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 安放垃中标结果公示(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724-BHXM-C2024-0006

二、项目名称:灌南县田楼镇镇区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昆山市誉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91320583MA1N1N6Y47
昆山市龚巷陆225号
93.07(均分制)
10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灌南县田楼镇镇区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项目
服务范围:灌南县三兴社区、田楼村及政府大楼保洁,自有物业保洁的小区除外
服务要求:1.道路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前提确保道路整洁干净2.洒水晴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夏季适当增加次数) 3.绿化修剪每季度一次4.垃圾清运一天一次5.小广告清理一星期检查清理一次 6.道路路边安放垃圾桶(要求每 100 米内 2 个)
服务时间: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村庄环境卫生总体上要做到“五净”达到“五无”。即:进村道路净、立体墙面净、公共场所净、房前屋后净、村庄环境净;无生活垃圾、无抛洒杂物、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道新、王杰兵、王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服务类费率标准计取,代理费为182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灌南县田楼镇三兴居委会三兴街
联系人:张镇长
联系电话:18332833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朐凤路116号的润连智造中心(一号楼)三层
联系人:孙盼
联系电话:15150979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盼
电话:0518-858532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灌南县田楼镇镇区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项目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昆山市誉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1.1.0.0.1项目名称:灌南县田楼镇镇区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24-BHXM-C2024-0006采购人: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8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四章项目需求30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6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项目概况灌南县田楼镇镇区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到。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724-BHXM-C2024-00062.项目名称:灌南县田楼镇镇区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15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灌南县三兴社区、田楼村及政府大楼保洁,自有物业保洁的小区除外(详见采购需求表)。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23时59分止。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②“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③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④“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⑤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⑥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⑦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3.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接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10:0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10:00: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地址:灌南县田楼镇驻地联系人:张镇长137754730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朐凤路联系方式:孙工15150979605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2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以下费用:(1)本采购代理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综合费率计算方法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1.5%1.5%1.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0.9%0.8%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0.45%0.55%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5%0.15%0.2%1-10亿元(含10亿元)0.01%0.01%0.01%50亿元以上0.005%0.005%0.005%(2)涉及本采购项目的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以上费用最终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单列。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依法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本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以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本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或答疑会。7.磋商文件的解释7.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资格文件证明2.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2.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2.3供应商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首次磋商报价表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及要求填报“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2标的物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3.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磋商采购,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4其他费用处理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5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项目需求响应方案4.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4.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4.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磋商保证金5.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响应文件制作工具6.1供应商必须使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可接受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7.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内容,相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扫描件。特别提醒供应商,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7.1响应文件格式:填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等内容。7.2商务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有关材料可选提交;委托代理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函: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2)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请按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3)报价明细表(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4)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报要求详见七、政策功能。(5)资格审查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收证明、社保证明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财务状况报告、税收证明、社保证明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6)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若响应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给定格式及要求,并根据供应商响应承诺的商务条件与“合同条款”“项目需求”等的差异填写。7.3技术文件:(以下文件必须提交,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技术标:可以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格式自定。(2)项目需求响应:格式自定。7.4评审因素所需材料:如有,请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7.5其他材料:如有,请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特别说明: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所附文本格式与磋商文件给定格式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提供的为准。8.生成响应文件8.1响应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内容可以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件或使用电子签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8.2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三、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上传、修改和撤回1.1供应商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迟于截止时间的不予接收。1.2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或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1.3如需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文件,并上传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4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也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2.磋商响应有效期2.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3.提交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3.1采购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交样品的,供应商应当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否则不予接收。3.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开始仪式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价格。1.3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2.2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信息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组成联合体的成员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3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4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指供应商自身原因)且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后补救方案(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补救不成功的;(6)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备份U盘(仅响应文件现场开启适用)均因其自身原因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审的;(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情形。5.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评标系统发起)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通过苏采云系统作出,并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1.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通过评标系统发起),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通过苏采云系统作出),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5本项目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首次磋商报价与最后报价同比例变动。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2.3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四份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胶装文件,须封面、骑缝加盖公章。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属于成交无效的情形。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2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2.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2.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2.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3.履约验收3.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七、政策功能1.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坚持绿色发展: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6.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2.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2.4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2.5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采购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3.1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3.2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3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4.质疑处理4.1质疑供应商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4.2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4.3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4.4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4.5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6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5.投诉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乙方:备案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投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1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三兴社区:托管范围内线杆、墙体张贴纸质小广告清理;托管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托管范围内路面的抛洒物清除及生活垃圾捡拾;镇区内道路两侧卫生保洁、洒水;托管范围内绿化修剪。田楼村:托管范围内线杆、墙体张贴纸质小广告清理;托管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托管范围内路面的抛洒物清除及生活垃圾捡拾;村内路面卫生、洒水;托管范围内绿化修剪。镇政府保洁:田楼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域过道,楼梯口,1-5楼卫生间,食堂1-2楼,点名会议室。室外公共区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1.2项目地点:灌南县三兴社区、田楼村及政府大楼保洁,自有物业保洁的小区除外1.3服务期限:一年。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整(¥元)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3.1乙方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缴至采购人指定账户。3.2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3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予以退还。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产品或者服务,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由他人供应;4.2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乙方有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五、服务期限及费用支付5.1本合同所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先签一年,一年期满甲方组织人员对中标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若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本合同自2024年月日起生效。5.2款项由甲乙双方自行结算。5.3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整(¥元)(二)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实际金额每月月底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于次月月底前支付。(乙方提供税务正式发票)。(三)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社保、节假日的加班费、员工福利、服装费用、管理费、法定税金等费用)、专用车辆、收集工具、办公设备、保险、燃油费用、维修保养费用、服装、胸卡、通讯、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风险因素包括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最低工资调整、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六、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甲方权利与义务7.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合同规定、管理职责,依法对乙方服务工作随时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乙方工作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乙方立即整改。7.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重大服务措施和方案进行审定。7.3乙方给甲方造成较坏影响或不能满足甲方镇区保洁、村庄垃圾清运服务需要;甲方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期满后本合同立刻终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通知规定内的时间无条件撤离甲方标段服务区。7.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进入甲方工作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在工作场所附近大声喧哗和吵闹,不得有影响服务区域内居民休息的行为。7.5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为服务人员购买车辆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人员意外伤害和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7.6甲方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管理规定,遵循职业道德,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工作期间内不准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如有发生以上行为,按服务不合格处理,严格追究乙方违约责任。7.7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委派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乙方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把安全关,垃圾收集从业人员应按照正确的、安全的作业流程进行操作,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和乙方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甲方概不负责。八、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8.1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乙方应做好人员的登记和业务培训,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乙方如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理。8.2乙方自备清洁工具及物品,要求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考核,确保标段范围内保洁、清运服务及时到位。8.3乙方管理人员及保洁、清运人员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标准开展工作,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重大活动保障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及时响应甲方的管理要求。8.4乙方派遣的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良好,工作勤奋,服从管理,无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8.5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一切风险与事故,其后果与责任自行承担。九、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项目服务具体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序号服务位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备注1三兴社区托管范围内线杆、墙体张贴 纸质小广告清理;托管范围 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托 管范围内路面的抛洒物清除 及生活垃圾捡拾;镇区内道 路两侧卫生保洁、洒水; 托 管范围内绿化修剪。1.道路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 一次, 前提确保道路整洁干净 2.洒水晴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夏 季适当增加次数) 3.绿化修剪每季度一次 4.垃圾清运一天一次 5.小广告清理一星期检查清理一次 6.道路路边安放垃圾桶(要求每 100 米内 2 个)2田楼村托管范围内线杆、墙体张贴 纸质小广告清理;托管范围 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托 管范围内路面的抛洒物清除 及生活垃圾捡拾;村内路面 卫生、洒水;托管范围内绿 化修剪。1.道路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 一次, 前提确保道路整洁干净 2.洒水晴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夏 季适当增加次数) 3.绿化修剪每季度一次 4.垃圾清运一天一次 5.小广告清理一星期检查清理一次 6.道路路边安放垃圾桶(要求每 100 米内 2 个)镇政府保洁田楼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域过道,楼梯口,1-5楼卫生间,食堂1-2楼,点名会议室。室外公共区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每天至少清洁一次。十、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工作要求及处罚标准10.1工作要求作业时间内保洁人员统一着反光服,保洁工具齐全、保持干净整洁。10.2保洁标准依据主城区次干道标准,做到托管范围内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塑料袋等,并确保路面及路肩无杂草树叶、无碎砖乱石;道路两侧绿化带(池)内无垃圾、无杂物、无破旧条幅等;电线杆、墙体等张贴的纸质小广告及时清理;公共厕所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河面定期清理,无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等杂物。10.3垃圾桶/箱保洁标准定期对垃圾桶/箱进行擦洗,确保垃圾桶/箱外观整洁、摆放整齐、无垃圾外溢等现象,垃圾桶/箱周围无散落垃圾,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每年4-10月份期间,乙方对托管范围内的垃圾桶/箱进行药物消杀。10.4垃圾清运标准所有垃圾桶/箱及时清理,做到不溢桶/箱,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车容整洁,车体外无污物、灰垢,标识清晰,密闭运输,无洒、漏、抛现象;垃圾必须按照规定运输至中转站,不得随意倾倒,无积留垃圾、污水。保持垃圾收集点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保持垃圾池/桶3米范围内无垃圾、杂草等。10.5绿化修剪标准草坪:原则上每次的修剪后高度不超过6-8公分,春秋季:每次的修剪量为草高的1/2-1/3,夏冬季:每次的修剪量为草高的1/3。球类:修剪后圆润无倾斜、无豁口。绿篱:绿篱修剪根据实际情况(功能性、实用性)而定,模纹绿篱修剪要有高差,高差为20公分左右,可以根据面积的大小、植株的高矮而调整。花灌木:修剪后无枯枝、病枝,不影响整体的观赏,不影响来年开花结果。乔木:修剪后无枯枝、病枝,无与建筑物、电线等接触,不影响整体的观赏,不影响本身的功能。所有绿化树木修剪后状态不得影响交通出行安全。10.6处罚标准:详见考核表注:如在检查中发现乙方考核不达标情况,第一次黄牌警告,第二次甲方可直接解约并要求乙方赔付违约金。十一、质量保证11.1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保洁、清运服务,乙方服务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等。11.2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1.3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合同款项。十二、违约责任12.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保洁、清运服务,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12.2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0%赔偿金。12.3合同履约期间,甲方将按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两次考核不达标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禁止其三年内参与灌南县政府采购活动,乙方还应承担合同金额的20%违约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十三、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13.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13.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3.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4.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14.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十五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十六、合同纠纷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采购中心见证盖章后生效,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17.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垃圾收集服务跟踪监管,除涉及乙方商业秘密外,乙方应无条件配合。17.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5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第四章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磋商供应商必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采购数量:序号采购种类期限备注1保洁与清运服务1年灌南县三兴社区、田楼村及政府大楼保洁,自有物业保洁的小区除外(详见采购需求表)。二、相关标准:灌南县各镇村、组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标准一、村组环境卫生总体标准村庄环境卫生总体上要做到“五净”达到“五无”。即:进村道路净、立体墙面净、公共场所净、房前屋后净、村庄环境净;无生活垃圾、无抛洒杂物、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投放标准:1、合理选址配置垃圾房或垃圾桶,按每5-10户(不足5户按5户计算)配一座(只);2、严禁使用垃圾池等无盖易造成污染的收集容器,垃圾房底部必须做防渗,垃圾桶身及底部不得有孔眼,以防垃圾渗滤液外渗污染周围土壤;3、已实施垃圾分类的村庄每户配一只40L两分类桶);4、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要干净整洁,无污垢,周围无撒落垃圾,无杂物等。三、垃圾清运标准1、清运工在日常收集垃圾中必须做到垃圾不落地,且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要日产日清,不得外溢和留存;2、清运工必须做到车走地净,无积留垃圾、污水;3、垃圾清运车需做防渗防腐措施和加盖(敞篷需加网),以防垃圾转运渗滤液外渗污染路面,垃圾乱飘污染环境;4、每转运一车垃圾至中转站后必须对车身进行冲洗,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四、垃圾中转站操作工日常工作标准1、生活垃圾中转站操作工在接收、申请调运垃圾和抽取渗滤液及消杀灭蝇时必须做好台账,且如实记录,并按月装订成册;2、生活垃圾中转站不得接收生活垃圾(本镇范围内产生与生活垃圾相似少量的垃圾除外)以外的垃圾,如发现则承担本次的经济损失后予以辞退;3、生活垃圾中转站操作工需按生活垃圾压缩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压缩设备,如出现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责任心不强等人为原因造成损失,除照价赔偿外扣除当月工资;4、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周边30米范围内应做到无垃圾、无污水污渍,收集池渗滤液不得外溢,池内无杂物,池底积存淤泥及时清入压缩箱内;5、垃圾转运重量不得出现大的误差,及18立方转运箱12-14吨,不得低于11吨。12立方转运箱8-10吨,不得低于8吨,每少1吨扣操作工20元。五、保洁人员工作标准1、农护保洁人员每日上岗不得低于3个小时;2、保洁范围内除垃圾收集容器内存在少量垃圾外,其余目光所及之处无生活垃圾;2、必须将村域范围内所有外部空间分解到每位农护保洁人员,做到保洁范围无缝衔接,村域之间无缝衔接,镇域之间无缝衔接。六、道路管护标准:对辖区内所有纳入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管理范围内的路面、路肩、桥梁、涵洞及沿线其他设施实施管护。具体标准为:1、对路面定期进行养护、清扫,保持路面整洁;2、及时清理路面杂物,严禁乱堆乱放,侵占路面,保障道路畅通;3、保持道路两侧(乡镇道路10米、村道5米),无杂草、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树枝、草堆、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杂物。4、及时修补路面裂缝,断板等破损现象,保障群众正常通行;5、定期检查观察桥涵安全及排洪情况,保障桥涵排水畅通;6、完善公路安全标志,消除安全隐患。七、河道管护标准:河道管护范围包括本村除省管河道以外的所有河、塘、沟、渠。管护标准为:1、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工业污水、有毒有害物质、畜禽粪便排入河内;2、河坡整洁,无生产、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堆放;3、河道畅通,无乱占河面、河岸现象,无乱挖、乱填河道现象;八、绿化管护标准:主要针对道路、河流两边绿化和公共场所绿化进行管护。标准为:1、公共场所绿化整洁,无杂物、无白色垃圾(树挂),对绿化产生垃圾(如树叶、树枝、草屑)、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做好公共绿化除草工作。2、道路、河流两旁绿化及时修剪,做到树木整齐,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3、及时清除林下杂草杂物,无火害隐患;4、做好绿化病虫害防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九、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本项目人员在满足甲方收运要求的同时,配置不得低于30人,其中管理人2人;用于垃圾收运、清扫保洁人员不少于28人,包括车辆驾驶人员。作业人员工资水平不低于灌南先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年龄段内的人员须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所有人员购买不少于50万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督查管理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日常督查工作,督查记录每月不少于25天,详细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交办单及图片。落实整改措施,并有整改过程中、后的图片。投标人对管理、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日常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必须淘汰。运营期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创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运营期间,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如若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与相关人员签订工作合同(劳动、劳务合同),合同需有一份报采购人备案,明确工作职责、范围、时间、标准等内容,明确公司内部考核奖惩制度。项目进场初期,需全部接手甲方现有作业人员,可在后期的运营过程中通过考核调整,实施优胜劣汰。每月召开作业人员例会,做好安全作业培训,及时布置、点评和指导收运工作。承担本项目内因垃圾收运所需发生的工人工资、福利(给予从业人员必要的标志服、帽等作业工具以及高温费1200元/人、春节过节费1000元/人等)、保险、交通、设备、办公等经费。2、车辆设备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在满足甲方收运要求的同时,最低设备配置:清扫车:2辆,洒水车:2辆,垃圾收运车:2辆;设备使用必须证照齐全,安全性能达标,缴纳设备保险。投标人承担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十、考核细则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人员有出勤及考核记录,做好人员上岗记录缺少每日的考勤记录一次扣1分人员有人员奖惩办法,项目经理每天到岗,不得缺岗管理制度不健全,虽有但没有执行到位的发现一次扣2分;项目经理不到岗一次扣2分;人员统一着装,文明服务,能按时按点收集垃圾发现上岗不着统一的工作服装的一次扣1分;有被服务单位投诉的一次扣3分;人员收运次数缺少每日的收运记录一次扣2分人员人员不发生生产事故(事故责任承包人自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人员作业完毕应做到工完场清,可移动垃圾容器及时复位;保证收集点干净整洁。发现收集点地面有污水杂物的一次扣1分。车辆保证不低于投标所要求的最低车辆要求,若运力不足,应自行及时配置车辆,保证作业质量低于要求的最低车辆标准,运力不足时不能自行增加运力,不能完成服务要求的,发现一次扣3分,并应无条件增加运力。车辆保险额不低于100万,到期要续期保险到期不续交保额低于100万/辆的扣10分车辆不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责任承包人自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扣10分车辆平时车辆整洁,无污垢灰垢标志清晰,作业完毕后能及时冲洗,无异味,无污染环境未达到以上标准的发现一次扣2分车辆能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能实现实时监控定位不能按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车辆有各收运、清扫线路的收集记录,做好台账,按月统计,上报业主(具体统计方式指标按业主要求)没有记录不能按月上报业主的发现一次扣1分车辆有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保障车辆车况,不得耽误收运,有车辆故障 的临时调配计划和备用车辆。无车况保养记录发现一次扣2分,故障车没有备用车辆调配的发现一次扣2分;质量能保证每日清扫、收运任务,不能有堆积、漏收;按时收集、清扫,无积压、不腐烂发臭。未达到以上标准的发现一次扣1分质量作业车辆作业过程中不滴不漏,不超载;有滴漏现象的发现一次扣1分其他特殊情况(恶劣天气,节假日、集中活动等)应急计划安排,服从领导调度不服从业主调配的发生一次扣2分其他被服务单位的有效投诉每发生一次有效投诉,扣2分并予以改正其他能自觉接受业主和各收集单位的监督,对提出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对监督意见不能及时整改的发生一次扣2分;发生被服务单位投诉的一次扣5分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每扣一分扣款1000元,连续出现三个月小于65分,要求整改,不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者,业主有权解除合同。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三、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客观、公正、审慎,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四、评审标准:(一)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总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一、价格分(15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报价部分(15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515分二、商务分(22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商务部分(22分)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从事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9分;(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9分商务部分(22分)企业荣誉企业获得县级及以上地方主管部门荣誉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的4分(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4分商务部分(22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3分商务部分(22分)体系认证获得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HSE)体系认证证书、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管理委员会官网上的查询有效截图)。6分三、技术分(63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技术部分(58分)道路人工保洁管理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项目组成员清单、人工作业方案、作业人员配置及排班情况、人员缺失后增补措施、人员工具配备、内部管理制度、设备保养方案、特殊天气应急措施等内容,包括《项目经理情况一览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备表》。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可行的9分,方案较完整的得6分,方案简单、缺少内容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9分技术部分(58分)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机械化设备配备清单、机械化设备作业方案、机械化车辆作业时间表及作业线路、机械化设备管理制度、车辆故障或缺失增补措施、用车人员管理制度、用车人员岗位职责、设备保养方案、车辆购买承诺书等内容。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可行的得7分,方案较完整的得5分,方案简单、缺少内容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7分技术部分(58分)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须至少体现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方案、人员配备、作业时间安排、工具配备、车辆安排、人员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等基本要求。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可行的7分,方案一般的得5分,方案简单、缺少内容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7分技术部分(58分)黑色广告清理管理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须至少体现黑色广告清理作业方案、人员配备、时间安排、工具配备、人员岗位职责、岗位工作要求、紧急事项应急措施等基本要求。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可行的7分,方案一般的得5分,方案简单、缺少内容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7分技术部分(58分)应急抢险、突击保障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中至少提供《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特殊季节性保洁应急预案》、《道路大面积污染应急预案》、《除雪应急预案》、《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这五类预案。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可行的7分,方案一般的得5分,方案简单、缺少内容的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7分技术部分(58分)提质增效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中需包含内部管理的合理性建议,提升保洁质量措施等基本要求。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可行的6分, 方案一般的得4分,方案简单、缺少内容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分技术部分(58分)安全管理方案投标人提供人员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方案。方案全面完整的的6分,一般的得4分,较差的的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分技术部分(58分)各项服务达标承诺包括1.质量承诺2.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3.服务响应时间承诺4.依法规范用工承诺5.应对履约期内各类风险承诺(提供所有承诺的得3分,少提供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3分技术部分(58分)福利奖惩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中需包含环卫各工种人员工资结构、福利发放、奖惩措施等,由评委比较后打分。方案合理且工资结构、福利发放、奖惩措施最佳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的1分,不做说明的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58分)作业考核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中至少提供清扫、保洁、机械作业、垃圾收运、黑色广告等方面的作业考核方案。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可行的6分,方案一般的得4分,方案简单、缺少内容的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分五、成交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日期:格式1、响应函响应函致:【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标段(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合同履行期限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格式2、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题内容响应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产品、服务名称分项单位数量单价单项合计价总计(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填报说明: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2.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首次磋商报价与最后磋商报价同比例变动。3.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相应的分包分别列表。4.行数或事项不够,可自行增加格式4、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单位】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连财购〔2023〕9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须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下: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9、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致:【采购单位】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填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参与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单位】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10、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项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1、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2、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年限学历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单位主要标的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4、项目需求响应项目需求响应(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的(灌南县田楼镇镇区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灌南县田楼镇镇区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昆山市誉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2958万元,资产总额为218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6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及镇政府办公楼保洁 安放垃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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