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督抽检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2024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181]ZCXZB[GK]2024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杨桥西路155号中科院福建物构所西河园区47座和51-52座
3,340,000.00元
89.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4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2024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
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项
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3,34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捷
评审专家:
林瑶 、 阮向红 、 李文杨 、 蔡尊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①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其中100万元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100-500万元部分金额按0.8%计取;500-1000万元部分金额按0.45%计取。的按②收取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中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501****070000167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3.37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2、评审结果如下:中标人为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得分:89.0100。
3、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审小组评议,按规定给予15%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部分的评审。
4、未中标人可至我司领取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告知函,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fjzcxzb@163.com。
5、服务范围:对2024年福清市农业农村局2100批次农产品进行抽检。
6、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开展抽样检测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总局15号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39号令)、《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样品后期处置规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农质监函〔2023〕667号)等相关要求,并按采购人合同约定及进度要求完成工作。
7、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8、服务标准:满足《2024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清市三农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91-8588388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109号新店镇综合文化站二层
联系方式:0591-8791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电话:0591-87910387
福建中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相关附件:
包1 附件.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福清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7:11
评审专家名单
林瑶,阮向红,李文杨,蔡尊玉,林捷
总中标金额
¥3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910387
采购单位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清市三农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8588388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109号新店镇综合文化站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7910387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2-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2024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9人,营业收入为3140.190647万元,资产总额为4069.1959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05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福建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0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监督抽检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