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抢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AXX-C2024-0005
二、项目名称: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天翼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9132100076826103XH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617号(崇文国际大厦)15楼
91.4(均分制)
712455.8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
施工范围: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具体工程量清单明细另附。
施工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并接采购单位开工指令后80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徐再斌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08090970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利华、王建军、张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壹拾圆整(¥:113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单位地址:苏州市虎丘山门内8号
联系人:陈默
联系电话:0512-67232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09号C座10楼1009-2室
联系人:潘雅
联系电话:0512-669504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雅
电话:0512-6695043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苏州市政府采购小额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JAXX-C2024-0005采购单位: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项目名称: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采购类别:工程类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五月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2建设地点苏州阊门内下塘五峰园弄15号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质量标准合格5发包范围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请各潜在响应单位在附件中下载,若清单下载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联系电话0512-66950430。6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并接采购单位开工指令后80天内完工。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零壹拾肆圆整(¥754014.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零壹拾肆圆整(¥754014.00元)注:最终总报价超最高限价者不成交。9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踏勘现场,由各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磋商响应单位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10磋商供应商的资质等级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响应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期内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11工程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1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须提交《响应保证承诺书》。13磋商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5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6评审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30整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17成交原则响应最后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代理服务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预算金额低于20万人民币(含20万),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11310.00元计收,由成交人支付。服务费交纳账户: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枫桥支行账 号:110218020920051867819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JSZC-320500-JAXX-C2024-00052、项目名称: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零壹拾肆圆整(¥754014.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零壹拾肆圆整(¥754014.00元)5、采购需求:5.1采购内容: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具体工程量清单明细另附。5.2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并接采购单位开工指令后80天内完工。5.3质量要求:合格5.4工程地点:苏州阊门内下塘五峰园弄15号5.5本工程共1个标段: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开工时间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单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3.2响应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3.3.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3.3.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3.3.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磋商文件售价:免费。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3.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供应商在报名、下载、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虎丘山门内8号联系方式:0512-67232305联系人:陈默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09号C座10楼1009室联系电话:0512-66950430项目联系人:朱晴芳、罗雪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采购方式及定义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1.2合格的供应商1.2.1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1.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1.3适用法律: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4.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按前附表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1.2供应商须知2.1.3采购需求2.1.4评审方法及标准2.1.5合同主要条款及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2.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2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单位有约束力。2.2.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2.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2.3.1电子响应文件要求2.3.1.1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2.3.1.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3.1.3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3.1.4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3.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3.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3.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4.1封面2.4.2磋商报价表2.4.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2.4.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所提供材料需能清晰辨别,否则不予认可);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4.3.2响应单位具有效期内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2.4.3.3响应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2.4.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4.3.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响应无效];2.4.3.6磋商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2.4.3.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如有。2.4.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2.4.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4.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2.4.4.3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2.4.4.4磋商响应函;2.4.4.5磋商报价书;2.4.4.6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响应文件需按全套表内容报价,不得有缺少);2.4.4.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表;2.4.4.8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2.4.4.9供应商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2.4.4.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4.4.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2.4.4.12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如有。2.4.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2.4.5.1施工方案;2.4.5.2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2.4.5.3《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2.4.5.4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2.4.6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涉及价格折扣,无需提供);注:(1)以上2.4.3.1-2.4.3.7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2.4.4.1-2.4.4.12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2.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须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3.磋商采购程序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3.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3.4由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单位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3.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3.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8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3.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10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3.10.1响应无效条款1)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机器码检查中,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响应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3.10.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0.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0.2.3在采购过程中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的。3.11确定成交及质疑3.11.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1.1采购单位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11.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3.11.2质疑处理3.11.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1.2.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3.11.2.3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1.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确认函等)。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1.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11.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11.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11.2.4.4事实依据;3.11.2.4.5必要的法律依据;3.11.2.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递交地点: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09号柳川大厦C座1009室;电话:0512-66950430;联系人:罗雪)4.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4.1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单位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3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及时将成交的结果通知其他响应单位。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告知该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告知方式为电子邮件,接收方式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列电子邮箱为准。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4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5.授予合同5.1签订合同5.1.1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1.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5.1.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2服务的追加、减少5.2.1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地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5.2.2项目结束后,采购单位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供应商处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添购但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6.服务费6.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预算总金额计算并一次性支付服务费。6.2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支付本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6.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供应商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票信息报名单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成交单位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合同。第三章采购需求受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委托,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对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采购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一、磋商编号:JSZC-320500-JAXX-C2024-0005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采购预算价: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零壹拾肆圆整(¥754014.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零壹拾肆圆整(¥754014.00元)四、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苏州阊门内下塘五峰园弄15号,五峰园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经排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现对五峰园进行修缮,主要施工内容为:五峰山房、柱石舫等建筑维修,修缮建筑面积132.4平方米;假山一组、园内景观修缮,景观面积1128.7平方米。2、现场条件: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现有原状。2.2场内外道路:现有原状。2.3施工用电:已到位,装表计量。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考虑在报价中,据实际使用量支付给发包方。3、发包范围: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具体内容见设计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4、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并接采购单位开工指令后80天内完工。5、质量要求:合格。质量保修期限:壹年。6、对响应单位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图纸(如有)、清单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附件在项目报名成功后百度网盘自行下载。百度网盘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Spcmljdwjv1ESVaCJeVNQ?pwd=ezxe提取码:ezxe8、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9、报价说明9.1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2)计价表计价方式9.2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1)固定总价报价。竞争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承包人,报价不作调整。(2)固定单价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工程的具体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①磋商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预算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预算价-成交价)/[预算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专业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者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若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并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的,综合单价可调整;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者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②本工程中新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报价时工程量清单漏项、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而新增加的内容等,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格,原则上按计价表定额和现行规范、费率计价,并做相应的下浮,作为新的综合单价计价,成交下浮率=(预算价-成交价)/[预算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率)-专业工程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率)]。③本工程在磋商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予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产生的施工措施费,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做相应的下浮。9.3规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放在措施项目清单中(仅计取基本费,增加费不计)。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响应单位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9.4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响应单位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9.5本工程所有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响应单位可以直接选用或采用同档次产品进行报价,施工中如采购单位发现响应单位采用的品牌低于参考品牌的档次,则采购单位有权将该部分材料品牌按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调整,成交单位必须按调整后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施工,且成交价格不予调整。9.6本工程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应包含在报价中。五、其他要求1、磋商响应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劳动争议、工伤纠纷等问题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解决。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报价及分包、转包。3、磋商响应单位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4、质保期限:4.1本项目除下列特殊注明外,总维修免费质保时间为壹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乙方保证做到24小时内有明确的答复,需要派人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到达并完成修缮工作;若乙方未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此产生的新的工程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2特殊事项: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六、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2依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4.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4.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5、若响应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报产品单价,且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若响应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选择最新一期目录内产品(型号及参数),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七、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信用查询: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供应商完成解密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搜索结果》(以下简称《搜索结果》),并将《搜索结果》递交给磋商小组。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提交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磋商单位的评委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响应报价得分以各磋商单位最后磋商报价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相加为响应单位的综合评分。3、如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如人员薪资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则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如出现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后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按技术指标较优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技术指标也相同,则由磋商小组投票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分标准(一)报价得分(30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未超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2、评定内容还包括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无重大错漏项,如果某供应商响应报价中有漏项,则该供应商响应价格评审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价格按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中相应部分所报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供应商成交,则其成交总价不能调整,漏项部分价格需该磋商供应商自行消化,如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不得成交。(二)技术方案(50分)1、总体概述(10分)工程概述、总体安排、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等健全、合理、规范、高效:综合评定优秀,概述内容详细,组织机构健全,总体安排科学,方案可行性强的得10分;综合评定良好,概述内容描述完整、基本可行的得6分;综合评定一般,方案简单,内容缺失、缺乏可行性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10分。2、施工总进度计划(10分)结合控文保建筑修缮特点,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综合评定优秀,总进度计划详尽,项目实施进度、时间点、关键节点等设置清晰准确的得10分;综合评定良好,总进度计划较为详尽,项目实施进度、时间点、关键点等设置比较准确的得6分;综合评定一般,方案简单,描述不清楚,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10分。3、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10分)结合控文保建筑修缮特点,该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规范、高效:综合评定优秀,分项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考虑周全的得10分;综合评定良好,分项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考虑较周全的得6分;综合评定一般,方案简单,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10分。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分)控文保建筑修缮特点,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规范、高效:综合评定优秀,措施科学合理,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安全、环保等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操作性强的得5分;综合评定良好,措施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考虑较周全、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的得3分;综合评定一般,措施简单,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5、劳动力配备(5分)针对修缮施工点数量多、分布零散的特点,科学、合理、高效的配备劳动力:综合评定优秀,配备科学合理,方案详尽、考虑周全的得5分;综合评定良好,配备比较合理、考虑较周全、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3分;综合评定一般,配备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6、管理措施比较(5分)针对控文保建筑修缮施工具体管理措施比较:充分吻合与满足本项目及建设方要求的得5分,基本满足本项目及建设方要求的得3分,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7、重点、难点工作的措施比较(5分)针对控文保建筑修缮原则、居民撤屋、邻里纠纷、背街小巷建筑材料运输和垃圾清运等重点、难点工作的措施比较:具体措施切实可行,作用明显,能够充分满足修缮需要的得5分;具体措施基本可行,有一定作用,基本能够满足修缮需要的得3分;具体措施不可行,不能起到应有作用,无法满足修缮需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三、拟投入人员(10分)1、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经理外)配备有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配备齐全得4分;以上人员中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以上人员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其他职务,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四、供应商综合实力(10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独立承担的类似古建筑修缮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注:1、磋商响应报价方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为无效投标;2、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或评委无法判断是否满足评分要求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4、要求加盖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可用电子签章。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编号JSZC-320500-JAXX-C2024-0005的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2、工程地点:苏州阊门内下塘五峰园弄15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按采购文件、清单及施工图纸规定的所有内容。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按甲方要求时间开工计划竣工日期: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工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并接甲方开工指令后80天内完工。四、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3、本工程为财政投资项目,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建设项目价款结算依据。(1)如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签证,应按照《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9〕88号)及相关部门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2)变更后的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超过部分财政部门不再安排资金。6、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证书编号:。七、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果有);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苏州市。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需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网上公示。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份数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备案机构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日期: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本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如果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对合同双方不具有合同约束力。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苏州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工程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三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承包人不得将图纸内容泄露给第三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本工程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本工程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费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本项目监理合同,并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等要求.5.发包人5.1姓名:职务:发包人现场代表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业主权利,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签发或签署各种相关指令(涉及费用的指令需加盖发包人公章方有效),报表及支付凭证,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6、承包人6.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6.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代表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施工期间擅自缺岗的属违约行为,违约金按500元/人.天计,并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人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项目经理应受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承包人根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请示、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送交监理工程师。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同一合同期内严禁兼任另一工程的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驻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6天,未经发包人允许,每少一天,向发包人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参加工地会议的,则每次须向发包人支付3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后果。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合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无特殊原因,擅离职守按500元/天罚款(从结算中扣除)且发包人有权要求变更承包人的项目经理。6.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成立项目经理部,派出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更换其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须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按工程合同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得身兼其他项目,如擅自更换中标项目经理或兼任其他项目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且更换建造师的资格、类似工程业绩等条件均不得低于本工程的招标要求,否则不予更换。6.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或严重渎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应予以执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更换书面通知的7天内负责更换,更换的项目经理应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自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撤换通知之第8日起,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直至更换符合发包人要求的项目经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及其它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基本到位。(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提供。(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到位。(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需要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协助收集。(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正式开工前,现场交接。(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正式开工前。(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负责处理,如有费用支出由发包人承担。(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涉及,双方现场协商。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如涉及,双方现场协商。8、承包人工作8.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苏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苏州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纸及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8.1.1承包人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所有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应将进场施工的材料当日向监理单位报告,材料需先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未经报验或虚假报验及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擅自使用的,材料全部退场,并且承包方承担每批次2000元以上的违约金。8.1.2对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下道工序必须在上道工序隐蔽之前,需向监理提供影像资料,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书面认可施工。否则承包方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金。8.1.3承包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酌情处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违约金,并须自费返工至约定质量标准;未在发包方规定的整改时限内解决的,处予每次5000元的违约金。经返工工程质量仍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发包方有权清场,再另行聘请第三方进场施工该部分工程,使其质量达到约定质量等级,第三方施工费用由发包方从承包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工程款不够扣除的,作为承包方对发包方的债务,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使工程逾期完成或第三方重新修建使工程逾期,承包包方必须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工程质量违约金同时适用。同时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实际施工质量比投标质量等级提高,不作奖励,如一次交验达不到中标质量要求,则按照工程合同造价的2%进行违约金索赔,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8.1.4除设计原因外,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并另行支付发包方2万元/次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处理事故所需金额,其余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无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方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8.1.5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对照主要分项工程节点,如有延误,将处予500元/天的违约金。如承包方总工期延误,则处予1000元/天违约金,以延误天数累计,不封顶。8.1.6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损坏周边非施工区域的绿化、景观及其它公用配套设施,否则在赔偿损失的同时,并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8.1.7承包方出现不正当行为给发包方带来负面影响的,承包方首先要消除负面影响,并承担相应责任。则每出现一次上述情况,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人民币1-2万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无法弥补发包的损失的,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的经济损失,即使这种不正当行为或违约是在合格竣工日之后发现。8.1.8承包方应严格按规范施工,避免居民投诉及负面新闻报导。对于合理的居民投诉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或导致居民重复投诉,每次处以500元违约金。若因工程问题致使负面新闻报导,每次处以1000元违约金。8.1.9承包方在实施过程中,发包方发出的设计变更、签证、增减或调整工作内容及施工进度、变更材料、材质的指令等是合同的一部分,承包方须无条件按发包方的要求实施并承担合同义务,否则视作违约,承包方有义务协同发包方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居民协调工作。8.1.10承包方应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因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时系好下颏带,违者每人次处以违约金200元。高处或临边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带,违者每人次处以违约金200元。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违者处以违约金每次1000元。施工现场发生伤人事故的,根据受伤情况扣除承包方1-2万元/人违约金,发生亡人事故的,扣除承包方5-10万元/人违约金。因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居民人身财产受损的,承包方除应赔偿居民相应损失,视居民受损情况和造成影响的大小,还将扣除承包方1-2万元/次违约金。8.1.11承包方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及施工垃圾堆放有序,施工时不能破坏原有物品,特别是原有结构物、管道等,文明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8.2相关报表、计划的提交:8.2.1①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须提供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进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力人员安排计划各贰份,报监理并转报发包人审核;经批准的承包人提交的第一次总进度计划的主要节点作为里程碑时间;乙方所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当较为详细、完整并符合甲方的工程总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应包括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要求甲方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预埋预配时间、配合时间、竣工时间、各分项工程的开始、完(竣)工和验收时间等。此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无论是否已发生变更,乙方均有义务最晚应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向甲方和监理提交最新的、经过修改的、动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由其审核备案,但对于甲方明确不得延误的阶段性施工目标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已明确规定需延期或非乙方原因影响的除外)。乙方应充分考虑各专业的预留、预埋、预配、进场准备、现场配合及招标周期等问题。乙方在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时,应同时向甲方和监理提交本工程细化到每月的资金需求计划以及在整个施工期内预计每月将完成的工程产值计划,并在随后的合同期内于每个月的25日,向甲方和监理书面提交最新的上述资金需求和工程月产值计划,由甲方和监理审阅备案。②开工后每月25日向监理上报月进度计划壹份;③承包人做好月度计量工作,每月25日报工程进度月报及下月进度计划壹式肆份给监理工程师,经总监审核确认后上报发包人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审查;④每周例会提供本周的周报(含下周的工作计划),详细说明工程(包括专业分包工程)的进度、需要的资料及要求的工期延长等。报告内要列明与进度计划表偏差的地方,提出实际及预期延误的由并提出具体的补救措施,表式由发包人提供。8.2.2承包人须保证法定节假日、领导视察工地等期间常施工及管理,同时须考虑到该施工期间的材料供应、道路封闭、施工现场清洁清理等各种困难因素,并已于工期及报价中充分考虑。8.2.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做好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施工安全及保卫工作,要求组织保安巡视,防止安全和治安事故,施工期间的安全日报须于次日上午10点前报现场监理。承包人必须提供和维护夜间治安所需临时设施和出入通道使用的照明、围栏、标志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因承包人未设置以上照明、围栏、标志设施导致的安全事故以及治安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产生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与发包人无关。非夜间施工中作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施工期间如遇停水、停电,承包人应通过自备临时装置等方式自行解决,工期亦不会因此而延长。8.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苏州市现场施工清洁卫生规定执行;如违反规定要求承包人承担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费用,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同等数额的罚款并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除,临时设施按发包人批准的现场平面图搭设,并按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和场地硬化、美化,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硬质场地及塔吊基础从施工场地清除,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按发包人要求统一设立标识、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且按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规范、苏州市颁布的有关安全及施工保护规定执行。8.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保护;承包人必须保护施工现场周围道路、路灯、绿化等市政设施;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损失由承包人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②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定期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建筑杂物、生活垃圾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其现场垃圾清理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全面考虑。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垃圾清理、保洁工作如涉及到专业分包人及发包人单独发包的其他承包人的施工范围,由承包人进行监督他们施工所产生的垃圾清理外运及验收前保洁工作。③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认真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合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增减费用及/或工期调整未能确定等)拖延执行或不执行指令。若承包人未在发包人要求的或合理时间之内执行已发出的指令,并在收到发包人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7天之内,承包人仍未执行,发包人可另行委托他人执行该指令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另行比选执行人的费用、支付给执行人的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在支付的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以上款项。④工程验收资料齐备。⑤竣工图纸、竣工决算应在工程验收后60天内交付,否则按每天中标价的万分之一罚款。⑥协助或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如施工备案、施工许可证、人防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验收、规划验收、变更签证备案、档案移交验收等。8.5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进度计划要求施工;(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8.2.3和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规范、苏州市颁布的有关安全及施工保护规定执行。(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苏州市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交通、环卫、防噪音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未交付发包人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保护,如有费用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过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按创建文明工地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施工后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必须袋装化处理,否则,发现一次,扣罚500元。(9)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淤泥土方等需根据项目属地街道的相关要求进行清运,不得偷倒,否则产生的清理、处罚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涉及,双方现场协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进度计划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进场前。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七天。9.2暂停施工以下情况造成的停工不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1)承包人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交叉施工造成的停工;(2)各种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不可抗力的解释见39条款);(3)事先未发现的地下障碍物造成的停工;对上述情况,承包人可递交书面材料申请延期,经总监、发包人签字确认后,工期可延期。10、工期延误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合同工期实施,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发包方应予以顺延工期。10.2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四、质量与验收11、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监理、发包人的验收和确认。12、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合格。13、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自然灾害因素情况外,投标单位保证对所供材料在工程全面竣工后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使用性能不变,并提供原生产厂家签署的同等期限的产品质量保证书。1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4.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发包人指令执行。五、安全施工15、按建设部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以及采购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管理,发包人监督执行,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后果。在突发疫情出现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按照防治预案采取措施,并将疫情情况和措施报告当地及上级卫生防疫主管部门。同时项目负责人领导下,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制定疫情控制方案,统一布署,彻底控制疫情的扩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6、合同价款及调整1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的报价已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承包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调整工作内容,变更品牌及材质等,变更的内容相应调整,但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须经发包人认可。16.2执行综合单价合同的基本规定:16.2.1承包人投标时已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施工做法不变,则综合单价不变。16.2.2工程量清单漏项、发包人指令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并按成交下浮率下浮,最终结算由审计确定。16.2.3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预算单价下浮之后的综合单价执行【成交下浮率=(预算价-中标价)/[预算价-暂列金额*(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专业暂估价*(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规费费率)*(1+税费费率)]】,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者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经采购方批准同意后,根据追加的采购计划签订补充合同。但全部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16.2.4本工程在磋商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予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产生的施工措施费,可以根据相关资料按实调整,并做相应的下浮。16.2.5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发包人指令等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加或调整超出合同金额的,经工程变更备案通过后,签订补充合同。(1)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16.2.6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发包人指令等引起新的工程量增加或调整但未超出合同金额的,按建筑工程变更要求予以结算。17、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7.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并经审计确定。17.2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18、工程预付款:18.1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18.2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19、工程量确认19.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20、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0.1合同签署,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尾款(不计息)。20.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七、材料设备供应2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2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2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列入本工程结算。2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22.2发包人对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如无出厂证、合格证、检测证的有权指令限定时间内退出工地,并作出经济处罚,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八、工程变更23、工程变更23.1所有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增加项目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实施。23.2所申报的签证费用将在竣工结算时调整,中间支付不作考虑。任何时候施工单位不得以变更费用未核定或者对核定价格有争议为理由影响施工。24、其他变更24.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签证,增减或调整工作内容及施工进度、变更材料、材质的指令等,是合同的一部分,承包人须无条件按发包人的要求实施并承担合同义务,否则视作违约。计量方法按以上约定。24.2发生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要由发包人确认方为有效;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竣工结算依据;未认可的由审计单位确认,按成交下浮率下浮。九、竣工验收与结算25、竣工验收25.1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发包人不予组织竣工验收:(1)完成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2)承包人已完成现场的清理工作;(3)工程师认为工程的所有部分均随时可以占有和使用;(4)法律规定的其他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25.2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无。25.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照规范。25.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移交工程。26.竣工结算26.1本工程的结算结果将以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审计结果为准。26.2一旦双方确认了竣工结算报告,则视为:双方一致同意该结算书的结算价款。26.3承包人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内,提交结算报告,因承包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由发包人自行编制结算报告,承包人无条件同意。26.4送审资料需一次性报送,除审计另有要求外,审计过程中不再接收补充资料。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7、违约27.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27.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必须自费进行返工,直至满足质量等级要求。(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一切费用。(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①承包人如在施工中如有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承包人除应整改至合格之外,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②承包人如拖欠民工工资引起民工上访事件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其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垫付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垫付金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③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8、争议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调解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29、工程分包29.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发包人不同意分包。分包施工单位为:如实际施工中确有需要分包的情况发生,承包人必须首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类似工程的业绩,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30、不可抗力30.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1、保险31.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苏州市有关工程保险规定。32、担保32.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33、合同份数33.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备案机构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34、补充条款34.1本工程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4.2工程付款:合同中已约定。34.3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34.4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4.5本工程渣土处置按属地街道要求规范实施。34.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封面:采购编号:JSZC-320500-JAXX-C2024-0005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项目名称:磋商响应单位:(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函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采购编号)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所有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3、我方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60天,如果我方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销我方的响应文件,按《响应保证承诺书》承诺支付违约赔偿金。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磋商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方承诺该项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7、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8、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9、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报价(一)磋商报价书: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磋商文件,遵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磋商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的总价,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我们承诺:我们的报价经过仔细测算,绝对不低于我们的成本价。在施工图纸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在合同条款约定的范围内,不向发包人要求增加任何费用。2、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姓名),资质等级:级,证号。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日历天内竣工。4、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5、贵单位的磋商文件、磋商入选通知书和本磋商报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表格自制)三、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单位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营业收入 年 万元实现利润 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磋商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磋商响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磋商响应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技术要求和商务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响应单位:采购编号∶序号项 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质量要求2工期345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单位:采购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1)付款方式…其他商务要求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响应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磋商文件要求与响应内容不同之处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服务要求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3.若事项较多,响应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十一、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岗位年龄学历职称身份证号证书类型及编号1234…响应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后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建设单位名称)我公司郑重承诺(项目名称)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编号:,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拟派项目经理满足下列条件: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承诺人(企业公章):日期:十三、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出厂日期使用年限自有或租赁12345678…响应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四、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6..注: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五、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日期:(全文完)中小企业声明函俊傲兴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市虎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五峰园古建筑及周边区域抢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天翼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6人,营业收入为10857.12万元,资产总额为14284.5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06月1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抢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