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林省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LBJZZJC24008(招标文件编号:JLBJZZJC24008)
二、项目名称: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处太古广场3号楼一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折扣率(%):0.97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为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优质服务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服务
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春敏、于婧、徐寅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本项目收取服务费4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
联系方式:0431-89962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联系方式:赵珈淇0431-81958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珈淇
电 话: 0431-8996286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15: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春敏、于婧、徐寅翼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珈淇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9962863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9962863
代理机构名称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珈淇0431-81958709
附件:
附件1
ca8e174415385ddeccb33e349f6aad9.jpg
附件2
中标公示.docx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评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5.22.(最终版)docx.docx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按下列格式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单位名称)的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制造商为吉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1人,营业收入为1601.886199万元,资产总额为1821.7094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吉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7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项目编号:JLBJZZJC240082、项目名称: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吉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处太古广场3号楼一层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系数):0.97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为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服务。服务要求:优质服务五、评审专家名单:常春敏、于婧、徐寅翼。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本项目收取服务费4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联系电话:0431-899628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联系电话:0431-81958709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珈淇、张狄联系电话:0431-81958709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LBJZZJC24008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15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21第五章采购需求2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1.2项目编号:JLBJZZJC240081.3采购需求:为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详见磋商文件。1.4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1.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服务。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3.2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磋商文件的获取3.1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购买磋商文件。获取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3.2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3.3方式:与联系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项目名称、购标单位名称、购标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499249795@qq.com邮箱中),以电汇形式(采用电汇方式需在汇款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如“xxxx采购文件款”)完成款项支付。或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进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3)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6.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4万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联系电话:0431-8996286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联系电话:0431-819587097.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珈淇、张狄联系电话:0431-8195870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联系电话:0431-899628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联系电话:0431-81958709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BJZZJC240084服务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需求为总站选取评审咨询服务,详见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服务。9服务要求优质服务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4.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6.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踏勘13预备会不召开14答疑会不召开15分包不允许16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7磋商有效期90天18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人民币收款单位: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账号:6101 0078 801000009783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名称、标段以便核查。投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供应商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要 求:(1)供应商提交的投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须提供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到磋商响应文件中。(2)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9近年财务的年份要求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2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今2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2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4 份,磋商一览表1份及电子版U盘1份、(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完毕后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及WORD文档,存入U盘中)24装订要求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5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2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会议室接收单位: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时间:2024年6月5日9点30分27开启、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6月5日9点30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会议室28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29磋商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磋商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顺序进行。30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专家3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专家是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家数为3家。(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供应商,并推荐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32履约保证金无33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34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35答复供应商异议的截止时间接到供应商提出异议之日起3日内36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本项目收取服务费4000元。磋商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二、供应商须知1.参考法律:本次磋商执行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2.2“采购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3“供应商”指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3.4.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6.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6.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3日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与采购方沟通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或由供应商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组成部分。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响应文件构成: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8.2供应商应提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9.响应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磋商,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9.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磋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0.磋商报价10.1磋商报价以折扣系数的形式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供应商自行填报。10.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1.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磋商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接收。1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磋商有效期:1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2.2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人同意)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3.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4.4从磋商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对于供应商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磋商一览表1份及电子版U盘1份、(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完毕后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及WORD文档,存入U盘中)(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文本文件正本为准。15.3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磋商一览表》,按照对响应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5.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竞争性磋商16.1磋商小组16.1.1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l)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6.2磋商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6.3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7.合同授予1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成交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17.3履约、支付担保17.3.1具体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17.4签订合同1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8.纪律和监督1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争性磋商工作。1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竞争性磋商。18.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18.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一)初步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资格审查内容要求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内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须附原件。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及并加盖公章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此项供应商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内不用放以上截图。7磋商保证金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8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声明函。9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资格性审查表注:上述审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响应文件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1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编制、装订、签署、盖章2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有无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4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是否存在拒绝修正报价算术错误的情形7是否存在拒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纠正的情形8是否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9是否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予以否决的情形注: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则其初步评审不能通过,该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再进入详细评审。(二)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1、商务评分类别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分值范围价格分响应价格满足磋商文件需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20商务部分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每有一项同类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内附完整的成交(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业绩: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加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内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负责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10商务部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员工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拟派项目助理人员为本公司员工且具备初级职称的得1分/人,中级以上职称的得2分/人,满分8分。响应文件内附与本项目相关的职称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财会类或工程咨询类。提供公司缴纳的员工有效社保证明及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商务部分优惠条件在满足磋商文件的前提下,供应商提出的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实质性优惠条件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3分。注:是否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实质性优惠条件由磋商小组判定。3商务部分服务承诺提供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服务承诺,能够很好地满足采购人要求。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切实可行,得8分,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清晰、可行,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详细、表述基本清晰、可行性稍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8技术本分审核和评审工作的服务方案说明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8分;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方案比较合理、可行,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详细、表述基本清晰、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稍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8技术本分审核和评审的工期保证措施工期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8分;工期方案安排比较合理、可行,得5分;工期方案安排基本合理、可行性稍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8技术本分审核和评审的工作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8分;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比较合理、可行得5分;内容基本完整、详细、表述基本清晰、合理、可行性稍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8技术本分审核和评审的组织协调保证措施方案具体详实、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8分;方案相对比较详实、针对性比较强、可操作性比较强,得5分;方案相对较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8技术本分供应商在工作中和采购人的配合程度配合方案具体详实、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3分;配合方案相对比较详实、针对性比较强、可操作性比较强,得2分;配合方案相对较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3技术本分供应商对于审核和评审的档案管理措施方案保证成果档案文件完整无误,方案具体详实、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相对较详实、针对性比较强、可操作性比较强,得2分;方案相对较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3技术本分供应商在本职工作当中遇到突发事件应对应急措施有应对应急措施得1分,没有不得分。11.磋商评审办法1.1初步评审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1.2最后报价1.2.1初步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不按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其他情形1.2.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3详细评审1.3.1经竞争性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2.1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2.3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HT-JLBJZZJC24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XX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需方(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供方(乙方):*****************采购合同需方(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供方(乙方):XXX有限公司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本次采购项目需方(甲方)的采购文件、供方(乙方)的响应文件,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主要条款1.服务内容及期限1.1.需方(甲方)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供方(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内容包括:。1.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3.服务地点:。1.4.服务范围:。1.5.服务标准:。1.6服务期限内发生的案件,服务期限届满后乙方也应继续提供法律服务,直至案件办结。2.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3.付款方式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意一种付款方式。3.1.一次性付款:供方(乙方)履约完毕并经需方(甲方)验收合格后,供方(乙方)开具发票,需方(甲方)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供方(乙方)全部服务费用。3.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需方(甲方)向供方(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XXX天内,需方(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付给供方(乙方)。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需方(甲方)应在供方(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需方(甲方)验收后付给供方(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需方(甲方)应在供方(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供方(乙方)。3.3.发票抬头格式:需方(甲方)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纳税人识别号:11220000MB1E00355N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东盛大街支行3.4.供方(乙方)指定到款账户: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4.履约保证金4.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供方(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需方(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4.2.如供方(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需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3.履约保证金在供方(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由需方(甲方)退还给供方(乙方),不计利息。二、合同通用条款1.保密条款1.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单位信息、工作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秘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2.供方(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需方(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纸质版、电子版),以及对为需方(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需方(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需方(甲方)书面同意,供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1.3.本合同保密条款不因为合同效力的终止而终止。2.不可抗力2.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那些供方(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方(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商定的事件。2.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合理期间内尽快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2.3.在不可抗力影响消失后,除非双方已达成其他协议,否则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影响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履行合同。3.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3.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供方(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向需方(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XXX%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逾期违约金最高限为合同总金额的30%。一旦达到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需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乙方)赔偿全部直接与间接损失。3.2.如因供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错误,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乙方)承担,并向需方(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XXX%的违约金。若因服务缺陷导致需方(甲方)损失或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乙方)承担。3.3.供方(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承担合同总金额XXX%的违约金,供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XXX%的违约金。3.4.若供方(乙方)将本合同项目转让委托给第三方,供方(乙方)按合同总款项的XXX%向需方(甲方)支付违约金。3.5.供方(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其所提供的服务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否则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供方(乙方)承担。4.争议解决4.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XXX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依法向需方(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5.合同生效5.1.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供方(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的成交(中标)通知书和采购过程中供方(乙方)的响应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补充内容。双方认可并签署的来往传真、函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相同。5.2.本合同应在供方(乙方)向需方(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3.需方(甲方)与供方(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4.本合同一式XXX份,需方(甲方)执XXX份,供方(乙方)执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合同的终止6.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三、合同其他条款1.合同通知1.1.合同各方为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除可即时由对方授权代表或指定收件人签收外,均应以EMS(其他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方的指定收件地址发出。以EMS(其他快递)自文件寄出之日起3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各方确认本条款约定的地址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即作为仲裁或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以发送方“邮件系统发送成功载明的时间”为送达时间。1.2.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的,应当及时向本协议其他方通知变更事项,未及时通知的,其他方按原信息送达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1.3通知信息如下需方(甲方)的指定收件地址为: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吉林边检总站指定收件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方(乙方)的指定收件地址为:指定收件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2.2约定事项2.1.供方(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2.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需方(甲方)(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供方(乙方)(盖章):XXX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5章采购需求项目评审服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实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的意见》和《国家移民管理机构预算项目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推动总站预算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经理1名,注册会计师3人,助理人员4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项目评审服务,周期30天,服务期间要求对每个二级项目出具一份评审报告。配置要求1.应持有效资质证书,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和服务设备设施。2.应有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服务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确保服务过程得到有效运行、控制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3.应有健全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收费、会计核算、税收等财务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服务企业的人员要求1.持证上岗:取得国家认定的行业资质证书2.职业素养:3.政治素质:热爱祖国、诚实信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无违法犯罪记录。4.业务技能: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有关岗位管理政策、规定,熟悉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5.文化素质:具备岗位所需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业务知识和技能。6.人员配置类别与数量要求(学历、技术职称等要求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在开展2025年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工作时能够指派项目经理1名,注册会计师3人,助理人员4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30天,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内要包括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等方面。每个二级项目出具一份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内要包括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等方面。取费标准依据吉林省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注协[2022]17号文件中,会计师事务所评审业务按计时收费标准取费,项目经理按2000元/小时,注册会计师1500元/小时,助理人员800元/小时。服务满意度调查表编号: 序号:01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调查日期 委托人信息委托单位名称 委托人信息委托负责人 委托人电话 满意(20-18)比较满意(17-16)一般(15-13)不满意(12-0)整体服务水平 服务专业性 服务准时性 服务安全性 服务态度 合计 意见和建议 填写说明:结合实际服务效果,对以上调查项目满意度进行评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资质等级及资质范围:详细地址及办公电话: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兹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方参与采购过程中的投标等具体工作,并签署所有有关文件材料、协议和工程咨询合同。我方对上述被委托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除非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撤销本授权,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将至投标有效期结束,或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将持续至合同签订为止。无论本授权委托书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均不影响被授权人在被授权期间所签订的任何文件材料的有效性。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职务:委托代理人:(签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三、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根据你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按照你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取费标准的折。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合同履行期限承诺如下:。3.我方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磋商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注: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四、磋商保证金致: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以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元(大写)。承诺执行磋商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此处粘贴磋商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折扣系数(以取费标准为基准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有/无注: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对响应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供应商:(公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工作方案供应商应编制: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阶段工作方法;拟投入的主要办公设备情况;结合工程项目造价工作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自律保证措施、组织协调保证措施,同时应对复杂工程咨询特点,重点提出相应工作措施等。附:办公设备配置表办公设备配置表项目名称: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 格 型 号数量使用情况投入时间 备 注 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机构配备情况表(2)主要人员简历及业绩表(1)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有/无)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咨询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2)主要人员简历及业绩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任职年限已完项目情况时间项目名称注:附主要人员的相应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完成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九、投标资格审查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2、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统一格式,见附件四);4、中小企业声明函(统一格式,见附件一);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十、企业近三年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人咨询日期注:附上述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按下列格式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件四、声明函致:(采购人)本公司郑重声明:1.我单位(供应商名称)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单位(供应商名称)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折扣系数)备注:1、此表不需填写,不需放入响应文件格式内。2、此表为通过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照磋商要求,现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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