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NBITC-202430581G
二、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1199000(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光华路2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
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明锁,施奕琪,陈峰,符旦丹(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纪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87.0
78.0
82.0
83.0
84.0
82.8
9.97
92.77

1
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
54.0
47.0
54.0
49.0
49.0
50.6
9.97
60.57

1
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8.5
48.5
48.5
48.5
44.5
47.7
10.0
57.7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27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83746
质疑联系人:符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83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日湖世茂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0574-8738846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潘顺吉、房逸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20541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88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NBITC-202430581G-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269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NBITC-202430581G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网络设备维护保养,软件运营服务,4宁波市本级网络设备维护保养,软件运营服务,1宁波市本级网络设备维护保养,软件运营服务,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NBITC-202430581G)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6-2014:30:002024-06-20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199000(壹佰壹拾玖万玖仟元整)2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196000(壹佰壹拾玖万陆仟元整)3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1199200(壹佰壹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NBITC-202430581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6-2014:3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符合2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NBITC-202430581G)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6-2014:30:002024-06-2014:30:002024-06-20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符合2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NBITC-202430581G)序号供应商投标报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199000元(壹佰壹拾玖万玖仟元整)82.89.9792.771√3宁波数汉科技有限公司1199200元(壹佰壹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50.69.9760.572√2宁波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196000元(壹佰壹拾玖万陆仟元整)47.710.057.73√2024年06月21日评审专家(签名):1/1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2430581G采购人: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5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4第三章商务条款8第四章投标须知9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7第六章采购合同样本26第七章附件30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430581G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了发挥决策专区功能,推动医保大数据应用,助力医保事业发展,通过采购为期一年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实现医保数据查询、数据报表、数据治理、数据分析、决策辅助、智能监管、无感智办、大屏运维等能力。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83746质疑联系人:符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837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日湖世茂中心1号楼8楼传真:0574-87388460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潘顺吉、房逸楠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20541质疑联系人:夏伟立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8864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第二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推动医保领域数字化转型,构建高效医保运行体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动态化掌握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强化日常数据的使用,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效可持续开展,形成支撑本市医疗保障宏观决策大数据分析能力体系。医保决策专区作为浙江省创新的数据共享方案,遵循国家医保局相关要求,以数据明细不出云为原则,提供灵活的个性化查询数据底座。各地市可以基于决策专区进行灵活个性化的医保多维度数据统计分析、服务决策分析。我市在贯彻落实省医保决策专区要求的基础上,同时为进一步利用和发掘医保数据价值,开展宁波市“智慧医保”决策专区服务。应用大数据领域相关技术,对我市医保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数据治理、定期监测,推动我市医保领域数字化转型,构建高效、可靠的医保运行体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二、项目服务目标本项目以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为出发点,提供专业大数据工程师驻场运维服务,提供对全业务、全口径的数据查询服务,实现跨子系统的全业务统计;针对智慧医保系统业务,提供业务落地、子系统问题协调跟踪;针对智慧医保系统业务,提供查询、治理、反馈的一体化循环服务。深度挖掘医保数据价值,提升多跨协同数智监管服务,强化我市医保基金大数据分析决策能力,提高医保基金管理和医保经办服务水平,高水平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依托省局决策专区,为市医保局提供报表配置服务、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服务、数据治理服务、稽核监管服务、决策辅助分析服务、“无感智办”服务、数据可视化大屏服务和需求问题协调服务等。四、项目服务需求4.1服务内容要求4.1.1报表配置服务报表配置服务涵盖了两部分的工作。一是基础共性报表,供应商需根据要求完成决策专区前期规划报表的数据收集、整合、配置、核对、校验等工作;二是定制化报表,供应商需能够使用全省统一报表开发工具(BI报表平台),根据宁波市医保局针对不同业务需求,进行不同类型的报表配置工作,将不同维度的业务需求以相关数值报表的形式呈现出来,更好地辅助宁波市医保局开展业务。4.1.2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服务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按照数据的使用需求(日常需求、临时需求),从决策专区数据源中收集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整理、统计,形成查询统计结果支撑业务部门工作,提升业务经办效能。4.1.3数据治理服务供应商需根据省级、地市医保业务相关既定规则和数据质量要求,应用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法,对基础数据、参保数据、缴费明细等多种类数据进行比对、校验,发现、定位、修正数据错误和逻辑问题,提升数据质量。4.1.4稽核监管服务供应商需根据现有医保业务经办数据,从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基金运行、经办服务等多个维度,基于医保业务分析规则进行监测分析,抽取出疑似违法、违规数据,并对疑似数据进行专项分析,辅助宁波市医保局解决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管理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基金安全。4.1.5决策辅助分析服务基于决策专区及业务需求,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为医保管理者提供构建“决策规划-政策执行-运行监控-分析反馈”的管理闭环,助力医保管理者提升政策科学决策和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4.1.6“无感智办”服务借力决策专区平台,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探索部分医保业务办理模式从“人工申报”向“无感智办”转变,为政务服务从“有感”到“轻感”再到“无感”智变提供数据支撑,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致力于提升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4.1.7数据可视化大屏服务提供宁波市医保局数据可视化大屏运维服务,通过数据可视化大屏从多维度展现实时的参保人数、定点机构数、就医结算数、业务经办量和风险预警情况,支撑医保部门开展基金宏观情况分析、参保对象分析以及重点项目监控、数据监控、住院疾病分析等。4.1.8需求问题协调服务1)问题处理及协调服务: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问题处理及协调服务,采购人在使用全省“智慧医保”系统过程中或是业务办理过程出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时,供应商需安排工程师在第一时间对遇到的问题点进行分析,同采购人一起寻找解决办法。如果在问题解决、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省局或相关系统开发商,供应商需积极地同采购人一起与省局及相关系统开发商协调,争取尽快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需求评估服务:采购人在使用“智慧医保”系统进行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系统功能不满足当前业务办理需求时,要进行相关需求上报,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对需求内容进行整理、归纳和总结,对需求合理性进行分析,对需求修改结果在系统中进行验证。4.2项目组织及服务团队要求4.2.1项目组织要求为使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商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组建一个技术支持服务团队,以保证宁波市决策专区运维服务的正常运行。4.2.2服务团队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组建一支专业的技术支持服务团队,技术支持服务团队至少需要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及5名驻场服务人员,驻场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报表配置工程师、数据查询统计工程师、数据治理工程师、稽核监管数据分析师、辅助测算数据分析师。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3年以上的信息化规划和建设管理经验,具有信息化总体规划能力,具备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经验,对医保领域信息化有深入理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耐心和综合素质。其他项目组成员要求:具有一定的医保业务基础,具有1年及以上数据处理类项目经验,对数据传输、数据解析、数据安全监控报警机制等方面有深入理解。具备较为严谨的逻辑思维、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具备出色的沟通能力,方便与采购人进行交流,形成最优的解决方案。4.3项目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投标人中标后需要在7天内成立工作团队,服务期开始前保证项目团队到位。4.4驻场服务要求1)常驻维护人员服从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服从调度,做好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同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处理好相关工作。2)供应商应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提供5×8小时驻场服务和7×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能及时找到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如遇驻场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须安排二线技术支持人员(二线技术支持人员为供应商的高级技术人员或专家等)对驻场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并保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针对一般故障以及轻微故障,要求供应商在2小时内定位故障,4小时内解决故障。针对严重故障以及特别严重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定位故障,8小时内解决故障。当发现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时,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协商确定解决方案。3)驻场地点:由采购人指定。4.5培训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安排关于决策专区的专项培训,培训对象涵盖宁波市医保局相关业务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供应商须针对运维项目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培训内容与方案由供应商自行设计。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否则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供应商必须提供培训所需要的技术支持。4.6.服务成果要求根据服务内容以及文档管理要求,结合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监理单位要求,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数据分析报表等。4.7.验收及考核要求本项目在2025年7月底前组织项目验收,验收时组织服务质量考核,乙方提交项目服务报告,由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考核标准进行项目考核。考核采取评分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大于等于85分的,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考核结果小于85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款项。(1)甲方组织服务单位满意度调查,评价乙方服务满意度。(20分)(2)文档资料(如运维方案、工作记录表、工作总结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资料)齐全,内容详实正确。(30分)(3)响应质量,未能及时响应,扣3分/次;未及时解决问题,扣5分/次。(30分)(4)乙方负有安全与保密责任,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每次扣减5分。(10分)(5)服务期内所保障平台出现重大数据安全事故且被监管部门通报的,一次扣10分。(10分)第三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3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2、项目验收后15日内,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剩余合同金额。4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或电汇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履约保证金回退时间:项目验收后15日内无息退回5授予合同: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②中标供应商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6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第四章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注:本项目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供应商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企业的书面授权书。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的义务。本项目服务应该是中国境内提供的服务。若投标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1)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全部完成价格(包含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满足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服务需求”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支持与研究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建设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降低服务质量等的要求;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说明:(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3、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组成: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B5、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B7、项目的理解;B8、服务方案B9、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水平与技术力量及证明文件;B10、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B11、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1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C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采购编号:NBITC-202430581G;(3)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接收。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需重新制作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政采云网站开启投标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1)宣布开标;(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以下流程针对到达开标现场的供应商(未到现场供应商按政采云流程参与网上开标)(3.1)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3.2)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3)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供应商解密后的“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5)开标记录在政采云网站确认;(6)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十六、预算价1、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12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标项的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特别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5、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次评标将对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八条第1、2、3款要求的小型、微型服务承接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联合协议中约定,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本次评标将给予联合体4%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1.5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本项目不适用)1.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2.4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2.2.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3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单个标项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单个标项的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附件一);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资格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要求说明审查要求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四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开标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符合第四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6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不得有所述情形。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8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12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对应标项的预算价的投标无效。提供“开标一览表”。9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8、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内容评分因素分项评分标准分值备注技术资信分(90分)服务要求响应性针对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的“四、项目服务需求”(包含①4.1.1报表配置服务;②4.1.2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服务;③4.1.3数据治理服务;④4.1.4稽核监管服务;⑤4.1.5决策辅助分析服务;⑥4.1.6“无感智办”服务;⑦4.1.7数据可视化大屏服务;⑧4.1.8需求问题协调服务)进行逐条响应,完全满足工作内容的得12分,负偏离一条服务要求扣1.5分。扣至0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服务要求,视为无效投标。12客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对项目现状的理解根据投标人对智慧医保系统的熟悉程度,包含但不限于对系统整体构架、软硬件配置情况、系统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6分。投标人对智慧医保决策支持专区系统比较了解,熟悉智慧医保系统的构架、配置、系统规范,表述准确全面,且能够结合本项目运维内容进行阐述的,得6分;投标人对智慧医保决策支持专区系统有一定的了解,能够基本阐述智慧医保系统的构架、配置、系统规范,表述比较全面,且结合本项目运维内容进行阐述的,得4分;投标人对智慧医保决策支持专区系统了解较少,对系统的构架、配置、系统规范描述存在偏差或未结合本项目运维内容进行阐述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6主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报表配置服务方案1.提供基础共性报表的服务流程图的得3分,包含但不限于数据收集、整合、配置、核对、校验。2.按照采购需求,提供全省统一报表配置服务,每提供一个维度的业务需求数据报表且符合项目业务内容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本项方案须提供流程图或数据报表内容,否则不予得分。8客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报表配置服务方案数据收集、整合、配置、校验程序规范的,得3分;数据收集、整合、配置、校验程序基本比较规范的,得2分;数据收集、整合、配置、校验程序有明显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服务服务方案能从业务实际需求出发,从数据源中有侧重地筛选出相关数据,并用于支撑业务部门工作,极大提升效率的,得8分;服务方案能从业务实际需求出发,从数据源中筛选出相关数据,并用于支撑业务部门工作,提升效率的,得5分;服务方案未能从业务实际需求出发,从数据源中筛选出相关数据,用于支撑业务部门工作,未能有效提升效率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主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数据治理服务数据治理服务能从多维度进行分析,数据修正方式多样,数据治理质量好的,得8分;数据治理服务能从多维度进行分析,数据修正方式比较多样,数据质量比较好的,得5分;数据治理服务分析维度比较单一,数据修正方式简单粗略,数据质量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主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稽核监管服务稽核监管服务能从多维度进行监测分析,能够有效地抽取出疑似违法数据且经过验证正确率高的,得8分;稽核监管服务能从多维度进行监测分析,基本能够抽取出疑似违法数据,经验证数据正确率较高的,得5分;稽核监管服务的监测分析维度比较单一,数据抽取方式简单粗略,数据经验证后质量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8主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决策辅助分析服务决策辅助分析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分析具有规范性,符合发现问题—修复—总结—验证的基本流程的,得6分;决策辅助分析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分析有一定的规范性,基本符合发现问题—修复—总结—验证的流程的,得4分;决策辅助分析服务方案内容简单粗略,分析内容有逻辑性的纰漏或瑕疵,难以形成发现问题—修复—总结—验证的良性循环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6主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投标人实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的得1.5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6客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拟投入项目的服务团队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资质及能力: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证书得2分;具有3年及以上信息化工作经验或近3年内担任过类似软件平台运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投标文件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工作履历介绍及投标人单位在开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客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拟投入项目的服务团队2、技术负责人(1人)资质及能力: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投标文件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人单位在开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客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拟投入项目的服务团队3、驻场人员资质及能力:(1)每有一人具有本科学历的得1分,每有一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本项可累计得分,最多得4分(注:同一人具有多本证书的就高只计取一次得分);(2)每有一人具有1年及以上数据处理类项目经验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提供人员工作履历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9客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具有类似运维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培训服务方案培训内容包含业务人员及信息技术人员,培训主题详细贴合项目需求,培训内容合理与具体业务需求相匹配的,得3分;培训内容包含业务人员及信息技术人员,培训主题基本与项目需求基本匹配,培训内容比较合理的,得2分;培训方案简单粗略,无法区分业务人员与信息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培训主题不明晰,与业务需求不相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主观分技术资信分(90分)应急响应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包括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服务标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本项最多得6分。应急响应方案内容阐述详实全面,应急响应流程合理规范,服务标准根据不同故障等级进行细化的,得6分;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应急响应流程比较规范,服务标准基本合理的,得4分;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内容阐述简单粗略,响应流程或服务标准内容有瑕疵纰漏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6主观分价格分(10分)价格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10客观分第六章采购合同样本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和地点:年月日于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友好合作,签署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甲方:(买方)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乙方:(卖方)合同签订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期服务内容: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依托省局决策专区,为市医保局提供报表配置服务、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服务、数据治理服务、稽核监管服务、决策辅助分析服务、“无感智办”服务、数据可视化大屏服务和需求问题协调服务等。服务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一年,即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乙方中标后需要在7天内成立工作团队,服务期开始前保证项目团队到位。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整(¥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2本项目所有成果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在甲方单位开展项目工作时,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泄密和将成果移交给予合同履行无关的第三人。五、履约保证金5.1履约保证金形式: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或电汇。5.2乙方交纳(大写):元(¥元)人民币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3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条款的,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1)未按合同确定的项目实施人员及现场服务人员进行实施的,现场人员旷工、误工;(2)未按合同技术要求实施;(3)乙方将项目转让。5.4提交时间:签订本项目合同后1个月内。5.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后15日内无息退还。六、转包6.1本合同范围的主体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若非主体服务内容需分包,须得到甲方同意。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7.1履行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止。7.2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7.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工作要求8.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8.1.1甲方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协调和质量控制工作。8.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乙方以工作目的而使用合同双方商议确认的信息、数据、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实施本项目,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评审工作。8.1.3如甲方变更需求,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出具纸面变更需求,由双方确认后实施。8.1.4如甲方要求调整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由双方确认后实施。8.1.5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8.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2.1乙方须指派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实施,配合甲方顺利完成本项目。8.2.2乙方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拥有领导完成本项目实施的能力,根据本合同双方约定的需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服务相关的实施及文档编制工作。8.2.3乙方须配备足量有经验的团队人员,根据本合同双方约定的需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服务相关的实施及文档编制工作。8.2.4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果牵涉到与第三方产品集成工作,乙方须与集成商及其他乙方通力合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8.2.5乙方须按甲方需要,提供本次服务涉及设备的系统安装、升级、迁移等相关工作的现场实施服务和技术支持。8.2.6乙方应保证所有交付服务的合法性。如甲方被指控侵犯了第三方的所有权、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专利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承担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九、款项支付9.1付款方式:(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计人民币___元(¥___元);(2)项目通过验收后15日内,甲方按照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暂定计入民币___元(¥___元)(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正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4)本项目在2025年7月底前组织项目验收,验收时组织服务质量考核,乙方提交项目服务报告,由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考核标准进行项目考核。考核采取评分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大于等于85分的,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考核结果小于85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11.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11.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提供5×8小时驻场服务和7×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甲方都能及时找到乙方的服务人员。如遇乙方驻场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应甲方要求,乙方需安排二线技术支持人员(二线技术支持人员为乙方的高级技术人员或专家等)对驻场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并保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针对一般故障以及轻微故障,要求乙方在2小时内定位故障,4小时内解决故障。针对严重故障以及特别严重故障,要求乙方在1小时内定位故障,8小时内解决故障。当发现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时,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十二、保密与非竞争12.1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对此双方皆应严格保密。12.2保密获取对方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的一方仅可以将该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以防止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对方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不得对外透露。12.3非竞争性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3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及资料,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12.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4)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5)法律强制披露;(6)披露方书面许可。12.5信息安全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义务。十三、项目培训与服务乙方应安排关于决策专区的专项培训,培训对象涵盖宁波市医保局相关业务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乙方须针对运维项目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培训内容与方案由乙方自行设计。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否则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乙方必须提供培训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因乙方原因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服务人员名单,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因为己方的原因擅自更换驻场人员(个人与公司依照劳动合同发生的诸如辞退、离开公司因素不视为乙方原因)。对于具体工作任务上的人员调度安排,乙方应事先通过书面征求甲方的意见,在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实施人员调度,并保证工作任务平稳移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驻场人员的,发生一次,甲方将扣除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甲方: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3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七章附件A.资格文件封面正(副)本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30581G子包:(如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正本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30581G子包:(如有多个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8、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为NBITC-202430581G,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开标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从业人员数量10营业收入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章):日期:B5服务需求响应表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30581G标项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须与“第二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6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30581G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23456注:1、须与“第三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B7、项目的理解;B8、服务方案;B9、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水平与技术力量及证明文件;投入项目人员团队名单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430581G标项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备注备注:1、以上人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2、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盖章):日期:B0、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B11、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1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C.报价文件封面正(副)本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430581G标项号:(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430581G标项服务名称投标报价(小写:元)投标报价(大写:元)注:1、以上投标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供应商(盖章):日期:C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430581G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合计投标报价(小写)¥ 元投标报价(大写)¥ 元供应商(盖章):日期:C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标的名称),属于_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_;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____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C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9400≤Y<800005000≤Z<80000 300≤Y<94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医保决策专区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