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中标结果公示(深圳技术大学2024)
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0587
二、项目名称: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报价(元)
A
深圳市锦尧科技有限公司
14298000.00
A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8500000.00
A
深圳市赛纳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14445000.00
A
深圳市一定好科技有限公司
14400000.00
A
北京中科重仪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7850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投标供应商
投标报价(元)
1
深圳市赛纳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14445000.00
2
深圳市一定好科技有限公司
14400000.00
3
深圳市锦尧科技有限公司
14298000.00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赛纳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田东社区恩上公路2号怡林楼B栋201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肆万伍仟元整(¥14,445,00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 品牌:AIXTRON Ltd. 规格型号:CCS 3x2"" 数量:1套 单价:14445000元/套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静、丁抗、刘才、骆怀民、王节、陈卉佳、温鹏强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依据深财购[2018]27号文规定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万柒仟贰佰柒拾柒元柒角伍分(¥47,277.75)。
九、公告期限
2024年06月20 日至2024年06月2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领取((备注: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向采购实施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完毕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ning0330@dingtalk.com (联系人:张宁、0755-88605175转531),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8605175转508。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技术大学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深圳技术大学
联系方式:谢老师0755-2325607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室
联系方式:0755-88605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0755-88605175 转504、508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0日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开标记录表.pdf
附件2:投标文件.zip
附件3:招标文件.zip
附件4: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pdf
附件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pdf
附件6:SZDL2024000587-A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中标结果公告.pdf
附件7:评分结果表.pdf
附件8: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pdf
开标一览表包号:SZDL2024000587-A包名: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开标备注1深圳市锦尧科技有限公司壹仟肆佰贰拾玖万捌仟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142980002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捌佰伍拾万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85000003深圳市赛纳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壹仟肆佰肆拾肆万伍仟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144450004深圳市一定好科技有限公司壹仟肆佰肆拾万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144000005北京中科重仪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柒佰捌拾伍万元零角零分零厘零毫7850000开标时间:2024-06-1709:00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SZDL2024000587采购人: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4年5月特别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中节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六、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八、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请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4000587项目名称: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包号: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6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表》和《商务规格偏离情况表》做出评判);7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评分项评分项评分项权重1价格价格价格价格302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54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1技术保障措施技术保障措施33专家打分专家打分一、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各项评分内容及分值进行打分:(1)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商售后技术支持人员≥3人,且具有机械、半导体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0分)。并说明至少有1人持续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得10分)。以上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证明资料:售后技术支持人员须为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商自有员工,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或所投设备生产商)截至开标日前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近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无法出具的证明文件)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亦可。投标时提供技术人员名单,包含姓名、联系电话、毕业学校及学历信息(学历信息证明文件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技术保障措施,方案中体现:①技术团队总体概述、②人员配备、③安全保障措施;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10分,满足以上任意2项要求得7分,满足以上任意1项要求得3分,其他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A.技术团队总体概述全面;B.有服务热线、专业的维修人员等内容;C.有量化的响应时间、固定对接人员等内容;D.提供质保期外的维修服务收费标准且合理;E.提供具体的应急维修时间安排。评分依据如下: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20分;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15分;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差评分标准:上述情况之外的,评价为差,不得加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技术方案,方案包含:①设备安装调试、②产品性能、③质量的可靠性措施,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10分,满足以上任意2项要求得7分,满足以上任意1项要求得3分,其他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A.方案中有具体说明所投产品的安装步骤;B.方案中提出所投产品具体的供货进度安排;C.方案中有对所投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可行应急方案;D.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品牌性能、档次及质量可靠性进行详细的阐述说明;E.从可实施、可操作的角度提供安全保障措施;评分依据如下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30分;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20分;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差评分标准:上述情况之外的,评价为差,不得加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二、以上本项最高得100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能有效证明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2技术规格偏离情况51专家打分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40005872.项目名称: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3.预算金额(单位:元):14,450,0004.最高限价(单位:元):14,450,000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1套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6.1在招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察或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36.2若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设备测试的,投标人授权演示代表应携带授权文件按时达到现场并做好相应准备。现场授权演示代表应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人员,如有突发特殊情况需更换授权演示代表,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和授权文件予评审委员会并获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接纳。37.评标方法37.1.1最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报价进行排序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37.1.3定性评审法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第八章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候选人。38.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递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递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评标和定标分离办法,即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评审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所采用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关键信息的内容。38.2.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的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依照招标文件第一册关键信息的内容推荐相应数量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采购人应当按照自定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委员会,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38.2.3.1自定法。操作程序: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②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并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体现)。重大项目的定标委员会应当由采购人领导班子组成;特定品目项目(非重大项目)的定标委员会可以由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有与所采购项目专业领域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采购责任机构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定标委员会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候选中标供应商的得票数超过成员半数的,方可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流程:网上具体操作时,在结束辅助评标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录入候选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后进入“采购人录入定标结果”的环节;采购人在“采购人录入定标结果”中可以实时的查看候选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同时查看和打印综合得分表、评审报告、候选中标供应商评价表,以单选框的方式,在显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报价的列表中,由采购人根据定标结果选择中标供应商。③采购人应当自定标会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定标书面记录、定标报告在采购人内部网站或者内部办公区域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正式成员名单、定标程序、定标环节及定标结果等内容。④采购人应当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定标报告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定标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定标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正式成员名单、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⑤采购人逾期不确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理期间不计入采购期间。说明: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方法提前做好相关准备。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监督电话:0755-88605175。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投诉,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请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领取本单位参与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现金方式外,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46.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46.3项目服务期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47.合同的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48.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49.履约抽检及情况的反馈49.1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采购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将对采购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49.2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相关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市财政局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51.供应商违法责任《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第十一章质疑处理52.质疑提出与答复5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2.3质疑条件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2.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合理的事实和依据;(3)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法律依据。注:质疑函范本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52.4提交材料质疑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52.5收文地点地址: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8605175。52.6收文办理程序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1)质疑主体、时限不符合的,不予收文;(2)质疑函内容、提交人身份证明不符合的,开具补正告知书,供应商可在质疑期内补正后重新提交。52.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2.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财政局投诉。53.质疑后续处理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十二章中标代理服务费54.中标代理服务费54.1采购代理机构向由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4.2按照下述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深财购【2018】27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注:(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缴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款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银行: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帐号:39050188000083280(用于支付中标服务费)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SZDL2024000587采购人:深圳技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4年5月特别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中节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六、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八、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请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4000587项目名称: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包 号: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6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表》和《商务规格偏离情况表》做出评判);7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302技术部分54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技术保障措施3专家打分一、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各项评分内容及分值进行打分:(1)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商售后技术支持人员≥3人,且具有机械、半导体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0分)。并说明至少有1人持续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得10分)。以上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证明资料:售后技术支持人员须为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商自有员工,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或所投设备生产商)截至开标日前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的近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由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无法出具的证明文件)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亦可。投标时提供技术人员名单,包含姓名、联系电话、毕业学校及学历信息(学历信息证明文件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技术保障措施,方案中体现:①技术团队总体概述、②人员配备、③安全保障措施;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10分,满足以上任意2项要求得7分,满足以上任意1项要求得3分,其他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A.技术团队总体概述全面;B.有服务热线、专业的维修人员等内容;C.有量化的响应时间、固定对接人员等内容;D.提供质保期外的维修服务收费标准且合理;E.提供具体的应急维修时间安排。评分依据如下: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20分;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15分;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差评分标准:上述情况之外的,评价为差,不得加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技术方案,方案包含:①设备安装调试、②产品性能、③质量的可靠性措施,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10分,满足以上任意2项要求得7分,满足以上任意1项要求得3分,其他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A.方案中有具体说明所投产品的安装步骤;B.方案中提出所投产品具体的供货进度安排;C.方案中有对所投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可行应急方案;D.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品牌性能、档次及质量可靠性进行详细的阐述说明;E.从可实施、可操作的角度提供安全保障措施;评分依据如下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30分;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20分;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差评分标准:上述情况之外的,评价为差,不得加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二、以上本项最高得100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能有效证明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2技术规格偏离情况51专家打分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号的条款是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有负偏离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共6项);有“▲”的条款(共11项)每负偏离一项扣6分,普通条款(共13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6分。3商务需求9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5专家评分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规格偏离情况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号的条款是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有负偏离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共1项),有“▲”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0分(共1项),普通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6分(共5项)。2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1专家评分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规格偏离情况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普通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3.3分(共3项)。3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3专家评分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规格偏离情况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号的条款是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有负偏离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共6项),普通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7.2分(共14项)。4诚信情况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诚信5专家评分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5综合实力21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以合同时间为准,截止日为本项目开标之日)2专家打分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3个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相同品牌(与所投品牌一致)的业绩即得满分,提供2个得60分,提供1个得3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一个项目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报告(均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能有效证明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其它关键信息一、评标定标信息(一)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中标供应商数量1二、《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及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方法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二、评标优惠政策:(一)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优惠主体资格条件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以上所提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二)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三、其他政策说明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的规定,1.取消社保证明。对于评审时需考察人员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该标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2.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对于评审时需考察投标人资质、认证等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3.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4.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品目清单范围的,应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适当评审加分。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本项目(包组)采购标的(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招标书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要求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十二章中标代理服务费备注: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40005872.项目名称: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3.预算金额(单位:元):14,450,0004.最高限价(单位:元):14,450,000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1套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和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9.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10.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所投本项目核心产品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售价:0元。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CAHandle),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4008301330)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月**日**(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中深花园大厦A座15楼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30:00-**:0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代办→邀请提醒”;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4008301330),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月**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月**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中深花园大厦A座10楼1006A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8605175转508。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6.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技术大学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深圳技术大学联系方式:谢老师0755-2325607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室联系方式:0755-886051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工电话:0755-88605175转508、504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4年**月**日(当出现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序号内 容规 定1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2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4投标文件的投递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5履约担保金额及方式(一)提交说明1.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2.金额:合同金额的5%;3.方式:中标人自主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二)退还说明:1.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退还或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失效。不计利息。2.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中标人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6中标数量该项目确定中标单位1名,若参与投标供应商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7是否评定分离否8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授权评标委员会定标9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考《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乘以折扣率:0.39;并向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采用转账的方式,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账号:39050188000083280开户行: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发票联系人:张宁(0755-88605175转531)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0)×0.39=3.861(万元)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项目概况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MOCVD),可以在衬底表面沉积多层如砷化镓、磷化铟等材料的薄膜。MOCVD是制备激光器处延片的关键设备,也是制备以化合物半导体为基础的光电子材料和器件的主流方法,包括量子阱的生长,和二次外延生长等。其已经在光电子材料和器件等研究和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也是制备化合物半导体光电材料最关键、最核心的设备。三、货物清单(一)货物总清单序号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1PLAN-2024-440300000-103605-02019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1套接受进口14,450,000(二)货物清单明细序号采购计划编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限额(如有)备注一PLAN-2024-440300000-103605-02019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1套14,450,000接受进口 备注: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四、具体技术要求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2.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技术条款为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条款,共_3_项,其余为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条款,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4.涉及区间的参数,除特别说明以外,产品参数区间未包含招标要求区间范围均视为负偏离。序号货物名称配置和技术规格要求1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传样室1.1传样室与反应腔的手套箱相连,传送2英寸/3英寸/4英寸晶圆至反应腔;▲1.2手套箱内维持低水氧环境(<0.5ppm);(投标时提供操作界面截图,提供的相关材料需能证明该技术参数要求信息,否则不得分)1.3手套箱内配备真空吸笔、氮气吹扫枪、水和氧气含量监测传感器。反应腔▲2.1反应腔用于生长As/P化合物半导体,其III族和V族气体源在到达晶圆表面之前分别经过多条各自独立通道进入反应腔,腔体材质为不锈钢,水冷;(投标时提供实物照片,提供的相关材料需能证明该技术参数要求信息,否则不得分)2.2 反应腔配压力控制系统,反应压力范围:10torr至700torr;2.3 配有加热温度不低于950摄氏度的加热器,加热器具有三个可独立控制温度的加热区,加热丝为钨丝;2.4 反应腔兼容以下尺寸样品托盘:3×2英寸, 1×3英寸,1×4英寸;▲2.5 室温下非掺杂GaAs背底掺杂浓度≤1×1015 cm-3;▲2.6 室温下非掺杂GaAs电子迁移率≥6000 cm2/Vs;▲2.7 GaAs膜厚均匀性:厚度2±0.05um,单片2英寸晶圆内≤2%,2英寸晶圆片间(3×2英寸) ≤3%;▲2.8 AlxGa1-xAs(X≥0.5)组分均匀性:单片2英寸晶圆片内(Xmax-Xmin)/Xmean≤2%,2英寸晶圆片间(3×2英寸)组分均匀性(Xmax-Xmin)/Xmean≤3%;▲2.9 单片2英寸晶圆内,AlxGa1-xAs(X≥0.8)中的氧含量不超过2×1018 cm-3,检测方法为二次离子质谱SIMS;▲2.10 单片2英寸晶圆内,AlxGa1-xAs(X≥0.8)中的碳含量不超过5×1017 cm-3,检测方法为二次离子质谱SIMS;▲2.11 GaInP/GaAs弛豫晶格失配,弛豫晶格失配差值;▲2.12 单片2英寸晶圆内,InXGa(1-X)AsYP(1-Y)中,In元素组分均匀性(Xmax-Xmin)/Xmean≤2%,As元素的组分均匀性(Ymax-Ymin)/Ymean≤2%;2.13 反应腔配备与反应气体源出口适配的盖板。气路系统3.1 金属有机源气路不少于12条;3.2 氢化物、载气及压力平衡气路共不少于8条;3.3 对可能在气路内凝结的金属有机源,一路Cp2Fe,两路TMIn,两路TMAl,一路CBr气路带有防凝结加热功能;▲3.4对两路TMIn和一路硼的金属有机源分别增加原位监控浓度与自动控制浓度功能,以实现MO源浓度的稳定输出;(投标时投标人提供实物照片及软件界面浓度控制曲线图的截图,提供的相关材料需能证明该技术参数要求信息,否则不得分)3.5 H2,N2,AsH3,PH3配置标准单端口露点仪,做在线湿度监测;★3.6 配有处理吸附磷的活性炭的过滤与氧化单元,防止直接开盖维护造成磷自燃。原位监测系统★4.1采用405nm、633nm及950nm3个波长的激光对外延层生长速率、反射率进行生长模式、厚度、生长速率的在线监测;★4.2该系统同时具有温度、翘曲度监测功能;★4.3原位监测系统对晶圆表面进行实时温度mapping扫描,实时温度扫描温区数量为在半径方向上不少于3个温区;★4.4原位监测系统获得的实时温度数据与加热器控制系统联动,实时温度数据实时反馈给加热控制器,自动调控加热功率,以优化面内温度。控制辅助系统5.1 配有电源与控制机柜;5.2配有本设备控制专用系统,并安装有工艺生长编程系统、原位监测记录与分析系统,可实现全流程全自动工艺生长参数控制、全自动原位监测记录;5.3 配有冷却用的热交换机。配置清单★配置清单MOCVD主机1 台手套箱1个真空镊子1个N₂吹扫枪1 个H₂O传感器1个O₂传感器1个反应腔冷却用的热交换机1个3×2英寸样品盘1个1×4英寸样品盘3个1×3英寸样品盘3个3×3英寸样品盘2个适配反应腔反应气体源出口的盖板1个磷吸附过滤氧化单元1套标准单端口露点仪4套原位监测系统1套控制辅助系统1套五、商务要求说明:1、带“▲”指标项为重要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加重扣分,为非废标条款。2、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商务需求(以划分框为准,一个划分框是作为一项招标商务需求)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3、设有“★”号的条款是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有负偏离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序号目录招标商务需求(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1免费保修期1.1★ 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以技术验收合格签字为标准),中标人向采购人免费提供 1 年上门保修服务。保修承担方为:中标人,技术支持方为: 生产商 。免费保修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派员到用户货物使用现场进行保修,保修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含需要返原厂修理的所有费用)。中标人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1.2 若货物需检修,检修期应以双倍计算延长免费保修期。2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2.1 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质保期内,中标人将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开通热线电话接受采购人的电话技术咨询, 12 小时内响应;如故障不能排除,中标人应在 2 日内提供现场服务,待产品运行正常后撤离现场。2.2 维护保养中标人应定期对产品进行预维护保养,每年 1 次,以防患于未然。3其他3.1 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服务条款,进行售后服务工作,还应定期对产品进行预维护保养。3.2 在整个产品运行过程中,中标人帮助采购人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3.3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免费提供客户端的现场培训,设备最终验收前,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免费进行操作技术及维护保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与保养,故障的排除,安全操作等,使采购人的技术人员熟练操作设备,并掌握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方法。提供不少于1次现场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1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1.1保修期后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件费用1.2保修期后继续提供线上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开通热线电话接受采购人的电话技术咨询。2备品备件供应制造商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保证配件的供应,备品备件货期不超过30天。(三)其他商务要求1运输及包装方式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产品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或灭失。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关于交货2.1★ 签订合同后 365 个日历日内(含免税证明办理时间),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随产品一同交付。2.2交货(具体)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深圳技术大学B2栋。 2.3 货物的随机技术资料应齐全,提供但不限于如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1)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2)产品使用说明书;(3)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口产品没有的除外);(4)产品到货清单;(5)产品保修证明(进口产品没有的除外),需标明保修联系方式。如海关另有要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根据验收、海关减免税和报关需求,由供应商提供的出货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和单据:(6)原产地证明书;(7)目的港商检部门要求提交的3C认证等文件和资料;(8)货物装箱单; (9)海运或空运提单(海运方式的货进港前需先行电放提单);(10)保险单;(11)报关单;(12)木箱包装须提供由本合同货物出产国权威机构签发的木质包装熏蒸证书正本。2.4中标人应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开箱、安装、调试,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提前3天通知中标人,即在约定时间安装指定安装实验室。2.5 进口免税产品发货前,中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邮件告知采购人发货信息,并且提供提单、箱单等单据信息给校方外贸代理。2.6 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派员进行开箱清点设备,清点无误后,采购人签收收货报告。2.7中标人交付的货物,投标的型号、合同中描述的型号须与机身铭牌型号一致。3关于验收★3.1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型号、数量及外观;b.货物所附技术资料;c.货物组件及配置;d.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3.2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邀请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商检的,商检、检疫费用由供方承担。★3.3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进口产品没有的除外)。★3.4验收中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或型号规格、数量等与送货清单不符等情况,中标人应免费更换或补齐,并承担因更换或补齐货物所发生的进、出口环节综合费用和代理费用以及违约责任。若中标人不予更换或补齐,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全额退还已付货款。4关于违约4.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对应的货款的 20 %的作为违约金,其他相应责任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4.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个日历日,由中标人按逾期交货对应的货款的 0.1 % 支付每日违约金,并将上报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逾期交货超过 30 个日历日后,按不能交货处理,视为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4.3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被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同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产品,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的,视为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中标人除履约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责任。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中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责任。4.4如果该货物是受出口管制货物,中标人发货前取得出口国政府授予的出口许可。延期获得出口许可证属于不可抗力。拒绝批准出口许可证属于不可抗力。因出口许可证延期的原因而造成的延期,中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因出口国政府拒绝批准出口许可证而造成无法发货,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所有的合同预付款。在这种情况下,中标人不承担任何进一步的赔偿责任。5产品质量要求标准5.1中标人应提供的货物需是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需具备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不得提供翻新产品等。5.2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日)内,中标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合同总价50 %的款项。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款项。7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报完税后交货至深圳技术大学指定地点(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的总价。本项目货物和服务为进口产品且属于符合科教仪器免税政策的免税范围,报价款扣除免税政策规定的相对免税金额。相关免税手续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和承担。(2)投标人应按货物需求的要求逐项报价。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报价除另有约定外已包含购买货物费用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税费、货物运至深圳技术大学货物安装指定地点的如运输费、保险费、叉车费和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服务培训费、项目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用以及免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用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与总项目相关的上述安装调试等费用须分摊计入各分项,不得以单项计费。(3)进口产品须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设备生产地,没有合理理由中标后不能提出产地变更。每一分项货物(设备)可另附其详细配置清单及货号,包括附件和配件进口货物。中标方不是供货方的,须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该项外贸合同卖方的签订方(境外公司全称)。(4)境外货物进口代理和免税手续由需方认可的机构办理,代理费已包含减免税手续费、银行手续费、报关费、报检费、换单费、需求方原因造成的仓储费、滞报金等。不包括:关税(如需交税),中标方或供货商所造成的仓储费和滞报金等费用,货物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强制性第三方对货物的检验检疫处理等费用。单项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如下:① 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下(不含)代理费为固定金额:3000元;② 合同金额3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采购项目,代理费支付标准为合同金额比率:1.2%;③ 合同金额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采购项目,代理费支付标准为合同金额比率:1.0%;④ 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采购项目,代理费支付标准为合同金额比率:0.8%;⑤ 代理费最高支付金额上限为6万元。六、政策导向1、按照《******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2、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深圳信用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甲方:乙方:根据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本合同总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3、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第五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第六条保修及其他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另行协商。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______天内无息退还乙方。第八条货款支付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乙方的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 方:地 址: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帐 号:电 话: 传 真: 日 期: 乙 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开户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下无正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投标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投标人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深圳市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人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1)公示的内容:如投标函、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分项报价清单、偏离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商务和技术资料等(具体以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评标信息及“投标文件正文”中涉及的内容为准)。(2)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布环节。当发布中标结果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包括中标和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公开招标失败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公开;对未使用最新加密规则或携带病毒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公开。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1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1280%+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1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页码:of1280%1of1+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书目录》内容为准。投标文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扫描件)。招标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公布,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公示的内容编制于“投标书目录”内,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人将非信息公开部分内容编制于“投标书目录”内,不会作无效投标处理,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望各投标人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详见软件节点):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格式附件)二、投标函(详见格式附件)三、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格式附件)四、分项报价表(详见格式附件)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详见格式附件)六、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格式附件)七、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详见格式附件)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格式自拟)2.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详见软件节点):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见格式附件)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附件)三、投标人情况介绍(详见格式附件)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详见格式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表(详见格式附件)六、商务规格偏离情况表(详见格式附件)七、技术保障措施(详见格式附件)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拟)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若投标人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投标文件作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处理。保修、维修承诺函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保修、维修承诺函;提供外文保修、维修承诺函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仅供参考;二、投标函致: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或万元)作为履约担保。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移动电话/固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可选填项):传真:邮政编码: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三、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四、分项报价表(一)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注:1.请根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三、货物清单”填写;本表格式不得修改,否则造成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投标总价和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3.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4.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应当与项目报价表的投标总价一致。5.“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6.详细填写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名称;若如所投产品属于定制类的非量产货物或无具体型号的货物,可以不填写型号等信息,但应当标注投标产品为定制产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若无法确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咨询。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意见》(深财购函〔2019〕868号);(2)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或增删内容;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如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全、不符,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则视为无效声明函处理,不予以价格扣除。1.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上述声明函。由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查询网址: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写。2.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仔细填写声明函中需填写内容,如内容填写不全,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该声明函无效,并做出对投标人不予享受优惠政策的决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四)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1.__(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____共同组成联合体(详见联合体协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联合体中:□______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__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承诺人在□处打√)。2.本联合体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其中,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比例为_____%(该合同金额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小微企业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承诺人在□处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本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日期: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抄写并确认:“”。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备注: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需要注意的是,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七、投标人同类业绩(格式自拟)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格式自拟)信息公开部分到此为止,以下是信息非公开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日期:签发日期:单位: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兼营: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序号项 目内容及说明备注一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2注册资金(万元)3经营场所4有效期二依法纳税1税务登记证编号(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以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为准)三资格(质)证书(若有其他资质证书,可按表格格式扩展)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1证书名称2批准单位3等级4批准时间及编号5有效期四企业技术力量1企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2企业专业设施、设备情况3五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说明)1注:1、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2、有关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具体内容投标人响应情况1具体技术要求、商务需求中其他带“★”要求……注:1.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条款内容进行填写响应)。2.“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为准。五、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表序号名称招标技术要求投标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备注:1、“招标技术要求”一栏应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具体技术要求”的内容;2、“投标技术响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并应对照招标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响应;3、“偏离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4、投标人所填写的“偏离情况”与评审委员会判定不一致时,以评审委员会意见为主。另,判定结果不一致的参数超过一定数量的,则评分项“技术偏离情况”将不得分(即计为0分)。一定数量的设置:(1)《具体技术要求》全部参数数量10%(四舍五入取整数)不足3条的,以3条为标准;(2)《具体技术要求》全部参数数量10%(四舍五入取整数)超过10条的,以10条为标准;(3)其他情况,按《具体技术要求》全部参数数量10%(四舍五入取整数)为标准。5、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应按《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若《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6、评审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集中采购机构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六、商务需求偏离情况表序号目录招标商务条款投标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条款偏离情况(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条款偏离情况(三)其他商务要求条款偏离情况备注:1.“招标商务条款”一栏必须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需求”的内容分别对应填写。2.“投标商务条款”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内容。3.“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七、技术保障措施(格式自拟)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拟)第五章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履约评分表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采购单位:联系人:承接单位:联系人:中标金额:项目实施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项目服务内容考核对象考核标准评分等级优良中低差对项目的管理服务团队20( )15( )10( )5( )0( )服务质量20( )15( )10( )5( )0( )沟通协调20( )15( )10( )5( )0( )进程管理20( )15( )10( )5( )0( )项目效果20( )15( )10( )5( )0( )最终评分项目结果□不合格[0-60分); □合格[60-89分) ;□优秀[90-100分]评分单位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第一章总则1.通用条款说明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列出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通用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3.2“采购人”或“招标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已在深圳市登记从业信息,纳入深圳市代理机构从业名录,代理业务的机构;本文件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指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3.4“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5“评审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6“日期”指公历日;3.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8“电子投标文件”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站上传并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编制详见《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V1.0》;3.9“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联系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工作人员进行注册。5.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5.3联合体投标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采购公告中明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6.政策导向6.12014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在进行设备或工程采购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工程机械、装卸机械满足国家现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并鼓励使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2015年起,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或工程项目中选用LNG或电动工程机械、装卸机械的比例不低于30%。6.2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7〕57号)、《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6.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详见http://www.ccgp.gov.cn/news/202012/t20201229_15715888.htm。6.4工业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详见https://www.miit.gov.cn/jgsj/cws/zfcg/art/2020/art_641b052914d94d87a0110e802a8fa7c6.html?ivk_sa=1024320u。6.5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详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201801/t20180103_1569357.html。6.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详见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shtml。6.7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6.8《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详见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406/t20140616_4619272.htm.6.9按照《******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8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6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8.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9.踏勘现场9.1如有需要(详见专用条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9.3采购人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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