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中标结果公示(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锡交通技师学院)2024)
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0-ZJJA-C2024-0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建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200MA1N0R1C8U
无锡市滨湖区鑫龙佳苑63-67号一层、二层,68-69号二层
88.08分
1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包括对体育馆屋面防水和学校教学楼、行政楼、部分实训楼局部修缮外立面墙面破损处等。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丽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818290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建忠、陈茂生、张冬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苏价服[2014]383号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7折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单位地址:无锡市钱藕路8号
联系人:胡昊
联系电话:83275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333号南长创业大厦705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626397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86263970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
品目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采购单位
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行政区域
无锡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17: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总成交金额
¥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娇娇
项目联系电话
18626397087
采购单位
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无锡市钱藕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51508018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199号5#楼一层191-19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董娇娇
无锡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00-ZJJA-C2024-000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采购人: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6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书第五部分附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200-ZJJA-C2024-00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人: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8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333号南长创业大厦705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包括对体育馆屋面防水和学校教学楼、行政楼、部分实训楼局部修缮外立面墙面破损处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2.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3.误期违约金:合同价款千分之二/天,无上限;4.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5.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10%;6.质保期: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计算)。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施工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3)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提供磋商文件时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售价:贰佰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提供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333号南长创业大厦705)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10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答疑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回发给各磋商供应商。7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8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9响应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4年6月24日13:00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3:30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接受地点:无锡市学前街27号506室(原无锡师范大楼5楼)10磋商时间:2024年6月24日13:30磋商地点:无锡市学前街27号408室(原无锡师范大楼4楼)1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时间:2024年6月24日评审结束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地点:无锡市学前街27号506室(原无锡师范大楼5楼)1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1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5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53039.57元;14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1)采购人: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8号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10-8327579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8626397087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333号南长创业大厦705邮政编码:214000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2)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2.磋商文件中的“营业执照”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4.磋商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三)磋商文件的解释: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磋商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发送至指定地点,联系方式详见“磋商邀请”第14项。2.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将按“磋商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磋商材料不符合磋商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成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的组成:1、商务标:1、证明文件部分: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5)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6)供应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7)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8)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施工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9)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2月-2024年04月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1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一致)亲自参加磋商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有关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即可。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1.2补充证明文件:1.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2.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投标总价(2)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4)综合单价分析表(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7)暂列金额明细表(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9)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0)计日工表(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3)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5)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16)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17)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4.技术方案七、报价文件的要求:4.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4.2.响应文件由磋商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4.3.磋商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4.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磋商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4.5.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4.6.响应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磋商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4.7.响应文件书面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各自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在标袋中,同时在标袋上盖章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以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电子版用不可擦写的光盘,单独密封在标袋中,同时在标袋上盖章并注明“响应文件电子版”;4.8.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4.9.磋商费用自理。八、无效报价文件的确认: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4.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9.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响应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1.恶意串通其他磋商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3.响应文件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1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6.不同磋商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磋商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8.磋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咨询等服务的;19.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0.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21.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2.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畸高或畸低,但磋商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4.不同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2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6.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7.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但磋商供应商提供不了的;28.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磋商、评标: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如有争议最终由磋商小组认定。1.由评审专家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2.响应文件的评审依据:2.1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参照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3.1密封性审查: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或监督人员检查并公证或监督;3.2初步资格性审查: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3.2.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3.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3.2.3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另行拆封响应文件封袋)。4.信用信息查询: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磋商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规定渠道查询的磋商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将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档存。5、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5.1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负责。5.2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磋商资格。6、磋商、评审程序:6.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1.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负责。6.2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磋商报价畸高或畸低,磋商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6.2.3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3磋商小组讨论、确定磋商程序和磋商内容。6.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6.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标。7、评标方法:通过初审和磋商,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报价35分2.供应商评价20分3.技术文件(服务方案)45分(二)本项目评分标准1.报价(3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供应商评价(20分)(1)业绩(6分)投标供应商近三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承担过类似业务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人员配备(14分)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②项目组人员(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能相互兼任)的,全部配备齐全得5分。所配备的人员中,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工程技术类)的有1人的得1分,最多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人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不提供或缺任意一项不得分;3.技术文件(服务方案)(45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6分)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②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6分)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3)施工的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6分)①施工进度计划;②确保工期的保证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6分)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②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5)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6分)①安全保证措施;②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9分)①人员投入计划;②施工机械投入计划;③材料投入计划。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7)根据学校现场情况编制个性化实施方案(6分)投标供应商须针对学校现场情况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6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评标说明:1、评委为3人以上的单数(含3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供应商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作出相应承诺或对采购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予得分。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供应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者将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十)磋商评审的纪律与注意事项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报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3.磋商双方可以就谈判项目所涉价格、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谈判,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磋商结果由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记录上签字。(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报价供应商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下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在收到经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报价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报价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报价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报价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6.供应商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均不退还。(十二)废标的确认: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三)成交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后满足不了采购需求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7.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供应商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有上述(1)至(7)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合同的履行。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十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十七)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十八)其他:磋商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检查磋商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磋商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附件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联系。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2.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本项目采购标的概况、养护期、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包括对体育馆屋面防水和学校教学楼、行政楼、部分实训楼局部修缮外立面墙面破损处等;4.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误期违约金:合同价款千分之二/天,无上限;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10%;质保期: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计算)。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施工完成且竣工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0%,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但工程保修期的保修责任需要承包人继续履行。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在承包人提供发票前,发包人不予付款。二、有关说明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额应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2.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及其计价格式,填报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不一致时,结算时工程量可按实调整,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4.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5.质量及验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严格执行。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依据为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中标方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四.合同书(格式,磋商时不需填写)需方(采购人):供方(成交供应商):1、政府采购编号:2、采购内容:3、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4、质量及验收标准:5、工期:6、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7、售后服务: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式:10、其它事项:11、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成交通知书,供方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叁份,成交供应商执叁份,见证方壹份,采购人送市教育局备案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13、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成交供应商):(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盖章)供方户名:见证人:供方开户银行:年月日供方帐号:见证单位(公章):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100%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发包人不接受分包。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工程施工标准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协商;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如有涉及,双方协商;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协商。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工艺及行业标准或行业通用习惯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施工前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一式叁份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建设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其他报表及计划按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1.以项目设计红线为边界;2.以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范围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临时用水、用电、施工场地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在竣工结算审核时,工程量清单上所列的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工程量按实调整,其它在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内容,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如有漏项,认为已在投标报价的相关子目中考虑,竣工结算时不予另行计算。如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的,而该内容在图纸中已描述清楚或按规范必须有的内容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描述完全的而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作内容所包含的费用,已自行考虑进入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另行增加费用。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一致的,按图纸要求施工,实际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承包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合同签订,视为承包人对清单和图纸符合性确认无误,并将所有问题已在答疑中全部解决。涉及到工程价款的签证,应由业主方签署才能作为结算依据。所有签证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报出签证申请,逾期作为让利;发包人应当在接到签证后14天内作出答复,无正当理由拖延答复的视为认可签证内容。承包人不得对下列任一情况提出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索赔要求:a、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能合理预见到的事件;b、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合理预见到在工程建设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事件;c、承包人在多种施工过程中受到的局部的、较少的影响,或无实质性的影响;d、承包人没有有效履行总包管理和配合的责任等其他承诺,导致的各种影响;e、经现场管理人员多次提醒,而承包人却未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调整,但调整幅度不能超过合同价的5%,同时支付总金额不能超过工程限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施工、设计管理、组织协调、认可工程量,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信息处理,付款签证及工程签证、变更的认证及增加的工程量认证等现场的一切事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开工前7天提供临时水电接驳点,施工场内临时水管、电线电缆等铺设费用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解决,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须自备发电机组设备(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中),以保证偶然停电情况下正常施工所需用电以及为满足合同工期要求赶工所需用电,自行发电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提供电讯线路接驳点,承包人负责接驳到现场的工作,相关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四套、结算书、过程资料等符合档案馆归档要求的全部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本工程确保一次验收100%达到合格标准,如因承包方原因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则承包方必须返修整改达到合格标准为止,才能交付发包方,其返修费用均有承包方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总工期考核,并支付发包方质量违约金;竣工验收一次不合格由承包方按照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给发包方。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方在28天内提供全部结算资料,由发包方委托具备工程造价审核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果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审计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①单项工程核减率超过10%的,其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企业承担,并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款中扣除(下同);②单项工程核减率在8%—10%(含10%)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20%,施工企业承担80%;③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8%(含8%)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80%,施工企业承担20%;④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及其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3)涉及到工程价款的签证,应由发包方审核签署,跟踪审计复核,发包方签署作为结算依据。所有签证承包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报出签证申请,逾期作为让利。4)施工期间,承包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并符合市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材料堆放整齐,做好工地文明创建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则每次按该工程总建筑面积0.5元/m²扣款。工程车辆上路行驶时抛、洒、滴、漏,涉及环卫方面的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及承担可能出现的费用。5)严格施工安全,承包方必须配备专职、资质相符的现场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应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责任和经济损失均有承包方负责。6)一旦中标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员不得更换,并必须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否则作违约处理,施工单位清理出场,承担一切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并没收履约担保金。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每周有40小时在施工现场,现场安全员必须与施工同步在岗,由总监和甲方代表考核,缺勤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小时给甲方,如有事应征得总监或业主同意。7)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延误工期承包方应按照合同价的千分之二/天支付违约金给发包方,误期赔偿费不设上限。8)除通用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外,另要约定的不可抗力由发包方、承包方视事件情况共同论定。9)承包人宗旨:保证与发包人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安排,高标准、严要求、安全优质、快速地完成该合同工程的施工建设,确保发包人满意。10)承包人采购或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会同发包人(监理)工地代表共同抽样,送质检部门认可有效的检测单位复验,当发包人或质检部门按高于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复验费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其费用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苏价物(2001)113号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其余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验收规范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复验合格后的材料,并对该进场后的复验材料进行实物检查,与复验结果相符的才能使用。遵循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材料来源的采购方组织处理、清出现场。11)对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质量控制的主要要求: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发包人工地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由发包人工地代表监督实施。12)工程竣工后二个月内承包人逾期提交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可相应延期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13)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以实际发生的价格,发包方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4)有暂估价的材料按暂估价报价,中标后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共同看样定货,发包方以确认单的形式明确材料的结算价格。15)关于农民工工资事项合同条款:a.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b.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c.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民工上诉、上访情况,由发包人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N(具体数额见《系数N取值表》)系数向承包人收回,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d.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发包人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并支付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且不得向承包人追讨,不得从工程款中扣除。系数N取值表序号工程合同造价M(万元)系数N取值1M<5001.52500≤M<10001.331000≤M<50001.24M≥50001.116)承包人进场施工后,需立即组织进行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并提供会议资料留存。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要求项目经理本人全过程常驻现场。关键工序及重要部位施工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且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发包人请假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项目经理不得将权限范围内的权利和职责委托给他人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批准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人次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签定本合同5日内;担保方式为:合同价款的10%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至完成全部合同工程量之日。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若承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予提交履约担保的,则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贰仟元/日的违约金。若签订合同后20日内承包人未提交履约担保的,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日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还须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3天。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开工前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应有横道网络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须报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派代表审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说明整个工程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需要配合的事项、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及相应的措施,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每月25日前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例会前2日历天报下周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现场发包人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天。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②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一天承包人需按千分之二/天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不设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协商;(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锡建价〔2008〕5号文执行。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锡建价〔2008〕5号文执行。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本招标文件规定可调外,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周期内市场价格等因素的波动风险,风险费用由承包人考虑在中标合同价中,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其固定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加工制作费、运输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完成清单、图纸、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相关的一切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包括达到工完清场、移交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等。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范围参照苏建价[2008]67号文和锡建价[2008]5号文规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纳入投标报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确定,中标综合单价不变(如发生不平衡报价,按以下第(6)条处理)。(2)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无类似清单项目参照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不得超过招标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超出部分作为投标人自行让利,最终价格由结算审计核实。(3)已定规格、型号、厂家、品牌的材料如材料品种发生更换的,则只调整其对应的市场价差价,其它都不变。(4)投标报价中同一类型出现两个单价或费率时,取较低的单价或费率。(5)投标报价中有综合单价的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无综合单价的按投标报价中的工、料、机、费率、含量同口径组成综合新的单价;如上述方法还不能组成综合单价的,套用2014《江苏省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及无锡地区配套规定、材料按照施工同期无锡市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按照施工同期的市场价,组成综合单价(甲供材、甲控乙供材和综合暂定价的分包工程不让利)再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最高限价)。(6)无论工程量增加减少幅度有多大中标价都不变。但若发生不合理报价,则按以下方式调整:投标报价中,中标价虽已被发包人接受,但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发现投标方投标报价中有故意或非故意采取了不合理报价,当投标报价的某一清单子目中的工、料、机含量、费率超过《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除设计要求外)的任何一项或几项,及材料价格超过《无锡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投标同期信息指导价(无信息指导价按市场价)所组成的综合单价的10%时,视为不合理报价。若发生不合理报价,该清单子目发包人将根据无锡市公布的信息指导价(缺信息指导价的材料,以市场价为准)套用现行相应专业的计价表组成的综合单价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价)得出新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清单数量内执行原综合单价,清单数量外执行新综合单价)。投标报价中报价低的清单子目不作调整全部执行原综合单价。(7)人工费调整按政策及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按文件规定执行调整。但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部分的人工费不予调整。(8)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锡建价(2008)5号文。但调整按合同工期(含业主同意延误的工期)和实际工期两者调整的较低值执行。(9)所有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甲供设备)的成品保护,均为谁安装谁保护,直至工程竣工交付发包人使用为止,需承包人承担成品保护的部分,相关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10)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结算报告,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审计结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施工期间产生水电费由审计单位按相关规定在合同价款内扣除。结算报告中实际工程量相较于招标工程量增加部分,审计时作为投标人让利在结算价款内扣除。(11)根据国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第三方检测费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文件规定本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检验试验费,在总价措施项用清单中列项并由承包人自行列项填报费率含入投标报价,该费率结算时固定不变。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量完成50%后从当前应付进度款中一次性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承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每月20日提交工程量计量报告,由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进行审核。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施工完成且竣工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0%,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但工程保修期的保修责任需要承包人继续履行。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在承包人提供发票前,发包人不予付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3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见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见通用条款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7天内。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10%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误期违约金:本项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均不得延误。如承包人延误,则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二/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延误天数累计,无上限。2、质量违约金:若竣工验收综合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由承包人负责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承担一切费用,并按照合同价的10%向发包方支付质量违约金。本项目所有合同条款关于违约金均为独立扣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商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需要调整的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如需修改,在本条进行约定,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约定的实质性内容)/十二、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函格式附件9: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0: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 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 产能 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五.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的(工程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磋商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大写金额:,小写金额:¥的价格,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承包本项目。二、我们愿意提供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四部分组成。另附U盘一份(U盘需包含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在U盘上清楚的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1.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5)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6)供应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7)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8)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施工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9)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24年02月-2024年04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2月-2024年04月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必须提交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1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报价供应商如已按《关于启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注册登记模块的通知》、《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58.215.18.247:9003/zfcg_supplier_wx/login?bs=5)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报价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磋商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14)补充证明文件1)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至响应文件中);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投标总价(2)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3)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4)综合单价分析表(5)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7)暂列金额明细表(8)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9)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0)计日工表(11)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13)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5)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16)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17)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4.技术部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3)施工的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7)根据学校现场情况编制个性化实施方案三、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四、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五、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人。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双方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九、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交纳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二)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供应商(盖章):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工期日历天误期违约金质量标准质量违约金项目负责人质保期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磋商文件U盘一份(U盘需包含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在U盘上清楚的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三)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供应商(盖章)采购编号:*依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工程量清单编制,并附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一(格式)承诺书一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报价,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磋商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以上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年月日承诺书二(格式)承诺书二(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名称)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当天产生当天清运,如发现一次扣款500元;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原有完好区域造成损坏的,如发现一次处以500元及以上扣款,具体扣款金额根据损坏情况决定。情节严重(根据采购人认定)或经采购人屡次提醒拒不改正的,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且我方愿意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年月日承诺书三(格式)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签名人郑重承诺: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工程项目,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暂停我公司1年期间参加业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按规定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程结束后,业主代表视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盖章)日期:年月日承诺书四(格式)廉洁承诺书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为平台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贵单位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纪检监察室举报。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承诺书五(格式)安全生产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一条安全生产目标1.1.1遵守安全生产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等安全事故。第二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2.1.1发包人的权利2.1.1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执行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之处,要求承包人进行立即整改。2.1.2.2.2在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后,与承包人进行财务结算。2.1.发包人的义务2.2.1.1.1协助承包人做好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2.2.2.2.2介绍作业环境,为承包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2.2.3承包人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等事故(包括由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发包人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3.1.1承包人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员工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3.2.2承包人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3.3.3承包人现场办公室应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同时设置应急救援医疗包。3.4.4承包人在现场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发包人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3.5.5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安全事故的违约责任4.1出现以下情况,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金。①若发生“一般事故”造成重伤1-3人的,承包人承担5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罚款2000元至4000元;②若发生“一般事故”造成重伤4-6人的,承包人承担10万元至2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罚款2000元至4000元;③若发生“一般事故”造成重伤7-9人的,承包人承担20万元至50万元违约金,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罚款4000元至6000元;④若发生“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承包人承担20万元至50万元违约金,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罚款4000元至6000元;⑤若发生“一般事故”造成2人死亡的,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万元至100万元,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罚款4000元至6000元;⑥发生两次以上“一般事故”或一次“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额10%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总包单位须无条件撤场。第五条其他5.1.1承包人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5.2.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合同副本六份,双方各持叁份,并由乙方提供壹份给招投标管理处备案。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采购编号:日期: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被授权人签名: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政府采购编号:日期:(采购人):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1(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表2(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3(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表4(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表1)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本表可自行延长。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本表可自行延长。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表2)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备注:本表可自行延长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3)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备注:本表可自行延长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表4)工程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响应文件一起装订)。(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十一)服务承诺(格式):服务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内容要求:投标人须针对本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格式由投标人自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二)报价部分格式目录一、投标总价二、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三、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四、综合单价分析表五、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六、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七、暂列金额明细表八、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十、计日工表十一、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十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十三、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十四、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十五、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十六、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十七、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表一、投标总价采购人: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报价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二、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费1.1人工费1.2材料费1.3施工机具使用费1.4企业管理费1.5利润2措施项目费2.1单价措施项目费2.2总价措施项目费2.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其他项目费3.1其中:暂列金额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3.3其中:计日工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三、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暂估价四、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定额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小计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材料费明细其他材料费材料费明细材料费小计材料费明细五、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1安全文明施工费1.1基本费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1.2增加费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2夜间施工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3二次搬运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4冬雨季施工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5行车、行人干扰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8临时设施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9赶工措施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10工程按质论价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11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设备费合 计六、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 计七、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合 计八、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投标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确认(元) 合计 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 合 计 十、计日工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1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元)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暂定实际一人工 人工小计 二材料 材料小计 三施工机械 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十一、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xx工程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项目价值 2发包人供应材料 项目价值 合 计 十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元)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1.1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1.2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1.3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合 计十三、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工程名称:标段: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总价金额首次支付二次支付三次支付四次支付五次支付十四、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交货方式送达地点备注合 计十五、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 共1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十六、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变值权重B基本价格指数F0现行价格指数Ft备注定值权重A1--合计1--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变值权重B基本价格指数F0现行价格指数Ft备注定值权重A1--合计1--十七、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材料、设备名称单位指定规格型号、品牌暂定价(元)备注材料、设备名称单位规格型号品牌 1 2 3 4 5 6 ……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校舍维修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建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15684.55万元,资产总额为11117.9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江苏建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6.24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