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媒体合作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2024)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日报》媒体合作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CZXD-D2024-0005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日报》媒体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日报社
123204004672839135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现代传媒中心1号楼
800000元
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日报》媒体合作项目
服务范围:围绕常州科教城中心工作,大力宣传科教城的新发展、新成就,在《常州日报》开展全媒体宣传报道,选派人员进驻常州科教城创新中轴融媒中心并负责运营,安排专人编辑《常州科教城报》。
服务要求:1、《常州日报》宣传 2、出版《常州科教城报》3、融媒体中心运营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项目本身技术条件、相关国家标准、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中标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以及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卫东、韩君、陆建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收费100万元以下为1.5%的基础上再打8折计算。以上计算出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96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19-8633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大厦3504室
联系人:朱凯
联系电话:0519-89682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超杰
电话:0519-896827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日报》媒体合作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日报》媒体合作项目

品目
新闻服务

采购单位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常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14: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剑峰,罗卫东,韩君

总成交金额
¥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信达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9682777

采购单位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61217061

代理机构名称
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3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信达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日报》媒体合作项目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CZXD-D2024-0005采购人: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协商程序19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0-CZXD-D2024-00052.项目名称: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日报》媒体合作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日报》 媒体合作项目901项围绕常州科教城中心工作,大力宣传科教城的新发展、新成就,在《常州日报》开展全媒体宣传报道,选派人员进驻常州科教城创新中轴融媒中心并运营,安排专人编辑《常州科教城报》。 5.合同履行期限:1年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是■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获取方式:供应商持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认证证书(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电子签章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自行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售价:0元。注:采购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各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解密。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2)答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大厦35楼,或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公司指定邮箱:xd89682777@163.com,答疑文件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答疑文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0519-85588163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9-855882103.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苏采云)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3.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3.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地址:武进区常武中路18号科教会堂A座联系方式:陆先生,0519-863391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大厦35楼联系方式:0519-896827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孟超杰电话:0519-8968277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3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9.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本项目谈判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谈判报价方式2.1.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填写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谈判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供应商填报谈判分项报价表时,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该表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谈判报价。2.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2.3.谈判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谈判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至少二次报价,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依据。10.1保证金免收11.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16.1解密地点地点: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解密。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6月24 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大厦35楼)。23.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9682777;通讯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大厦35楼。23.4纸质中标(成交)文件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需打印清晰加盖公章),作为项目归档使用。(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24.1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中标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100万元以下为1.5%的基础上再打8折计算。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成交服务费付至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账户。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申请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1进口产品3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21.1.1中小企业定义:1.1.1.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1.1.1.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1.1.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1.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1.1.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1.1.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1.1.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1.1.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1.1.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不适用。3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如涉及,供应商优先提供此类产品。3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3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5.5正版软件3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6.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36.6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7绿色采购政策3.7.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7.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3.7.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4参与协商的费用4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51.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协商程序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5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时间不足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邀请的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72.2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3第三章《协商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4.4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8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21.1.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92.22.2.2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9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保证金免收11响应有效期111.1响应文件应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1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22.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及”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3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保证金除外。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5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协商16解密16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供应商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解密。162.2本项目解密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17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18协商程序181.1见第三章《协商程序》。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1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13.3.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2签订合同2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询问与质疑231.1询问23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2质疑232.21.1.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32.23.3.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24.4.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协商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11.2《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协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允许1-2供应商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不允许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允许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电子证照允许1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单一来源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3.3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3商定合理价格34.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4报告违法行为45.5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日报》媒体合作项目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围绕常州科教城中心工作,大力宣传科教城的新发展、新成就,在《常州日报》开展全媒体宣传报道,选派人员进驻常州科教城创新中轴融媒中心并运营,安排专人编辑《常州科教城报》。二、商务要求1.交付时间: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2.交付地点:常州科教城园区,及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价的70%;(2)、根据考核情况于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余款(无息)。乙方同时开具发票。4.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5.合同履行期:1年6.售后服务:对与项目相关的资料、照片、视频、文章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提供给采购人所有保存。三、服务要求1、《常州日报》宣传A、在我市重大活动期间,做好各项签约、开工、投产、对接等各项日常活动宣传服务。B、科教城组织的重点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C、总结在创新发展过程中探索的新模式、新做法、新路径、新成效,以及形成的成果和经验,形成深度报道,确保每季度有一篇,提升科教城在常州创新的地位和品牌。D、对好的宣传题材,及时向常州新闻、学习强国等新媒体推荐录用,努力让科教城的报道稿件月月在党报头版有声音、出形象。2、出版《常州科教城报》A、组织专人采写、编辑《常州科教城报》上的相关内容。栏目设有园区新闻(综合)、园区新闻(专题)、高教在线等。B、双方共同把关版面设置,稿件选取、采编校对等工作。C、专报期本情况:开本:2开4版页数:4页全彩印印刷:3000份全年:12期3、融媒体中心运营A、重点维护“一微”(“科教城之窗”官方微信公众号)、常州科教城官网、科教城园区内2块大屏内容的设计以及维护。在聚合协作中实现“新”到“融”的跨越,实现科教城自媒体矩阵覆盖面、传播力、影响力叠加效应。根据发展需要帮助建设视频号、抖音和今日头条号等平台的新媒体产品。B、根据相关时间节点和科教城宣传要求,策划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公益等宣传活动,打造更多的爆款融媒体产品,实现线上线下的同频共振。C、提供双向信息内容服务,通过投票、评论、调查、竞猜、抽奖、直播等多种互动形式,吸引粉丝使用,提升用户的活跃度与黏性。通过话题设置、媒体互动等形式,与用户形成行之有效的互动机制,有效引导公众舆论。D、团队2人常驻科教城。团队成员包括不仅限于执行主编、公众号网站编辑、美术设计,并根据科教城实际需求,协调本部其他人员配合完成撰稿、排版、拍摄、航拍等工作。E、融媒工作站的其他建设运营,以及设备采购以和维护,双方协商,共同推进。四、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项目总价应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五、其他要求(如有)如果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其采购需求还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仅供参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签订地点:合同时间:年月日2024年,常州高质量迈入“GDP万亿之城”后聚力再出发。常州科教城作为全市创新之“核”,将以新质生产力为支撑,在创新路上持续前行,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智”撑。常州日报社将围绕常州科教城的重心工作,全力宣传好“五大工程”,以及科教城举行的各类活动、探索实践的发展经验、新成果、新成效,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网、学习强国等媒体上刊发,不断提升常州科教城的“核力量”。同时,做好《科教城报》和科教城融媒体中心的运营工作。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宣作合作达成协议如下:一、协议期限1年。二、协议内容1、《常州日报》宣传A、在我市重大活动期间,做好各项签约、开工、投产、对接等各项日常活动宣传服务。B、科教城组织的重点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C、总结在创新发展过程中探索的新模式、新做法、新路径、新成效,以及形成的成果和经验,形成深度报道,确保每季度有一篇,提升科教城在常州创新的地位和品牌。D、对好的宣传题材,及时向常州新闻、学习强国等新媒体推荐录用,努力让科教城的报道稿件月月在党报头版有声音、出形象。2、出版《常州科教城报》A、组织专人采写、编辑《常州科教城报》上的相关内容。栏目设有园区新闻(综合)、园区新闻(专题)、高教在线等。B、双方相关负责人共同把关版面设置,稿件选取、采编校对等工作。C、专报期本情况:开本:2开4版页数:4页全彩印印刷:3000份全年:12期3、融媒体中心运营A、重点维护“一微”(“科教城之窗”官方微信公众号)、常州科教城官网、科教城园区内2块大屏内容的设计以及维护。在聚合协作中实现“新”到“融”的跨越,实现科教城自媒体矩阵覆盖面、传播力、影响力叠加效应。根据发展需要帮助建设视频号、抖音和今日头条号等平台的新媒体产品。B、根据相关时间节点和科教城宣传要求,策划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公益等宣传活动,打造更多的爆款融媒体产品,实现线上线下的同频共振。C、提供双向信息内容服务,通过投票、评论、调查、竞猜、抽奖、直播等多种互动形式,吸引粉丝使用,提升用户的活跃度与黏性。通过话题设置、媒体互动等形式,与用户形成行之有效的互动机制,有效引导公众舆论。D、团队2人常驻科教城。团队成员包括不仅限于执行主编、公众号网站编辑、美术设计,并根据科教城实际需求,协调本部其他人员配合完成撰稿、排版、拍摄、航拍等工作。团队接受双重领导。宣传业务由科教城指挥,日常管理等由团队负责,并向常州日报社报告。E、融媒工作站的其他建设运营,以及设备采购以和维护,双方协商,共同推进。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义务:甲方应发挥自身宣传部门力量,主动配合乙方开展宣传服务,所提供宣传素材必须真实,尽可能提供采访条件,支持乙方更好完成任务。在科教城报采编过程中,甲方提供相应场地,用于乙方人员的采编、撰写、排版、设计、拍摄、修图、校对等工作使用。同时,甲方安排专人与工作组对口衔接,并在稿件采编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二)、乙方义务:1、乙方应进一步加强对甲方的日常宣传,应根据甲方需要,安排在《常州日报》相关版面显著位置刊发若干符合发稿要求的宣传稿件。2、乙方发挥主流权威媒体的平台作用,全方位、多渠道为常州科教城的创新成果提供宣传服务。3、乙方安排一名资深工作人员,常驻甲方提供办公所在地,用于《科教城报》的具体直接工作。4、乙方负责《科教城报》专报采编、撰写、排版、设计、制作、投递等工作。四、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总价: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服务总价应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价的70%;根据考核情况于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余款(无息)。五、若对以上条款有异议时,可签订补充书面协议。六、协议自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存档。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签字)备注:合同供参考,以最终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5、下述带“*”项供应商必须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补正。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响应书(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常州信达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如下: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1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媒体合作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