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 电梯 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电梯物联网设备 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项目编号
:JSZC-320412-CZCT-G2024-0010



项目名称: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楠睿科技有限公司
91320105MA1XUGTK4R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3栋106-222室
86.24(均分制)
3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
服务范围:武进区1300台电梯
服务要求:1.采集电梯基础数据,并导入平台,建立电梯基础数据库;2.优化平台,提供数据月报和年报下载功能及隐患推送功能;3.安装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并完成常州市武进区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对接
服务时间:本项目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武进区1300台电梯物联网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且完成常州市武进区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对接。 服务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物联网设备含5年网络流量费,5年设备维护费,5年质保。
服务标准:完成武进区1300台电梯物联网设备的安装,并且完成常州市武进区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对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华、孙荣林、曹晓韬、汤娟华、刘旭芳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 1.5%,100-500万元 0.8%,本项目代理费为3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5号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310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人:王艳伶
联系电话:0519-85857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艳伶
电话:0519-8585786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楠睿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412-CZCT-G2024-0010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目录投标邀请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就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12-CZCT-G2024-00102.项目名称: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384.93万元4.项目最高限价:384.93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完成武进区1300台电梯物联网设备的安装,并且完成常州市武进区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并通过项目验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在“苏采云”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注:因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3.下载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14:0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5号楼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0519-863109362、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信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7号金源大厦18楼联系人:王艳伶0519-85857862联系方式:3、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0519-85588163八、其他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序号条目内容1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4现场考察不组织5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6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不再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8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填写时请正确选择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货物、服务或工程),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则会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报价不作相应扣除。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10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1询问已登记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于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前将相关疑问发送至邮箱(changzhouchangtou@126.com)进行咨询,如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未提出疑问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异议。如有变更,更正公告将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12联系方式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代理机构: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部门: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科;联系电话:0519-85857862;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7号金源大厦18楼。13代理费收费对象:中标人(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1.5%,100-500万元0.8%,平台服务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2)招标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当中。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缴纳服务费。收取招标平台服务费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4010011120158001655开户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14纸质中标(成交)文件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需打印清晰,标注目录及页码),作为项目归档使用。(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各一份,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节说明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采购需求(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8)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报价明细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明细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综合科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7号金源大厦18楼;联系电话:0519-85857862;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政策:33.1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3.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3.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33.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3.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3.5正版软件33.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3.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3.6信息安全产品:具体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33.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3.8绿色采购政策:33.8.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3.8.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33.8.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一节资格审查程序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四、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资格声明《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人信用记录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5信用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此项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一节符合性审查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文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投标无效。第二节符合性审查及评审要求一、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投标函投标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完整性报价明细表未有缺项、漏项;格式见《报价明细表》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或预算价的;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14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报价明细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第二章26.4之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详见第三节评标办法中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三、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一)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二)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第三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详见《第四节评标标准》。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一)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二)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标段或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五、报告违法行为(一)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三节评标方法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二、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确认为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采购人确认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单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人确认主观分得分高的为中标单位;如各部分得分均相同,则由采购人代表现场对上述单位进行随机抽签,抽到的供应商即确定为中标单位。三、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2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2主观分292.1总体方案5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编制相关的总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电梯行业了解,对本项目的建设背景、项目目标、业务功能需求的了解等方面:贴合采购单位需求,项目理解深刻,方案对应性强,设计先进,解决问题措施得力,得5分;基本贴合采购单位需求,项目较好理解,方案对应性较强,设计合理,解决问题措施得力,得3分;基本贴合采购单位的需求,项目理解一般,方案有一定针对性,解决问题措施一般的,得1分;对项目理解不清晰,严重偏离采购单位需求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2采集及导入方案2采集安装设备电梯基础数据,并导入平台,建立电梯基础数据库。提供完整的采集方案和导入方案。本项最高得2分。方案完整可行,结构合理,阐述清晰得2分。结构不合理或阐述不清晰得1分。严重偏离不得分。2.3优化平台、数据下载及隐患及时推送功能4优化平台,一张图总览电梯基础数据、运行数据、故障统计、隐患提示以及电动车预警信息。提供数据月报和年报下载功能。隐患及时推送功能。功能齐全、演示流畅、操作界面易用简洁得4分;功能基本齐全、基本需求符合、演示较流畅、操作界面较好操作得2分;功能不齐全,演示效果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根据视频演示情况打分,无演示不得分。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评分细则中“视频演示”的要求录制好演示视频(需配置声音讲解,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格式为MP4,清晰度达720P或以上,大小不超过系统要求,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并按要求将视频压缩包上传至系统指定模块中。评委将根据评分点的演示功能和效果进行评审。2.4装置图像识别采集功能要求4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二、项目需求-(三)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要求-2.装置功能要求”中的“装置图像识别采集功能要求”4项功能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演示视频。每项功能展示清晰合理、演示流畅、完整可行得4分;展示较为清晰合理、基本需求符合、较为完整可行得2分;功能展示不全面,可行性不高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上传演示视频,且至少演示其中2项功能,无演示或演示功能少于2项则此项整体不得分。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评分细则中“视频演示”的要求录制好演示视频(需配置声音讲解,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格式为MP4,清晰度达720P或以上,大小不超过系统要求,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并按要求将视频压缩包上传至系统指定模块中。评委将根据评分点的演示功能和效果进行评审。2.5安装要求6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二、项目需求-(三)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要求-2.装置功能要求”中的“表格四-安装要求”6项功能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演示视频。每项功能展示清晰合理、演示流畅、完整可行得6分;展示较为清晰合理、基本需求符合、较为完整可行得4分;功能展示不全面,可行性不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上传演示视频,且至少演示其中2项功能,无演示或演示功能少于2项则此项整体不得分。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评分细则中“视频演示”的要求录制好演示视频(需配置声音讲解,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格式为MP4,清晰度达720P或以上,大小不超过系统要求,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并按要求将视频压缩包上传至系统指定模块中。评委将根据评分点的演示功能和效果进行评审。2.6售后服务方案5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编制相关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组织、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方面:方案合理性、实际可操作性完全满足需求得5分;方案的合理性、实际可操作性较能满足需求得3分;方案合理性、实际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需求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7培训方案3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编制相关的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方式和课时安排等方面:方案合理性、实际可操作性完全满足需求得3分;方案的合理性、实际可操作性较能满足需求得2分;方案合理性、实际可操作性基本满足需求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客观分513.1体系认证6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3.2类似业绩6投标单位具有自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项目类似业绩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合同中明确的时间、内容为准,上传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3.3软件著作权证书10投标单位具有特种设备或大数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类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3.4技术参数4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二、项目需求-(三)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要求-1.装置配置要求”中的4项功能要求,投标单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得4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不完整,扣1分,扣完为止。上传“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5功能需求25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二、项目需求-(三)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要求-2.装置功能要求”中的“表格一+表格二+表格三”25项功能要求,投标单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得2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不完整,扣1分,扣完为止。上传“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及演示视频,且至少演示其中10项功能,无演示或演示功能少于10项则此项整体不得分。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评分细则中“视频演示”的要求录制好演示视频(需配置声音讲解,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为MP4,清晰度达720P或以上,大小不超过系统要求,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并按要求将视频压缩包上传至系统指定模块中。评委将根据评分点的演示功能和效果进行评审。合计100注意事项: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通过“苏采云系统”按对应评分项目(或数字编号)分别制作上传,必须保证内容具体、印章完整、清晰可辨。未按以上要求制作上传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后作不得分处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建设背景为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职责,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贯彻《******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使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6〕3号)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5号)精神,不断提升电梯维保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真实性,预防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启动电梯安全远程监控工程建设项目,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为抓手,实现电梯监管信息化,安全保障智能化,电梯风险控制前置,及时排除电梯安全故障及隐患。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事故率,提升了电梯乘坐安全性。为电梯智能物联网管理建立示范样板。进一步打造以人为本、高效普惠的民生服务新体系。(2)建设目标1.优化平台,一张图总览电梯基础数据、运行数据、故障统计、隐患提示以及电动车预警信息。2.参照GB/T24476-2017《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物联网的技术规范》。建设通过传感、控制、通信、云平台等电梯物联网安技术实现电梯安全守护。实现电梯故障信息实时采集,上传及推送相关维保公司、物业公司或使用单位相关人员手机,实现电梯隐患信息采集,上传及推送相关维保公司、物业公司或使用单位人员手机。3.视频值守电动车进入电梯,对电动车进入电梯进行劝阻并留存图片证据。并将信息推送至相关物业,预留电动车进梯后停梯功能,从而实现电梯大众监督,多元共治电梯安全格局。(三)项目期限本项目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成武进区1300台电梯物联网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且完成常州市武进区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二、项目需求(一)采集电梯基础数据,并导入平台,建立电梯基础数据库。1.采集电梯基础数据,至少包含:电梯编号、电梯使用登记证号、电梯安装位置所属区、街道/乡镇、具体地址、楼栋、单元、经纬度、使用状态、电梯类别及使用场所。2.采集电梯使用单位、物业单位、维保单位信息。至少包含:公司名称、公司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联系人及电话。3.采集电梯检验检测信息。至少包含:检验(检测)类别、检验(检测)时间、检验(检测)结论、检验(检测)单位及下次检验(检测)时间。4.采集电梯维保数据。至少包含:维保时间、维保人员、维保结论。(二)优化平台,提供数据月报和年报下载功能及隐患推送功能。1.一张图总览电梯基础数据、运行数据、故障统计、隐患提示以及电动车预警信息。2.提供电梯运行报告下载,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月报,每年1月底前,提供上年度年报。3.隐患及时推送。对于电梯运行故障、预判存在风险、超期未维保等隐患能及时推送。(三)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装置要求1.装置配置要求(1)电源:远程监测装置应可实现开关机控制。(2)接口:远程监测装置应设置天线接口或网络接口,并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3)备用电源:远程监测装置应配备备用电源,在其供电电源断电的情况下,远程监测装置应能将设备断电前的状态进行存储和发送。(4)图像采集装置:摄像头清晰度不得低于1080P,视频清晰度至少在720P以上,像采集装置的功能应至少包括网络传输功能,本身具备存储介质。2.装置功能要求:远程监测装置需采集设备运行监测数据。具体如下:(1)电梯故障(表格一)数据类型序号属性标识符电梯严重故障1非平层停车故障电梯严重故障2冲顶故障运电梯严重故障3蹲底故障电梯严重故障4主电源故障电梯严重故障5电动机运转时限制器动作电梯严重故障6电梯运行时安全回路断路电梯严重故障7开门走车电梯严重故障8运行中开门电梯隐患故障9开门未遂电梯隐患故障10开门过程超时电梯隐患故障11关门过程超时电梯隐患故障12关门受阻超时超次(统称为开门故障)电梯隐患故障13超时停靠不关门(统称为开门故障)电梯隐患故障14反复开关门(统称为开门故障)(2)电梯运行状态(表格二)数据类型序号属性标识符备注电梯运行状态15)电梯停靠楼层电梯停靠层站或楼层电梯运行状态16)电梯当前服务模式未知、正常运行、检修模式电梯运行状态17)轿厢运行状态 停止、运行电梯运行状态18)轿厢运行方向 无方向、上行、下行电梯运行状态19)采集开锁区域 门区、上门区、下门区、非门区电梯运行状态20)采集轿门状态 未知状态、正在关门、关门到位、正在开门、开门到位、门锁锁止、保持不完全关闭。(3)电梯疲劳度运行数据(表格三)数据类型序号属性标识符备注电梯疲劳度运行数据21)电梯运行楼层数电梯运行所通过楼层,为累计值电梯疲劳度运行数据22)电梯运行频次电梯由停止状态变为运行状态的次数,为累计值电梯疲劳度运行数据23)电梯运行时间电梯处于运行状态的时间,为累计值电梯疲劳度运行数据24)开关门次数轿门开门的次数,为累计值电梯疲劳度运行数据25)钢丝绳折弯次数 电梯运行方向改变造成的钢丝绳折弯次数,为累计值(4)装置图像识别采集功能要求1)AI行为识别:通过行为智能检测算法,甄别电瓶车进入轿厢不文明乘梯行为,并进行语音警示。2)识别电动车进入轿厢时截取图像一张,语音警示时截取图像一张,二张图像均上传平台。3)可远程唤醒图像识别采集识别,实时查看轿厢内实时图像。4)图像识别采集装置带存储功能,可以本地存储视频,存储的图像应保证具有不小于1280*720的图像分辨率,时间不少于15天。3.物联网终端装备安装要求(表格四)安装要求1.轿厢内禁止安装摄像头以外的任何设备及附件,摄像头连线应采取隐藏式安装,不可有明线裸露。2.安装位置不影响电梯正常维保和救援作业,不影响已有各类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3.所有物联网设备及附件不与电梯控制系统及电梯本身数据接口相连接。设备安装时不破坏电梯原有结构。4.所有设备及附件安装,在安装过程中不得涉及电梯改造,不可对电梯原有部件,线路进行拆卸或重组。即使拆卸后重新复原也不被允许。5.井道内不可增加任何连接线。6.轿顶加装设备采用落地式安装。设备箱体牢固可靠不晃动。(二)建立电梯大数据及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方案,形成物联网数据标准文档,提供给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1.电梯物联网数据规范,可向已建各电梯管理系统提供数据。制定数据对接流程规范,接口规范,数据输出规范,输出标准文档。2.编制平台管理制度和平台管理规范,对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进行规范。保证平台有效地运行,规范中必须明确服务提供方、服务使用方、平台管理运维单位、平台建设单位等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平台运行维护、日常管理中的责权利关系,岗位职责等。输出标准文档。三、服务培训要求(一)服务1.设备数据传输通信费用由投标单位免费提供,服务期5年,质保期5年。2.质量保修期内,要求投标单位全天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单位须在接到采购单位维修要求电话后,应在6个小时内响应并提出故障排除方案,需要现场技术支持时,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为此,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承诺书。(二)培训1.中标单位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现场培训服务,并须提供具体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中需详细描述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的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2.旨在提供更好的其他方式培训。四、工作范围根据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1.提供完整成套的产品;2.完成各项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单位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3.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保人员进行技术培训;4.系统维护期期内的维保工作;5.系统软件应具备长期、快速升级能力,能满足面向未来的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五、商务条款1.服务期及地点:服务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物联网设备含5年网络流量费,5年设备维护费,5年质保。2.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并通过项目验收。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物联网设备安装支付合同款项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70%。五、保密要求本项目签订合同时,相关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在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客户信息等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保密的相关规定,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修改、销毁,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可签订保密协议。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2、服务期限:本项目要求在签订项目合同后120天内,完成1300台电梯物联网设备的安装,并且完成常州市武进区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服务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物联网设备含5年网络流量费,5年设备维护费,5年质保。3、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4、项目经理:指派为乙方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项目的运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人民币总价款为(小写),(大写)。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验收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第七条付款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物联网设备安装支付合同款项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70%。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合同款项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欠款总额的5%;一旦滞纳金总额累计达到欠款总额的5%,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区财政因素除外。3、乙方无法完成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逾期完成项目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合同总额0.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合同总额的5%;一旦滞纳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合同总额的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逾期超过1年,视乙方无法完成项目,项目自动终止,甲方停止支付剩余款项并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剩余款项包括已经申请但并未支付款项。5、乙方完成的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符合要求的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未完成或完成的项目仍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修正有缺陷的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3)按合同规定同种货币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及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6、乙方未按规定和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7、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解除的除外)。8、其他: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签订。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 (盖章)乙方(投标人): (盖章)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提交须知名称类别相应内容投标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基本服务承诺书投标文件组 成基本目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法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信用承诺书投标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资格承诺声明函投标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组 成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 资格审查要求”)投标文件组 成符合条件*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组 成符合条件*投标(响应)函投标文件组 成符合条件*技术偏离表投标文件组 成符合条件*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性(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填写,如采购文件无相关要求,此条可不填写)投标文件组 成综合评审评分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每项评分材料按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分细则中对应评分项目(或数字编号)分别上传。投标文件组 成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提交须知1.本部分内容仅列明格式材料要求,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材料必须全部提交,具体提交以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分标准要求及采购文件给定格式等内容为准。2.带“△”项材料如未按“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二节 资格审查要求”要求提交,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带“*”项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交,将作无效响应处理。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对应上传投标文件,混乱的编排、上传、文件资料不清晰可辨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分项不得分、无效响应等严重后果。4.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无相应内容填写可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5.投标文件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并保证是真实准确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一、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苏采云客户端)的提示流程编制提交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格式以投标工具中的为准。三、报价明细表(实质性格式)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投标价格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2345……总价注:1、如果不提供明细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各项的详细服务要求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注意事项:请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列明的项目属性填写货物类还是工程、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六、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评分标准提供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七、基本服务承诺书1、我单位确保按中标结果确定价格并及时提供货物或服务。二、承诺的基本服务:(质保期、交货日期、是否响应付款方式等)三、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四、其他服务承诺: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八、法人授权书(实质性格式)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意事项: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九、资格承诺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致本项目采购单位及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日期:年月日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十一、投标函(实质性格式)致:常州常投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二、技术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及内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偏离情况123…序号名称及内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偏离情况123…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意事项:1、请按上表格式,依照采购文件项目要求相应内容逐项响应。2、如根据采购文件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需填写证明材料名称;采购文件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不填写。3、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偏离情况可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偏离情况填写“完全满足”即可。十三、其他格式材料1、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甲方单位地址项目甲方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企业报价折扣证明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注意事项:请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列明的项目属性填写货物类还是工程、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申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的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进区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楠睿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584万元,资产总额为1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江苏楠睿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口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江苏楠睿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物联网工程服务 电梯 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电梯物联网设备 电梯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