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政污水管道加固 市政污水管道加固修复工程 污水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5000240326184393-15096271

采购项目名称:
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00013223137XF

公告标题:
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5000240326184393-15096271二、项目名称: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
2554041.00元
上海南汇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9800号
84.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
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
本项目为对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市政污水管道加固修复工程,即对新场众安路DN600及关联DN300产权污水管道加固完善,需保障此污水管道排水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对受影响的众安路(工农路——牌楼东路)段污水管道进行内衬加固保护。
60天
沈晶晶
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立,钮建强,王茜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取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取费基数,按照工程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支付给代理单位。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有3家单位参与竞争性磋商,该3家单位的响应文件均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1、上海火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配置10人,未附类似业绩,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基本合理,主要施工方案基本合理,质量、安全等保证措施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主要施工机械等配置基本合理,应急预案较简单。 2、上海南汇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配置7人,附类似业绩5个,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有一定的描述,主要施工方案相对合理,质量、安全等保证措施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合理,主要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置合理,应急预案基本合理。 3、上海尚榀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配置10人,附类似业绩3个,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及采取的措施基本合理,主要施工方案基本合理,质量、安全等保证措施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主要施工机械等配置基本合理,应急预案基本合理。综合,上海南汇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建议:细化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措施;补充完善平面布置图;完善应急预案。上海南汇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得分第一,84.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成山路990号
联系方式:021-58002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63906618*1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韵娉
电 话:63906618*1122

附件信息:

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pdf1.6M

首次公告时间:
2024-06-13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南汇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编号:SZZ20240170-D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5000240326184393-15096271项目名称: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预算编号:1524-W0004827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640000.00元(国库资金:264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元):包1-2565156.85元采购需求:包名称: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数量:1.预算金额(元):2640000.00元简要规则描述:本工程浦东新区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66255+6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457+11135平方米。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位于新场镇众安路,因原众安路道路规划红线为30米,后规划调整道路红线为18米,故众安路现状DN600污水管道处于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地块内。本项目为对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市政污水管道加固修复工程,即对新场众安路DN600及关联DN300产权污水管道加固完善,需保障此污水管道排水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对受影响的众安路(工农路——牌楼东路)段污水管道进行内衬加固保护。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开工通知为准)。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供应商近三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5-21至2024-05-28,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第四会议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第四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信息的更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更新信息而导致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备用纸质响应文件(1正2副)参加开标。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联系方式:闵明021-580021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办公室联系方式:郑韵娉63906618*11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韵娉电话:63906618*11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新场综合医疗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市政污水管道加固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预算金额:人民币264万元最高限价(元):2565156.85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期:施工总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开工通知为准)。3获取磋商文件:凡愿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于2024-05-21至2024-05-28,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4网上下载磋商文件配套资料(工程量清单)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s6pcIBvokha17gkXnM8RQ提取码:cdep5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7书面提问时间:截止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联系人:郑韵娉传真:63903668同时请将疑问发至电子邮箱:ypzheng@sicc.sh.cn书面问题须加盖公章。8答疑:书面答疑,如确有需要召开答疑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领取澄清文件:(如有)磋商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布,如9需纸质文件可按以下方式联系人:郑韵娉电话:63906618*1122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办公室10响应文件上传/递交: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9:30前(北京时间)纸质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第四会议室11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4日9:3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06月04日10:00(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第四会议室12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需携带的材料: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出席开启仪式。备用纸质文件的装订要求:商务和技术标合并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13磋商代理服务费用: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取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取费基数,按照工程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支付给代理单位。汇款账户如下:公司名称: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1606503000621705开户行:上海银行南东支行汇款请备注:招标代理费+新场管道加固+郑韵娉1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闵明电话:021-58002163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15招标代理联系方式: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郑韵娉电话:63906618*1122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办公室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1.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1.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1.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采购项目预算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3.1.2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详见磋商公告)3.1.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公告)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7.项目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8.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非采购进口产品。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9.1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具体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为准。9.2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具体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为准。9.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第六章评审标准。9.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第六章评审标准。9.5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9.6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项目需求4.采购合同5.响应文件格式6.评审标准10.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上传/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上传/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偏离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12.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竞争性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二、供应商提交的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格式供应商根据磋商要求自行编写相关技术文件,主要格式如下。1)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资源配备计划(主要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劳动力);6)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简况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日在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生成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7)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及相关承诺;8)技术偏离表;9)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的说明。上述格式供应商自行拟定。1.主要施工设备表、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劳动力计划表1.1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注:设备和设施情况可参照此表式编制,内容是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特种加工设备和生产设施、包括自有和租赁。1.2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1.3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2.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号备注2.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应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无在建项目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日在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生成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3.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技术指标要求响应情况(请填写投标产品具体技术指标)偏离说明说明:供应商根据“第三章项目需求”将有偏离的技术要求在本表中列出,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第六章评审标准1、评审总则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与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按现场纸质签到表顺序依次进行。1.2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3.本项目具体评审事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3人组成,业主专家一人,其余为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磋商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3.1响应无效条款①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②磋商函无响应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③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④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⑤不满足标“★”项条款的(项目经理不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无在建项目(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日在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生成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证明的);⑥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的。3.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评审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递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2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的,其最终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价格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政策。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价格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评审内容及打分原则本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商务标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技术标评分最小打分点为0.1分。评分项目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得分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对所有经评审的各有效报价,取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报价分=(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30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0-30技术部分得分70分重难点分析及措施对本项目重点与难点的分析综合评审,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措施合理、操作性强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无响应的得0分0-10技术部分得分7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全面性强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无响应的得0分0-10技术部分得分70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响应方案全面完整,对项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较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较差的得4分,无响应的得0分0-10技术部分得分70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针对性完整性强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无响应的得0分0-5技术部分得分70分资源配备计划对主要施工设备综合评审,配备计划完整可行性强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无响应的得0分0-5技术部分得分70分资源配备计划对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综合评审,配备计划完整可行性强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无响应的得0分0-5技术部分得分70分资源配备计划对劳动力综合评审,配备计划完整可行性强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无响应的得0分0-5技术部分得分70分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综合评审,配备合理性专业性强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分0-5技术部分得分70分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及相关承诺对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及相关承诺综合评审,配备合理性专业性强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得0分0-5技术部分得分70分类似业绩供应商2021年至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有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注:响应文件中如无上述内容的,可以“0”分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污水管道加固 市政污水管道加固修复工程 污水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