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792

二、项目名称: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
1,82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
本项目为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基于已建的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已建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模块、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模块、信用交通·四川网站,新建公路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模块。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完成相关内容建设及升级改造后进行初验,初验后进行3个月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进行终验; (2)通过终验后进入运维期,运维期12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1,82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骏、张红、谭钦、郑云丹、何东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 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 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固定费用21700.00元整。3.收取方式: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44017[2024]04628;2.监督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31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联系方式:028-85525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IMP写字楼1701-1703
联系方式:028-84352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女士
电话:028-84352226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3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招标文件(202405200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792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招标文件中国·四川(成都)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О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0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清单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7922.招标项目: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金额:184.40万元。5.最高限价:184.40万元。6.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基于已建的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已建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模块、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模块、信用交通·四川网站,新建公路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模块。(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无。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公开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1.招标文件自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领取方式:在线获取。3、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无偿获取。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文件接收时间:文件接收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上午10时00分-10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广场1701-1703(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六、公告期限: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五)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六)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44017[2024]04628。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28-85525277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广场1701-1703邮编:610000联系人:裴女士联系电话:028-843522262024年05月2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4.4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无效。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4.4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5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6投标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服务期限、项目履约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完成相关内容建设及升级改造后进行初验,初验后进行3个月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进行终验,终验后运维期12个月。2.项目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不组织、不召开。1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项目: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3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给予20%的价格扣除;(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的,给予5%的价格扣除;(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2.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微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依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以可享受的最高等级价格扣除计算,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声明函》原件,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还应当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失信企业: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无效处理。14公开招标情况公告1.所有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名称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二)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完成相关内容建设及升级改造后进行初验,初验后进行3个月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进行终验,终验后运维期不少于12个月。(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与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一致,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更有利于甲方的要求(标准)为准。(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提供的服务及备品备件到达现场的价格以及服务人员工资、食宿、差旅、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税金、利润、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事项的含税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前,须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川规发〔2022〕6号)规定完成信用备案。(2)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和支付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30%;(3)项目通过初验,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和支付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50%;(4)项目试运行期结束并通过终验,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和支付申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总额的20%。(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合同收款账户原则上不予变更,确因特殊情况变更收款账户的,在供应商完成账户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变更资料、银行征信报告等),按政策要求履行变更程序。未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账户变更事宜或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原账户即视为完成支付,若因账户变更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前,不得随意适用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主张法律责任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6.乙方应当确保提供服务的相关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若经核实提供数据错误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调整,且有权根据情况在合同总金额的5%-20%范围以内收取违约金。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调查费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服务期内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包含2小时)响应并现场解决问题,若迟延响应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2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如有)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保密协议书6.廉政协议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附件保密协议书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乙方:鉴于乙方在(以下简称本项目)过程中,已经或将要接触或获得涉及甲方的保密资料及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向乙方披露相关保密资料,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保密资料”包括:1.甲方向乙方披露或将要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关于项目编制所需的资料以及其他甲方尚未公开的资料;2.乙方在项目中接触的任何分析、编辑、咨询成果或其他文件资料。以上资料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和其他资料。“保密项目”项目定义:专指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合同。保密义务:1.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密法规,严格控制甲方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保密资料。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保密资料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保密资料的保护程度;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保密资料;3.乙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除依照法律强制性的要求外,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甲方的保密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4.如果乙方基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必须披露相关的保密资料,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资料的传播。5.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泄密和使用行为。保密资料的使用方式和不使用义务:1.乙方只能为完成本项目而使用保密资料;2.除乙方为完成本项目需要时而将保密资料披露给必须直接参与本项工作、必须知晓保密资料的职员之外,乙方不能将保密资料透露给其他任何人;3.乙方不能将此保密资料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4.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包括已离职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保密资料的交回: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保密资料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保密资料的文件;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知识产权:除非甲方明确的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保密资料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的知识产权。违约: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依如下条款处理:1.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资料的传播或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保密资料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同时,乙方按项目合同费用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争议的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甲方(盖章):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廉政协议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供应商(乙方):为深入推进“清廉交通”建设,打造优质廉洁高效的信息化工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特订立如下协议。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制度等配套制度,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采购人的义务(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采购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应商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6)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供应商的义务(1)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采购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采购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监督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敷衍塞责、营私舞弊,不得接受贿赂、故意刁难,不得知情不报、故意包庇违法违纪单位或责任人,违者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7.本协议一式陆份,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各执叁份。采购人:,(盖单位章)举报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举报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单位名称)的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包1)(采购项目名称及包名)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680.6万元,资产总额为119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06月11日第68页共84页2024年四川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升级改造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07922024-06-13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报价(10分)信誉及综合实力(18分)人员配置(18分)履约能力(18分)项目实施方案(24分)服务团队(2分)运维期(2分)系统演示(8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5.118181823.822894.900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26000(元)(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50000(元)(壹佰陆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38000(元)(壹佰捌拾叁万捌仟元整)。2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6.2818161823.622893.880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26000(元)(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50000(元)(壹佰陆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38000(元)(壹佰捌拾叁万捌仟元整)。3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5.0718181823.822086.870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26000(元)(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50000(元)(壹佰陆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38000(元)(壹佰捌拾叁万捌仟元整)。4北京量子伟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1018101823.422083.400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26000(元)(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50000(元)(壹佰陆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38000(元)(壹佰捌拾叁万捌仟元整)。5中慧数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否否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否/////////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26000(元)(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50000(元)(壹佰陆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38000(元)(壹佰捌拾叁万捌仟元整)。6成都大峰软件有限公司是否书面说明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附表“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要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否/////////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26000(元)(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数融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650000(元)(壹佰陆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838000(元)(壹佰捌拾叁万捌仟元整)。-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