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越野跑中标结果公示(代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1409232024CCS00043
二、项目名称: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华舰体育赛事发展(山西)有限公司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426号山西国际金融中心3幢A座20层
报价:1369670(元)
76.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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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
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
为“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提供赛事运营执行服务,做好赛事策划、视觉设计、赛事宣传、公告发布、现场布置和氛围营造、物料采购、服装和奖牌设计制作、赛事组织、赛事器材准备、交通运输保障、人员工作保障、视频制作等。数量1项,具体采购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供应商制定赛事竞赛组织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芯片计时方案、赛前物品发放方案、裁判员管理方案、志愿者招募及管理方案、证件管理方案、赛事车辆保障方案、赛事气象监控方案、配套活动方案等。要求方案整体设计成熟、合理,方案内容详细、完善、丰富、阐述明确、可实施性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所承担的赛事服务全部工作结束止。
本次比赛属中国登山协会规定的C类赛事,精英挑战组为M1级,大众体验组为M1级,亲子娱乐组为S1级。(1)服务标准:①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达到公平竞争的基本标准,同时符合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②比赛所用全部器材应符合竞赛规程的要求,器材的数量和认证标准须满足赛事的需求。③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丽萍,孙太中(第1包采购人代表),郭子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957.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代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上馆镇新城新城北路
联系方式:0350-5223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誉慧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建设路气象北巷安泰达办公楼一层
联系方式:1573522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佳晨
电 话:15735226228

附件信息:

代县雁门关越野赛跑服务采购文件24年6月2日上传版本.doc402.6K

中小企业声明函741.1K

U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1.1.项目编号:1409232024CCS00043采购人:代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誉慧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2.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相关附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232024CCS00043项目名称: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80000元最高限价:1381536元采购需求:为“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提供赛事运营执行服务,做好赛事策划、视觉设计、赛事宣传、公告发布、现场布置和氛围营造、物料采购、服装和奖牌设计制作、赛事组织、赛事器材准备、交通运输保障、人员工作保障、视频制作等。数量1项,具体采购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共分1个标项进行采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所承担的赛事服务全部工作结束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4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12日00时0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0元。备注:未按规定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对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2.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2.5.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7.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9.1.采购人信息名称:代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上馆镇新城新城北路联系人:孙太中联系方式:0350-52238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誉慧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建设路气象北巷安泰达办公楼一层联系方式:15735226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寇佳晨电话:157352262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代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代理机构山西中誉慧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4项目编号见“采购公告”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采购公告”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þ 由磋商小组推荐得分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定。9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同采购公告中的特定资格要求10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详见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响应文件初审1.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1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6、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见第六章)7、供应商企业简况;8、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见第六章);9、本项目服务方案;10、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2相关附件详见磋商文件13项目其他要求1. ¨是 þ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 ¨是 þ否 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14现场考察þ否 ¨是14答疑会þ否 ¨是15纸质标与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内容一致,磋商文件按规定的格式签字和签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5.书面响应文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送达到指定地点。17响应文件报价方式报价次数:二轮报价。最后磋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18磋商评审补救措施\\19磋商保证金þ要求¨不要求20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þ否2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需要踏勘。22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23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4供应商代表现场出席þ不要求,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参加竞争性磋商 ¨要求25磋商小组会现场出席þ要求 ¨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 26成交服务费的支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或协商收取。27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13000元。 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递交最迟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单位名称:山西中誉慧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营业部账号: 36010113000002382注: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如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且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无效。评审时评磋商小组保留现场核查权利。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的机构开具相应金额的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保函必须与磋商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8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3)本次采购标的为采购公告中描述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9监督代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2.9.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中誉慧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采购文件。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其他要求同采购公告。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供应商自行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对供应商未关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不利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机构。7.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请供应商自行关注网站发布的本项目信息。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进行澄清和修改,请供应商自行关注网站发布的本项目信息。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信息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以网站发布信息的方式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电子版:磋商供应商应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写。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因供应商原因未使用系统提供的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导致无法上传、解密的,责任自负。纸质版: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盖章封装。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顺序及“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9.3.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0.2采用电汇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3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地方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名称和(或)加盖公章,同时按要求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5.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将以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6.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开启仪式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且对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档,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供应商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代表可以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7.2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7.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7.4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7.5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6响应文件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8.组建磋商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8.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6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8.8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8.9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8.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8.11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四)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六)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七)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19.初步审核19.1磋商小组将按采购文件中“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答复函。19.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5磋商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告知。20.磋商(线上进行)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事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磋商事项的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回复函。20.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内进行,磋商供应商应随时做好报价准备,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报价合理性审查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评审过程保密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标项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七、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成交服务费30.成交服务费收取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的计算办法收取。类型成交金额 费 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九、保密和披露31.保密31.1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3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实行在线质疑,将线下质疑转为线上运行。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在线质疑,将线下质疑转为线上运行。质疑程序仍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要求执行。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线上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3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34.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4.5对磋商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34.6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7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8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4.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十一、违约处罚35.违约处罚35.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电子化采购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1.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2.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通知“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上述情形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认定为串通投标。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10.一、响应文件初审2.1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7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基本账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响应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担保函);采用银行担保函(保函受益人须为采购代理公司)。(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没有写“无”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视为无效。2、采购政策,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编制提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小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响应函按照要求格式进行编制,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照要求格式进行编制,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要求格式进行编制,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报价一览表按照要求格式进行编制,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商务条款响应表按照要求格式进行编制,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按照要求格式进行编制,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②供应商以“标项(包)”为单位填写“报价表”。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④低于(含等于)标项最高限价。8服务方案不存在可选择响应服务方案的情形。9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写、签署、盖章。10其他未发现属于响应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A.合同履行期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服务承诺等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B.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C.参与同一标项段的不同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相互控股关系;D.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特别说明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6.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2)价格折扣:无。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五、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评审细则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得分分值构成 商务资信部分: 25 分技术部分: 65 分磋商报价: 10 分100分一、商务分(25分)251、供应商业绩(8分)供应商业绩提供2020年至2024年的同类型项目,以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提供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为8分。82、项目负责人业绩(5)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2020年至2024年的同类型项目,以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提供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5分,满分为5分。5备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累计计算。3、服务人员及团队综合素质(12分)为保证赛事组织筹备工作专业、高效推进,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赛事运营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赋分:1)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每有一人具备中国田径协会马拉松竞赛组织管理结业证书,2分,最高得8分;2)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每有1人具备国家田径一级裁判员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12二、技术分(70分) 651、赛事竞赛组织方案(35分)赛事竞赛组织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芯片计时方案、赛前物品发放方案、裁判员管理方案、志愿者招募及管理方案、证件管理方案、赛事车辆保障方案、赛事气象监控方案、配套活动方案等;要求方案整体设计成熟、合理,方案内容详细、完善、丰富、阐述明确、可实施性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35分;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25分;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20分;评委应根据上述内容打分,内容未描述,或描述不清楚,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352、医疗保障方案及医疗资源配备(15分)医疗保障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指挥体系、急救跑者方案、救护车配置、医疗站点配置、移动AED配置方案、赛事救助定点医院配置、医疗观察者配置、医疗物资配备情况及医疗药品配备情况等。要求方案整体设计成熟、合理,方案内容详细、完善、丰富、阐述明确、可实施性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5分;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9分;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评委应根据上述内容打分,内容未描述,或描述不清楚,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153、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15分)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部门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应急事件的分类、应急处理响应类别、应急处理与响应的方案、应急管理责任和善后处理。要求方案整体设计成熟、合理,方案内容详细、完善、丰富、阐述明确、可实施性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5分;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9分;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5分;评委应根据上述内容打分,内容未描述,或描述不清楚,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15四、价格分(10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不再给予价格扣除。10汇总得分1、各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最后响应报价得分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2、按照评审得分有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略顺序推荐。3.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精神,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大力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活动氛围,助力代县创建全国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举办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通过举办本次比赛,推动雁门关户外运动产业的发展,提升雁门关风景区的品牌形象,促进雁门关风景区与户外运动产业的深度融合。同时,以此次赛事活动为重要契机,全面展示代县立足新起点、把握新形势,以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经济转型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主办单位为代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为代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赛事期间当地公安、宣传、团委、旅游、交通、城管、医疗、应急、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推进赛事各项工作,制定安保交通方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并实施,依法保障赛事活动的顺利开展。采购人负责协助成交供应商做好赛事运营工作,并落实相关赛事经费。采购人负责审定成交供应商本次赛事的各项工作方案(竞赛组织方案、宣传方案等)等并协助成交供应商实施。二、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全面负责“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赛事策划、组织等全流程赛事服务。竞赛日期:2024年6月29—30日,地点代县雁门关景区。供应商负责赛事执行,制定本次赛事相关方案,包含赛事组织方案、医疗保障方案及医疗资源配备、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安全风险防控方案。负责勘测赛场、赛场场地布置、辅助器材准备;供应商负责赛事宣传,做好赛事品牌的推广,制定赛事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方案、直播方案、媒体合作、新闻发布会等),由采购人审定后实施。供应商负责赛事运营,制定本次赛事合作运营方案。供应商在比赛结束后将未使用及回收物品最终归还至采购人。赛事部分包括:1、竞赛类:裁判员、裁判服装、嘉宾服装、电子计时(含芯片)、竞赛器材、赛事指导和丈量、奖金;2、补给类:饮水/用水、饮料、水果补给、能量补给、终点补给、志愿者和工作人员餐;3、搭建类:博览会搭建、越野赛起点(终点)搭建、补给站搭建、赛道布线、降温喷淋、其他搭建类物资;4、服务类:纸杯、运动喷雾、对讲机租赁、其他服务物资(如笔、纸、托盘等);5、物料及广告制作:奖牌、完赛手提袋、参赛包、参赛服、完赛包、完赛服、号码布(大、小)、参赛指南、证件、各类证书和颁奖、其他物料制作(通行证、手卡、贴纸等)、设计费;6、后勤保障:摄影服务、主持人、人员接待和食宿交通、车辆租赁、AED租赁、新闻发布会、公众责任险、个人意外保险;7、摄影摄像、宣发执行、视频制作等赛事宣传费用;8、运营执行费。项目比赛规模:比赛人员1000人,其中精英挑战组400人,大众体验组400人,亲子娱乐组200人。通过持续打造“雁门关越野跑”赛事品牌,提升赛事影响力,以赛事为载体促进代县文化旅游和体育赛事深度融合,推进代县高质量发展。2、服务标准:本次比赛属中国登山协会规定的C类赛事,精英挑战组为M1级,大众体验组为M1级,亲子娱乐组为S1级。(1)服务标准:①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达到公平竞争的基本标准,同时符合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②比赛所用全部器材应符合竞赛规程的要求,器材的数量和认证标准须满足赛事的需求。③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中国登山协会发布的《山地越野跑办赛指南》等政策文件执行,完成赛事各项组织工作。3、服务要求供应商制定赛事竞赛组织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芯片计时方案、赛前物品发放方案、裁判员管理方案、志愿者招募及管理方案、证件管理方案、赛事车辆保障方案、赛事气象监控方案、配套活动方案等。要求方案整体设计成熟、合理,方案内容详细、完善、丰富、阐述明确、可实施性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要求制定医疗保障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指挥体系、急救跑者方案、救护车配置、医疗站点配置、移动AED配置方案、赛事救助定点医院配置、医疗观察者配置、医疗物资配备情况及医疗药品配备情况等。要求方案整体设计成熟、合理,方案内容详细、完善、丰富、阐述明确、可实施性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部门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应急事件的分类、应急处理响应类别、应急处理与响应的方案、应急管理责任和善后处理。要求方案整体设计成熟、合理,方案内容详细、完善、丰富、阐述明确、可实施性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为保证赛事组织筹备工作专业、高效推进,配备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竞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赛事的规模、内容、级别相匹配。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所承担的赛事服务全部工作结束止。2、服务地点:代县雁门关景区。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即拨付50%赛事补助经费给供应商。2)比赛前十五天,采购人即拨付40%赛事补助经费给供应商。3)比赛结束一周内,采购人对办赛情况进行验收及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10%赛事补助经费给供应商。4、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四、验收(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方式:采购实施部门组成验收小组。(3)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采购人履约验收相关规定执行。(4)履约验收内容:本项目所有内容。(5)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采购人验收标准要求。项目结束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活动结案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概述、活动总触达人群分析、每场活动现场布置情况、媒体推广监测。保证平稳、完整、安全完成所有计划赛事,比赛完成后提交完赛报告、视频资料,比赛成绩等相关材料为采购方验收依据,并将活动所有音视频资料留存存档。(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第五章合同草案(仅供参考)甲方:乙方:乙方在年月日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中的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说明:服务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必须与响应文件中完全一致)。1.服务地点和服务范围2.服务具体内容和标准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四、服务及承诺乙方就本次交付的服务向甲方做出如下承诺:(请乙方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所做售后服务承诺填写)五、服务时限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2.服务地点:3.服务联络人:4.联系方式:六、验收约定(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要求填写)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工作场地以及其他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内容;2.服务后及时进行验收工作;3.验收通过后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2.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的实际需求;3.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合同承诺的售后服务;4.承担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需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能完成服务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用于补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验收。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执行。4.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完成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执行。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过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其它相关部门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需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作的其他承诺4.成交通知书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2024年月日日期:2024年月日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1.1.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响应文件,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二○二三年月日4.12.目录格式4.12.1.目录4.13.资格证明文件部分4.14.……4.154.164.174.184.19.商务、技术文件部分4.20.……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我方(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7、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4.21.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没有写“无9、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2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响应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4.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标项最高限价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予以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低于成本或不合理报价的响应文件。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5.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22.1.4.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质量报价备注12....报价大写:小写: 注: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23456注: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本表要求的全部具体响应内容,全面纰漏各项响应程度,如没有偏离,在偏离说明栏内填写“无偏离”,有偏离的进行说明,需列明实际响应状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2...8注: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本表要求的全部具体响应内容,全面纰漏各项响应程度,需列明实际响应状况,无偏离时填写“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供应商企业简况;8.同类项目案例(格式自拟)9.本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0.供应商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响应文件9、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代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的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华舰体育赛事发展(山西)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4326.6273万元,资产总额为3430.32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华舰体育赛事发展(山西)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4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函不适用。2024雁门关超级越野跑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此项证明文件不适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超级越野跑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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