腔内探头 浅表探头中标结果公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

采购项目名称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

公告日期
2024-06-14 16:41:47.0

中标情况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 二、项目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博冠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信用社西101国道北(1幢303室) 成交金额:¥1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 品牌:GE。 规格型号:11L-D、E8C-RS等。 数量:1宗 单价:¥110000.00元/台、86000.00元/台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美丽、**波、张国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500.00元。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路21号 联系方式:0535-6101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奇山路9号云泽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35-6952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云琳 电   话:0535-69522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4.成交清单 5.业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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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名称
北京博冠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196000.000000 元(人民币)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二、项目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博冠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信用社西101国道北(1幢303室)成交金额:¥196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品牌:GE。规格型号:11L-D、E8C-RS等。数量:1宗单价:¥110000.00元/台、86000.00元/台等。五、评审专家名单:姚美丽、**波、张国忠(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500.00元。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一次性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路21号联系方式:0535-61017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奇山路9号云泽大厦4楼联系方式:0535-69522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云琳电话:0535-6952299十、附件1.采购文件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3.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4.成交清单5.业绩清单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项目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大型企业承担。以上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北京博冠通达医疗器械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4日业绩清单:本项目未作要求。二轮报价二轮报价表项目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1序号名称报价方式单位组成个数上次报价本次报价小计1投标总价总价元1198000.00196000.00196000.00供应商承诺:供应商盖章:北京博冠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14日报酬表:开发区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2024年6月14日项目编号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项目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分包数量分包数量1个1个采购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0万元成交金额19.60万元19.60万元19.60万元评审地点评审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评审时间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14日15时2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姚美丽/1由采购人支付**波**波**波**波由采购人支付合计合计合计合计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帝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人代表:3中标人:北京博冠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交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复杂程度,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4500.00元。开发区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项目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采购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格式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附4:质疑函要求附5: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附6:温馨提示第一部分邀请函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1、项目编号:SDGP370691000202402000193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共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3、供货安装期: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设备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7、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对采购人所反映的任何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4小时之内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维修。8、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9、供应商资格要求:9.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0、拟订单一来源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北京博冠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北郎中村昌金路段31号4号楼2单元4层402室。11、保证金:11.1按照鲁财采〔2019〕4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单一来源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交纳单一来源保证金。(1)供应商需登录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查询诚信记录。(2)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无需交纳单一来源保证金;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11.2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1.3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上支付方式均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或者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1.4谈判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开户名称: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长江路支行账号:15392201040011835财务联系人:赵云琳联系方式:0535-695229911.5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且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11.6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总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相关手续费、管理、运杂、装卸车、供货、安装、配合、调试、检验检测、验收、软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服务期内物价波动、售后服务及服务期限内等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方式,供应商须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下载安装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工具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具体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文档下载中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须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邮寄(不接受到付)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15、电子版响应文件须按单一来源规定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须按单一来源文件格式规定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章(电子印章)。16、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7、成交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18、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十个工作日内。19、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方式,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并在获取单一来源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使用CA数字证书网上下载本项目的单一来源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单一来源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0535-6788612(CA),0535-6788614(技术支持),QQ群:1124305721。注: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售价:本项目不收取单一来源文件编制费用。20、谈判时间、谈判地点2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规定上传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20.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自行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确保电脑环境、数字证书(CA)、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进行相关操作。20.3谈判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4142579174。入会时需将名称改为供应商全称。21、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1.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1.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22.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22.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22.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22.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3、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一次性支付。24、采购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路21号联系人:张国忠联系方式:0535-6101771采购代理机构: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奇山路9号云泽大厦4楼联系人:赵云琳联系方式:0535-695229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长江路支行开户名称:烟台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539220104001183525、质疑25.1若对本项目存在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4)。25.2质疑函接收方式: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提出质疑,应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通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采购人联系电话:0535-6101771采购人通讯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路21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5-6952299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奇山路9号云泽大厦4楼25.3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腔内探头、浅表探头采购,共一个包。供应商须对所报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二、采购内容:1、本项目需采购浅表探头1个,频率5M-10M;腔内探头1个,频率6M-10M。适用于GE便携彩超logiqE。2、所采购设备需与原设备相匹配,满足原设备使用的兼容性、稳定性及清晰度要求,达到临床设备使用最佳效果。注:(1)以上参数仅供参考,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2)设备清单不得变更。(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按照《******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涉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含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本次招标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具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三、其他要求1、相关设备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设计、开发、制造、安装、验收;采购人将严格按单一来源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承诺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若再次调换仍不合格,采购人则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须安装的设备在安装期间或安装完毕后,由于安装不牢固或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系列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相关技术文档及手册等。4、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详细列明各种产品的规格、材质、制造商产地等。5、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安装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应自行负责安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文明安装和调试。6、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货物及附配件。7、成交供应商应对进场货物(工具)等提供适当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8、无论安装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清理垃圾并运到指定地点。9、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相关人员的安全等责任。10、供货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免费对采购人进行系统培训,提供相应设备说明书等。11、供应商恶意降低配置或者产品低于单一来源文件要求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将不予以接受。12、在质保期内发现的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质保期后应保证有充足的备件供应,成交供应商应对其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维修,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维修服务中所用的材料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13、在质保期内除采购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破坏、损坏外,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应及时响应,或指导、维修、提供备用设备,尽快解决问题,不得影响采购人使用。14、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附4:质疑函要求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二、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提交。三、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提出质疑,应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通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附5: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制作响应文件请使用“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308.jhtml。2、供应商制作标书之前需要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用户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绑定CA数字证书。3、竞争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的,均以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料为准。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格式加盖申请人公章(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5、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其中绑定的图片(包括word文件中嵌入的图片)大小不得超过系统规定字节,绑定的word文件不得超过系统规定字节。6、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点击“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工具栏上的“签章”按钮进行电子签章。签章完后再点击工具栏的“上传”按钮,上传响应文件。7、交易平台开标操作步骤为:在线解密→开标结束。在线解密:代理端启动解密后,供应商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点击【解密】按钮,在系统规定的时间(20分钟)内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供应商须在解密倒计时内,进行解密操作,超出解密时间,供应商不能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单一来源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二次报价步骤:评委组长开启二轮报价→供应商线上报价→签章→提交→评委组长报价结束。二轮报价采用网上签字方式确认开标记录表;若电脑系统出现故障,则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二轮报价。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20分钟)内提交二次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的,系统将自动提取一次报价作为二次报价提交至评委端,提交后的报价不能再作出调整,请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提交二次报价。如有疑问请致电:0535-6788612(CA),0535-6788614(技术支持)。9、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分钟起保持在线状态,及时查看系统内的通知,解答评委提出的疑问,未解释的视为认可评委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的理解。附6: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开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现已启动运行。一、服务对象:融资平台的服务对象,是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记或参与我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融资模式:(一)超市自选模式(二)平台撮合模式(三)履约担保和资金托管三、融资流程(一)登记融资需求(二)对接资金供需(三)完成授信审批(四)锁定合同账号(五)资金即时到账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各供应商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需求的,请关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的融资渠道和政策。1、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rz/2、平台二维码及咨询热线: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平台简介: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牵头组织并建设运营的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旨在促进应收账款融资,重点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中征平台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并于2019年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实现政府采购的中标信息、合同信息、财政支付信息,以及成交信息等融资所需数据的快速交互,为广大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供了畅通的线上渠道。1.联系方式:0535-3577872(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2.官方网站:https://www.crcrfsp.com/3.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二区4号楼4.微信二维码:公司简介:烟台市政企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是烟台市地方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主体。为畅通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更具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烟台市政企金融服务中心依托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集政务信息、整合市内外金融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搭建公益性金融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可在平台发布融资信息,直接点对点与金融机构对接,同时,在各主管部门指导下,平台定期举办线上线下银企对接会,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通过信用增信等方式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1.联系方式:0535-68835852.官方网站:www.ytjf.com,www.yantaicredit.com3.地址: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79号烟农发展大厦18楼4.微信二维码:公司简介: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烟台市融资担保业的龙头企业,已加入国家和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开展“二八分险”基础上的全面合作,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风险分担。烟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聚焦“服务小微三农,助力经济发展”普惠金融为主责主业,引导更多银行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发展,集团借力享受各级政府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市场主体,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1.联系方式:0535-66110050535-66110022.官方网站:http://www.ytdb.cn/3.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41号金融大厦12楼、13楼4.微信二维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腔内探头 浅表探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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