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标结果公示(察隅县自然资源局2024)
察隅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ZDF20240530(招标文件编号:XZDF20240530)
二、项目名称: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汉江路116号
中标(成交)金额:58.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申请采购第三方服务
合格
以签订合同为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茜、康瑜、王廷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77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成交供应商: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2.3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察隅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宋先生 0894-5432043
联系方式:林芝市察隅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德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幸福小区 C2-1 栋 2 单元 702 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5882562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58825624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察隅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林芝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17:3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茜、康瑜、王廷文
总成交金额
¥58.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882562429
采购单位
察隅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宋先生 0894-54320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芝市察隅县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德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幸福小区 C2-1 栋 2 单元 702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先生1588256242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磋商文件-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pdf
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非联合体)参加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8人,营业收入为14294.23万元,资产总额为20267.11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6月1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69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项目名称: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编号:XZDF20240530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德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出日期:二零二四年六月政,府购竞争性,磋商件广7、17国又才A....................................................................................................................................................................................................................第一部分响应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部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响应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响应人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要求。1.3.5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响应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1.3.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7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编制本采购文件。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1.7响应人在响应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响应人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其响应将被认定为。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按成交价的1.5%向成交收取;评审费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1采购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响应人须知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4章响应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响应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响应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将被认定为。6.1为了保证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使响应人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8.1。8.2无论采购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响应人所响应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技术文件”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中提供的全部内容。9.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就供货期内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少报无效。11.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采购所有货物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包括货物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11.3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磋商总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MMIh2A.RMA进满y米F口12TXY中\出C2VHCOT画司--两位小数。未按以上规定报价,视为无效响应。11.4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不固定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5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其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13.1响应应在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响应人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响应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响应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响应人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视为15.1供应商应提交以下响应文件:1正本响应文件全部组成部分1每份独立无线胶装单独密封包装2副本响应文件全部组成部分2每份独立无线胶装单独密封包装3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全部组成部分2独立封装单独密封包装4响应函响应函1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包装洋-X大X可-LT苏HL相中小F1YN监-时进V题8-1J>--1糊是-前17最-州.MS-1.北直0X1园2目种工K015.2响应文件的正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人或由法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章私章,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的内容和加盖供应商公章,须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私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15.4电子文件外封套只能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供应商名称及代理机构名称。15.5除供应商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15.6传真或电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1现场提交:。16.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响应人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17.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拒绝接受。17.2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响应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响应人代表参加。响应人不足3家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8.2响应人提交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2份,响应函1份。1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磋商的各响应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8.5响应人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响应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9.2采购人在评审前查询响应人的信用记录。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刑事处罚记录。19.2.2响应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工作。19.4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性能和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其成员由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共3人,从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等。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一、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成交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成交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十二、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1)(2)……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见证方执一份。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附:乙方报价表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