碎块0.049271珍珠母生品,粗粉0.042272干姜生品,片0.082273麦芽生品0.04274淡竹叶生品,段0.063275天花粉生品,片0.122276蜜麻黄绒蜜炙,绒0.101277煅瓦楞子煅制,粗粉0.04278醋乳香醋炙0.117279蜜枇杷叶蜜炙,丝0.046280赭石生品,粗粉0.043281漏芦生品,片0.109282垂盆草生品,段0.075283煅磁石煅制,粗粉0.045284醋竹叶柴胡醋炙,段0.057285蒲公英生品,段0.06286净山楂生品,片0.052287酒续断酒炙,段0.098288白及生品,片0.424289烫骨碎补砂烫,段0.112290制天南星姜矾制,片0.118291炒瓜蒌子炒黄,轧碎0.124292大腹皮生品,段0.043293白果仁生品0.061294醋莪术醋炙,片0.071295紫花地丁生品,段0.059296竹茹生品,段0.072297桑螵蛸生品1.261298山萸肉生品0.124299炮姜砂烫,片0.081300白芷生品,片0.079301青风藤生品,片0.046302炒王不留行炒黄0.05303威灵仙生品,段0.187304连翘生品,青翘0.279305半枝莲生品,段0.053306黄连生品,0.461片片307荆芥炭炒炭,段0.062308赤石脂生品,细粉0.041309忍冬藤生品,段0.036310百合生品0.142311羌活生品,片0.443312麻黄生品,段0.065313醋延胡索醋蒸,片0.221314豨莶草生品,段0.037315秦艽生品,片0.222316萆薢生品,片0.037317大枣生品0.043318干石斛生品,段0.357319蜜远志蜜炙,段0.4502320桂枝生品,片0.034321焦六神曲/0.046322当归生品,片0.263323血余炭煅炭,碎块0.074324干益母草生品,段0.034325薤白生品0.1326新疆紫草生品,段0.75327牡丹皮生品,片0.181328炒苍耳子炒黄0.045329浮石生品,0.034碎块330土茯苓生品,片0.067331矮地茶生品,段0.0432332麻黄根生品,片0.094333生石膏生品,粗粉0.03334炒山楂炒黄,片0.041335泽兰生品,段0.035336浮小麦生品0.033337姜黄生品,片0.046338木贼生品,段0.041339桑叶生品,丝0.034340煅珍珠母煅制,粗粉0.03341黄柏生品,丝0.099342醋五灵脂醋炙0.172343滑石生品,细粉0.032344昆布生品,丝0.082345制川乌蒸制,片0.18346酒黄芩酒炙,片0.116347天葵子生品0.103348肉桂生品,丝0.056349瞿麦生品,段0.037350酒黄连酒炙,片0.377351炒决明子炒黄0.036352黄芩片生品,片0.111353郁金生品,黄丝片0.116354蝉蜕生品1.003355芦根生品,段0.043356合欢皮生品,丝0.035357炒酸枣仁清炒0.747358苦参生品,片0.074359赤小豆生品0.03360路路通生品0.028361炒芥子炒黄0.041362荷叶生品,丝0.038363辛夷生品0.107364蜜白前蜜炙,段0.101365伸筋草生品,段0.03366板蓝根生品,片0.075367青蒿生品,段0.026368醋三棱醋炙,片0.054369香薷生品,段0.039370小通草生品,段0.394371侧柏叶生品,段0.026372草红藤生品,段0.033373龙骨生品,0.277碎块374黄药子片0.028375佩兰生品,段0.029376萹蓄生品,段0.028377苏木生品,碎块0.031378煅龙骨煅制,碎块0.29379桑白皮生品,丝0.05380煅自然铜煅制,粗粉0.027381蛇床子生品0.059382徐长卿生品,段0.095383马齿苋生品,段0.037384防风生品,片0.202385槐花生品,槐米0.047386椿皮生品,丝0.038387丁香生品0.08388白术生品,片0.124389炒蒺藜炒黄0.04390麸炒白术麸炒,片0.128391淡豆豉发酵0.055392地榆生品,片0.045393水牛角生品,粗粉0.045394蜜款冬花蜜炙0.305395煅紫煅制,0.023石英粗粉396白头翁生品,片0.218397蜜紫菀蜜炙,段0.111398香橼生品,丝0.032399细辛生品,段0.28400白芍生品,片0.097401锁阳生品,片0.092402红景天生品,片0.1244403高良姜生品,片0.05404炒稻芽炒黄0.012405柿蒂生品0.058406小蓟生品,段0.012407木蝴蝶生品0.035408射干生品,片0.073409烫狗脊砂炒,片0.021410法落海生品,片0.021411冬葵果生品0.023412酒仙茅酒炙,段0.021413麦冬生品0.266414半夏曲曲剂5.530415胆南星曲剂5.030416俄色叶碎片8.03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邑县人民医院的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炒川楝子、2菟丝子、4芒硝、5麸炒枳壳、9炒露蜂房、11山豆根、12胖大海、14虎杖、15黄精、18熟地黄、23川银花、24白蔹、25乌梅、26烫水蛭、27麸炒苍术、28糯米藤根、31苍术、32附片(黑顺片)、34石韦、35酒黄精、36红毛五加皮、38醋龟甲、39肉苁蓉、41醋五味子、42大肺筋草、43海风藤,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5人,营业收入为128,0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捌仟万元),资产总额为64,801万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44干鱼腥草、45附片(白附片)、49五倍子、52制何首乌、53川贝母粉、56红芪、58五味子、59炮附片、60炒吴茱萸、62蜜瓜蒌皮、65橘络、67冬凌草、71酒萸肉、73茺蔚子、76炒莱菔子、79首乌藤、82炒辛夷、83芦荟、85生地黄、86大叶茜草、87何首乌、89京半夏、92制黄精、94鹅不食草、96马鞭草、99儿茶、101茯神,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5人,营业收入为128,0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捌仟万元),资产总额为64,801万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3.102焦栀子、106车前子、107栀子、108醋香附、109姜草果仁、110皂角刺、114红参、120透骨草、121紫荆皮、123墨旱莲、124肿节风、125泽泻、127鸡骨草、129槲寄生、131老鹳草、134穿山龙、136瓜蒌皮、138酒大黄、139醋没药、141薏苡仁、147土鳖虫、150炒栀子、151白花蛇舌草、153大蓟、154炒建曲,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5人,营业收入为128,0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捌仟万元),资产总额为64,801万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4.155贯众炭、159海藻、160决明子、167大青叶、169大黄、170炒火麻仁、173枳壳、174酒制益母草、175麸炒薏苡仁、179番泻叶、181琥珀、183桑椹、184麸炒陈皮、186醋艾叶、189青皮、190煅牡蛎、191丝瓜络、192络石藤、193枇杷叶、197盐橘核、198牛膝、201紫苏梗、202酒水蛭、203桑寄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5人,营业收入为128,0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捌仟万元),资产总额为64,801万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5.205盐胡芦巴、206蚕沙、209炒僵蚕、210藿香、212焦山楂、213石榴皮、218煅蛤壳、222败酱草、223薄荷、224金钱草、225煨诃子、226绵萆薢、227麸炒青皮、229炒牛蒡子、230舒筋草、231鸡矢藤、232牡蛎、236蛤壳、237密蒙花、238姜厚朴、240甘松、241甘草、242厚朴、243盐补骨脂、244炒鸡内金,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5人,营业收入为128,0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捌仟万元),资产总额为64,801万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6.246酒女贞子、248荆芥、249陈皮、250阳起石、252党参、254侧柏炭、255仙鹤草、256广藿香、257焦麦芽、259稻芽、261炒麦芽、263煅赭石、266制草乌、268女贞子、270鸡血藤、271珍珠母、273麦芽、274淡竹叶、276蜜麻黄绒、277煅瓦楞子、278醋乳香、279蜜枇杷叶、280赭石、281漏芦、282垂盆草,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5人,营业收入为128,0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捌仟万元),资产总额为64,801万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7.283煅磁石、284醋竹叶柴-50-胡、285蒲公英、286净山楂、290制天南星、292大腹皮、295紫花地丁、301青风藤、302炒王不留行、305半枝莲、307荆芥炭、308赤石脂、309忍冬藤、314豨莶草、316萆薢、317大枣、320桂枝、321焦六神曲、324干益母草、326新疆紫草、328炒苍耳子、329浮石、331矮地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5人,营业收入为128,0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捌仟万元),资产总额为64,801万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8.333生石膏、334炒山楂、335泽兰、336浮小麦、337姜黄、338木贼、339桑叶、340煅珍珠母、343滑石、344昆布、345制川乌、349瞿麦、351炒决明子、355芦根、356合欢皮、359赤小豆、360路路通、361炒芥子、362荷叶、363辛夷、365伸筋草、367青蒿、370小通草、371侧柏叶、372草红藤,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5人,营业收入为128,0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捌仟万元),资产总额为64,801万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9.374黄药子、375佩兰、376萹蓄、380煅自然铜、385槐花、386椿皮、387丁香、395煅紫石英、401锁阳、402红景天、404炒稻芽、405柿蒂、406小蓟、409烫狗脊、410法落海、411冬葵果、413麦冬,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5人,营业收入为128,000万元(大写:壹拾贰亿捌仟万元),资产总额为64,801万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零壹万元),属于中型企业;10.3豆蔻、6白茅根、7石决明、8钩藤、10地龙、13盐益智仁、16酒乌梢蛇、17三七粉、19酒川牛膝、20野菊花、21炙淫羊藿、22合欢花、29金钱白花蛇、30西洋参、33重楼、37砂仁、40酒丹参、46吴茱萸、47太子参、48白前、50酸枣仁、51续断片、54紫苏叶、55炒茺蔚子、57麸炒山药、61炒槐花、63醋北柴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7,841万元(大写:柒仟捌佰肆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8,88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捌拾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64沉香、66菊花、68麸煨肉豆蔻、69红花、70降香、72北刘寄奴、74百部、75白扁豆、77鹿角、78川牛膝、80隔山撬、81知母、84芡实、88玉竹、90三棱、91燀桃仁、93小茴香、95法半夏、97蜜桑白皮、98杜仲、100藕节炭、103煅石决明、104玄明粉、105姜半夏、111盐巴戟天、112枳实、113全蝎、115山慈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7,841万元(大写:柒仟捌佰肆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8,88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捌拾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2.116人参片、117浙贝母、118粉葛、119赤芍、122灵芝、126紫菀、128金银花、130天麻、132化橘红、133夏枯草、135独活、137石菖蒲、140冬瓜子、142莪术、143熟大黄、144白土苓、145山药、146通草、148燀苦杏仁、149蜜旋覆花、152川芎、156龙眼肉、157南沙参、158蜈蚣、161淫羊藿、162炒冬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7,841万元(大写:柒仟捌佰肆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8,88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捌拾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3.163木瓜、164炒金樱子肉、165醋鳖甲、166大血藤、168炙黄芪、171茯苓、172麸炒枳实、176炒白扁豆、177天冬、178酒川芎、180枸杞子、182蜜百部、185桔梗、187制远志、188佛手、194北柴胡、195炒蔓荆子、196白薇、199茵陈、200酒白芍、204海金沙、207莲子、208丹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7,841万元(大写:柒仟捌佰肆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8,88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捌拾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4.211-51-藁本片、214川木通、215炙甘草、216姜竹茹、217郁李仁、219制白附子、220白鲜皮、221海螵蛸、228盐覆盆子、233地骨皮、234防己、235乌药、239葛根、245前胡、247猪苓、251黄芪、253蒲黄、258升麻、260北沙参、262木香、264蜜麻黄、265地肤子、267龙胆草、269玄参、272干姜,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7,841万元(大写:柒仟捌佰肆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8,88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捌拾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5.275天花粉、287酒续断、288白及、289烫骨碎补、291炒瓜蒌子、293白果仁、294醋莪术、296竹茹、297桑螵蛸、298山萸肉、299炮姜、300白芷、303威灵仙、304连翘、306黄连片、310百合、311羌活、312麻黄、313醋延胡索、315秦艽、318干石斛、319蜜远志、322当归、323血余炭、325薤白、,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7,841万元(大写:柒仟捌佰肆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8,88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捌拾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6.327牡丹皮、330土茯苓、332麻黄根、341黄柏、342醋五灵脂、346酒黄芩、347天葵子、348肉桂、350酒黄连、352黄芩片、353郁金、354蝉蜕、357炒酸枣仁、358苦参、364蜜白前、366板蓝根、368醋三棱、369香薷、373龙骨、377苏木、378煅龙骨、379桑白皮、381蛇床子、382徐长卿、383马齿苋、384防风,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7,841万元(大写:柒仟捌佰肆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8,88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捌拾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7.388白术、389炒蒺藜、390麸炒白术、391淡豆豉、392地榆、393水牛角、394蜜款冬花、396白头翁、397蜜紫菀、398香橼、399细辛、400白芍、403高良姜、407木蝴蝶、408射干、412酒仙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7,841万元(大写:柒仟捌佰肆拾壹万元),资产总额为8,88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捌拾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8.414半夏曲、415胆南星、416俄色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百胜药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2人,营业收入为3,225万元(大写:叁仟贰佰贰拾伍万元),资产总额为11,805万元(大写:壹亿壹仟捌佰零伍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重药控股(四川)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6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下浮(%)(%)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供应商信用融资补充事宜因系统固化原因,第1章供应商信用融资无法进行修改或补充,现就该事项在此附件中进行补充,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作出响应。补充内容如下: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下文“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政成都局T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一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赓即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支持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现高效融资。二、明确责任、压茬推进市级各部门、单位即日起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涵盖市级确定的融资机构基础上明确融资机构名单,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优化服务、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为融资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并将工作落实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反馈市财政局,为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2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市财政中国人民于成行营业管理部20192月26日—3—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融资机构以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相应的优惠政策向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本办法所称融资机构,是指在成都市属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有意向按照本办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同级财政—4-部门确定的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基本原则)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诚实信用、互惠共赢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章融资优惠第五条(融资方式)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机构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第六条(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第七条(融资利率)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融资的利率应低于同期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融资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第八条(融资期限)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致。—5第九条(融资效率)融资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融资审批程序。对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批通过且具备放款条件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第十条(融资业务升级)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供应商,融资机构应当在授信额度、融资审查、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第十一条(贷款风险补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损失,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60%予以风险补贴,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总量、损失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三章融资流程第十二条(融资流程)(一)信息发布。采购人应当在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采购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的信息。(二)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自主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的融资机构及产品,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6—(三)融资审查。融资机构对供应商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查,并向供应商反馈审查及融资额度等情况。(四)账户确认。供应商须在合作融资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唯一收款账户,融资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五)放款。融资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及融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六)贷款归还。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合同资金支付至约定的唯一收款账户。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职责)牵头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和支持协调,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提供便利。向融资机构提供相关必要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适时调整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名单。但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中,财政部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第十四条(融资机构主管部门职责)引导融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推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联,实现—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线上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第十五条(采购人职责)执行并宣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中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协助融资机构确认或更改合同支付信息。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第十六条(融资机构职责)宣传和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开发符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产品。在做好授信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做好融资业务与政府采购业务的系统对接。制定业务管理规范,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第十七条(供应商职责)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完整、准确地向融资机构提供信用融资审查所需相关资料。遵照融资约定及时还本付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采购人监管)8—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干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9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一13一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市财正件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1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渤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取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028-86627320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402100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87086226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东大街支行028-83318935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小微企业银行部028-85341647渤海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772083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下浮(%)%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大邑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合同主要条款采购人(甲方):大邑县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三、技术要求1.乙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川省中药材标准》(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2020年版)及《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标准执行。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中药饮片炮制规格应依照招标要求执行;药材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变色、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小包装色标需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色标要求。2.中药饮片每批次药品都须在供货时提供送货清单、生产合格证书及质量检验报告,以备验收检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3.配送过程中,每批次药品都须提供送货清单、生产合格证书及质量检验报告。损坏品、过期品退换货须自甲方提出之日起48小时内更换,逾期未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方调配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管,如有质量问题包退换,并承担所有损失。4.乙方需履行因产品缺陷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侵权赔偿义务。5.乙方配送的中药饮片超过生产日期一年或以上的,甲方有权拒收。6.对于执行有效期管理的中药饮片,未使用的近效期(在距有效期6个月内的)药品,乙方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退货;对于未使用的超过生产日期三年的中药饮片,甲方有权要求退货。7.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四、服务要求1、在合同履约期限内由乙方负责所供货物的配送服务,乙方应保证及时配送,按规定送到甲方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具体配送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要求为准。配送时提供送货单,做好配送货物的交接工作,做好签字工作及货物数据记录、送货清单、生产合格证书及质量检验报告的留存,同时保存所有纸质记录文件存档。2、如甲方发现有破损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乙方应在48小时内负责更换。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中药饮片进行小包装后交货。4、乙方应做好配送工作安排,提供指定的联系人、车辆配置计划、备用配送方案等;配送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配送时须提供健康证明。5、乙方应针对本项目配置至少2名售后服务人员(注: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售后服务人员在供应商单位的工作证明材料)。6、乙方须给甲方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必要时需聘请中药炮制、鉴定方面的教授或省市专家医院提供专业授课,出具书面的饮片质量督导检查建议。7、乙方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8、如果甲方在临床使用中发现药品(包括已拆封药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的临床反应时),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要求通知乙方。如果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72小时内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且甲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视事件的严重程度终止合同。药品质量检验在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进行。9、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包装、标签、等级、内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收回并更换合格药品;由于药检部门抽检出现药品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付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乙方负连带责任;由于药品质量引起医疗纠纷,乙方必须负连带责任。5、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六、交货及验收1、每批次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属急救及加急采购的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2、交货地点:大邑县人民医院。3、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验收时间:每批次交货进行一次交货验收。甲方对货物进行的初步验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5、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七、合同终止1、如在合同期内本项目部分采购标的纳入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则该部分标的的供货价格以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价格为准,无价格的以原合同价格为准。2、如因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八、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以当月实际供货为准,次月10日前乙方与甲方核对供货数量无误后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2、费用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乙方在本合同中列明的账户。乙方应保证其在本合同中向甲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乙方变更收款账号或收款方式的,需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的,视为甲方已完成付款义务。3、结算要求: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单价限价*(1-中标人下浮率)*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年度结算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金额500万元/年。4、如采购的货物总价达到预算金额的90%,中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如采购的货物总价达到预算金额的100%,中标人应拒绝再配送货物;如采购的货物总价超过预算金额的100%,采购人对超过部分有权利不支付。九、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每批次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调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十、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应偿付该批次货物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本款违约金和以下各款违约金甲方可以并行主张。(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效力自解除通知发出时生效,乙方则应按该批次货物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该批次货物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五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另付该批次货物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该批次货物总价货款及其利息。(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该批次货物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乙方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如发生纠纷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十二、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发送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函件、法律文书等,寄送至预留的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或单位实际经营地址后视为送达,一方变更收件人信息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送达的文书资料仍视为有效送达。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涉诉的,该地址作为法院文书的送达地址。3、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有限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贰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注:以下★条款内容与“3.4商务要求”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在《商务应答表》中进行响应。)★(一)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到国家或省级有关管理部门有新的规定或要求时,在签订合同前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交货时间(因系统固化原因,3.4.1中交货时间不适用于本项目,交货时间以此为准):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属急救及加急采购的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三)服务要求:1、在合同履约期限内由投标人负责所供货物的配送服务,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配送,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具体配送时间和数量以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为准。配送时提供送货单,做好配送货物的交接工作,做好签字工作及货物数据记录、送货清单、生产合格证书及质量检验报告的留存,同时保存所有纸质记录文件存档。2、如采购人发现有破损或其他不合格包装,投标人应在48小时内负责更换。3、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中药饮片进行小包装后交货。4、投标人应做好配送工作安排,提供指定的联系人、车辆配置计划、备用配送方案等;配送人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配送时须提供健康证明。5、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配置至少2名售后服务人员(注: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售后服务人员在供应商单位的工作证明材料)【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给采购人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必要时需聘请中药炮制、鉴定方面的教授或省市专家医院提供专业授课,出具书面的饮片质量督导检查建议。7、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8、如果采购人在临床使用中发现药品(包括已拆封药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的临床反应时),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要求通知供应商。如果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72小时内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用药,且采购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视事件的严重程度终止合同。药品质量检验在采购人所在地药检部门进行。9、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包装、标签、等级、内在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收回并更换合格药品;由于药检部门抽检出现药品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付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连带责任;由于药品质量引起医疗纠纷,投标人必须负连带责任。★(四)报价及结算要求1、本次采购项目报价为按采购清单各单价最高限价的统一下浮比例报价,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在采购人所给定的采购清单中每一项的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出统一的下浮比例,上浮比例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材料、运输、利润、税费、人工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其他费用。统一下浮率限价要求:0%≤投标人所报的统一下浮率比例<100%。若投标人所报的统一下浮率比例<0%或≥10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单价限价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降幅后最终以“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统一下浮率定义:如果基准价为10元,统一下浮率是20%,实际支付金额=10×(1-20%),即实际支付金额为8元。)(说明:因系统固化原因,系统中分项报价表填写要求为:分项报价表中数量填写“1”,单价、总价均填写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分项报价表所填写单价、总价不作为本项目价格评审依据。分项报价表所填写“下浮率”需与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下浮率”保持一致。)2、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单价限价*(1-中标人下浮率)*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且年度结算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金额500万元/年。3、如采购的货物总价达到预算金额的90%,中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如采购的货物总价达到预算金额的100%,中标人应拒绝再配送货物;如采购的货物总价超过预算金额的100%,采购人对超过部分有权利不支付。★(五)付款方式(因系统固化原因,3.4.4中支付约定不适用于本项目,支付约定以此为准)按月结算,以当月实际供货为准,次月10日前中标人与采购人核对供货数量无误后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六)合同继续与终止1、如在合同期内本项目部分采购标的纳入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则该部分标的的供货价格以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价格为准,无价格的以原合同价格为准。2、如因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七)说明(本说明无需供应商进行响应):1.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2.4.9中“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除招标文件中的明确要求进行单独响应或承诺的实质性要求外,对于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函》中以“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行承诺即视为响应。2.因系统固化原因,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承诺函注:因系统生成的《投标(响应)函》格式中缺少“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第二、三条,且《投标(响应)函》格式无法调整,故增加此承诺函用于补充“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第二、三条内容,具体格式自拟。监督机构信息(投诉受理联系方式)1.1.1.1.采购监督机构: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联系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66号注:因系统调整原因监督机构信息在采购文件中未显示,现进行补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标的名称:序号需求技术参数项需求技术参数值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77大邑县人民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5月17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大邑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77二、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采购包,采购大邑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一批。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描述: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第2页-(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大邑县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邮编:61133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8227272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栋22层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8728051002-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0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20%,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990200179779608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方式①:供应商进入http://sale.scbid.net/home网站,登录系统(无账号供应商需按照提示注册账号),登录后进入“中标项目”页面,找到需要开票的项目点击“申请/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支付回单扫描件,提交开票申请。方式②: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3391588189@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19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大邑县人民医院和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大邑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大邑县人民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第6页-(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7页-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6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第8页-(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第9页-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①验收主体:大邑县人民医院;②验收时间:每批次交货时验收。③验收方式:自行验收。④验收程序:供应商每批次交货时提供送货清单、生产合格证书及质量检验报告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并由双方签字确认。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文件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实质性要求)。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10页-2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开标一览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分项报价表商务应答表知识产权(补充承诺函)投标(响应)函3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开标一览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分项报价表商务应答表知识产权(补充承诺函)投标(响应)函4符合招标文件3.4商务要求的内容和3.5其他要求中带★标识的条款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商务应答表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第32页-(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适用)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第33页-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第34页-业绩投标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的类似项目经验,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注:类似项目经验是指:至少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内任一采购标的的项目。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购销合同或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购销合同须体现合同名称、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同一采购人多份业绩认同为一份业绩。【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6.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1、供货及运输方案,2、拟投入项目人员,3、质量保障措施,4、药品仓储制度,5、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以上5项评审内容且不存在缺陷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项中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3分,每项最多扣6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30.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35页--第35页--第35页--第35页--第35页-详细评审应急管理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管理方案包含:1、运输中的突发应急措施,2、因问题产品引发的医疗事故应急措施,3、应急配送人员,4、临时配送任务的应急措施等。投标人编制的应急管理方案包括以上4项评审内容且不存在缺陷的得2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项中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3.5分,每项最多扣7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8.00主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企业实力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属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中药材GAP示范建设品种的,每提供一个得6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示截图。【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6.00客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投标人按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评审价=1-统一下浮率。30.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扣除比例(C1)说明关联格式无无无无无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第36页-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第37页-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38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知识产权(补充承诺函)详见附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39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附件:大邑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合同主要条款.docx-第40页--第41页-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77大邑县人民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5月17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大邑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77二、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采购包,采购大邑县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一批。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描述:若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同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大邑县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邮编:611330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8227272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栋22层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87280510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0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