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费 科研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2024)
[西城]大栅栏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224210200014246-XM001
二、项目名称:大栅栏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01.8930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东大街8号楼东2号
中标金额:101.893032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东大街8号楼东2号
911101027226184788
101.893032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7.1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
101.893032万元
101.893032万元
服务要求、时间、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时间、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赵忍生 王丽娟 采购人代表:李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日期: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
联系方式:韩毅,010-63035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6层610室
联系方式:刘沛 刘艳明,82141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沛 刘艳明
电 话: 82141215
磋商文件.docx
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大栅栏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费项目磋商编号:XCCS-2024-028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7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供参考)3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磋商编号:XCCS-2024-0282.项目名称:大栅栏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费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0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02万元5.采购需求: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02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报价人到达现场。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报价人到达现场。解密时限:解密时限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服务平台开启报价人自行解密功能后30分钟。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互联网连接畅通。(1)未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程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为保证开启解密环节联系方式畅通,请报价人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chcgzx@126.com。邮件题目为:磋商编号+开标解密联系人邮件内容为:磋商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②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③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联系人:韩毅联系方式:010-630353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6层联系人:刘沛刘艳明联系方式:010-8214121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无01包:___________;… 包:___________。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___________。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80日历天。19.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联合体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允许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23.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10-6303538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代理机构: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010-82141215;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6层。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1.12.2.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1.42.42.21.1.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2.2.42.23.3.4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响应有效期11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22.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3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5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6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6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62.2本项目解密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63.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64.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65.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磋商小组17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7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签订合同2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询问与质疑231.1询问23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231.12.2.2采购人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2质疑23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需求、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以及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执行程序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中心受理并负责答复。23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32.23.3.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24.4.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检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4授权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5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是否存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情形详见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2.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53.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竞争性磋商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3、评审方法及标准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满分为100分:价格10分;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65分。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4、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具体评审标准:评审条款评审细则分值主客观分价格部分(10分)价格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0客观商务部分(25分)业绩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至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正在开展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此项最高得10分。(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10客观服务评价每提供一个与业绩合同对应项目业主好评证明材料得3分,最高6分。6客观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9客观技术部分(65分)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组织架构方案1.人员组织架构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架构和各部门职责,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2.人员组织架构不完善,管理机构架构和各部门职责模糊部分满足或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3.未提供的,得0分。10主观建筑及设备设施维护与管理方案1.技术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维护与管理方案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10分;2.技术措施欠考虑,维护与管理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5分;3.未提供的,得0分;10主观秩序维护方案1.技术措施到位,针对性强,服务方案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10分;2.技术措施欠考虑,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5分;3.未提供的,得0分;10主观环境清洁、绿化服务方案1.技术措施到位,针对性强,服务方案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15分;2.技术措施欠考虑,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得7分;15主观应急处理预案1.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预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符合实际需求的,得10分;2.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预案基本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符合实际需求的,得5分;3.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预案一般,针对性、可行性一般,与实际需求偏差较大的,得2分;4.未提供得0分。10主观培训计划1.针对本项目人员的培训计划详细,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针对本项目人员的培训计划简单,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3.针对本项目人员的培训计划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欠缺的,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10主观第四章采购需求一、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以下简称“办公楼”)。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建筑面积:8624.86平方米。办公楼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内安全秩序维护、保洁服务、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绿化服务、消杀服务及各项应急突发事件。二、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供应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和质量要求:1.建筑外观:巡视建筑是否完好、整洁;外墙、外门窗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统一、整洁、无损;发现隐患及时上报。2.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办公楼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状态良好,主要有:变配电、供水设备、供暖设备、消防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等。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采购人提供相关档案、资料的情况下,健全完善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的技术档案,进行日常保养和维修。4.秩序维护服务政务服务大厅人员出入管理,做好办公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工作。5.环境清洁服务:清洁有序,无杂物、无浮尘;进行垃圾分类,有序堆放。所属场地内道路每日清扫不少于一次,楼梯、电梯及扶手每日清扫、擦拭两次。对室内大理石地面,室内装饰幕、墙、地毯等,按工作标准进行清洁。大厅内随时清洁,做到无脚印、无污迹。及时清扫积雪、雨水(采购方负责提供清扫积雪工具)。供应方负责提供洗手液、卫生纸、擦手纸等保洁类低值易耗品。6.绿化服务:对物业服务范围内绿化租摆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浇水、修剪、除草、施肥、灭虫等工作,如有枯死租摆及时更换。7.消杀服务:做好定期消杀、灭鼠、灭蟑等工作。三、验收服务要求:1.环境绿化消杀验收标准序号验收标准合格不合格1地面/地毯无尘土、无杂物、无污渍。2会议桌、会议椅无灰尘、无污渍。3垃圾桶内外干净、垃圾及时清倒。4楼层通道、无杂物、无尘土、无污渍、无积水。5楼道台阶、扶手、消防栓等无尘土、污渍。6垃圾桶外无污渍,桶内垃圾不超过半。7卫生间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污渍。8大堂地面无尘土、无杂物、无粘附物、无污渍。9大堂玻璃门及窗体玻璃干净无手印、无污渍。10电梯轿厢地面/地毯无杂物、无污溃。11茶水间内无异味、无蚊虫、保持空气清新。12垃圾站墙面无污渍、无灰尘、无蜘蛛网。13垃圾站地面无污渍、无积水、运出垃圾后无遗洒。14绿植定期进行浇水、修剪、除草、施肥、灭虫等工作15正确进行垃圾分类16按计划进行消杀,做好消杀记录2.秩序维护服务验收标准:序号验收标准合格不合格1履行本岗位职责,值岗期间不得脱岗、睡岗;2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记录3严禁与现场办事人员发生正面冲突4值守出入口并维护正常秩序5对甲方指出的重点区域进行看护6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闲杂人员劝离7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做好记录8上下班检查办事大厅设备设施是否开启关闭3.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验收标准序号工作要求具体工作内容量化标准合格不合格1处理紧急事件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随时2负责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负责建筑物、楼层配电间、照明及消防设备、制冷空调机、供暖设备、供水设备,巡视检查;1次/周对来人来电报修及时登记处理随时4月份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1次/年3监督电梯的运行维修保养管理监督检查电梯维修公司是否按GB/T18775-2002规范定期保养,机房设备、轿箱井道、井坑的清洁,井坑排水1次/周1次/季监督电梯维修公司按技术监督局要求完成电梯年检1次/年日常电梯运行操作,对电梯发现的一切不正常现象和隐患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公司进行处理随时4负责供电设备的能耗控制按《公用自用主要设备和主要客户能耗分析记录表》记录1次/月1次/月查、抄水、电、燃气、蒸气表1次/月5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任务临时维修、突发事件随时四、供应方承诺服务指标:1.大栅栏办事处满意度≥90%;2.重大差错发生率为0%;3.重大责任过失出现率为0%;4.服务媒体负面曝光率为0%;5.环境保洁合格率98%;6.环境保洁措施保证率100%;7.绿化养护成活率99%;8.垃圾处理及时率100%;9.大栅栏办事处有效投诉率不高于0.1%;10.大栅栏办事处投诉处理及时率100%;11.大栅栏办事处综合满意率90%;12.修处理及时率100%;1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14.供电、供水系统完好率100%;15.排水、排污系统完好率100%;16.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设施完好率96%;17.道路完好率92%;18.照明灯具完好率90%;19.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合格率100%。五、人员配置标准1.人员配备依据人员配备依据主要以北京市有关规定为指导,根据机关办公楼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办公楼物业管理经费水平、办公楼物业管理的经验值,共同确定物业主要人员配备数量。2.人员类别与数量项目经理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项目负责人证书;高级职称证书;提供自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之日起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保洁领班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保洁人员5人:熟悉相关岗位流程保安员4人:具备相关证书,持证上岗设备维护1人:具备相关证书,持证上岗供应方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合理调整安排力量,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保障采购方正常办公。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增加人员提供服务的,按照甲方加班通知单要求,按实际发生时长向乙方加班人员支付加班费。在岗人员错峰在大栅栏街道办事处食堂就餐,餐费需自付。六、合同期限: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服务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大栅栏街道办事处七、其他相关要求说明1.本项目房屋及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新增费用由采购人承担。2.建筑、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更新、新增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属办公楼使用的市政设施的大中修费用、更新、新增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中大修、改造、更新等项目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供应方在施工过程中按采购人要求给予配合、协助、管理服务等。5.采购人自行装修、新増的公共设备设施,采购人应予通告,另行协商纳入供应方物业管理范围。6.采购人提供所属办公楼区域日常工程维修使用五金电料等配件。7.采购人为供应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值班室、库房、住宿等用房。8.采购人负责供应方接收项目时已发现缺陷的整改,供应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八、物业服务费1.物业服务费用:供应方物业服务费支出可包括以下部分:供应方各类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管理区域保洁低值易耗品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绿化维护费用;办公费用;法定税费;其他应由供应方支付的费用。2.物业服务费不含本项目能源费、增值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费、电费、供暖费、天然气费、通讯及网络费等)3.物业服务费在合同期内不再调整,遇有异议时,双方协商解决。九、付款方式1.物业服务费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即自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履行过半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支付合同总价的45%;剩余合同总价5%的物业费用作为质保金,于合同到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服务考核情况进行支付。十、物业管理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及预案1.相关管理制度供应方应提供各项物业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2.应急预案供应方应提供物业服务应急处理预案及相应的措施,同时制度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保障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供参考)大栅栏街道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办事处乙方:物业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煤市街81号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平等协商,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北京市西城区大棚栏街道办事处办公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二、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以下简称“办公楼”)2.物业类型:公建项目(办公)3.座落位置: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建筑面积:8624.86平方米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一、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和质量要求:1.建筑外观:巡视建筑是否完好、整洁;外墙、外门窗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统一、整洁、无损;发现隐患及时上报。2.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办公楼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状态良好,主要有:变配电、供水设备、供暖设备、消防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等。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的情况下,健全完善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的技术档案,按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家具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4.秩序维护政务服务大厅人员出入管理,做好办公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工作。5.环境清洁服务:清洁有序,无杂物、无浮尘;进行垃圾分类,有序堆放。所属场地内道路每日清扫不少于一次;楼梯、电梯及扶手每日清扫、擦拭两次。对室内大理石地面,室内装饰幕、墙、地毯等,按工作标准进行清洁。大厅内随时清洁,做到无脚印、无污迹。及时清扫积雪、雨水(甲方负责提供清扫积雪工具)。6.绿化服务:对物业服务范围内绿化租摆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浇水、修剪、除草、施肥、灭虫等工作,如有枯死租摆及时更换。7.消杀服务:做好定期消杀、灭鼠、灭蟑等工作。8.配合甲方完成其他临时性事务。二、乙方承诺服务指标:1,大栅栏办事处满意度≥90%:2.重大差错发生率为0%:3.重大责任过失出现率为0%;4.服务媒体负面曝光率为0%:5.环境保洁合格率98%;6.环境保洁措施保证率100%:7.绿化养护成活率99%;8.垃圾处理及时率100%:9.大栅栏办事处有效投诉率不高于0.1%:10.大栅栏办事处投诉处理及时率100%:11.大栅栏办事处综合满意率90%:12.维修处理及时率100%:1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14.供电、供水系统完好率100%;15.排水、排污系统完好率100%:16.公共区域设施设各设施完好率96%:17.道路完好率92%;18.照明灯具完好率90%;19.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合格率100%。第三章合同期限与服务费用一、合同期限:本合同物业服务期限为:年: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二、物业服务费1.物业服务费合同金额(含税)为元(大写:)。2.乙方物业服务费支出需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并配合甲方延伸审计。3.乙方物业服务费支出可包括以下部分:乙方各类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管理区域的保洁低值易耗品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绿化维护费用;办公费用;法定税费;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4.物业服务费在合同期内不再调整,遇有异议时,双方协商解决。三、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物业服务委托费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即自合同签订后三十日(月日)内支付合同年总价的50%,即元(大写:);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履行过半(月日)支付合同年总价的45%,即元(大写:);剩余合同年总价5%的物业费用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于合同年到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服务考核情况进行支付,即元,(大写:)。【注: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法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款项的支付。】四、能源费本合同物业服务费不含本项目能源费、增值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费、电费、供暖费、天然气费、通讯及网络费等)。五、其他费用的承担:1.本项目房屋及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新增费用由甲方承担。2.建筑、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更新、新增费用由甲方承担。3.属办公楼使用的市政设施的大中修费用、更新、新增费用由甲方承担。4.中大修、改造、更新等项目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甲方要求给予配合、协助、管理服务等。5.甲方自行装修、新增的公共设备设施,甲方应予通告,另行协商纳入乙方物业管理范围。6.甲方提供所属办公楼区域日常工程维修使用五金电料等配件。7.乙方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合理调整安排力量,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保障甲方正常办公。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增加人员提供服务的,按照甲方加班通知单要求,按实际发生时长向乙方加班人员支付加班费。8.甲方负责乙方接收项目时已发现缺陷的整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六、第三方施工单位工程保证金的管理:1.甲方赋予乙方在第三方施工单位在办公楼进行施工时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力,乙方应尽职推行甲方赋予的第三方工程监督管理权。2.乙方按本合同授权实施工程管理,应向第三方施工单位收取项目总金额的5%作为施工保证金,施工结束后,乙方在确认无任何损失和问题后无息退还第三方。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与第三方的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由此承担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3.确因第三方施工造成损坏、损失的,经乙方书面报告,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扣除工程保证金,扣除的费用只能用于恢复原状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工程保证金不足以修复的,由甲方要求第三方补偿或甲方负责补偿。4.对确已发生但乙方未发现的其他第三方在办公楼施工的损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保留追偿权力。因甲方未指定乙方监督管理的第三方施工造成的损坏、损失,由施工单负责赔偿。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管理方案,审定各项物业规章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2.审定乙方提出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计划及财务预决算。3.监管和审批乙方对物业日常易耗品及零配件的采购、库存、使用情况。4.对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管。乙方按规定合理支出,并需配合甲方延伸审计。5.指导乙方做好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6.指导乙方做好意识形态和宣传教育工作。7.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应在调整前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甲方亦可对上述人员向乙方提出调整建议。8.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9.在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宿舍家具等必要设施10.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有问题或不满意时,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乙方需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纠正、预防并改进。11.确因乙方在工作期间管理不善造成严重损失或损害大栅栏街道办事处名誉,给大栅栏街道办事处成不良影响的;或因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原因造成工作失误、发生事故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二、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物业管理方案和各项物业管理规定:在约定区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全面履行《物业管理条例》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2.按照合同约定尽职尽责履行工作内容,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险。3.负责编制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型维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由甲方组织实施,每年向甲方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及工作总结。4.接受甲方及有关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与甲方沟通,积极协作,广泛听取、接受甲方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和熟悉甲方的业务并对甲方负责。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利用本物业的一切条件,支持和配合甲方的工作。5.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建筑、设备设施的功能。6.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7.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8.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当甲方对乙方所报送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乙方应当及时给予答复。9.每年底由甲方开展一次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问卷的原始文件由甲方或乙方留存。10.乙方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费用中支付。11.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基本稳定,根据甲方的需求,随时调整工作人员。12.乙方向甲方每月提供《物业人员排班表》确定用餐时在岗人数,错峰在大栅栏街道办事处食堂就餐,餐费自付。13.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五章保密约定乙方在履行本物业管理合同时可能涉及到保密事项,因此,乙方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采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新闻媒介、非盈利性组织、公司、个人,技露或提供这些信息,并且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手段和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来避免保密信息的披露,一经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年年度物业管理费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第六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一、为保证物业服务的延续性,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可就是否续签合同协商,并另行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均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签或无法确定续签合同的意愿和情况。二、本合同到期终止,甲方选聘新的物业服务方的,在新物业服务方接管本物业项目前,乙方应当应甲方要求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甲方也应按本合同物业费标准支付相应的物业费。乙方从新物业方接管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移交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第七章违约责任一、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标准(甲方条件不具备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从下一季度物业费中扣罚相应费用,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部经济赔偿。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达到管理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终止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部经济赔偿。乙方发生违约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处罚的原因和金额,扣罚的费用甲方从下一次拨付的物业费中予以扣除。二、因乙方管理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甲方物业内所指定的物业、设备及其他直接损失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做出相应赔偿。三、因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维保不到位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与有关方的协调工作。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当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八章争议条款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章附则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及时协商处理。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磋商编号:供应商名称:一、索引表序号项目应答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所在页码备注说明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或没有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有或没有3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或没有4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有或没有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有或没有6响应书有或没有7授权委托书有或没有8报价一览表有或没有9分项报价表有或没有10采购需求偏离表有或没有11合同条款偏离表有或没有12本项目对投入人员组织架构方案有或没有13管理体系认证有或没有14建筑及设备设施维护与管理方案有或没有15秩序维护方案有或没有16应急处理预案有或没有17环境清洁、绿化服务方案有或没有18服务评价有或没有19其它响应文件有或没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实质性格式)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4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凡受托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管理、检测、监理和其相关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6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80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7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姓名)系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8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报价一览表磋商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9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磋商编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分项报价要与报价一览表总价一致。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磋商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1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12本项目对投入人员组织架构方案(根据需求拟制)13管理体系认证(根据需求拟制)14建筑及设备设施维护与管理方案(根据需求拟制)15秩序维护方案(根据需求拟制)16应急处理预案(根据需求拟制)17环境清洁、绿化服务方案(根据需求拟制)18服务评价(根据需求拟制)19其他响应文件(根据需求拟制)二、最后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一览表磋商编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其他声明大写小写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三、最后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最后分项报价表磋商编号: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123…总价(元)注:1分项报价要与报价一览表总价一致。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大栅栏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1、磋商编号:XCCS-2024-028项目编号:11010224210200014246-XM001项目名称:大栅栏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费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天岳恒房屋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东大街8号楼东2号成交金额:1018930.32元人民币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97.14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物业管理费项目服务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要求、时间、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五、磋商小组成员评审专家:赵忍生王丽娟采购人代表:李丹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履行日期: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煤市街81号联系方式:010-630353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2号7层721室联系方式:010-821412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沛刘艳明电话:010-82141215十、附件1.磋商文件2.成交结果公告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6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费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