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观景平台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2024)
【平公资采2024412号】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4-42
2、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平公资采2024412号-1
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项目和园建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鲁山县南阳路70号
1,364,000.00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80
刘甲辰
豫 241171720213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艳菊、陈海乐、申民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5,6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无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北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8103908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1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890524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890524510
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二: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doc
附件一: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doc
招标文件.doc
【平公资采2024412号】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2).doc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单位名称)的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星动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不企业(或者:报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ahf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欢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7人,营业收入为2515.5万元,资产总额为3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L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1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部西饭-267-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第一标段专家A打分表:专家个人评分表项目编号平公资采2024412号项目名称:【平公资采2024412号】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乎台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平顶山市佳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顺畅路业有限公司一、综合标(10分)(10分)---1、履职尽责承诺(6分)1.履职尽责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6分2.履职尽责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3.履职尽责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未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3632、服务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承诺、服务承诺及技术措施等进行打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2二、施工组织设计(60分)-1.方案安排全面合理,技术可行性强,得10分: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00分)2.方案安排全面较合理、技术可行一般的,6分;3.方案安排不完整,不具技术可行性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1666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8分)1.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的,得8分:2.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安全、基本可行的,得5分:3.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不具司行性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582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分)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得8分;2.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的,得5分;3.真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管理制度,技未方案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582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8分)8分)1.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科学可行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与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得8分:2.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环境保护保护管理体系完整,得5分;3.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完整,得2分。缺项不得分。5525、工期保证措施8分)1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工程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的,得8分:2.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工程进度计划基本合理的,得5分;3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具有工期保证措施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552项目平顶山市佳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顺畅路业有限公司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6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很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2.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劳动力与物资调配计划基本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3.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分。缺项不得分。4647、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4分)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4分;2.关健线路基本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2分:3.关健线路基本完整,计划编制基本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28、施工总平面布置(4分)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4分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2分;3.总体布置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429、确保报价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4分)(4分)1.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2.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2分:3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总得分2429、确保报价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4分)(4分)1.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2.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2分:3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总得分415629专家B打分表:专家个人评分表项目编号平公资采2024412号项目名称:【平公资采2024412号】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乎台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平顶山市佳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顺畅路业有限公司一、综合标(10分)(10分)---1、履职尽责承诺(6分)1.履职尽责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6分2.履职尽责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3.履职尽责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未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6632、服务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承诺、服务承诺及技术措施等进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行打分。有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二、施工组织设计(60分)2422、服务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承诺、服务承诺及技术措施等进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行打分。有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二、施工组织设计(60分)--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0分)1.方案安排全面合理,技术可行性得10分:2.方案安排全面较合理、技术可行一般的,6分:3.方案安排不完整,不具技术可行性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6106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8分)1.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的,得8分;2.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安全、基本可行的,得5分:3.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不具可行性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555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得8分;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2.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的,得5分;3.具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管理制度,技禾方案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585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8分)8分)1.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科学司行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与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得8分:2.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环境保护保护管理体系完整,得5分:3.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完整,得2分。缺项不得分。5525、工期保证措施8分)1.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工程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的,得8分:2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工程进度计划基本合理的,得5分:3.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具有工期保证措施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555项目平顶山市佳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顺畅路业有限公司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6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很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2.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劳动力与物资调配计划基本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3.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分缺项不得分。4647、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4分)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4分:2.关健线路基本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2分:3.关健线路基本完整,计划编制基本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28、施工总平面布置(4分)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4分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2分:3.总体布置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29、确保报价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4分)(4分)1.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2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2分:3.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总得分2229、确保报价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4分)(4分)1.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2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2分:3.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总得分445538专家C打分表:专家个人评分表项目编号平公资采2024412号项目名称:【平公资采2024412号】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乎台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平顶山市佳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顺畅路业有限公司一、综合标(10分)(10分)---1、履职尽责承诺(6分)1.履职尽责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6分2.履职尽责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3.履职尽责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3612、服务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承诺、服务承诺及技术措施等进行打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标性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二、施工组织设计(60分)2422、服务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承诺、服务承诺及技术措施等进行打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标性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二、施工组织设计(60分)-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0分)1.方案安排全面合理,技术可行性得10分:2.方案安排全面较合理、技术可行佳一般的,6分;3.方案安排不完整,不具技术可行性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6103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8分)1.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的,得8分;2.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安全、基本可行的,得5分;3.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不具可行性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582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得8分;2.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的,得5分;3.真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管理制度,技未方案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582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8分)8分)1.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科学可行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与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2.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环境保护保护管理体系完整,得5分:,得8分:3.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完整,得2分。缺项不得分。5825、工期保证措施8分)1.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工程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的,得8分:2.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工程进度计划基本合理的,得5分:3.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具有工期保证措施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585项目平顶山市佳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顺畅路业有限公司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6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很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2.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劳动力与物资调配计划基本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3.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分缺项不得分。4647、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4分)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4分;2.关健线路基本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2分:3.关健线路基本完整,计划编制基本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428、施工总平面布置(4分)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4分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2分:3.总体布置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分。缺项不得分。2429、确保报价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4分)(4分)1.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时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2.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2分:3.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总得分2429、确保报价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4分)(4分)1.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时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2.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2分:3.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总得分417027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表项目编号平公资采2024412号项目名称:【平公资采2024412号】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序号投标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汇总分平均分商务分技术分报价分最终得分名次序号投标人专家A专家B专家C汇总分平均分商务分技术分报价分最终得分名次1鲁山县广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70.0056.0055.00181.0060.339.3351.0030.0090.3312平顶山市佳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41.0041.0044.00126.0042.006.0036.0029.9271.9223平顶山市顺畅路业有限公司27.0029.0038.0094.0031.334.3327.0029.9661.293评标委员会成员:专家A、专家B、专家C第1/1页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鲁采磋商-2024-42的采购人: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见文件附件)35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4-42;2、项目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68322.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平公资采2024412号-111368322.001368322.00是1368322.00最高限价:1368322.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项目和园建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5.4工期:80日历天;5.5质量要求: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3.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3.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4.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联系电话:0375-5057526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北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181039080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890524510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18号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589052451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北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18103908085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90524510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18号3项目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4建设地点鲁山县境内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9工期要求80日历天10质量要求合格1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包括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作用。当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的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1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 14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4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符合“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0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1磋商程序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2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2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依次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4采购限价最高限价:1368322.00元园建工程:1221486.21元;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项目:146835.79元各供应商磋商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5结果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26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27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8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的1%并由中标人支付:共13685.00元收取形式为:转账、现金、网银。29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承诺工期完成本工程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费用。2)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的,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3)投标函附录中所列磋商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供应商的工程预算未列入的项目,其费用认为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子目的综合基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0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31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不适用)(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注: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3、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4、评标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5、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32其他注意事项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3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在合同履行时采购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否则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签订时制定的方案认真进行验收,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更、人员更替、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采购人应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应当按约定条款支付利息或滞纳金)。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注: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若采购项目全为货物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这里的中小企业指的是货物的制造企业而非投标企业。若大型企业投标,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大型企业也可投标。若中小企业投标,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货物凡含有大型企业制造的,均不可参于投标。服务和工程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指的是投标人自已为中小企业。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磋商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六、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述政策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注明。34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制定评审规则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技术和价格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一是在价格项中,可以对绿色产品给予价格总分值3%-5%幅度不等的加分;二是在技术中,可以对绿色产品给予技术总分值3%-5%幅度不等的价格。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成交价的采购项目,对绿色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2%-5%不等的价格扣除。一个产品,既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又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在评审规则中可以设置重复加分,也可以只算其中一个,这个权力有采购人掌握,应在采购文件中注明。上述政策应当在评审办法中注明确定值。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适用本项目)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适用本项目)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适用本项目)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磋商文件并公示,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交易系统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不提交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投标4.1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不见面开标。6.评标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按照响应文件的格式及要求签字盖章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资格条件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信誉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或优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或优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进入磋商阶段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30 分 技术部分:60分 综合部分:10分2.2.2最终磋商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磋商报价是评标综合打分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依据。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报价次数:2次(投标文件内报价为首次报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1.方案安排全面合理,技术可行性强,得10分;2.方案安排全面较合理、技术可行性一般的,6分;3.方案安排不完整,不具技术可行性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1.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的,得8分;2.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安全、基本可行的,得5分;3.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不具可行性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得8分;2.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的,得5分;3.具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方案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8分)1.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科学可行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与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得8分;2.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环境保护保护管理体系完整,得5分;3.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完整,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工期保证措施(8分)1.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工程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的,得8分;2.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 工程进度计划基本合理的,得5分;3.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具有工期保证措施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6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很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2.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劳动力与物资调配计划基本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3.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4分)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4分;2.关健线路基本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2分;3.关健线路基本完整,计划编制基本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施工总平面布置(4分)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4分;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2分;3.总体布置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确保报价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4分)1.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2.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2分;3.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4综合标(10分)履职尽责承诺(6分)1.履职尽责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6分;2.履职尽责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3.履职尽责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2.2.4综合标(10分)服务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承诺、服务承诺及技术措施等进行打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2.2.3、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3.2.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电子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电子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4.1.1.1.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及地点:;(二)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三)资金来源:。(四)工程内容:(五)工程承包范围:乙方见招标文件,负责按标准完成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4.1.1.2.二、合同工期(一)施工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4.1.1.3.(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季节气温变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而影响工程进度;以上情况乙方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申请,经甲方核实批准后,工期方可做出相应顺延,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4.1.1.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最终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4.1.1.5.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6、合同文件构成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件3、工程施工图纸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授权委托书七、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提供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2、对乙方使用的材料有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有质量问题的材料,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3、在施工中,甲方负责工程的全程监督及管理,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4、具有对施工进度的认定权。5、甲方对乙方施工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二)乙方职责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建设项目资金公示牌实行标志管理。2、施工中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监督,竣工后提交由监理公司提供的合格监理报告,并有监理人员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不予竣工验收。3、提供开工、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开工、竣工等各项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施工造成工伤及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外部环境及问题纠纷。6、此工程所产生的税和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税和费。八、工程保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用或挂靠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招标,如发现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及法律责任。(二)担保方为本项工程提供保函和保证金,乙方为被保证人,担保方为保证人,业主为权利人。保证人在被保证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有保证人为权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保证范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预付款保证和履约保证。(四)担保方不得为同一个工程合同的承发包方提供主工程款支付履约保证和承包商履约保证。(五)保证有效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180日内。如有停工、工期延长等情形的,停工、延长工期不计入保证有效期间。(六)工程出现进度问题。1、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擅自延期,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超过30天的将在工程款中扣除。2、工程出现工程质量缺陷问题验收不合格,经甲方通知后,如乙方接到相关通知书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修复、返工责任,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返工修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由担保公司承担或工程款中支付。(七)本工程保证未约定事宜,以《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准。九、工程质量及验收(一)工程质量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规范及施工标准进行施工。混凝土工程要依据国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甲方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公司,且检测质量体系健全,有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使用《资质等级证书》。2、乙方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要按照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工程验收1、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后,由乙方提出工程验收请验报告,甲方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单位等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评估、鉴定,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工程质量以检测报告为准,确保工程投资效益。2、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采购人应按照约定,组织验收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工程或服务符合合同要求。3、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设计合同单元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可以接受验收;如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减价接受验收。5、验收时如遇施工数量与设计图纸数量不相符,验收数量以甲方及监理单位实地核算认可的实际完成数量为准。十、违约责任(一)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二)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擅自延期,则视乙方违约,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三)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一)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二)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时,须经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书面签字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否则,由此而增加的预算费用,由乙方负担。(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四)因不可预见因素而增加工程量,乙方应及时通过监理人员报告甲方。否则,由此而增加的预算费用,由乙方负担。(五)如果乙方未按照工程正常的施工程序、材料标准、材料数量施工的,且造成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数额较大的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六)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付款方式项目资金支付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项目开工后,甲方向乙方拨总工程款的50%作为启动资金,施工过程中根据形象进度拨付资金,工程竣工前资金拨付总量不超过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完备后,工程款拨付至决算价的100%。十三、农民工工资支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签约并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农民工在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后,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禁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1、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签订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其它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3、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签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四、工资清偿1、用人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2、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5、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移交相关单位对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触犯刑法的,追究其刑事责任。2、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如发生工资争议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施工单位或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十四、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五、工程移交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同时填写竣工工程移交表,向所在项目村委会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七、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八、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4.1.1.6.十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二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二十一、合同履行地及不动产所在地:河南省鲁山县二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4.1.1.7.二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见文件附件)6.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如下:一、技术标准等的有关技术说明文件二、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相关工程和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其它现行的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全或与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合同内容,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首次报价)大写: 小写:¥ 元工程质量施工工期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项目经理姓名级别注册证书号项目经理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职务: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7.3.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4.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完整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示意图(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七、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注册建造师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7.5.八、其他资料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附件三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备注:本附件无需响应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鲁采磋商-2024-42的采购人: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见文件附件)35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4-42;2、项目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68322.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平公资采2024412号-111368322.001368322.00是1368322.00最高限价:1368322.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项目和园建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5.4工期:80日历天;5.5质量要求: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3.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3.7供应商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3.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4.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联系电话:0375-5057526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北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181039080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890524510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18号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589052451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北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18103908085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恒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90524510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18号3项目名称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4建设地点鲁山县境内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9工期要求80日历天10质量要求合格1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包括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作用。当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的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1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 14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4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符合“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0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1磋商程序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2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2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依次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4采购限价最高限价:1368322.00元园建工程:1221486.21元;鲁山县环湖路观景平台建设项目:146835.79元各供应商磋商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5结果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26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27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8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的1%并由中标人支付:共13685.00元收取形式为:转账、现金、网银。29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承诺工期完成本工程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费用。2)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的,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3)投标函附录中所列磋商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供应商的工程预算未列入的项目,其费用认为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子目的综合基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0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31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供应商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不适用)(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注: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3、待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4、评标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5、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32其他注意事项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3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在合同履行时采购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否则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签订时制定的方案认真进行验收,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更、人员更替、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采购人应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应当按约定条款支付利息或滞纳金)。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注: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若采购项目全为货物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这里的中小企业指的是货物的制造企业而非投标企业。若大型企业投标,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大型企业也可投标。若中小企业投标,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货物凡含有大型企业制造的,均不可参于投标。服务和工程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指的是投标人自已为中小企业。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磋商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六、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述政策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注明。34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制定评审规则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技术和价格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一是在价格项中,可以对绿色产品给予价格总分值3%-5%幅度不等的加分;二是在技术中,可以对绿色产品给予技术总分值3%-5%幅度不等的价格。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成交价的采购项目,对绿色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2%-5%不等的价格扣除。一个产品,既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又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在评审规则中可以设置重复加分,也可以只算其中一个,这个权力有采购人掌握,应在采购文件中注明。上述政策应当在评审办法中注明确定值。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适用本项目)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适用本项目)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适用本项目)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磋商文件并公示,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交易系统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的磋商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不提交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投标4.1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不见面开标。6.评标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2形式评审标准响应书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1.2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1.2形式评审标准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未高于采购限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通过初步审查后进入磋商阶段。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30 分 技术部分:60分 综合部分:10分2.2.2最终磋商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最终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经磋商小组全体认定属于低价恶意磋商的,响应人应予以做出合理解释,若响应人未作出合理解释或响应人作出的解释未通过磋商小组全体认定,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2、本次报价分为两次报价,第一轮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即磋商小组发出报价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做出的报价)。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1.方案安排全面合理,技术可行性强,得10分;2.方案安排全面较合理、技术可行性一般的,6分;3.方案安排不完整,不具技术可行性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1.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的,得8分;2.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安全、基本可行的,得5分;3.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不具可行性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得8分;2.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的,得5分;3.具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方案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8分)1.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科学可行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与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得8分;2.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环境保护保护管理体系完整,得5分;3.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完整,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工期保证措施(8分)1.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工程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的,得8分;2.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 工程进度计划基本合理的,得5分;3.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具有工期保证措施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6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很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2.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劳动力与物资调配计划基本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3.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4分)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4分;2.关健线路基本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2分;3.关健线路基本完整,计划编制基本满足磋商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施工总平面布置(4分)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4分;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得2分;3.总体布置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3施工组织设计(60分)确保报价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4分)1.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2.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2分;3.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2.4综合标(10分)履职尽责承诺(6分)1.履职尽责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6分;2.履职尽责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3分;3.履职尽责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2.2.4综合标(10分)服务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承诺、服务承诺及技术措施等进行打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一般的、技术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2.2.3、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投标人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3.2.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电子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电子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4.1.1.1.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及地点:;(二)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三)资金来源:。(四)工程内容:(五)工程承包范围:乙方见招标文件,负责按标准完成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4.1.1.2.二、合同工期(一)施工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4.1.1.3.(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季节气温变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而影响工程进度;以上情况乙方需提交书面说明和申请,经甲方核实批准后,工期方可做出相应顺延,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4.1.1.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最终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4.1.1.5.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6、合同文件构成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件3、工程施工图纸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授权委托书七、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提供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图。2、对乙方使用的材料有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有质量问题的材料,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3、在施工中,甲方负责工程的全程监督及管理,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4、具有对施工进度的认定权。5、甲方对乙方施工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二)乙方职责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建设项目资金公示牌实行标志管理。2、施工中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监督,竣工后提交由监理公司提供的合格监理报告,并有监理人员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不予竣工验收。3、提供开工、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开工、竣工等各项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施工造成工伤及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外部环境及问题纠纷。6、此工程所产生的税和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税和费。八、工程保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用或挂靠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招标,如发现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及法律责任。(二)担保方为本项工程提供保函和保证金,乙方为被保证人,担保方为保证人,业主为权利人。保证人在被保证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有保证人为权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保证范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预付款保证和履约保证。(四)担保方不得为同一个工程合同的承发包方提供主工程款支付履约保证和承包商履约保证。(五)保证有效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180日内。如有停工、工期延长等情形的,停工、延长工期不计入保证有效期间。(六)工程出现进度问题。1、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擅自延期,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超过30天的将在工程款中扣除。2、工程出现工程质量缺陷问题验收不合格,经甲方通知后,如乙方接到相关通知书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修复、返工责任,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返工修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由担保公司承担或工程款中支付。(七)本工程保证未约定事宜,以《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准。九、工程质量及验收(一)工程质量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规范及施工标准进行施工。混凝土工程要依据国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甲方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公司,且检测质量体系健全,有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使用《资质等级证书》。2、乙方需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要按照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工程验收1、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完工后,由乙方提出工程验收请验报告,甲方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委托有《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单位等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评估、鉴定,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工程质量以检测报告为准,确保工程投资效益。2、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采购人应按照约定,组织验收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工程或服务符合合同要求。3、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完全符合,如不影响安全,且比原设计合同单元部分提高了使用要求和功能的或属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可以接受验收;如不影响安全、不降低使用要求和功能,而且要改变确有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减价接受验收。5、验收时如遇施工数量与设计图纸数量不相符,验收数量以甲方及监理单位实地核算认可的实际完成数量为准。十、违约责任(一)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观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 观景平台建设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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