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 动物疫病疫苗 消毒药品中标结果公示(宁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一、项目编号:N5134272024000060
二、项目名称: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和牧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7栋13楼1307号
225,6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益瑞源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广州路一段2号11栋1号
40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和牧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医药品
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采购
澳龙等
20头份/瓶等
1(批)
225,600.00
225,600.00
合同包2:
货物类(四川益瑞源药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
其他医药品
宁南县2024年消毒药品采购
民生牌等
主要成分含量:含戊二醛5%+癸甲溴铵5%,包装规格:500ml/瓶*20瓶等
1(批)
409,500.00
409,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建军、唐万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包1:3458.00元,采购包2:6293.00元;(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4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629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342724210200000876[2024]00082;
监督投诉单位:宁南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834-4570005;
采购包2成都快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
采购包1主要标的: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规格型号:20头份/瓶,数量:100000头份,单价:0.399元;
采购包2主要标的: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规格型号:主要成分含量:含戊二醛5%+癸甲溴铵5%,包装规格:500ml/瓶*20瓶,预估数量:15吨,单价:16419.806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一幢六楼
联系方式:邹老师 0834-4573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028-67873777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2.执行团队:曹亚娟,马婷
电话:028-67873777转9转135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0日
相关附件:
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谈判文件(2024060301).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项目编号:N5134272024000060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谈判文件宁南县农业农村局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3第四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27第五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七章评审办法....................56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4第九章附件70廉洁自律书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举报电话:028-67873777转0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章谈判邀请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宁南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名称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N5134272024000060三、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项目简介采购详情见第四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各采购包均适用);(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疫苗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疫苗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等本项目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厂家名称;(2)疫苗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取得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疫苗生产批准文号(采购包1适用)(1)消毒药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消毒药品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采购包2适用)六、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次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七、谈判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3日;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是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供应商需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免费。(2)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3)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谈判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1.首次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胜利南路南一段65附2号三楼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宁南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一幢六楼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834-4573375采购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联投招标”点击“在线客服”选择以下对应进行咨询: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1.项目咨询;2.保证金咨询;3.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发票咨询;4.意见建议: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9转135第二章谈判须知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定向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属性货物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65万元(其中采购包1:23.05万元,采购包2:41.9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65万元(其中采购包1:23.05万元,采购包2:41.9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根据(川财采〔2022〕7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月20日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载明“允许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具体详见第四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如下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3)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六章);(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则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若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从货物的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若不能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则不建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为: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属于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获得有效认证的产品数量(可重复计算),由多到少排序,数量最多的,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同品牌处理(实质性要求)(1)核心产品允许有多种,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种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计算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第四章1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1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接受1联合体(实质性要求)不接受1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档”1份(U盘),U盘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版文件”1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收取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合同总金额的5%;(各采购包均适用)(1)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2)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3)收款单位:宁南县农业农村局;(4)开户银行:农行宁南白鹤滩水电支行;(5)账号:22642101040009375;(6)退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期间无违约事项,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退还;(7)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8)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除应及时退还,还应向供应商支付未退还金额0.1‰天的违约金。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现场踏勘和答疑不举行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若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除采购需求的其他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4)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注: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1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①采购人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②提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③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2)除采购需求的其他部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①采购代理机构答复部门:质量法务部;②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③提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联系方式”;④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3)提交方式:书面形式;(4)提出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格式详见第九章附件1)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宁南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4570005提交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勤劳巷33号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格式详见第九章附件2)2投诉法律责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①捏造事实;②提供虚假材料;③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方式一 现场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凭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有效、完善的开票信息进行发票开具;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方式二 邮寄领取:请成交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全额代理服务费后,具体邮寄信息,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联投招标”点击“在线客服”选择“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发票”进行咨询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包1:3458.00元,采购包2:6293.00元;(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银行账号:51050141618500000138;2说明本“供应商须知附表”以外的其他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二、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采购主体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宁南县农业农村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三)有关定义1.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资料的,文件均以“原件”字样作以标注;未作“原件”标注的,提供的资料可使用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3.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间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4.本项目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一切费用。(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六)联合体响应(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情形)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一切事务。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是否交纳谈判保证金,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八)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九)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九)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本谈判文件中载明“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三、谈判文件(一)谈判文件的构成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谈判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本项目现场答疑考察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现场答疑考察的情形)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4.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当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4.响应文件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三)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四)报价(实质性要求)1.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项目包干价。3.本项目采取多轮报价方式,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为其有效报价。供应商的各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本项目所设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未在首次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五)响应文件格式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投标人可参照谈判文件的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响应文件的份数,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实质性要求)2.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3.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可以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字样。4.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实质性要求)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可采用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6.响应文件若涉及,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实质性要求)7.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可以采用A4幅面纸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七)响应文件的密封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2.响应文件所有外层应当密封完好。(实质性要求)3.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法定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实质性要求)(八)响应文件的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实质性要求)2.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实质性要求)3.最后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提交。(九)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3.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一)成交结果详见第七章(二)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合同事项(一)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接受合同分包的情形)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3.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本项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2.(以下仅适用于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六)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八)履行合同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九)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十)合同价款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四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八、谈判纪律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纪律要求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在谈判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无效响应,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供应商禁止性行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具有以下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其他(一)采购文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有专门规定的,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为准;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谈判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二)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行业标准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最新要求为准。第三章资格审查序号本项目的资格要求通过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也可提供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统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统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统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统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承诺函”)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2)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2)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打印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未在该名单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本项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1)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2)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注:本项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疫苗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疫苗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等本项目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厂家名称;(2)疫苗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取得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疫苗生产批准文号(采购包1适用)(1)消毒药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消毒药品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采购包2适用)注:1.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信用查询: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第四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一、项目概述本项目共计2个采购包,各包拟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二、采购内容清单(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以本表为准)采购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预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1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100000头份工业否11-2猪乙型脑炎活疫苗5000头份工业否11-3猪细小病毒病灭活疫苗9000mL工业否11-4伪狂犬病活疫苗20000头份工业否11-5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6000mL工业否11-6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二联灭活疫苗3000mL工业否11-7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4000mL工业否11-8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1000头份工业否11-9猪败血性链球菌病活疫苗10000头份工业否11-10仔猪副伤寒活疫苗2000头份工业否11-11牛出败疫苗5000mL工业否11-12气肿疽灭活疫苗2000mL工业否11-13山羊痘活疫苗10000头份工业否11-14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灭活疫苗30000mL工业否11-15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二联活疫苗(La Sota株+H120 株)1000000羽工业否11-16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二联活疫苗(La Sota株+H52 株)500000羽工业否11-17鸡痘活疫苗150000羽工业否11-18鸡传染性法氏囊病活疫苗500000羽工业否11-19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H9亚型三联灭活疫苗50000mL工业否11-20狂犬病灭活疫苗5000头份工业否11-21稀释液70000mL工业否22-1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15吨工业否22-2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3吨工业否22-3二氯异氰脲酸钠粉2吨工业否22-4枸橼酸苹果酸粉1吨工业否22-5聚维酮碘溶液1吨工业否22-6猪蓝耳病毒RT-PCR检测 试剂盒100份工业否22-7布病抗体快速检测卡400张工业否1.核心产品为:包1: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包2: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无;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注:(1)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上述根据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予以认定;三、技术服务要求采购包1: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采购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技术参数11-1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20头份/瓶,含猪瘟兔化弱毒株,每头份≥7500个兔体感染量,产品在2-8℃保存期达24个月以上。产品使用安全、无不良反应,断奶后无母源抗体仔猪的免疫保护期为12个月,配套相应稀释液。11-2猪乙型脑炎活疫苗10头份/瓶,含猪乙型脑炎病毒SA14-14-2株,每头份病毒含量应≥105.0PFU,配套相应稀释液。11-3猪细小病毒病灭活疫苗20ml/瓶(2ml/头份), 含有灭活的猪细小病毒强毒 WH-1株或BJ-2株,灭活前每毫升病毒含量应≥105.5TCID50或血凝效价不低于29。11-4伪狂犬病活疫苗10头份/瓶,含伪狂犬病病毒 Bartha-K61弱毒株,每头份病毒含量不低于5×103.0TCID50,配套相应稀释液。11-5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20ml/瓶(2ml/头份),含有灭活的猪圆环病毒2型SD 株或YZ株,灭活前每毫升病毒含量至少为106.0TCID50。11-6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腹泻二联灭活疫苗40ml/瓶,含有灭活的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WH-1株和猪流行性腹泻病毒AJ1102株。11-7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20-50ml/瓶,含灭活的猪肺炎支原体SY株或NJ株,灭活前每头份含菌数不低于 1.6x108CCU。11-8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10头份/瓶,含有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致弱毒株JXA1-R株,每头份病毒含量≥105.0TCID50,配套相应稀释液。11-9猪败血性链球菌病活疫苗20头份/瓶,含猪源兽疫链球菌 ST171 株,注射用疫苗,每头份含活菌应不低于 5.0×107CFU;口服用疫苗,每头份含活菌应不低于 2.0×108CFU,配套相应稀释液。11-10仔猪副伤寒活疫苗20头份/瓶,含猪霍乱沙门氏菌C500弱毒株(CVCC 79500),每头份活菌数不少于3.0×109.0CFU,配套相应稀释液。11-11牛出败疫苗100ml/瓶,本品含灭活的荚膜 B 群多杀性巴氏杆菌 (CVCC44502或/和 CVCC44602或/和 CVCC44702)。11-12气肿疽灭活疫苗100ml/瓶,含灭活的气肿疽梭状芽孢杆菌。11-13山羊痘活疫苗50头份/瓶,含山羊痘病毒弱毒株(CVCC AV41), 每头份病毒含量不低于103.5TCID50,配套相应稀释液。11-14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灭活疫苗100ml/瓶,含灭活的丝状支原体山羊亚种 C87-1株 (CVCC 87001)。11-15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二联活疫苗(La Sota株+H120 株)1000羽/瓶,含鸡新城疫病毒 La Sota 株(CVCC AV1615)和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 H120 株(CVCC AV1514)。每羽份鸡新城疫病毒含量不低于 106.0 EID50、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含量不低于 103.5 EID50。11-16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二联活疫苗(La Sota株+H52 株)1000羽/瓶,含鸡新城疫病毒 La Sota 株(CVCC AV1615)和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 H52 株(CVCC AV1513)。每羽份鸡新城疫病毒含量不低于 106.0 EID50、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含量不低于 103.5 EID50。11-17鸡痘活疫苗1000羽/瓶,含鸡痘病毒鹌鹑化弱毒株(CVCC AV1003)。每羽份病毒含量不低于 103.0EID50。11-18鸡传染性法氏囊病活疫苗1000羽/瓶,含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病毒B87株 (CVCC AV140)。每羽份病毒含量不小于103.0 ELD50。11-19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禽流感H9亚型三联灭活疫苗250ml/瓶,每羽份(0.5ml)含灭活的鸡新城疫病毒La Sota株≥108.3ELD50,灭活的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M41株≥106.3ELD50和灭活的禽流感病毒(H9亚型)SS株≥107.3ELD50。11-20狂犬病灭活疫苗1ml/瓶,含灭活的狂犬病病毒Flury株,每头份至少为2.0IU;或含灭活的狂犬病病毒CTN-1株,每头份至少为2.0IU;或含灭活的狂犬病病毒FluryLEP株,每头份至少为2.5IU。11-21稀释液100ml/瓶,兽用生理盐水注:★供应商应提供除稀释液外其他所有货物的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CMA)出具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复印件。采购包2:宁南县2024年消毒药品采购采购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技术参数22-1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1.★主要成分含量:含戊二醛5%+癸甲溴铵5%2.包装规格:500ml/瓶*20瓶3.作用用途;用于养殖场、公共场所、设备器械及种蛋等的消毒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兽药批准文号。(提供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批件、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2-2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1.★主要成分含量:含有效氯不少于10.0%2.包装规格:500g/瓶*20瓶3.作用用途:用于畜禽舍、空气和饮用水等的消毒。防治水产养殖鱼、虾的出血、烂鳃、肠炎等细菌性疾病。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兽药批准文号。(提供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批件、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2-3二氯异氰脲酸钠粉1.★主要成分含量:含有效氯20%2.包装规格:250g/瓶*40瓶3.作用用途:用于禽舍、畜栏、器具及种蛋等消毒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兽药批准文号。(提供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批件、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2-4枸橼酸苹果酸粉1.★主要成分含量:1000g含枸橼酸400g+DL-苹果酸100g2.包装规格:500g/瓶*20瓶3.作用用途:用于厩舍、空气和饮用水的消毒。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兽药批准文号。(提供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批件、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2-5聚维酮碘溶液1.★主要成分含量:含聚维酮碘10%2.包装规格:500ml/瓶*20瓶3.作用用途:用于手术部位、皮肤、黏膜消毒。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兽药批准文号。(提供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批件、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2-6猪蓝耳病毒RT-PCR检测 试剂盒1.规格:50份/套;包含完成实验所需全部试剂盒及耗材,包括病毒采样套装、提取试剂盒(柱法)、猪蓝耳病毒RT-PCR检测试剂盒(以下简称扩增试剂盒)。病毒采样套装包括采样管、病毒保存液及采样拭子。提取试剂盒包括裂解液、蛋白酶K、洗涤液、洗脱液、纯化柱、收集管等;扩增试剂盒包括酶反应液、阴性对照、阳性对照等。2.采用实时荧光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技术检测疑似动物蓝耳病毒,适用于蓝耳病毒的检测、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3.扩增试剂盒-20℃保存、提取试剂盒和病毒采样套装常温保存,交货时剩余有效期10个月以上。★4.病毒采样套装包括含病毒保存液的病毒采样管一个以及配套的至少6个无菌采样拭子。病毒采样管包括病毒保存液储放区,拭子储放区以及螺纹盖体,拭子储放区有槽位用于储放采样拭子,病毒采样管病毒采样量比棉签拭子至少多2倍以上含量。(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包含上述内容的证明文件)22-7布病抗体快速检测卡1.用于牛羊血液或血清样本中布鲁氏菌抗体的检测。2.规格:20张/盒★3.常温保存、签订合同时产品到货有效期不低于产品有效期的2/3,以国家兽医基础数据库批签发数据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4.提供一份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出具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采购的产品以按实际需求量分两批次提供,第一批次提供的产品,于开标后20日内到位;第二批次提供的产品,于2024年10月20前到位。(采购包1适用)采购的产品以按实际需求量分两批次提供,第一批次提供的产品,于开标后20日内到位;第二批次提供的产品,于2024年9月20日前到位。各谈判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对交货、验收时间做出准确、详细的承诺,并按承诺时间交货。中标人必须提供原装、全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包括强制标准),产品包装箱是生产企业的全新原包装(符合货物有关包装要求),包装箱上印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箱内须有该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采购包2适用)2项目实施地点(各采购包均适用)宁南县农业农村局3售后服务期(采购包1适用)每次提供的疫苗有效期为1年的,到货时有效期不低于到货时间后的8个月;疫苗有效期为1.5年的,到货时有效期不低于到货时间后的12个月;疫苗有效期为2年的,到货时有效期不低于到货时间后的18个月(采购包2适用)为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谈判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谈判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①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以使用方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②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③质保期至少为18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④供应商应具有在供货、资金、供货期等方面有执行本采购项目的能力。⑤其他增值服务:a.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方案。b.对投标人的最低服务承诺要求:至少不低于厂家质保;投标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必须上门处理,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并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4报价(各采购包均适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保险、风险、所有税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全部费用(2)供应商报价应报总价和单价,总价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单价作为本项目的结算依据,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所报单价据实结算。5合同价款支付(1)以成交单价为结算依据,按实际供货量进行据实结算。货款于产品到位初步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一个月后支付。(采购包1适用)(1)以成交单价为结算依据,按实际供货量进行据实结算。货款于产品到位初步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二个月后支付(采购包2适用)6履约验收(各采购包均适用)(1)主体:采购人;(2)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方式:自行验收;(4)程序:分段验收;(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7)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8)货物送到交货地点后,由货物使用单位验收。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10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7保险(各采购包均适用)供应商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应为该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及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供应商承担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各采购包均适用)一、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五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四章、第八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XX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若有)日期:XX年XX月XX日一、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或(二)(一)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此委托书)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授权代表(代理人)签字:XXXX。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代理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此证明)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2.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二、承诺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内容,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3.本次谈判,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档”1份(U盘),U盘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版文件”用于本次采购活动。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8.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关于“谈判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11.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1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15.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因我方自身原因造成取消成交资格或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我方已交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16.我方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17.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将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的要求执行。18.我方承诺,本项目若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我公司均满足相关要求,我方若中标(成交),在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三、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若有)时间:XX年XX月XX日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邮政编码营业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手机号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经营范围备注注:若本表中存在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日期:XXXX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监狱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272024000060采购包号:(若有)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家、品牌及规格型号预估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报价(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注12........................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272024000060采购包号:(若有)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家、品牌及规格型号预估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报价(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注12........................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注:1.供应商最后报价金额如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合计有差额,差额部分则按照同比例下浮原则处理。2.此表为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表”,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由其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报价以谈判结束后提交的“最后报价表”为准。3.供应商可自行准备此表谈判现场备用。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四、技术响应情况表序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注: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服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2.若无偏离,可在偏离情况中填“/”;若有偏离,需在偏离情况中进行说明;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依法上报财政部门。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商务要求应答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注: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2.若无偏离,可在偏离情况中填“/”;若有偏离,需在偏离情况中进行说明;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依法上报财政部门。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六、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格式2-10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本项目情况填写(自拟格式)八、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代理的XXXX项目(项目编号)中,若我方获得中标或成交资格。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或成交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全额的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注:缴纳全额的代理服务费后,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本项不作为评审依据。第七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2.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4.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和影响公平、公正。二、谈判程序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2.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3.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4.资格性审查(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4)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5.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经审查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处理,并在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6.谈判(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A.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B.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6)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7.最后报价(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谈判小组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涉及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供应商澄清、说明(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处理。9.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对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供应商实行优先推荐。多家供应商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不再区分优先顺序,排名并列。均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排名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需提供谈判文件第二章中规定的证明材料)。(2)各采购包分别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名。11.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2)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3)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12.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13.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14.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三、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工作的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五、确定成交供应商1.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2.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谈判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六、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分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8.有关主管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______签订地点: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家、品牌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报价(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注123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第二条: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即;该合同总价已包括具体包括xxxxx税费等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四条:履约保证金1.金额:。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第六条: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第七条: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担保。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第十四条: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电话:电话: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九章附件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注:(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用于接收质疑答复):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N5134272024000060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谈判文件宁南县农业农村局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五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九章附件廉洁自律书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举报电话:028-67873777转0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章谈判邀请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宁南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名称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N5134272024000060三、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项目简介采购详情见第四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各采购包均适用);(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疫苗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疫苗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细胞源)等本项目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厂家名称;(2)疫苗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取得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疫苗生产批准文号(采购包1适用)(1)消毒药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消毒药品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企业必须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采购包2适用)六、谈判公告发布的媒体本次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七、谈判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3日;上午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是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供应商需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免费。(2)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谈判文件的回执单。未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3)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谈判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1.首次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2.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胜利南路南一段65附2号三楼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宁南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一幢六楼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834-4573375采购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请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联投招标”点击“在线客服”选择以下对应进行咨询: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1.项目咨询;2.保证金咨询;3.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发票咨询;4.意见建议: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9转135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定向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项目属性货物3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65万元(其中采购包1:23.05万元,采购包2:41.9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65万元(其中采购包1:23.05万元,采购包2:41.9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根据(川财采〔2022〕7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月20日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未载明“允许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载明“允许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实质性要求)具体详见第四章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如下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3)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六章);(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则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若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从货物的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若不能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则不建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7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为: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中,属于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获得有效认证的产品数量(可重复计算),由多到少排序,数量最多的,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相同品牌处理(实质性要求)(1)核心产品允许有多种,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种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计算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第四章9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1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接受11联合体不接受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1(实质性要求)不接受12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档”1份(U盘),U盘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PDF版文件”13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不收取14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合同总金额的5%;(各采购包均适用)(1)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2)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3)收款单位:宁南县农业农村局;(4)开户银行:农行宁南白鹤滩水电支行;(5)账号:22642101040009375;(6)退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期间无违约事项,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退还;(7)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8)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除应及时退还,还应向供应商支付未退还金额0.1‰天的违约金。注:以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由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其他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5现场踏勘和答疑不举行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______签订地点: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制造商家、品牌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报价(元)是否属于进口产品备注123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报价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第二条: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即;该合同总价已包括具体包括xxxxx税费等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四条:履约保证金1.金额:。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第六条: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计算款额¥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第七条: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担保。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第十四条: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电话:,电话: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九章附件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注:(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用于接收质疑答复):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范本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范本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宁南县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和消毒药品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342720240000602024-06-19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1四川和牧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和牧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25600(元)(贰拾贰万伍仟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智慧动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6700(元)(贰拾贰万陆仟柒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洪牧动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8000(元)(贰拾贰万捌仟元整)。2四川智慧动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和牧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25600(元)(贰拾贰万伍仟陆佰元整)。第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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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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