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教室部分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CZB-2024-ZB0789 (招标文件编号:HCZB-2024-ZB0709)
二、项目名称:智慧教室部分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6层C704
中标(成交)金额:86.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国绩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中控主机
华璨
HC-E9000
30
8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桂梅、王占兴、姜茂梅、王秀德、孙社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9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国绩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92.2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联系方式:邬老师 010-61801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贾东敏、姚冲 186-1228-7813/7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东敏、姚冲
电 话:  186-1228-7813/78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智慧教室部分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采购单位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14:37

评审专家名单
张桂梅、王占兴、姜茂梅、王秀德、孙社文

总中标金额
¥86.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东敏、姚冲

项目联系电话
186-1228-7813/7807

采购单位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邬老师 010-61801150

代理机构名称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贾东敏、姚冲 186-1228-7813/7807

附件:

附件1
ZB0789【招标文件-发售版】智慧教室部分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项目.docx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智慧教室部分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理编号:HCZB-2024-ZB0789采购人: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21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第五章采购需求32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7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3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65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代理编号:HCZB-2024-ZB07892.项目名称:智慧教室部分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项目3.项目总预算金额:¥99.89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项目名称货物名称预算金额(万元)01智慧教室部分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高拍仪、网络中控主机、混合信号切换矩阵、液晶控制面板、高清摄像机、蓝牙功放、音箱99.89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座20层C2010室3.方式:现场获取,无需提供资料。4.售价:500元/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食堂五层后勤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联系方式:邬老师010-618011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联系方式:贾东敏、姚冲186-1228-7813/78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东敏、姚冲项目联系方式:186-1228-7813/780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2.4核心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网络中控主机3.1现场考察不组织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递交时间:同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递交按无效投标处理)递交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户 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保福寺支行账 号:1105 0163 9900 0000 0889(请备注:ZB0789保证金)行号:1051 0005 0245退还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形式12.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须提供可编辑word文档和PDF加盖公章扫描版文件,存储载体为U盘或光盘)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1)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格式;(2)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3)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格式;(4)声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注: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幅面(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紧密,不易松动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1228-7807;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邮 箱:hczb104@163.com联 系 人: 贾东敏、姚冲27代理费收费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1)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总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3)成交服务费币种与成交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缴纳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成交服务费。户 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保福寺支行账 号:11050163990000000889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12.2.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1.52.52.21.1.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2.2.52.23.3.5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5正版软件5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6信息安全产品5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7.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7.7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示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72.2.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可双面打印。142.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143.3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有效。14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5.5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幅面(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紧密,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响应文件可双面打印。152.2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投标文件资格册副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副本”、“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如有)”、“投标文件电子版”、“样品(如有)”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箱上分别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投标文件资格册副本”、“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如有)”、“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副本”、“样品(如有)”字样,在投标时统一提交。153.3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1)清楚标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15.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地点递交。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开标过程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183.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4.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23.3.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有);8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有);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3.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5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6.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6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6.6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6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6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7.7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7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7.7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7.7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7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7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2、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由以下部分组成:评分项目评分内容评分说明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投标价格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0商务部分(5分)资质证书投标人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商务部分(5分)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相关案例,每份得0.5分,最高3分。须附合同首页、金额部分、签字盖章页、设备清单页(复印件加盖公章)。3技术部分(63分)技术方案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方案的详尽程度、完善性、合理性、可靠性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安装方案(15分):安装方案完整、详细,有针对性得15分;方案较完整、详细,较有针对性得11分;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7分;方案较弱,针对性较弱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验收方案(6分):验收方案完整、详细,有针对性得6分;验收方案较完整、详细,较有针对性得4分;验收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2分;验收方案针对性较弱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1技术部分(63分)技术指标响应程度根据投标产品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符合程度进行评价,参数满足或高于要求得满分;1.标“▲”项指标,每项负偏离(以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扣除5分;2.标“#”项指标,每项负偏离(以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扣除1.5分;3.其它无标识指标每项负偏离扣除1分,扣完为止。36技术部分(63分)售后服务方案1.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应急响应措施、服务期限具备完善的培训课程安排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期限满足招标要求,可行性一般,响应措施一般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差得1分;4.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得0分。6政策部分(2分)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优先采购产品(非强制采购产品)的,每个产品得0.5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政策部分(2分)环保产品投标人提供产品列入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优先采购的环保产品的,每个产品得0.5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1第5章采购需求项目概述我校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随着教育模式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形成“互联网+高等教育”新形态,改变教室环境、教学方式、教学应用、教学管理、实现多元化智慧课堂显得尤为重要。本次拟采购的智慧教室部分多媒体设备建设是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延伸,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提升传统教学授课的效率,最终实现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化、智能化,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科研和管理水平与效率的目的。安装和调试要求本项目内容为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调试于一体化招标,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文件,结合校方整体功能需求,从有利于用户的角度出发,提供出完整的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施工方案。本次拟采购的设备应采用成熟的品牌,做到结构合理、系统稳定、操作及维护保养简便,整体系统具有可升级和扩展能力。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将所有设备以及安装辅材等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及培训要求(1)质保期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五年免费质保服务,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在质保期内,对于设备出现的任何问题,做到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故障设备现场,7×12小时服务。在质保期后,须对所提供的货物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应承诺以不高于市场的价格提供。(2)培训要求中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咨询、现场指导,直至采购人能完全操作。与现有系统的对接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网络中控主机”与我校现有多媒体集中管理系统(华璨)无缝对接使用,实现校区多媒体设备统一管理,互联互通。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上述系统的无缝对接测试应用,如无法实现与上述系统或设备对接要求,或不满足招标要求,校方有权要求中止合作,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交货期及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地点: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预算99.8900万技术规格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高拍仪#1、采用≥1/2.8" 4K CMOS图像传感器,像素≥800万,分辨率最大支持≥3840*2160;2、视频格式支持MJPEG、H.264、YUY2、NV12;3、≥8倍光学变倍,≥4倍数字变倍,焦距5.8±5%~46.4±5%mm(参考),支持通过软件调节,支持自动对焦;4、采用标准USB 3.0协议,进行视音频信号数据传输;#5、支持与智能交互书写终端(华璨)对接,实现实物视频展台功能,支持通过智能交互书写终端对设备控制,包括放大、缩小、自动聚焦、设备初始化等,支持通过双指控制实现放大、缩小操作;#6、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30套无2网络中控主机(核心产品)1、要求采用嵌入式技术,工业级设计标准,设备低功耗,稳定可靠,无风扇、无噪音,能适合长期不间断工作;#2、支持听课模式与监听模式选择功能,设备可自动识别,也可在平台端远程控制;#3、支持设备固件网络远程升级及设备参数网络远程修改,便于升级维护;#4、支持电源功耗统计功能,可实时统计设备功耗,具有记忆功能;5、支持设备自保护功能,如在线设备功率超过额定功率,系统会自动保护,同时在设备前面板具有明显的状态显示;#6、支持电脑开关机管理,即使电脑在软关机状态下,也支持自动联动开机;7、要求采用主机与面板分体式结构设计,便于使用。系统支持液晶触摸面板、薄膜按键面板、电容触摸面板、智能触控终端、电脑软件控制等方式,面板支持锁定;8、支持屏幕冻结功能,可以在使用过程中冻结当前画面;冻结后投影机显示内容不变,电脑可以做其它操作而不影响投影机显示;9、支持板书功能,在不关闭投影机状态下,可使投影机不显示任何画面,升起幕布,使用整个黑板,在需要投影机的情况下可以一键恢复正常使用状态,使板书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有机结合、灵活切换;#10、支持≥2路投影机及电动幕控制管理,可设置幕布联动控制时间,在幕布下降或上升到位时自动停电,防止因幕布限位开关失灵而造成幕布损坏;#11、支持投影用时检测,可检测所有支持串行检测的各品牌投影灯泡用时,统计用时与投影菜单显示完全一致;在一个管理平台上支持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投影设备用时检测;12、支持音量控制功能及音量大小反馈,支持麦克风与线路音量分别控制,支持静音功能;支持≥2路麦克风输入;13、支持≥8路I/O检测与控制功能,每路均有LED状态指示,可直观了解端口工作状态,便于排查故障;14、具有≥6路独立的串口,支持可编程,支持扩展至≥14路;15、具有≥6路10M/100M/1000M自适应网络接口;16、具有≥5路独立的电源控制,每路均支持延时设定及联动设定;支持前面板显示所有强电端口工作状态,包括计算机电源及多路设备电源;17、支持物联网设备接入,支持数据采集与控制,实现统一管控及联动控制功能;18、支持IC卡管理功能,支持刷卡/插卡管理模式,支持本地存储≥10000个用户白名单和≥10000条使用记录,支持扩展;#19、主机接口:投影机控制电源≥2,可设定延时;电动幕控制电源≥2,可设定延时;计算机控制电源≥1,可设定延时;设备控制电源≥4,可设定延时;IO检测与控制≥8;串行接口≥7;100/1000M网络接口≥6;音频输入≥1;音频输出≥1;MIC输入≥2;监听输入≥1;监听输出≥1;拾音器音频输入≥1;电源控制输出指示≥11;设备状态指示≥1; #20、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21需要接入学校现有的多媒体集中管理系统(华璨),实现远程设备的状态显示、开关机及信号切换等功能。30台无3混合信号切换矩阵#1、支持HDMI、VGA混合信号切换功能,方便各种类型设备入,支持≥4x4异步信号输出;2、支持≥2路USB信号输入,≥2路USB输出,支持USB信号跟随切换功能,方便扩展触摸屏或其他USB设备接入;3、支持独立的模拟立体声音频输出4、支持多种模拟和数字信号切换,具有超强的抗干扰及全天候工作能力,支持长线传输;支持分辨率≥1920X1200@60Hz无压缩传输高清分辨率;5、提供≥12个用户自定义的输出通道配置场景,;6、具备掉电状态自动存储保护、开机自动恢复记忆功能。设备支持面板控制、串口控制、网络控制等方式。7、技术指标:VGA输入≥2;VGA输出≥2;HDMI输入≥4;HDMI输出≥4;音频输入≥2;音频输出≥1;USB输入≥2;USB输出≥2;串口控制≥1;网络接口≥1;#8、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30台无4液晶控制面板1、采用工业级标准,屏幕正面支持IP65级防护,便于在教室环境使用;2、液晶显示屏尺寸≥8寸,分辨率≥800*600,颜色≥65K,屏幕可实现0°、90°、180°、270°旋转;3、界面风格、使用模式、控制功能等支持可编程,界面灵活方便,功能清晰简明;4、支持单界面或多级界面跳转等多种触控及显示方式;5、支持倒计时提示功能,操作过程中显示等待剩余时间;6、需内置RTC时钟,支持日期及时间显示,支持网络管理平台远程校时;7、支持多媒体集中管理系统对屏幕进行亮度调节及屏幕保护等操作;8、支持面板锁定,锁定界面可定制,可显示提示信息或操作说明等;9、支持零秒启动,上电即可正常使用;10、同时支持按键按下触发和按键按下及抬起分别触发两种操作指令模式;11、支持触控提示音及语音播放。30个无5高清摄像机1.分辨率:≥1920x1080;补光类型:红外;2.镜头:采用≥22倍光学变倍,广角镜头焦距≤5mm,长焦镜头焦距≥112mm,采用≥400万像素1/2.8英寸CMOS 传感器;3.支持声警戒:≥16条语音报警内容,支持自定义语音内容导入;持续时间可设置:1-10次4.球机支持POE供电,无需外接POE转换器,可直接对球机POE供电。5.球机标配玻璃防护罩,可防止人员随意挪动摄像机镜头。6.支持绊线入侵,支持区域入侵,支持穿越围栏,支持徘徊检测,支持物品遗留,支持物品搬移,支持快速移动,支持停车检测,支持人员聚集,支持人车分类报警,支持联动跟踪;7.支持人脸检测;支持人脸轨迹框;支持抓拍;支持人脸增强;支持人脸抠图区域可设:人脸,单寸照;支持实时抓拍,质量优先二种抓拍策略;8.网络接口:≥1个(RJ-45母头网口,支持10M/100M网络数据);音频输入:≥1路(LINE IN;裸线);音频输出:≥1路(LINE OUT;裸线);语音对讲:支持;9.报警输入:≥1路,开关量输入(0~5V DC);报警输出:≥1路;符合GB/T28181-2022标准10台无6蓝牙功放1、采用无风扇设计;2、支持数字调节方式,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每次开机可自动恢复音乐和麦克风音量的预设音量,并可限制最大音量;3、具有≥5路麦克风输入。支持为鹅颈话筒幻象电源供电;4、具有≥4路立体声混音输入;5、具有≥2路音频输出,支持输出到录播或电脑;6、具有LCD中文菜单显示;▲7、具备蓝牙接收功能,可与蓝牙麦克风(华璨)配对使用;兼容我校现在大量使用的华璨蓝牙麦克风,可直接联机配对使用, 8、具有≥2路USB接口,支持通过蓝牙麦克风实现翻页功能;9、支持串口控制功能,可与中控或电脑等设备配合,联动控制;#10、与蓝牙麦克风连接后,支持蓝牙麦克风开关状态、电池电量等信息收集及反馈,支持远程管理;11、技术指标:频率响应:50 Hz~20 KHz;灵敏度:≥-82 dBm (1% BER);信噪比:≥90dB;输出功率:≥200W×2;推导阻抗:4-16Ω;#12、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30台无7音箱系统类型:两分频,低频反射式。扬声器单元:1 x 5.25英寸低音单元,1 x 3寸高音单元。频率响应(±3 dB):80 Hz –16k Hz。灵敏度: ≥ 86 dB。额定阻抗:8欧姆。最大声压级: ≥110dB(峰值)。额定功率: ≥70W。峰值功率:≥280W。覆盖角度: 70° x 60°(H x V)。30对无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代码:买方: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卖方:签署日期:年月日合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公司(招标人)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公司(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含一般条款、特殊条款及附件)b.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后)c.协议(含供货承诺协议及售后服务协议)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货物名称分类及数量:见附表一。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货物明细与价格:见附表二。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交货地点:交货地点6、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一式八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部门备案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 方: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印章) 卖 方: (印章)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石门路368号地 址: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龙泉支行开户银行: 银行代码: 银行帐号:0200002009005610182银行帐号: 电 话:010-61801150电 话: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合同签署日期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2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保险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条件9.1付款条件见“合同条款”。10技术资料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12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项目负责人。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2检验和验收12.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10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5.2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而给买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卖方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合同争议的解决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8.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履约保证金26.1卖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26.3.1可使用支票或现金形式。26.3.2可使用汇票或现金形式。26.3.3其他买方可接受的形式。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7合同生效和其它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7.2本合同一式8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公司。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为: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场。6交货方式6.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交货方式。9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支付50万元人民币为预付款,2025年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货款。10技术资料:按合同约定。11质量保证:11.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60个月(如果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12检验和验收:12.1按合同约定。13索赔:13.1按合同约定。16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7天内。26履约保证金26.1履约保证金比例,交付日期及退还条件: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双方签订合同后交付,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无息退还。采购货物分类汇总表表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分类总价预算类别1234合计— 卖方授权代表: 买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采购货物明细表表二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价 设备总价1 2 34卖方授权代表: 买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协议售后服务签约人:(签字)售后服务单位(章):签约日期:买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签约日期:中标通知书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投标人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38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联合协议(若本项目适用)______、_____及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2、______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有)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序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代理编号: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234…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页码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应答偏离(正/负/无)说明(如写不下可后附页)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7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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