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维保 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中标结果公示(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2024)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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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编号:[232799]JMCG[CS]20240002-2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和佳医学工业园二期综合楼三楼A区-001号
48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
服务类(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
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等及相关附属配套设备全部保修
按招标要求执行,设备维保三年共5套系统全部保修其中包括:3套负压吸引系统、2套制氧系统,负压吸引连接管路及终端等和供氧系统及所有系统相关附属配套设备
合同签订后提供为期1年的设备维保服务
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88,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文好(采购人代表)
、
李博宇
、
张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
0.977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4.00
5.50
10.00
99.50
1
1
湖南和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4.00
5.00
9.93
98.93
2
2
珠海奥吉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4.00
5.00
9.87
98.87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
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光辉路育华街203号
联系方式:
13846580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黑龙江佳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广告产业园D1栋107室
联系方式:
13836124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黑龙江佳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3836124896
黑龙江佳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8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磋商文件(2024060503).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pdf
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232799]JMCG[CS]20240002-2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线上开启线上开启线上开启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1湖南和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和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99,600.002珠海奥吉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奥吉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99,000.003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496,500.00-第1页-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的(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533.52万元,资产总额为5064.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8日4.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合同包1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8日4.2投标人关联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公司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合同包1,项目编号:[232799]JMCG[CS]20240002-2,标的名称为: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的投标中本单位非关联单位。特此声明!单位(盖章):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8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的(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533.52万元,资产总额为5064.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8日4.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合同包1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8日4.2投标人关联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公司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合同包1,项目编号:[232799]JMCG[CS]20240002-2,标的名称为: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的投标中本单位非关联单位。特此声明!单位(盖章):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8日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的(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533.52万元,资产总额为5064.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8日4.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合同包1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8日4.2投标人关联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公司参与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保项目(三次)/合同包1,项目编号:[232799]JMCG[CS]20240002-2,标的名称为: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的投标中本单位非关联单位。特此声明!单位(盖章):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8日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维保 制氧系统和负压吸引系统全维保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