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2024)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JT-ZC-20240526)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一、项目编号:TJJT-ZC-20240526
二、项目名称: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冠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新市镇润园11号楼701室。
91120110MA06XCEP94
15522487472
65.8184
92.99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冠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5.8184
92.99
2
天津胜硕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5.818
88.99
3
天津泷泉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5.81
67.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李学今,张玉媛
采购人代表:于凤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9872.76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 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 收取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79号
联系方式:022-24961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
联系方式:022-84355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如
电 话:022-8435592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固化--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docx
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JJT-ZC-20240526采购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3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7一、项目内容7二、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7三、供应商实施能力8四、技术要求8五、商务要求9六、磋商程序10七、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13八、其他注意事项17九、项目需求书19第三部分磋商须知21A说明21B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25C响应文件的编写28D响应文件的递交31E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32F授予合同37第四部分合同一般条款39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委托,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TJJT-ZC-20240526二、项目内容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参与投标。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658184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规定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06月5日至2024年06月13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磋商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8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李老师2、联系方式:17526896199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79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老师,022-24961626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526896199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utongzhaobiao@163.com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张贵庄街道办事处和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本项目就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项目内容: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参与投标。二、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实施能力供应商提供签订日期自2021年01月0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名称及盖章;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四、技术要求(一)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三)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洒水车运行实施方案、车辆及设备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方案评价、针对本项目的洒水车辆调配投入计划及其项目保证措施、投诉流程、反馈机制评价、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四)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五、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水费、油费、车辆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的最终优惠价格。3.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审中予以考虑。4.验收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承担5、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服务期或费用索赔。6、磋商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审中予以考虑。7、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服务要求1.服务地点:跃进路、津塘路、先锋路、栖霞道、利津路、招远路、福山路、双东路、詹安路、嘉祥道、詹滨南道、金华道、荣成路、体育场路、幸福道、茅山道、利津路综合楼、服装街、惠民路、社会大院、货七道、北空无名路、张贵庄棚户区改造拆迁片等道路。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3.供应商应通过自行踏勘充分了解服务位置、情况、道路、周边协调工作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本项目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内不合理要求的申请将不被批准。4.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相关人员办理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并负责赔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磋商报价中必须考虑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及其相关费用。5.服务过程中因没有遵守文明作业规定,造成噪声超标、环境污染的后果,引起周围居民干扰作业,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解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6.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不可控因素,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后可终止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7.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禁止转包。否则,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季度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及环境情况。除项目需求变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四)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五)保证金:无(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八)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六、磋商程序(一)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参加人员及要求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2、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四)磋商步骤1、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对供应商的资格、资信审查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 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1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 关证明材料;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5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注: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资信文件中任意一条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最后报价。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七、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四)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30 分)分值1服务要求供应商承诺日常洒水、喷雾作业频次保证每天洒水次数不少于 3次、2次喷雾;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得5 分,不提供不得分。51服务要求供应商承诺在日常洒水、喷雾作业频次基础上需要加大洒水、喷雾频次,每天不少于 5 次洒水、3 次喷雾;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得 6分,不提供不得分。62本单位车供应商承诺具备 1 台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雾炮车)、3 台重型载5辆证明货作业车(洒水车)设备车辆,并安装 GPS 定位系统。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得 5 分,不提供不得分。3人员培训方案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文明作业等。每提供上述 1 项内容的得 2 分,最多 14 分,不提供不得分。14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60 分)分值1洒水车运行实施方案方案包含车容车貌控制方案、车辆洒水消尘管理、车辆运行三个方面,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且方案无瑕疵得10分;方案有1处瑕疵的,得7分;方案有2处瑕疵的,得3分;方案有3处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102车辆及设备管理方案方案包括车辆使用管理、车辆维护保养、车辆动态监控三个方面,且方案无瑕疵得10分;方案有1处瑕疵的,得7分;方案有2处瑕疵的,得3分;方案有3处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103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方案评价方案包括管理定位、管理目标、管理模式等三个方面,且方案无瑕疵得10分;方案有1处瑕疵的,得7分;方案有2处瑕疵的,得3分;方案有3处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104针对本项目的洒水车辆调配投入计划及其项目保证措施拟投入的洒水车辆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内容详细明确且方案无瑕疵得10分;方案有1处瑕疵的,得7分;方案有2处瑕疵的,得3分;方案有3处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105投诉流程、反馈机制评价投诉流程、反馈机制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且方案无瑕疵得10分;方案有1处瑕疵的,得7分;方案有2处瑕疵的,得3分;方案有3处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106管理规章制度方案包括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且方案无瑕疵得10分;方案有1处瑕疵的,得7分;方案有2处瑕疵的,得3分;方案有3处以上瑕疵或未提供的,得0分;10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第三部分 价格部分(10 分)(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0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10(五)响应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减2分,最多减10分: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4、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5、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6、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7、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磋商文件的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8、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9、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六)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1、响应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磋商小组判定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中对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4、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5、围标或陪标的;6、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7、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8、加“★”号条款应答为负偏离的;9、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10、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响应)无效。八、其他注意事项(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二)更正公告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送至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1-3室)。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三)响应文件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1、本项目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分为第一阶段(资质文件、技术及除价格外的商务文件)和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两份副本响应文件。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质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的所有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2)技术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3)承诺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4)其他补充文件,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制作。4、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5、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应分别进行包封密封,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光盘(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夹于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正本中。6、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并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指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7、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五)其他1、磋商开始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3、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4、某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磋商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的投标资格。5、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九、项目需求书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需求书一、项目名称:张贵庄街2024年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三、服务要求:张贵庄街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负责对张贵庄街辖区内进行道路洒水、道路喷雾作业,有效改善张贵庄街空气质量,实现张贵庄街PM2.5的浓度要求值,即<39μg/m3的目标。四、服务范围:跃进路、津塘路、先锋路、栖霞道、利津路、招远路、福山路、双东路、詹安路、嘉祥道、詹滨南道、金华道、荣成路、体育场路、幸福道、茅山道、利津路综合楼、服装街、惠民路、社会大院、货七道、北空无名路、张贵庄棚户区改造拆迁片等道路。五、服务内容1、城市道路重污染天气洒水、喷雾降尘服务;2、重大迎检保障任务的洒水、喷雾降尘服务;3、辖区范围内道路临时污染的冲洗服务;4、安排至少1名巡查人员每天对道路洒水、雾炮降尘工作进行巡查。六、服务标准1、日常洒水、喷雾作业频次张贵庄街辖区服务范围内道路保证每天洒水次数不少于3次(非冻期3月15日-11月15日)、2次喷雾;2、重污染天气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在日常洒水、喷雾作业频次基础上需要加大洒水、喷雾频次,每天不少于5次洒水、3次喷雾;3.车辆、设备要求投标人需至少提供1台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雾炮车)、3台重型载货作业车(洒水车)设备车辆,并安装GPS定位系统。4、车辆设备作业要求(1)车辆要按指定地点上水,上水时要关闭发动机、接好接口、轻开水闸、逐步开大,上水结束后水闸关严。(2)作业时要按顺行方向行驶,随时调整喷嘴位置,根据道路污染程度,控制喷洒水量,注意避让行人、车辆。作业时速为3-15km/h,清洗水压≥5Mpa,达到最佳冲洗效果。(3)在保证水质(满足国家四类水体排放标准)的前提下,洒水作业单位自行解决水源。严禁采用污水管网内的水进行洒水作业。七、服务方式投标人按照作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合理安排洒水降尘所需的车辆、驾驶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等。八、支付方式季度据实结算九、其他要求1、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业务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监督、考核、采用日常检查(明检、暗检及其他方式)、综合检查的办法,对投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2、采购人监督考核投标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3、投标人应接受国家、市、区各级组织的各类检查考核。4、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采购人监督人员的取证、核实、检查等要求。5、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不能上路作业时,需将情况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需参加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投标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动。6、投标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和暂住证等手续。安排好单位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法事件由投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7、投标人负责提供承包道路洒水降尘工作所需的劳动工具、专业设备和材料。8、投标人负责承包服务过程中的各类事故处理和所需缴纳一切相关费用。9、在服务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政府重大机制改革等),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方式或解除服务合同,双方互不违约,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第三部分磋商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采购2.6.1供应商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2.6.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2.6.3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3.解释权3.1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4.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3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7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资信要求的规定。5.合格的服务5.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7.询问与质疑7.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7.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7.5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6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9.其他本《磋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磋商程序、磋商方法、磋商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磋商须知;(4)合同一般条款;(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6)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10.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4《磋商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5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能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2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3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C响应文件的编写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招标采购单位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14.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写。15.2响应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单面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不按要求编制或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5.3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5.4响应文件应分包制作并编制页码,且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15.5每包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二份副本响应文件,同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PDF文档格式)的电子版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光盘两张(并标注项目名称和本单位名称)。15.6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16.投标报价16.1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应填写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但不是最终报价。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每个供应商均会获得平等的报价机会,磋商小组将要求进入第二阶段价格磋商的全部供应商在评审现场进行统一集中最终报价。16.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表填写所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6.4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2)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技术的证明材料。18.投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8.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磋商保证金19.1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9.2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方式提交:(1)电汇;19.3供应商如以空头支票支付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9.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磋商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19.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或抵作成交服务费的一部分。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磋商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20.磋商有效期20.1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D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并分别进行包封,上述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包封密封,电子光盘(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夹于响应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22.2供应商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2.3供应商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22.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22.1-22.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递交。22.5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2.7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4.迟交的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5.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E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26.响应文件的开启26.1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仪式,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26.2磋商仪式上,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磋商小组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26.3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26.4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7.磋商小组27.1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问。磋商期间,投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27.3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磋商小组意见。27.4磋商小组的评标程序:27.4.1响应文件初审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4.2详细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7.4.3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4.4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27.4.5编写磋商小组意见。磋商小组意见是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28.磋商过程28.1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以及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响应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8.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29.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确定29.1在正式磋商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9.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的响应应该是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合同的范围、实施方案和保修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29.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9.4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2)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的;(4)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7)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8)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9)围标或陪标的;(10)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项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不是唯一服务投标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14)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9.5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的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报价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招标采购单位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9.6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调整响应文件中构成重大偏离或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供应商的名次排列。29.7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30.磋商原则和评标方法30.1磋商原则(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磋商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益。(3)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磋商按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投标人的磋商价格、服务期限、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30.2评标方法采用下列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2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2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2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20%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6%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31.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31.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31.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31.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31.4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F授予合同32.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产生32.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32.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33.成交通知成交公告发布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5.履约保证金35.1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5.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7.合同分包37.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7.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8.纠纷解决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合同一般条款合同编号: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磋商地点: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招标方式:磋商)的招标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1、项目内容: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三、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四、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五、款项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六、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七、本合同一式份,需方份,供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份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供方(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号:开户银行帐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天津市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甲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第一阶段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总目录(需供应商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注: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附件1投标书致: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地址)分别提交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第一阶段响应文件1.资质文件2.技术文件3.承诺文件4.其他补充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7.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8.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2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附件3点对点应答表序号磋商要求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服务要求(三)服务期(四)付款方式(五)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4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序 号用户单位 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实施 地点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项目起 止时间合同 金额合同编号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服务方案由供应商自行添加内容。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授权代表授权书致:(代理机构/采购人单位名称)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年月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背面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我公司任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8真诚投标承诺书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本供应商愿意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1.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4.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我单位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理解并接受,至签署采购合同前,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我单位理解并接受,若签署采购合同后,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11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中小企业()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 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页。监狱企业()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 标文件第至页。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我公司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页填报要求: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件13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1.网上应答时须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本声明函原件扫描上传。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1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附件16“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第二阶段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日期:年月日附件17报价书致: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份、副本份。1.报价一览表2.报价分项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磋商总价为报价元(注明币种)大写(文字表述)。………………………………………………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8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单位:元包号服务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9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单位:元项号服务名称总价数量备注11 项其中分项名称价格数量备注报价说明:1.供应商投标总价最高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供应商所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2.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降低报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3.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及环境情况。除项目需求变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最终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致:(采购单位名称)/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小组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本项目做出最终报价:总报价:小写:大写: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盖章或者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说明:本表不装订在竞争性磋商相应文件中,用于磋商供应商进行现场最终报价,日期及报价金额处不允许提前填写,开标当日,供应商自行携带,现场填写,签字即生效。)注: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此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将会根据此次报价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服务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