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2024)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科技局)机关 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BHGP-DJ-2024-001)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3日发布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科技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TJBHGP-DJ-2024-001

二、项目名称: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东疆星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
91120118MA076F8081
022-25607711
219
95.67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东疆星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19
95.67

2
天津信和智诚科技有限公司
219.2
94.32

3
天津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219.5
73.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
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
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王红岩,马红生
采购人代表:亓海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8582.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确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科技局)机关

地址: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4611号二联检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22-25600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联系方式:022-59002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伟、曹治国

电 话:022-59002816转6699 企业邮箱:bhzbdl2016@163.com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3日

INCLUDEPICTURE "D:\\系统工具\\QQ\\2630914120\\Image\\C2C\\J8{STJ9UDWE(``3%PW71EO8.png" \* MERGEFORMATINET INCLUDEPICTURE "D:\\系统工具\\QQ\\2630914120\\Image\\C2C\\J8{STJ9UDWE(``3%PW71EO8.png" \* MERGEFORMATINET BH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JBHGP-DJ-2024-001)采购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2第二部分项目要求8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24一、说明2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26三、响应文件的编写27四、响应文件的递交30五、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32六、授予合同38第四部分拟用合同条款42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51.1.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JBHGP-DJ-2024-001项目名称: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0万元采购需求: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28日到2024年6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代理机构“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小杰,022-59002818。售价:1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5、开启时间:2024年6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4611号二联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22-256004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联系方式:022-590028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伟、曹治国电话:022-59002816转6699企业邮箱:bhzbdl2016@163.com九、质疑、投诉方式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和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起投诉,逾期不予受理。3、质疑函格式文本、投诉书格式文本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部分。4、联系部门1: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联系电话:022-25600460通讯地址: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4611号二联检服务中心联系部门2: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崔伟、曹治国022-59002816转6699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2024年5月28日1.2.第二部分项目要求现就“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请遵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三、项目需求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四、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报价。(3)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完成磋商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2、服务时间、地点、范围★(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3)服务范围: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3、服务标准(1)服务标准: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4、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5、磋商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无须交纳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须将验收报告交至代理机构。★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支付60%合同款项;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支付30%合同款项;项目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予以支付。7、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8、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信息(1)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户名: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229069132102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08110023124财务部联系人:胡爱红财务部联系方式:022-59002818(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合同中任一方应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交至代理机构。五、磋商程序(一)获取磋商文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磋商文件。(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1、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本项目公告中所述的“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磋商现场应提交的文件如下:人员提交文件携带“手持件”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响应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手持件”须单独携带、请勿密封于响应文件内。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响应文件①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②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手持件”须单独携带、请勿密封于响应文件内。(三)磋商步骤1、竞争性磋商先进行资格审查、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的磋商。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不满足,将视为无效响应。请将资格审查所涉及到的证明文件集中于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章节中进行制作(《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并将相关内容标清页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如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证件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技术标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须在技术标中提供原件。3、具体磋商步骤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第25条。(4)其他1、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六、评审方法及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表详见下附表格1)(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三)其他要求:1、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号条款),视为无效响应。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附表1评分表序号评分项目满分评分标准一、技术标(满分90分)客观分34分1供应商履约能力9供应商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类似本项目信息化平台技术服务、运维的合同,1个合同3分,最多9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否则0分。2项目经理10配备项目经理1名,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同时具有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至少3年及以上的类似本项目的工作经验、③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证书,满足得10分,否则0分。须提供姓名、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履历、证书复印件、2024年任一个月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0分。3投入人员评价(包括项目经理)10供应商为本项目组建团队人员:投入团队人员10人及以上得10分;投入团队人员9人-7人得7分;投入团队人员6人-4人得4分;其他情况0分。须提供人员名单、2024年任一个月的由供应商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0分。4响应评价5接到采购人通知需要到现场解决问题情况:承诺2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并且可以提供7*24小时服务得5分;承诺4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并且可以提供7*24小时服务得2分;其他情况0分。须提供承诺书附在技术标中,否则0分。主观分56分5服务实施方案评价12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书提供服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整体思路、实施细则、管理机制、实施计划、实施进度等,要求方案完整、表达准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2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8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其他情况:0分。6项目人员配备方案评价11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书提供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服务人员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成员姓名、年龄、在本项目中的拟担任的岗位、工作履历及曾参与的类似项目名称、获得的相关证书扫描件等,要求方案完整、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其他情况:0分。7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评价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与沟通方案、设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响应时限等内容,要求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售后服务经验丰富、技术支持能力强,服务响应快、针对性强、可行性强。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7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3分;其他情况:0分。8应急管理处理方案评价11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书提供应急管理处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突发事件预防方案、应急保障措施、故障处理方式方法、解决途径等,要求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7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3分;其他情况:0分。9风控审核技术服务方案评价11根据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书,编制风控审核技术服务方案,针对数据的质量跟踪监控、数据的定期抽检、数据反馈及疑问解答、走访调研、数据风控情况和企业诉求情况的整理汇报等进行详细阐述,要求方案完整、表述清晰、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7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3分;其他情况:0分。评分标准中“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二、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10分)评审价=商务报价报价完整且最低的评审价为10分有效商务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10*L/BA:得分;B:有效评审价;L:有效最低评审价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份数1、本项目须提交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响应文件,每部分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三份副本响应文件和一份电子版文件。2、技术标部分应包含内容:资格、技术及商务内容(不含报价);商务标部分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3、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须在响应文件正本盖章后进行彩色扫描,并将PDF格式的扫描件及docx格式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均保存在U盘中。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为“供应商全称-商务标/技术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扫描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4、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采用胶粘装订,不允许打孔装订或以文件夹等其他简易方式装订。响应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包括外封封皮。装订好的响应文件要求编辑目录和逐页连续的页码。建议文件采用双面打印。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八、相关费用1、本次项目按照服务类项目,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九、其他1、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为:天津市政府采购网。2、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以下内容如有带★号项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逐一响应。以《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应答内容为准,另要求提供承诺书或其它证明资料的,还须另行提供于响应文件中。)一、服务范围依托于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高效运行,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平台经济业务持续高速发展,为了保持东疆数字货运业务的合规、高效运行,需要以技术服务的方式,对企业数据风控、申报审核、企业对接、系统运维、联防联控工作进行深入的服务保障。供应商需要全面深入的了解系统的运行机制以及业务的运转流程,熟悉税务申报知识和风控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风控审核服务、平台企业申报审核服务、平台企业对接服务和联防联控服务。二、服务要求(一)风控审核技术服务1、配合税务局进行风控审核相关工作;2、对企业推送的数据进行多维度的质量跟踪监控,记录数据问题;3、对企业推送的历史数据定期进行抽检,记录数据问题;4、定期将问题数据反馈给税务局相关人以及对应的企业,解答企业的疑问,跟进企业处理数据问题的进展,并配合税务局做相关措施;5、配合税务局对平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6、对企业数据风控情况和企业诉求情况进行整理,并定期向税务局汇报。(二)平台企业申报审核服务1、配合系统中所有需要申报的企业进行申报相关的工作;2、与税务大厅、企业建立申报沟通渠道,针对申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3、对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复核,有问题及时通知企业反馈整改;4、依据税务局人员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反馈情况,推动企业积极配合税务局进行纳税工作。(三)平台企业对接服务1、与准备入驻的企业建立沟通渠道,提供对接文档,解答企业对接相关的疑问,使企业能够理解对接方式和流程;2、与准备入驻的企业进行对接联调,保障企业能够高效、顺利的接入系统;3、建立临时纳税人数据机制,定期生成临时纳税人清单,传递临时纳税人申报数据;4、配合、指导企业特定数据项的接口对接。(四)联防联控服务数字货运平台疆提供强大的联防联控服务,在货运过程中,通过先进的检测系统实时追踪货物位置和状态,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和异常情况。设立紧急响应团队,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应对紧急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计划,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而有效地采取措施。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相关方之间的信息共享,提供联合防控效果。通过平台实现实时协作,确保联合行动的协调性。三、服务标准1、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要求给各企业下达通知及沟通内容在1小时内送达;2、远程技术服务需7*12小时在岗;3、技术服务人员需深入了解申报最新政策、计算方法、能提供专业的申报指导,与税务局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四、验收要求1、验收主体: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2、验收时间:合同履行结束后。3、验收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验收报告并经审核后加盖其单位公章。4、验收程序:合同履行结束后由采购人邀请成交供应商参与验收,采购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验收报告并经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审核盖章,合同履行结束后由采购人保存全部验收资料及手续文件。5、验收内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拟派人员情况。6、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验收,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1.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3.1.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货物或工程的采购。2.定义2.1“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2“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采购单位”。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当事人。2.4“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技术标响应文件和商务标响应文件。2.6“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2.7“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8“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解释权3.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联合体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4.4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5.竞争性磋商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6.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公告等方式)或在相应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供应商登记的为准。如信息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潜在供应商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1.3.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拟用合同条款;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7.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7.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磋商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进行发布,供应商在磋商前应随时关注并浏览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获取相关信息。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所产生的风险。8.4关于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有需要,采购人将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供应商到项目场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时间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3.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2供应商应按所投项目各分包包号单独编制相应包号的响应文件。10.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0.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文或者提供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文,保证与外文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视为未提供相关内容。10.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技术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2)技术部分: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4)其他部分: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或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资料。供应商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供应商应将技术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技术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1.2商务标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将商务标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商务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2.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提供的两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3.报价13.1供应商对响应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13.2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每种响应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3供应商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磋商小组评审。13.4供应商应按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报价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14.货币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响应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工程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响应,指出自己提供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17.磋商保证金17.1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17.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17.3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17.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满足磋商文件,其响应将被拒绝。17.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磋商有效期18.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50个工作日。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50个工作日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2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编制19.1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需包括技术标、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建议采用双面打印。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9.3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19.4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须在响应文件正本盖章后进行彩色扫描,并将PDF格式的扫描件及docx格式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均保存在U盘中。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为“供应商全称-商务标/技术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扫描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19.5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3.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装订和密封20.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1)供应商应当将技术标响应文件和商务标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须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采用胶粘装订。不允许打孔装订或以文件夹等其他简易方式装订。(2)响应文件均采用A4纸型编制,如有A3纸型图纸等文件折叠成A4纸型装订。(3)装订好的响应文件要求逐页编辑连续的页码和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20.2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20.2.1技术标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电子版技术标(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于一个包封中,份数见“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的规定。在包封上注明“技术标”。20.2.2商务标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电子版商务标(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于一个包封中,份数见“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的规定。在包封上注明“商务标”。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技术标电子版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商务标电子版技术标商务标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技术标电子版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商务标电子版技术标商务标(以上为包封内容示意图)20.2.3供应商应在技术标及商务标的包封上注明: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包号(如项目分包进行,则须在每包包封上标示出包号)、④供应商名称、⑤磋商日期(X年X月X日)、⑥“响应文件开启时启封”字样,并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20.3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20.4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0.5如本项目包含多包,供应商应按所投包号每包单独编制一套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单独装订密封。21.响应文件的份数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响应文件,每部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响应文件、副本响应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具体份数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的规定执行。22.递交响应文件22.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2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响应文件收受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22.3迟交的响应文件,即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23.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1.3.5.五、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24.磋商小组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4.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4.3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4.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4.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6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5.磋商步骤25.1磋商程序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项目分多包进行评审,则按照第一包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包评审的顺序进行,以此类推。25.2具体步骤:第一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密封合格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第二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代表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代表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关于磋商程序规定:①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②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③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④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磋商小组将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①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②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3、进入价格磋商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4、每一轮报价的修改全部为书面的,并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出现以下情形的响应视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的;(4)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7)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授权代表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的;(10)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13)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不能满足加注“★”号条款的采购需求的,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与磋商文件需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响应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14)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15)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书中采购货物清单、服务清单或工程量清单,有缺漏项的;(16)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17)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18)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文件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响应无效;(21)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27.磋商的原则和方法27.1磋商的原则(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是磋商的依据。(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本次采购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磋商结果的解释权归属磋商小组。27.2磋商的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8.保密及其他事项28.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8.2为保证磋商程序的公正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8.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8.4磋商小组不保证所有响应文件一定有成交的,如出现磋商后,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项目终止的可能。29、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规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3.6.六、授予合同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31.合同授予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2.成交公告、成交通知3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2.4《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2.5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未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32.6《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对磋商中确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报价单价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合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确定的磋商结果签订。34.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4若成交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5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了履约保证金条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合同生效;否则,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34.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4.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5.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5.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当合同生效后的合同总价与成交价出现差异时,以合同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5.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以下附表1。35.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5.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35.5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附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费 率成交金额(万元)工程招标服务货物招标100以下1.0%1.5%1.5%100~5000.7%0.8%1.1%500~10000.55%0.45%0.8%1000~50000.35%0.25%0.5%5000~100000.2%0.1%0.25%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注:此费率为差额累进费率。例如:(1)货物类项目,成交金额为35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0*1.5%+250*1.1%=4.25万元。(2)服务类项目,成交金额为35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0*1.5%+250*0.8%=3.5万元。(3)工程类项目,成交金额为35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0*1.0%+250*0.7%=2.75万元。36.合同转让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37.询问、质疑和投诉37.1询问供应商有权就磋商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提出询问。37.2关于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8.履约保证金38.1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在本次合同履约过程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38.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正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否则,将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选择其他成交供应商。38.3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8.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38.5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8.6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经采购人确认后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1.4.第四部分拟用合同条款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甲方: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GP-DJ-2024-001)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2024年月日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采购人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联合组织的该项目磋商结果及质疑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三、服务要求1、必须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2、乙方提供的服务与成交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额:元整(小写:¥)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支付60%合同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小写:¥);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支付30%合同款项,即:人民币元整(小写:¥);项目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人民币元整(小写:¥)。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采购人予以支付。五、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甲方。2、验收时间:合同履行结束后。3、验收方式:甲方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验收报告并经审核后加盖其单位公章。4、验收程序:由甲方邀请乙方参与验收,甲方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审核盖章,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保存全部验收资料及手续文件。5、验收内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拟派人员情况。6、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验收,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2、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3、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5、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七、争议解决方式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八、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合同签订地点1、合同签订地点:十、其他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存档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的响应文件、有关响应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1.5.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技术标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技术标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证件、技术等文件。2、技术标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且进行装订、密封。3、下述附件说明:除下述附件外,供应商还可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方案及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编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技术标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日期:评分项索引表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评分表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评分表中涉及价格的评分项除外)。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份。1.资格部分1.1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1.2授权代表授权书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技术部分2.1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2.2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2.3项目实施方案…………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3.1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3.2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3.3中小企业声明函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其他部分4.1真诚响应承诺书4.2承诺书…………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3.本项目自开始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4.磋商开始后,如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参与的任何响应。6.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公司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由供应商按照要求自行编制。2、资格性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请将资格审查所涉及到的证明文件集中于本章节中进行制作,并将相关内容标清页码。3、复印件须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注:1、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已经实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缴税凭据、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但“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或其他不能证明已实际缴纳的单据,不能作为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证明。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授权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无须提供)致:(代理机构/采购人单位名称)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本单位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响应、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如果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附件6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致: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活动(项目编号:),属于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如声明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7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付款方式2服务标准3服务时间4服务地点5服务范围6磋商有效期……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3.响应应答指供应商的实际情况。4.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附件8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服务内容12…服务要求12…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的具体内容,响应应答指针对磋商要求,响应文件予以响应的具体内容,为供应商的实际情况。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上表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附件9项目实施方案(由供应商自行编制)附件10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备注: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供应商实施能力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上表中第一行所列内容为必填项,为便于评审,供应商还可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项目业绩的要求设计表格,增加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附件11服务承诺(服务承诺由供应商提供,如项目涉及到供应商提供培训,则还应将培训内容附于技术标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的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填写说明:1、供应商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上述表格。如不是,则无需提供。附件14真诚响应承诺书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本供应商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响应文件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露磋商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磋商活动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商务报价;(2)服务时间;(3)业绩;(4)资格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附件15承诺书我单位现参加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上述禁止性规定,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如若出现与上述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同意视为无效响应,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二、商务标响应文件格式说明1、商务标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且进行装订、密封。2、所有价格应按供应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正本(副本)响应文件商务标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日期:附件1报价书致: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1合计(大写):¥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两个部分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附件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 注:1、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服务名称的数量*单价之数必须与总价一致,各项服务名称的总价汇总之和必须与合计数一致,均不得四舍五入。2、如出现不一致,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成交后所用表格格式: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采购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采购项目名称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合同名称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合同供应商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节点验收 □分期验收(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小组成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熟悉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的人员/实际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验收内容和标准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要求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其他验收内容和标准验收内容和标准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专业质量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如有)验收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如有)验收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供应商确认(同意验收结论/不同意验收结论)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三方机构签章(如有)采购人确认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说明: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明白纸”1.《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滨财采[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哪些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一是阶段性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二是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以及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时按照上述比例区间上限执行。2.《通知》是如何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的?《通知》在保证金收取、资金支付、合同融资等方面对支持中小企业也作出了规定,多措并举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一是明确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收费项目及收费幅度之外收取任何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依法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二是鼓励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三是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四是鼓励建立预付款制度并提高预付款比例。五是要求采购人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积极配合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3.怎样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政策印发后,新区财政局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明白纸”,细致解读政策内容,通过开展线上腾讯会议营商环境大讲堂对政策进行宣讲解读,提高中小企业政策知晓率。二是形成监督合力,新区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政务服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调整完善执行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广泛开展政策宣贯,确保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策措施在全口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提高中小企业合同规模。4.中小企业怎样知晓采购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比例或价格加分比例等内容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因此,中小企业可在采购文件中获取相关信息。5.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应提供什么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或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企业不清楚自身是否为中小企业,怎么办?关于企业标准的判定,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判定是否为中小企业。此外,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滨海新区财政局“政采贷”明白纸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财政部、市财政局及新区财政局先后出台多项政府采购政策、办法扶持中小企业。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良性发展,新区财政局印发了《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鼓励中小企业在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前明确融资需求,在采购合同中细化收款账号等融资信息,切实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本“政采贷”明白纸遵循“市场主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原则,旨在向政府采购中有融资需求的潜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介绍“政采贷”业务。一、“政采贷”概念“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简称,是金融机构以中小企业的诚信考量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基于其取得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按优惠贷款利率直接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政采贷能有效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助力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资金不足”的困难。二、“政采贷”基本流程介绍“企业申请”-“银行接受申请”-“获取政采业务数据、订单信息、合同信息等”-“线下尽调、审核资质”-“银行风控评估”-“预授信”-“放款、提款”三、我市主要金融机构开通“政采贷”情况目前“政采贷”业务已经逐步在各大商业金融机构上线,未来我市主要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将实现全覆盖,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其中部分金融机构及咨询电话见下表(后续将持续更新):序号金融机构名称参考利率及额度现阶段面向范围申请条件咨询电话1中国银行参考利率:小微企业不超过3.8%;大中型企业利率不超过4.35%融资额度:小微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大中型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金额为测算依据,无金额限制大中小微企业1、在政府采购中无不良履约记录;2、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等关联人员不存在涉及洗钱、恐怖融资、金融诈骗、偷逃税、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违反制裁规定的行为;3、政府采购的参与主体、内容、程序、实施和管理机制及相关合同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对于政府债务、融资平台、政府采购、政府预算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38217224482邮储银行参考利率:不超过5.95%融资额度:不超过300万小微企业1、符合银行内部评级等系统准入标准,且有固定经营场所;2、近1年取得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通知,且与上述机构合作年限不低于1年。185225041653光大银行参考利率:约4.5%融资额度:10-1000万小微企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经营场所;2.企业成立1年以上,且实际控制人具有3年以上的实际行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工商登记记录;3.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服务能力;4.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我行信贷政策;5.人行征信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显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不良记录,政府采购履约无不良记录。188126035744浦发银行参考利率:约4.0%融资额度:不超过500万中小微企业1、申请人不得有失信记录;2、订单对应的政府采购部门在天津市,中标企业注册地在天津。136121522185齐鲁银行参考利率:不低于4.35%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大中小微企业1、依法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政府采购中标企业,经营正常,无不良逾期,政府采购履约记录良好;2、供应商与政采部门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或已变更收款账户为该公司在齐鲁银行开立的政采专户。152226692166天津银行参考利率:不低于3.85%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中小微企业1、连续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或主要股东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两年以上,且交易及信用记录良好;2、持有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资料。022-284057087天津农商银行参考利率:结合借款人经营规模、偿债能力、营运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融资额度:不超过5000万大中小微企业1、中标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记录良好,有资质且具有1年(含)以上与天津市各类政府采购成功经验;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3、无违法、违约、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过政府采购业务纠纷等;4、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022-838722498天津滨海参考利率:致电咨询融资额度:100-5000万大中小微企业1、具有2年(含)以上连续经营记录;2、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022-848195449民生银行参考利率:4.50%-6.00%融资额度:10-100万小微企业1、近三年有过政采中标记录;2、目前只接受中标项目为商品、服务类项目,暂不接受工程类项目;3、企业连续经营1年以上,征信记录良好,实际控制人征信记录良好,贷款申请时需作为共同借款人,年龄25-60周岁。1522289913310后续持续更新以上内容均为当前政策内容,未来不排除各大金融机构针对政采贷业务的相关政策会有修改和变动,本“政采贷”明白纸仅供参考,详情请自行致电咨询。“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促进局的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配套服务)项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天津东疆星链数字秘技有限公司,T-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1584万元,资产总额为1855万元于CTLmO1长3微型企业;C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学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有限IHHHII田企业名称(盖章):天津东疆星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O6井H0期:2024年月5日12011填写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货运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服务完善升级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